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制度定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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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制度定稿
1、护士长(副护士长)全面负责后勤物资、器材的领取、保管和报损,分类保管,定期领取。
2、定期预算、领取病房所需物资,不应造成积压、丢失、损坏和浪费,防止霉烂及蛀虫。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及器材的性能,及时消毒,定期维护保养。
5、外借物品须有登记、签名记录,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仪器、器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性能良好。
2、熟悉仪器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用毕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3、精密仪器要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定期维护,若有损坏,及时送修。
4、新仪器使用前应由专业人员讲解仪器的使用、保管及注意事项,并示范操作。
5、各类仪器、器材应建立账目,帐物相符,其清领、维修、借出、报废等要详细记录。
6、负责人更换时,须清点所有医疗仪器及设备,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和接收人应签名。
7、急救器材定点放置(急救车、氧气筒、吸痰器、监护仪、除颤器等),随时保持性能完好,保证应急使用.
第二篇: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
一、物品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资领取、保管和报损,应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定期预算、领取病房所需物资,不应造成积压、丢失、损坏和浪费,防止霉烂及蛀虫。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定期维护保养。
5.外借物品须有登记、签名记录,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应根据病种特点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及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注射、口服、外用、高危药品分开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用后及时补充,定期清查。
护士长每月至少清查一次并签名,护理部定期检查各科室药品管理情况,保证用药安全。
(三)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做到“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如药品浑浊、沉淀、变色、过期、药瓶和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则严禁使用。
(四)病人的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妥善保存,不用者及时退回药房。
(五)毒、麻、剧、限药管理要求
1.设专用柜双加锁存放,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建立交接班本,严格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2.医生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用前反复核对无误,用后保管好空安瓿,凭处方、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及空安瓿取药。
3.建立毒、麻、剧、限药使用登记本,注明使用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日期时间、剩余量处理方式等,护士双签名应正规。
(六)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冻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七)抢救药品应固定存放于抢救车内,做到固定基数,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存放。
由办公护士专人管理,每周大查一次,护士长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并有记录,用后及时清理补充,上封条并签名保管,做到班班交接有签名。
(八)高浓度电解质液(氯化钾、磷化钾、超过0、____%的氯化钠、氨茶碱等)、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等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有醒目的标识,并固定基数,有使用剂量限制和交接记录。
(九)不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药品安全管理及使用知识培训,科室使用新特药前要组织学习相关药理学知识。
(十)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时按相关规定程序处理。
三、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仪器、器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周检查和维护,保持性能良好。
2.熟悉仪器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用毕及时清洁、消毒处理。
3.精密仪器要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定期维护,若有损坏,及时送修。
4.新仪器使用前应由专业人员讲解仪器的使用、保管及注意事项,并示范操作。
5.各类仪器、器材应建立账目,帐物相符,其清领、维修、借出、报废等要详细记录。
6.负责人更换时,须清点所有医疗仪器及设备,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人和接收人应签名。
7.急救器材定点放置(急救车、氧气筒、吸痰器、监护仪、除颤器等),随时保持性能完好,保证应急使用。
第三篇: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制度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急救物品、仪器定位放置,专人管理,定量存储,每班清点、补充、整理并签名,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签名。
二、仪器要标牌注明。
仪器名称、产地、型号、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负责人姓名。
三、医疗器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消毒,保持性能良好。
四、了解各种医疗器械的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五、特殊抢救仪器,要班班交接有记录,保证各项用物齐全,性能良好,以备随时使用。
六、急救车专人管理,车内物品定量放置,每周一日班清点、补充、整理并封箱、登记、核对签名。
七、所备药品如发现变质、过期、标签模糊,应及时更换补充。
八、毒麻药品应加锁保管,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用后及时补充。
九、一般物品要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十、各类物品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或一年与有关科室核对一次,如。
有不符,查明原因并登记。
十一、借出物品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许可后方可借出。
第四篇: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管理制度病房物品、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1、病区内物品、器械、设备由护士长统一管理,可指派专人分别负责,做到:“四定”:定品种、定数量、定点放置、定期清点维护。
各种物品、器械、设备设立帐目,购置或报废时做好登记,如有损坏、遗失应积极查找原因,进行维修、补充,急救器材必须及时维修、补充。
保管者调换时须有交接手续。
2、床单位物品应如数配齐,保证患者使用。
当患者出院、入院以及交洗衣房清洗、更换时、应当面清点。
3、库房内物品、器械,设备应放置整齐,妥善保管,避免积压,防止受潮霉变。
4、贵重医疗设备、仪器应设专人保管,注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使用和维修保养登记。
