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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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第一篇:医药公司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医药公司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使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洽谈环境,以优美的外观形象吸引客户;为保证在库药品安全有效防污染;为使全体员工有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办公区、库内以及作业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及人员健康状态管理。

3.定义:无 4.内容:
4.1 办公区卫生管理
4.1.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办公区及卫生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清洁责任落实到人。

4.1.2办公场所整洁明亮,定时清扫,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桌面、橱柜清洁无尘,墙壁无乱贴乱画,墙角无蛛网灰尘。

4.1.3办公用品摆放有序,文件资料、单证、台帐及其他文件应分类归位摆放,整齐有序。

4.1.4办公场所禁止存放药品及私人物品,不得随意在桌面、墙面涂抹,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1.5下班时不得将文件和资料敞开放在桌面上,下班离开座位时应将座椅放在桌子下面。

4.1.6业务接待室应做到随时打扫,保持桌子及地面的清洁。

废纸、剩茶叶等废物要倒入垃圾桶。

4.2 仓库卫生管理
4.2.1仓库环境要整洁、规范,保持仓库场区干燥,走道通畅无杂物,无粉尘、污水等污染源。

4.2.2储运部门负责仓库库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清洁责任落实到人。

每天应有卫生值日人员检查仓库各区域环境卫生,保证仓库清洁卫生。

4.2.3仓库内墙壁和顶棚表面平整、无蛛网灰尘,地面平整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不得有洞。

4.2.4仓库人员对在验收、存储、出库等作业时产生的废弃物,应放入垃圾桶。

作业完毕要及时整理清扫,做到地
面无垃圾。

4.2.5仓库办公区、库内卫生应坚持天天打扫,定期集中清扫,做到每周小清扫,每月大清扫。

4.2.6库房严禁存放与所储存商品无关的一切物品和私人物品,保证仓库库容整洁,医药商品码放整齐。

4.2.7严禁在药品外包装上乱写乱画。

保证在库药品清洁无尘,货架无积灰。

4.2.8包装物料、搬运设备、卫生消扫工具应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处丢放。

4.2.9储运部门应根据季节变化和仓库的实际情况,适时采取防潮、防霉变、防尘、防污染措施。

4.3 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
4.3.1公司员工应保持个人良好的卫生习惯,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不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工作区吸烟。

4.3.2药品经营、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工作人员必须衣着干净整洁,在夏季要勤换衣服,勤洗澡。

4.3.3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要做到工作时间不着浓汝,不带首饰等装饰物品以免污染药品。

4.3.4员工要经常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洗农服。

4.4 人员健康管理
4.4.1公司定期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年度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健康体检计划,并根据计划组织实施体检。

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有: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出库复核等岗位。

4.4.2体检应在正规医院进行,体检基本项目应符合要求。

体检结束后,应有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或公章的正式体检表,并存入员工健康档案备查。

4.4.3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员工,体检中发现患有精神病、隐性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应由人资部门及时安排调离岗位,并做好相关记录。

治愈后,依据医生出具的健康证明(无传染性),可继续安排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

4.4.4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出库复核等岗位新员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应入职,如公司另有需要可
另行安排。

4.4.6《员工健康档案》由人资管理部门建立,并负责管理。

5.相关记录: 5.1《员工健康档案》 6.相关文件: 无
第二篇:医药公司客户管理规定
医药公司客户管理规定
一级商、代理商筛选及确定流程
(一)选择一级商、代理商的要求及考察内容:
A、一级商、代理商的道德声誉、经营管理能力、市场覆盖能力和综合财务能力,无不良债务;
B、维护公司定价政策和严守行业规范;
C、维护足够存货的资金能力和市场增大的投资者资源能力;
D、经营本行业产品的经营资格和经营年限,经营场地;
E、对产品的市场开发能力及自身销售是否网络健全;
F、是否经营同类竞争品牌的产品;
(二)、冲窜货管理
公司发往各市场的每盒产品都有详细的编码记录。

