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二环路西半环监理部监理程序和交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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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二环路西半环监理部
一监理工作程序和交底
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中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1、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前,首先要由监理办主任监理工程师主持,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承包单位的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设计图纸会审工作。
图纸会审要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审核,包括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的全部内容,将会审结果以纪要形式书面报总监理办公室,对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不尽事宜在设计单位设计交底时由设计代表澄清和解决。
1.1、设计交底要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委托代表主持,有关设计人员、设计代表、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控人员及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参加。
1.2、设计交底要由设计代表介绍设计的主导思想、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施工要求;回答和澄清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图纸会审中所提出的问题。
1.3、最后由设计代表或主持者编制设计交底记录,并由设计代表、承包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代表签认。
2、施工前测量复测
2.1 基准点复测与审批
在开工前,设计人员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在现地向承包人提交控制点(导线点和水准点)的详细资料,承包人组织施工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并将复测结果上报监理办审批。
若控制点遭破坏或丢失由设计单位负责补测提供。
在正式批复前,监理办应组织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基准点进行复核。
在承包人复测和监理办复核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监理办将复测结果报总监办,总监办再将承包商的复测报告和监理办的复核报告报项目管理处备案。
2.2 横断地面线测量、放线测量与审批
在路基施工前,承包人要进行全面地恢复道路中心线,并固定线路的主要控制桩和线路的复核丈量;复测线路沿线敷设的水准点和纵断面高程复测;详
细检查、校对横断面和补测横断面。
承包人将复核和放线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在审批前,要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合格后,承包人要对路基范围内的原地面标高进行测量,并将测量结果上报监理办。
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核对,并将结果上报总监办作为审批的依据。
总监办批复后,承包单位进行清表。
清表后进行碾压,待碾压达到标准后,承包单位再次进行横断地面线测量,并将结果上报监理办,监理办仍需核查。
核查无误由总监办批复后,承包人将测量结果进行土方戴帽图绘制和土方工程量计算。
以此土方数量作为控制工程量。
3、试验检测
试验、检测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
3.1 中心试验室
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职能包括: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项目;要对承包人的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中心试验室应具有认定的职能。
当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结果出现差异较大,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一般要以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提供相关试验数据。
3.2 验证试验
监理工程师的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本工程。
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对承包人提供的厂家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进行审查、核算,必要时到现场进行调查、抽样试验。
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要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应立即运出场外。
在施工过程中,还应随机的进行抽样试验检查,以确定材料或商品合格与否。
3.3 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包括: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强度试验等。
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进行:要求承包人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准试验,并
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中心试验室审查批准。
同时派出试验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中心试验室要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进行平行复核试验,以肯定、否定、调整承包人的试验参数或指标。
3.4 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以其试验结果指导全面施工。
监理工程师要对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审查、批准;对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作详细记录;对承包人的试验报告进行审批。
3.5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路基填筑的密实度、砼及沥青砼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
监理工程师要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要按承包人的试验数量的10%~20%的频率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试验结果的可靠度。