5、有些设备全院资源共享,科室间借用,须有借还登记手续。
6、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得违章操作和带故障使用。
科室发现医疗器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老化时,发现者及时报告护士长,护士长报设备科备案,维修处理或报废。
7、护理部定期检查物品、器械、设备的应用与管理情况,检查结果纳入科室考核。
第五篇: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病房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1、一般制度
①护士长全面负责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账目,分类登记,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②各类物资护士长应指定专人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半年与有关部门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找原因。
③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害医疗器械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④掌握各类物品性能,及时消毒,分别保管,注意保养维修,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提高使用率。
⑤借出物品必须有手续,经手人要签字。
所有的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械原则上不外借。
⑥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2、被服管理制度
①各病房根据病床位,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每日责任班负责清点,每周大清点一次,(护士长参与)并有登记,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丢失的物品护士长及主管物品的护士按价赔偿。
②病人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患者的配合。
③病人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当面点清收回。
④脏衣单放于指定地点,与洗衣房或被服站管理人员当面清点,以脏换净。
⑤病区的被服,私人不的外借。
3、器械管理制度
①医疗器械由治疗护士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
②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③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干燥,用后须经保管者检查,性能是否完好。
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4、药品管理制度①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②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药等)分别定位存放(高危药品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交班,保证随时应用。
③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④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⑤患者个人的药物,应注明床号与姓名,单独存放,停药后及时退还药房,避免浪费。
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制度定稿(2)
第一条:为了保障病房内物品器材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提高医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定制本制度。
第二条:病房内的物品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设备、药品、医疗器械、床单被套、洗漱用品等。
第三条:病房负责人应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制定物品器材的清单和规格要求,并及时更新,确保不缺少重要物品。
第四条:病房内的物品器材必须按照分类进行摆放和整理,每个物品都应有专门的存放位置,方便查找和使用。
第五条:进入病房的医护人员必须将工作证件准备齐全,并在进入病房前进行身体洗手,并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六条:病房内的物品器材必须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破损或污损,使用完后应及时清洁消毒。
第七条:每个病床的用品应单独存放,不得混用或共用,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应定期更换并清洗消毒。
第八条:病房内的药品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私自使用他人药品,使用药品应及时记录并上交相关部门。
第九条:病房内的医疗器械使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操作,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洁消毒并存放好。
第十条:病房内的电子设备使用必须合理,不得擅自更改设置或私自使用他人设备,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对于病房内的物品器材的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病房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或补充。
第十二条:凡在病房内工作的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如有违规操作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病房负责人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制度定稿(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病房物品器材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各病房对物品器材的管理。
第三条病房物品器材主要包括床位、床单被褥、洗漱用品、服装、药品、医疗器械等。
第四条病房物品器材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涉及到物品器材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职业素质和操作技能,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第六条在病房物品器材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节约资源的原则,减少浪费和滥用现象的发生。
第二章物品器材的采购管理
第七条病房物品器材的采购应按照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流程进行,确保采购的物品器材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八条物品器材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定量订购,不得超出实际需求范围。
第九条采购负责人应确保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形式的回扣、礼品或其他利益。
第十条采购到的物品器材应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和方式进行保管,确保不受损坏和丢失。
第三章物品器材的保管管理
第十一条物品器材的保管工作由专人负责,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管理经验。
第十二条负责人应制定物品器材的存放管理制度,明确存放位置和方式,并按规定分类存放。
第十三条物品器材的存放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四条物品器材的存放位置应明确标识,并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及时知晓物品器材的存量情况。
第十五条物品器材的借用和归还应填写相应的登记记录,并由负责人进行审核和存档。
第十六条物品器材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其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和目的。
