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工作进程的通知-新环控发[2005]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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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工作进程的通知
正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工作进程的通知
(新环控发[2005]21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各创建环境友好企业:
按照自治区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工作现场会的部署,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工作进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环境友好企业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活动的通知》(环发[2003]92号)和我局《关于开展创建新建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活动的通知》(新环控发[2005]50号)要求,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各地、州、市环保局要督促和引导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争创国家或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

二、列入《2005年创建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名单》的9家创建企业应于2005年9月15日前完成创建工作,并将创建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州、市环保局进行初审。

2005年9月30日前,由负责初审的地、州、市环保局将初审意见及企业创建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申报材料报我局污染控制处。

我局将于2005年10月组织对申报创建企业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公示10天没有问题并且群众满意的,授予“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三、创建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申请表(一式3份);
(二)创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工作总结;
(三)创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技术报告;
(四)展示企业环保形象的照片和音像资料。

四、未开展创建环境友好的企业应抓紧时间,认真研究创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争创“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

附件:2005年创建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名单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5年创建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名单
1、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2、新疆新化化肥有限公司
3、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5、新疆石河子市长运生化有限公司
6、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7、新疆塔里木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8、新疆华电喀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新疆喀什地区八一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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