每个区域商业销售发货,只允许在本指定管理区域内分销,不得以费用补贴商业,冲窜到其他区域销售。

否则,如有发现,除扣除相应销售额度及已拨付费用奖金结算外,并处以相应货款---倍可提奖金罚款。

(三)、退换货管理
退换货仅限有产品质量和运输过程产生破损和其它影响产品销售的状况。

原则上无产品质量的产品不得退货。

如确有特别情况需退换货,区域经理首先要口头沟通汇报,同意后,填写《退换货申请表》书面申请退换货,批准后方可进入退换货流程。

不经批准擅自退回货物,公司不予认可,该货值直接从区域经理和责任人工资和奖金中扣除。

(四)、渠道管理
A、商业回款是渠道管理的核心,积极帮助经销商拓展渠道,壮大分销队伍,使产品能够较快地在渠道流通,增强经销商合作信心,有利回款。

同时,要根据经销协议书回款分配比例要求及时催款。

B、与经销商积极合作,尽可能拓展渠道宽度和深度,满足产品销
售连续增长需要。

C、中、大型流通商业,都有开票大厅,要让合作方领导充分重视,达成共识,促使商业开票员重点积极推荐公司产品,然后再通过适当的商业推广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开票量。

D、提供产品销售流向。

每月底经销商应积极配合提供公司产品销售流向单。

E、双方应该能够密切配合,为做好分销提供便利。

F、冲窜货:明确经销商销售区域,不得跨区域销售冲窜货,有恶意冲窜货情况,将取消合作和年终返利。

G、经销商的考核既要完成销售回款指标,也要完成销售指标,且做到回款达到销售指标的---%以上。

第三篇:医药公司库存管理规定
医药公司库存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库所有库存商品。

二、目的:为规避库存商品风险,避免造成不良损失,规范不良库存商品的处置及责任追究,制定本规定。

三、采购要求:
公司所有采购计划严格按销售计划实施,以“零库存”为目标制定采购计划,加强对计划采购品种、采购数量的审核。

对于基药的采购:为保证公司及时高效配送基药,除不常用品种严格按基药部计划采购外,对于需要备货的品种,由采购部根据网上计划采购(库存保证为45天的库存量)
使用量小品种的采购:对于不常用的品种(每月销量<50盒)的药品,采购应选择调货为主,减少因其他原因造成的滞销或过期损失。

采购部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

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

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

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采购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

四、库存分配:
1、每个独立销售核算部门设立专用库位,库存商品由该销售部门负责;
2、80号库设为采购部库位,每月月底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把该
库位未出库商品进行分配,纳入该销售部门库存。

无法分配的由采购部承担全部库存管理责任。

五、不良库存定义:库存商品超过3个月未动销或者动销率低于10%的;近效期8个月的在库商品。

不良库存必须限时处理,处理低于进价部分和过期报损即为折损率和应赔偿部分。

六、折损率
按销售额的0.5‰作为库存正常折损率,正常折损率范围内计入部门费用。

七、折损率大于0.5‰部分的金额按以下比例进行赔偿。

营销总监:超正常折损金额部分的5%;采购总监:超正常折损金额部分的5%;采购经理:超正常折损金额部分的10%;部门经理:超正常折损金额部分的10%;
销售责任人:超正常折损金额部分的35%(共5人,每人35/5%);采购责任人:超正常折损金额部分的35%(共5人,每人35/ 5%);
注:以上人员层次和人数欠缺时,欠缺部分由其他层次按比例承担。

八、上述所涉及人员每月预提提成的20%作为赔偿准备金,赔偿额大于提成预提金额时,从当月及以后月份提成中扣补,补足为止。

九、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入库的产品执行此政策。

2013-6-10
第四篇:医药公司疫苗采购管理规定
医药公司疫苗采购管理规定
1.采购需求的确认和采购计划。

1.1疫苗采购的数量:公司只经营第二类疫苗,应根据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以不积压,不脱销,保证供应,提出采购需求。

1.2采购中心与销售部门每月根据药品质量情况及销售部门的进销存业务业绩和未执行合同,编制月《采购计划》。

1.3编制疫苗采购计划必须考虑供货单位或购入途径和到货周期的不同情况,并考虑疫苗冷链运输受不同季节气温影响等因素。

1.4疫苗《采购计划》的主要内容:要货部门、采购人员、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计划数量、进货期限和金额等。