3.6 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已完成的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
评定项目和标准应满足设计及相关的规程要求。
4、工程材料、机械设备的检查与审批程序
4.1 工程材料的检查与审批
4.1.1 工程材料
工程材料一般分为重要工程材料和一般工程材料。
重要工程材料:C40(含)以上砼、预应力锚器具、钢绞线支座、伸缩缝、水泥砂砾、沥青砼混合料、防水材料、预应力梁板、防护栏板、交通工程材料等。
一般工程材料:重要材料以外的用于该工程的永久性材料。
4.1.2 材料的检查与审批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确定的材料供应厂家按进场计划进场,并拟在使用工程材料前 14 天,对其品质进行检验。
对填筑路基用土进行基本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检验。
然后承包人应将工程材料取样试验结果、合格证、重要材料准用证和土的试验结果填写“工程
材料报验单”报到监理办。
监理工程师应在 5 日内完成对一般工程材料的抽检
试验审批工作;重要工程材料监理工程师应在 3 日内提出审批意见,确认质量合格后报到总监办,总监办核查后7 日内返回监理办,由监理办通知承包人使用。
工程材料进场后,承包人应填报《进场材料确认单》,并附按规范要求的频率抽检报告。
未经监理确认的材料不得使用。
工程用的商品砼、混合料、成品构件必须首先按分包程序进行资质审查,未经审查通过的厂家不得使用。
4.2 各种机械设备的检查及审批程序
开工前承包人要根据审批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和工程实际的需要,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种类、牌号、型号、性能、数量及运行质量逐一进行详细检查,将检查结果向监理办报验。
监理工程师根据进度计划需要,对承包人所报检的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后审批。
机械设备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未经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对未被批准的机械设备应尽快清除现场。
5、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是承包人在投标书的基础上进行深化、细化编制而成的,需经过审定方可执行。
承包人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费用使用计划、工机料使用的计划安排、工程质量目标、重要工程施工方案方法、公路常见病的防治措施及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办报审。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在规定的时间里要初审完毕(审查内容主要是所确定的施工方案是否可行,方法是否得当),并提出书面意见后报总监办。
总监办在收到监理办转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完毕,审批通过后报项目管理处(业主方)备案,审批未通过,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完善,直到满足监理工程师要求为止。
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承包人施工的依据,也作为监理工程师评估承包人履约行为的依据。
6、总体工程开工申请与审批
承包人经过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认为已具备了总体工程开工条件时,应向
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提出总体工程开工报告。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临建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工料机六准备情况、图纸及拆迁、自保体系的建立、工地试验室建设及验收情况。
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总体工程开工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上述所报内容逐项地核查,是否已全部落实。
经核查,如果承包商确实具备了总体工程开工条件,总监办应准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监理工程师应将第一次工地会议议程通知业主、质量监督站、承包人及有关单位。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办组织召开、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有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代表、质量负
责人、主要分包商、业主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及有关监理工程师参加。
如果第一次工地会议表明承包人具备了总体工程开工条件了,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总体开工令,并将总体工程开工令报业主备案。
7、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履约评价管理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履约管理是监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要措施。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定期、不定期对承包人进行履约检查,以使承包人兑现自己的承诺,确保工程规范、有序地进行。
履约管理主要依据政府、行业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本工程的招、投标文件等。
7.1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的履约管理
7.1.1 对承包单位的人员和资质管理
承包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专门人员应与投标书所报人员相一致、数量相同、资质相符。
特别在资质条件上,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工、试验人员应符合持证上岗要求。
对不符合条件者可按相关管理办法更换,更换后的资质条件只能提高,而不能降
低。
7.1.2 对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
承包人在本工程所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在组织结构上,各职能部门的设立及部门与部门、人员与人员的责任划分上,要适合本工程的需要,并保证体系正常高效地运行。
7.1.3 材料、机械设备的履约管理
(1)进入工地现场的工程材料按重要材料和一般材料分别管理。
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进场的材料在型号、质量上是否符合投标书的要求,并在使用的管理程序上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材料,包括:商砼、预应力所用材料、水泥砂砾、沥青混合料、交通工程材料及构件成品,对生产厂家要按分包程序进行资质审查,并要办理准用证。
重要工程材料由总监办批复使用。
一般工程材料,除承包人需进行自检和报验外,监理办按规定的频率抽检,合格后批复使用。
(2)机械设备的管理
