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利大于弊,对方观点反驳的论据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辩题中的概念
户籍制度:是指按户逐人记在公民基本身份信息、自然变动、迁徙变动和身份变动等内容的一系列法律规范。
中国现存的户籍制度:以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核心,到现在仍存在并被使用的社会制度。
户籍制度的三种基本功能:1、证明公民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直接表现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
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口资料。
3、防范和打击各种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国内外户籍:国外人口管理大多不采用“户籍”的概念,单“户籍”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人口信息登记制度,不光中国有此项制度,国外也有。
国外“户籍”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人口信息登记制度,多叫“民事登记”、“人事登记”或“生命登记”,虽然叫法不同,但基本上都与我国“户籍”登记管理相似,“大同小异”。
自由迁徙和违反《宪法》《世界人权宣言》等
㈠自由迁徙:一是居住自由,二是离返任何国家的自由,三是出入本国的自由。
居住自由是指1、公民自由地选择住所居住,自由地将住所迁移到别处居住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通知,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首先,户籍制度并没有禁止迁徙啊,只是说迁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就如同今天对方辩友来到西财学习,也要一定的高考分数,没有这个高考分数对方辩友想来也来不了啊。
要知道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
在号称“自由国家“的美国和其它多数发达国家,迁入或定居某城市,都必须符合该城市卫生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为拥有固定的住所或一定的住房面积,以及稳定的经济来源,并有一定的居住年限。
否则,有关部门将出面予以法律的制裁。
另外,影响老人和子女抚养,是要受限制的;领政府救济的人,也不得随便迁移。
所以,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迁徙在现代社会不被允许的。
其次,户籍制度对自由迁徙的限制,其根本目的为了调控人口的有序流动。
论据一:其实在建国的初期城乡人口流动基本处于无限制的状况。
但是我们看到的是在1954年到1956年的三年间,迁移人数高达7,700多万,且逐年上升。
最后城市人口的剧增,城市容纳能力受到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才逐步将控制人口自由迁徙的功能引入户政管理。
(在大中城市公共资源供给不足和就业机会有限的情况下,对方辩友还跟我们谈自由迁徙,是否也想后人而复哀后人呢?)
论据二:2001年11月1日,郑州市推行以“降低入户门槛、吸引高层人才”为主要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规定从当天起,亲属投靠、新生儿入户、购房入户、投资纳税入户、工作入户、大中专员毕业生入户、成建制迁入户等7中情况可以办理郑州市区户口。
2002年8月22日开始,郑州市取消了实验多年的“农业户口”、“暂住户口”、“小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实行“一元制”户口管理模式,统称为“郑州居民户口”。
同时规定了更加宽泛的入户政策,将郑州市区户口门槛彻底打破。
然而“户籍新政”实施不到一年,于2004年8月20日被迫叫停。
郑州户籍制度改革失败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公共资源供给严重短缺。
据郑州市公安局统计,2003-2004年一年办理入户手续人数达15万,这个郑州市的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造成巨大压力,在公共资源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单兵突进式的户籍制度改革必然难以持续。
国情:目前我国由于历史和国情的原因,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确实存在人口密集、交通拥挤、能源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另外,国外许多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城市病”顽症的前车之鉴不能不使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保持谨慎的态度。
最后,户籍制度对自由迁徙的限制,非但没有没有损害的人自由权利,反而是在保护人民。
从城市治安来看:
据统计,在北京,流动人口犯罪占犯罪人数的50%以上;在上海,流动人口犯罪占犯罪人数的70%;“在广东,因流动人口多、居全国首位,流动人口犯罪占犯罪人数的80%以上,仅广州市2003年抓获的疑犯中83.8%的人员属外来人口,2005年上半年已达88.2%”。
而对武汉市近5年来刑事犯罪的调查统计表明,流动人口占犯罪人数的50%左右,流动人口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对农村的居民来说:第一,城市门槛降低了,但进城的经济成本加大了;第二,户籍门槛降低了,但农民工进城的风险提高了。