1.5疫苗采购计划审批:由采购中心经理审核其销量、库存、总量、断货情况等,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情况。

2.首营企业、品种的采购。

2.1药品采购凡未与公司建立供需关系的企业和首次从某企业采购新品种(新剂型、新规格、新包装)的疫苗,均应按《首营企业管理规定》(首营资质审核:应有国家食药监部门核准的生产/经营的范围)、《首营品种管理规程》进货申请审批,已通过首营审批的企业、品种方可实施采购。

2.2查询公司供销链网络系统,对已通过录入公司供销链系统的合格供应厂商和已在经营的品种,可直接实施采购。

3.合同的订立
3.1签定采购合同:采购部在进货前应就有关原则与供应厂商签定《采购合同》(采购协议)(附有质量保证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明确所购疫苗质量应符合国家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包括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2)明确所购疫苗(国产)供货时每件包装应附产品合格证。

(每批到货均应附该批疫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明确所购疫苗包装标准,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疫苗的运输,应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规定5)进口疫苗除上述外,还应附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进口疫苗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
6)采购的疫苗应是近三个月的生产的药品。

7)注明价格及交货方式,如遇价格调整,则需重新签定。

3.2采购合同的审批:签定的采购合同应由采购经理审批签字或授权的采购人员签字同意后加盖公章,审批不同意的则返回给采购员,重新与供应商订立合同。

3.3 采购员将加盖公章的合同反馈给供应商,要求其盖章签字后一个月内寄回,采购员将合同编号整理归档。

4.采购的实施
4.1采购员应按《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合同),其有效期为一个月,过后如还须订购必须重新发订单(合同)。

4.2采购员根据采购合同将采购信息输入到供销链系统中,生成电子版《采购合同》,通过网络传递物流,并生成电子版本的《验收单》,内容包括:疫苗名称、规格、剂型、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4.3采购员应根据采购订单(合同),以不同的方式与供应商联系,主动询问发货情况并跟踪到货信息,如需更改订单:1)数量的更改则重复3.条款,2)供应商更改的则重复1.条款,以确保采购订单(合同)的履行。

4.4采购员应对未按约定执行的采购订单(合同),应与供应商联络进行催货,并作为供应商业绩评定的依据。

5.到货情况确认 5.1情况处理。

1.符合订单:
1)仓库疫苗验收员根据采购到货验收信息由《采购合同》生成电子版的“采购预报”转《验收单》。

2)采购员收到供应商开具合法票据后,应与“采购进仓”《入库单》的品规、数量、供应商名称等进行核对,无误后在供销链系统中进行勾联,并按付款要求执行付款审批。

2.不符合订单:客服人员与采购人员进行电话沟通,依据沟通的结果由验收员进行验收或拒收。

3.对于疫苗供货异常的按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5.2采购员将到货入库情况记录在《购进记录》中5.3采购中心应及时将进货质量异常情况,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售后服务和预防纠正措施报告情况记入供应厂商业绩评定内容作为进货质量评审的依据。

第五篇:医药公司含兴奋剂药品管理规定
医药公司含兴奋剂药品管理规定
1.目的:对含兴奋剂药品的采购、入库、销售等相关经营过程实施管理,确保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确保药品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含兴奋剂药品的采购、入库、销售等相关过程的管
理。

3.定义:含兴奋剂药品是指除蛋白同化剂、肽类激素以外的其他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的禁用物质的药品。

兴奋剂目录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

4.说明 4.1 采购管理: 4.1.1购进:
采购中心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含兴奋剂药品的采购。

具体采购过程管理按公司《药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如是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则严格执行公司《供应商资质审核及变更管理规定》、《商品审核及变更管理规定》,从合法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合法的品种。

在购进含兴奋剂所列物质的麻精药品时,要严格按照《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规定》、《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进行,保证供应商具有的生产、经营资质,变更供应商时提前索取供应商的相应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不得从不具有麻精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

验收含兴奋剂药品时发现其说明书或标签上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一律不予进仓入库。

