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发改委关于兰州“鸿运润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予以备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兰州市发改委关于兰州“鸿运润园”商品房开发项目
予以备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3.08
•【字号】兰发改投资[2012]99号
•【施行日期】2012.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兰州市发改委关于兰州“鸿运润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予以备
案的通知
(兰发改投资〔2012〕99号)
兰州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兰州‘鸿运润园’项目建设计划结转备案的请示”(兰希房字〔2012〕第003号)收悉。

我委于2003年对该项目予以备案,并先后于2006年、2008年和2009年对该项目办理了结转备案。

该项目位于城关区宋家滩,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7亿,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兰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主任委员会会议纪要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经审查,该项目手续齐全,符合备案条件,现同意对“鸿运润园”商品房项目未完工程予以备案。

此次备案建筑面积为24423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1828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1350平方米,计划投资1.8亿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备案有效期两年,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