承包人开工前进场的机械设备的种类、牌号、性能、数量必须满足工程需要与投标书所报的相符,否则被视为不履行约定,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
进场的机械设备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不得随意调为他用。
(3)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工作。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主要工程项目所采用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要与投标书中所报的相一致。
如不相符,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作出书面说明其原因,并对变更后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方法提出保证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所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比投标书中的建议书的内容更深化、细化,确实能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总监办批复后,承包人就要坚决执行。
7.2 施工阶段的履约管理
7.2.1 对承包人的人员和资质进行检查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要对承包人的人员进行履约检查,要与准备阶段进行对照,如有变化,要督促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变动手续。
7.2.2 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
随着施工进展,根据具体施工内容,监理工程师要随时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
如发现已有的体系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则要求承包人重新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7.2.3 工程材料、机械设备的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检查进场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是否按原计划
进场,能否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能否造成停工待料的可能。
如果出现停工待料、待机现象,要按违约处理。
另外,在材料使用上是否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检、报批。
7.2.4 对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在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拟定的相同。
特别是冬、雨季施工所采取的防冻和防水措施执行和落实的履约情况的检查对保证工程质量非常重要。
另外,对具有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检查其拟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如发现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视为不执行承诺。
7.3 建立监理工作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履约管理办法包括:履约检查方法;履约考核制度;履约考核项目内容及考核指标;确定履约考核奖罚办法;评价组织。
8、监理工程师资料管理工作
8.1 技术设计文件
8.1.1 审批的设计有关的文件;
8.1.2 审批的设计变更及有关文件;
8.1.3 设计、施工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来往文件、工程技术和设计专题
会议纪要等。
8.2 施工文件
8.2.1 工程质量文件
(1)工程质量自检报告;
(2)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
(3)原材料试验结果汇总表;
(4)砼及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汇总表;
(5)路基压实度汇总评价表;
(10)路面平整度、拱度、宽度、厚度检测结果汇总表;
(11)路基弯沉检测汇总表;
(12)路面弯沉检测汇总表(面层、基层、底基层);
8.2.2 试验、检测报告
(1)各种原材料试验报告;
(2)砂及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3)砂及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4)击实试验报告;
(5)压实度试验报告;
(10)筛分试验报告;
(11)外购材料(产品)合格证书;
8.2.3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基坑、钻孔检验记录;
(2)基础(桩基)检查记录;
(3)路基、(分层填筑的层数、厚度、宽度、路底的平整度、标高及路面厚);
(4)钢筋砼配筋检查表;
(5)预应力张拉、压浆等检查记录;
(6)其他各种中间记录
8.2.4 成品、半成品检查记录
(1)预制构件成品检查记录(外观、几何尺寸、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规格、型号及数量);
(2)外购件进场检查记录(外观、几何尺寸、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规格、型号及数量);
(3)各种现浇成品检查记录(平面位置、底、顶面高程、外观及几何尺寸);
(4)各种构造物成品检查记录(平面位置、底、顶面高程、外观及几何尺寸);
(5)各种分项工程完工检验记录(自检表);
(6)桥梁竣工验收荷载试验报告;
8.3 进度控制文件
8.3.1 总进度图(表)计划批准文件;
8.3.2 分期进度图(表)计划批准文件;
8.3.3 开工报告和批复文件;
8.3.4 有关进度往来文件;
8.4 投资控制文件
概(预)算审批文件及投资增减变化文件等。
8.5 施工原始记录
8.5.1 施工日志、监理日志;
8.5.2 开、完工记录(分项工程开工申请与交工验收记录);
8.5.3 天气、温度记录;
8.5.4 各工序施工原始记录(基坑、槽检验、砼浇注、冬季施工测温
设备安装及沉降观察记录);
8.5.5 各工点、各工序测量原始记录;
8.5.6 施工照片集。
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交底
(一)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程序和交底
1、路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交底内容
1.1 路基填筑施工试验路段
承包人在正式填筑路基前应事先铺筑长度不小于 100m 的试验路段,并将试验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试验时应记录:压实设备的类型、最佳组合方式;碾压遍数及碾压速度、工序;每层材料的松铺厚度、材料的含水量等。
试验结果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即可作为该种填料施工控制的依据。
试验段所用的填料和机具应与施工所用材料和机具相同。
1.2 路基填筑
在路基填筑前,要进行清表。
清表后对路基填高小于 0.8m 路段进行翻松,然后用平地机整平并进行填前压实,压实度达到重型压实标准。
严格控制松铺厚度,松铺厚度是通过试验段试验结果确定。
在填筑过程中,检查松铺厚度、压实厚度和压实度。
碾压的方式、方法、
压实度应按有关的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并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