如为含兴奋剂所列物质的麻精药品时,还应按照公司《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规定》《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4.1.2首营企业资质的收集与审核
1)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GSP》或《GMP》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5)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要求供货单位提供《质量保证书》或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应具有以下内容:
①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②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法定标准等有关规定
③药品附产品合格证明和合格的《药品检验报告书》
④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
⑤药品运输的质量要求
⑥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7)首营企业若经营含兴奋剂所列物质的麻精药品的,按照公司《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规定》《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中管理要求执行。

4.1.3首营品种资质的收集与审核
(1)国产药品资料的收集:
① 药品的质量标准复印件;
②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批件复印件;
③ 法定的药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及药品生产批件复印件;
④ 药品出厂化验报告书或省、市级以上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化验报告书复印件;
⑤ 以上资料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且在有效期内。

(2)进口药品资料的收集:
①《进口药品注册证》、《药品进口准许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地区)复印件
②《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以上资料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且在有效期内。

质量管理部根据供应商资质文件上的经营范围在系统中进行“客户经营范围”的维护。

4.1.4采退
含兴奋剂药品退换货按照公司《采退管理规定》执行,含兴奋剂所列物质的麻精药品按照公司《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规定》或《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4.2储运管理:
4.2.1按照公司关于含兴奋剂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货时做到按照采购预报收货;如属于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由专门的验收人员双人验收,合格后双人签字确认,并及时入相应的专库储存;属于二类精神药品的,由专人验收,入专库管理。

药品在库期间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药品的在库养护。

药品的销售出库严格按照销售订单执行,在出库复核时,加强检查,如发现个别遗漏未加贴“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含兴奋剂药品,马上进行隔离,停止发货,并尽快通知供应商进行补贴标签后进
仓销售;以支为单位进行销售的贵重药品,出库时加贴标签或随货同行标有“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说明书。

含兴奋剂所列物质的麻精药品出库时依据《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规定》或《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做到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由专人、双人复核,双人签名确认后出库。

上述环节中所建立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完整有效,并保管妥当,具体管理要求按照公司《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规定》《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4.2.2盘点:
为了确保在库药品的批号、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公司《盘点管理规定》,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财务部与物流公司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每---进行一次库存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上报上级公司质量部,确保在库药品的账、物相符。

4.3销售管理:
4.3.1销售含兴奋剂药品时,销售部门、质量管理部应按照公司《客户资质审核及变更管理规定》、《销售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销售客户的资质,确保将含兴奋剂药品销售给合法的客户。

销售时按照GSP管理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管妥当,具体管理要求按照公司《销售管理规定》、《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规定》《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4.3.2新增客户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药品经营企业企业需提交:
①《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采购属于二类精神药品的含兴奋剂药品时,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资质文件。

②《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机构需提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采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还需要提供“购用印鉴卡”原件。

上述各类证照的复印件,均需加盖购货单位原印章(证照应均在有效期内)。

质量管理部根据销售客户资质文件上的经营范围在系统中进行“客户经营范围”的维护。

4.3.3销售退回:
含兴奋剂药品的销售退回按照公司《销售退回管理规定》的规定
执行,物流退货验收员应加强关注,货物一经退回,立即至退货库查看实物是否已加贴“运动员慎用”标识。

如发现标识不符合要求的含兴奋剂药品,则应马上通知质量管理部或先入隔离库,由质量管理部和采购中心组织人力或通知供应商加贴后入库或解除隔离销售。

确保验收入库的含兴奋剂药品全部符合规定。

4.4安全管理
4.4.1不合格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
按照公司《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对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含兴奋剂药品,必须经确认,登记在册,并集中存放于不合格专库,履行正常的报损手续后,含兴奋剂所列物质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须在当地药监局的监督下集中销毁,严防不合格药品流入非法市场,确保安全。

4.4.2含兴奋剂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事件时,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形式通知质量管理部,属于麻精药品的还应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集团质量部,积极落实补救措施,不得隐瞒。

4.4.3不良反应
含兴奋剂药品在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按照公司《不良反应管理规定》进行报告、管理。

5.记录
5.1《购进记录》 5.2《采购合同》 5.3《药品销售记录》 5.4《销售清单》 5.5《销售退回申请单》
5.6《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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