首先,农民之所以向往“农转非”,实际上看重的是城市户口背后的福利保障,以及生活和发展条件。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附加在城市户口上的福利保障功能不断弱化,其次,随着市场经济和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城市下岗失业问题十分突出,而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加入就业岗位的竞争行列,使得本身就十分严峻的就业形势更是雪上加霜。
这更加意味着农民工如果在城里没有工作,乡里又没有土地,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第三,户籍门槛降低了,但农民工进城的其他要求却相对提高了。
主要表现为素质门槛的限制,即要求进入相应行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
㈡1975年《宪法》已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此后一直没有恢复。
㈢《世界人权宣言》并非是强制的国际公约,一些国际法律师认为《世界人权宣言》只是一部习惯法,目前学术界并没有达成共识。
注:当国家法律与国际法违背时,优先遵守国家法律。
不平等的教育,留守儿童等问题
留守儿童(the "left-behind" children):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
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
1、现在长春市,上海都出台政府规定外来工子女享受和当地孩子一样的受教育机会的政
策。
2、国家教育部门已经逐步开始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例如见面农民工子弟学杂费,
建立全托农民工子弟小学等措施,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我方的底线
1、当对方辩友提出连结在户籍制度上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时,先回答户
籍制度是中性的,中国户籍制度的问题是由于在户籍制度上附加了各种各样过多的行政的、经济的、福利的管理行为,人为地制造了各种差异和不公平。
我们应该看到,户籍制度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总是与其他因素结合才明显表现出来的,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户籍制度的弊端。
那种认为是这一制度造成了中国城市化水平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
劳动生产率低等一系列问题,将复杂的社会问题简化成公式推导的做法是不足取的,因为它会导致这样的结论:中国的事情,只要废除了户籍制度就可以办好了,这显然是不对的。
2、我方也承认中国现存户籍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弊端,但是这些弊端并不是根本的弊,是可
以通过改革或其他的手段来达到降低或消除的。
3、需要改革并不是承认弊大于利,而是因为有弊端,所以要改革..
4、暂住证制度、蓝印户口政策、居住证制度等制度创新与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城市户
籍供给,适应了工业化、城市化的城乡人口转移形势。
户籍制度变迁的核心在于城市户籍的稀缺与大量农村人口的转移愿望之间存在巨大矛盾,因此,处理好地方户籍的供需关系成为户籍制度变迁的关键:一方面,需要通过增加城市吸纳农村剩余人口的公共资源供给;另一方面,需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减少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和谐发展。
5、答不出来对方提出的弊端时,可先承认确实产生了弊端,但是弊端不是根本的..然后论
述我方观点.
6、中国户籍制度的改革要与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同步
7、中国现在的大城市大多数是从政治中心发展成为经济中心的,因此,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极为有限;农民的大量涌入会引发“城市病”,并在城市边缘地带形成“贫民窟”;放开户口会导致优秀人才的外流。
从中国城市化发展的角度来说,放开城市户口会将一个新城市发展最需要的人才吸引走,而纯粹的农民对知识技能的掌握不够,农民由于经济的影响缺乏分工协作的精神,会影响工作效率。
同时从更长期的角度看,放开户口会导致东部地区人口的极度膨胀,而西部落后地区则会比以前更加落后
8、但是,要彻底废除户籍制度,给予所有公民同等的国民待遇,并非易事。
因为要废除户籍就必须给13亿人同样的社会福利保障,而且必须是按照当前最高的地方性福利保障标准,否则就必定会引起目前已经享有较高的地方性福利保障地区的居民的反对。
然而国家并没有财力来实现这一点。
粗略估算,给予全体国民以同等的地方性福利保障待遇,未来每年至少需要增加投入1.65万亿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再通过增加税收然后拿出1.65万亿元来废除户籍制度?
然而政府是否有如此财力呢?答案是否定的。
中国政府在2009年全部财政收入6.8万亿,13亿人的社会保障全部收入也不过1.6万亿不到,再加上土地出让、彩票公益等等收入,最多也不过12万亿左右。
追本溯源,其实是国家的经济发展得还不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