合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
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统计局
•【公布日期】2021.03.29
•【字号】合统〔2021〕10号
•【施行日期】2021.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合肥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普查中心:《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统计局相关工作要
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完善依法统计机制,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提升统计法治队伍能力,为合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1.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史教育,结合统计系统实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
党组要充分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
3.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结合专业培训会、统计执法检查现场、服务千企行动,坚持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各类培训必讲内容,切实增强统计对象的学法、尊法、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法律素养和自觉意识。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
4.落实依法治统责任。
聚焦“关键少数”,切实履行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组织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严格执行《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
5.强化依法统计意识。
严格遵守《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国家统计局编印的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三、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6.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会议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均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
按要求及时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7.坚持实施统计法律顾问制度。
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在制度制定、合同审查、投诉办理等涉法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8.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管理,对与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程序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和清理。
9.扎实推进政务服务。
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拓展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深度。
四、推动普法宣传创新
10.开展“送法入企”活动。
结合“服务千企”行动,采购或编印与统计调查对象义务密切相关的重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材料,组织“送法入企”活动,实现普法“零距离”,提升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1.制定统计“八五”普法规划。
进一步明确“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推进。
1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积极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律知识,认真落实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
念日、各项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统计法治知识竞赛等,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文化氛围。
五、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1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在全市统计系统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执法质量。
同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工作。
14.规范统计执法监督流程。
严格执行《安徽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过程严谨、结果可靠,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坚持合法、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
15.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对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检查数量及检查内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工作评价内容。
全市统计系统严格执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依法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并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规定,做好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六、依法完善统计信用建设
16.做好统计信用建设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要求,切实做好统计信用认定、信息公示和修复等工作,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七、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
17.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积极参与、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执法活动,通过集中执法、联合执法,在实践中锻炼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加强统计执法人
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执法考试。
加强案卷规范管理,适时组织实施案卷评查,提升案卷质量。
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
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统计法律知识和新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技能。
强化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意识,依法依规追究失职责任。
18.强化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
充实统计法治人员力量,把优秀干部选配到统计法治岗位。
加强统计法治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工作、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全面掌握党纪党规要求的统计法治队伍。
合肥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