第四章物品器材的报废管理
第十七条物品器材的报废应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必要时应进行鉴定和检测。
第十八条物品器材的损坏、过期、失效或人为污染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由负责人进行处理和记录。
第十九条对于报废的物品器材应进行安全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第二十条物品器材的报废记录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日后的审计和核查。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病房物品器材的管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第二十二条物品器材管理人员应按照本制度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确保物品器材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十三条物品器材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物品器材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和相关规定严重影响物品器材管理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病房物品器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制度定稿(4)
1. 目的:确保病房内物品器材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病房内所有物品器材的管理。
3. 职责分工:
a. 护士长:负责病房内物品器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包括采购、配发、报废等。
b. 护士:负责病房内物品器材的使用和保管,包括登记、记录、维护等。
c. 医疗设备科或医疗器械科:负责对病房内的器材进行维护和定期检验。
4. 采购和配发:
a. 采购:病房主任提交物品器材清单给护士长,由护士长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并提出采购申请。
b. 供应商选择:护士长根据医院采购政策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确保物品器材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c. 配发:采购的物品器材交由护士长统一配发给各个病房,并记录在册,确保物品的及时供应。
5. 使用和保管:
a. 登记:每个病房设立物品器材登记册,记录所配发物品的种类、数量、使用日期等信息。
b. 使用:护士负责使用物品器材,并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正确操作,确保物品器材的正常使用效果。
c. 保管:护士负责对物品器材进行保管,确保物品的完好无损和安全可靠。
6. 维护和检修:
a. 维护:护士应对物品器材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洁,确保物品的功能正常。
b. 检修:医疗设备科或医疗器械科按照规定对病房内的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 报废:
a. 报废程序:护士长负责编制并执行物品器材报废的程序和流程,确保合规合法。
b. 报废记录:护士应对报废的物品器材进行记录,并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理和销毁。
8. 盘点和汇总:
a. 盘点:每年对病房内的物品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b. 汇总:护士长负责每月对病房内的物品器材进行汇总,包括库存情况、采购情况等,并报告给上级。
9. 外借和归还:
a. 外借:物品器材仅限于病房内使用,不得私自外借给其他部门或个人。
b. 归还:病房内的物品器材欠缺必须立即报告护士长,并及时补充或归还。
10. 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医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
11. 审核和修订:
该制度定稿后,由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制度定稿(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病房物品器材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物资的利用效率、降低损耗,并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病房。
第三条病房物品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病床、护理床、输液泵、呼吸机、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吸痰器等设备和用品。
第四条病房物品器材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责任人要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力求全面、全程、全员参与。
第七条病房物品器材管理采取统一配备,集中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病房物品器材的配备和购置
第八条病房物品器材按照医疗机构的需要进行配备和购置,实行合理的储备量。
第九条病房物品器材的购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第十条病房物品器材的购置要及时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注意保存相关票据和文件。
第十一条病房物品器材的配备要根据病房的功能和需要进行合理配置,保证病人的基本床位和医疗需求。
第三章病房物品器材的使用和保养
第十二条病房物品器材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病房物品器材的保养要做到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病房物品器材的使用和保养要有专人负责,保证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五条病房物品器材的维修和检修要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质量。
第十六条病房物品器材的报废要及时处理,并注意保存相关文件和记录。
第四章病房物品器材的监测和盘点
第十七条病房物品器材的监测要定期开展,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十八条病房物品器材的盘点要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进行,确保数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九条病房物品器材的盘点要做到全面、逐一、详实,并做好盘点记录和归档。
第二十条病房物品器材的监测和盘点要有专人负责,责任人要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五章病房物品器材的报损和丢失处理
第二十一条发现病房物品器材损坏、丢失及时报告,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病房物品器材的报损要及时进行登记和核实,并由专人负责处理。
第二十三条病房物品器材的报损和丢失有明显责任人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管理责任。
第六章物品器材安全保卫
第二十四条病房物品器材的保卫要加强,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二十五条病房物品器材的安全保卫要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测。
第二十六条病房物品器材的存放要有专门的仓库,且要保持干燥、整洁、防尘。
第二十七条病房物品器材的保管要加强,严禁私自拆卸、搬运和出借。
第七章病房物品器材的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八条对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十九条对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处理。
第三十条对于管理规范、物资利用率高、损耗率低的病房,可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病房物品器材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疗机构所有。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医疗机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