承包单位要按规定的频率进行压实厚度、压实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抽检、评定。
当压实度代表值和单点极值达到标准时,
监理工程师允许情况下可进行一层填筑。
施工中路基土标准试验项目:土的含水量、颗粒分析、土的密度试验、击实试验、CBR 试验等。
1.3 路床验收
路基填筑到设计标高后,在路面结构底基层施工前,要对路床进行全面验收。
验收检查项目:压实度、弯沉、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横坡、边坡等。
路床验收手续:
(1)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内容,对拟交验路床进行全项目自检,当自档路段符合评定标准的基本要求,实测实量评定结果达到有关规定的设计要求时,可向监理办提交交验申请。
(2)监理办对施工单位自检达标路段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标准时,通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进行最终检查。
(3)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对路基工程的每个分部工程进行独立的抽检,抽检项目重点为路床弯沉及压实度,一般采取的单点不合格否定制,确定工程是否交验。
(二)桥梁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程序和交底
1、桥梁开工前监理工作交底内容
1.1 进场材料的选购与检查
一般情况下,在订货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办报送拟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位、产地等,征求监理工程师的同意,方可进场。
进场后的材料承包人要进行自检,并填写审批试验报告,报送试验工程师。
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试验报告,并按规定的项目和频率进行抽检,安排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进行验收试验。
1.2 外购成品及半成品构件,承包人在签订外购成品及半成品构件合同前,应向总监办和监理办书面报告生产厂家及外购计划。
总监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厂家进行考查,同意后允许生产。
对大型构件,如空心板梁和 T梁等要进行首件验收。
组织试验工程师对成品、半成品的质量进
行检查试验。
1.3 监理工程师应提示和监督承包人按计划进料和按合同、规范要求储存、运输。
1.4 对不合格材料的审定,应由试验工程师和分项监理工程师最后确定。
由试验监理工程师将不合格材料、成品、半成品鉴定结果及处理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并通知承包人将其集中堆放、加以标签、限期清除出厂。
2、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监理工作交底
2.1 钻孔灌注桩施工准备工作
2.1.1 开工申请报告审批
(1)钻孔灌注桩施工可作独立下部工程单独递交开工报告申请,也可以包括在全桥开工报告中,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按合同、规范及监理程序规定期限内向监理办、总监办递交书面开工报告。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对承包人提交的钻孔灌注桩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
(3)材料、砼配比的审定。
开工前承包人要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自检,并自检报告和砼配合比报告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
监理工程师对自检报告和配合比进行复核、试验。
(4)施工测量放样。
承包人应事先提供桩位平面图,包括桩位分布及施工顺序,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桩位资料。
钻孔灌注桩开工准备应由现场监理人员检查,现场桥梁工程师提出开工批复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
也可直接由桥梁工程师批复开工报告。
2.2 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监理工作
2.2.1 钻机安装检查、选用适当钻锥、确定钻进速度、钻孔泥浆试验、稳定钻孔内水头措施。
调制泥浆时,应先将粘土或膨润土加水浸透,然后以搅拌机或人工拌制。
冲击钻进时,可在钻孔内直接投放粘土,以钻锥冲击制成泥浆。
调制的护壁泥浆及经过循环净化的泥。
泥浆性能指标要求
注:①地下水位高或其流速大时,指标取高限,反之取低限;
②地质较好、孔径或孔深较小的,指标取低限;
③孔壁泥皮厚除正循环旋转冲击的砂类土等应≤2mm 外,其余均应≤3mm;
④用推钻、冲抓、冲击方法钻进时,可用粘土碎块投入孔内,由钻锥自行造浆固壁;
⑤若当地缺乏优质粘土,不能调出合格泥浆时,可掺用添加剂以改善泥浆性能;
⑥在不易坍塌的粘性土层中,使用推钻、冲抓、反循环回转方法钻进时,可用清水提高水头(≥2m)维护孔壁;
⑦对遇水膨胀或易坍塌的地层如泥页岩等,其失水率应<3~5ml/min;
⑧相对密度是泥浆密度与 4℃纯水密度之比(过去称为比重)。
2.2.2钻进。
孔位检查、钻孔故障及处理方法包括:坍孔、钻孔偏斜、扩孔、缩孔、钻孔漏浆、糊钻、埋钻、卡钻钻物掉落等。
钻孔时要及时填写钻孔记录,在土层变化处。
2.2.3清孔。
钻孔达到图纸规定深度后,对成孔质量包括:孔位、孔深、孔径、孔形、孔斜进行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立即进行清孔。
清孔方法有掏渣清孔法、换浆清孔法(用于正循环钻孔法)、抽浆清孔法。
2.2.4 灌注砼
(1)在灌注砼前应对配备的机具、性能、数量、技术要求;导管性能及隔水措施进行检查。
(2)水下砼配制技术要求:选用水泥的品种、初凝时间、坍落度要求、外掺剂试验及砼配比试验等。
(3)水下砼灌注要求:灌注前要对孔底沉淀厚度检测、首批砼的数量计算、导管埋深、灌注速度及灌注后护筒拨出的确定
2.2.5 水下砼材料
(1)水泥标号不低于425 号,初凝时间不早于2.5h;
(2)粗集料粒径不大于导管内径 1/8,钢筋最小净距 1/4,不大于40mm;
(3)砼含砂率宜为40~50%;
(4)坍落度宜为180~220mm;
(5)水泥用量≮350kg/m3;
(6)水灰比宜0.5~0.6;
(7)不使用缓凝外加剂。
2.2.6 水下砼灌注
(1)灌注时砼温度不低于5℃,强度未达到设计等级 50%的桩顶砼不得受冻。
(2)导管应进入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
首批灌注砼数量应满足导管初次埋置深度(≥1.0m)和填充导管底部间隙的需要。
在整个灌注时间内,出料口应伸入先前灌注的砼内至少 2m,以防止泥浆及水冲入管内,且不大于 6m,管底在任何时候应在砼顶面以下 2m。
(3)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高出一定高度,一般为0.5~1.0m,多余部分应在接桩前凿除,桩头不松散。
(4)连续浇注,直至要求高度。
要捞取渣样,判明土层,与地质剖面图相核对。
2.2.7 质量检查
(1)桩基质量检查:检查孔径、孔形、倾斜度、孔深、沉淀厚度、清孔后泥浆指标均应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桩身质量检查:桩身砼抗压强度要符合设计规定。
检测的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测方法一般采用无破损法或取芯法)。
当检测质量不合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