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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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1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设计实施情况签章确认,并对建设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 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一)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和
第十九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
设计审查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 部内容。
第二十条对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 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 建设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 域内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
卡拉。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办理机构:上海市消防局、公安分、县局防火监督处、科办理时限:办理期限为20日。

20日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申办对象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格:申办手续:<一>方案阶段一、办事的条件除下列建筑工程的方案消防设计应报市消防局审核外,其它建筑工程的方案消防设计原则上不再送消防部门审核:1、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2、除商住楼外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3、单幢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或商住楼商场部分面积大于10000m2的建筑;4、总投资大于5000万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和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丙类厂房;5、面积大于1000 m2甲乙类仓库和面积大于10000m2的丙类仓库、物流中心;6、轨道交通、隧道、大桥、码头等重大市政工程;7、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审批的其它重大或重要项目;8、占地面积大于10公顷的总体规划方案。

二、需提供的材料1、工程所在地的勘察地形图;2、工程总平面图及平面布置图;3、简要的文字说明或生产工艺流程。

<二>初步设计阶段一、办事的条件除下列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消防设计应报市消防局审核外,其它建筑工程的扩初消防设计原则上不再送消防部门审核:1、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2、除商住楼外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3、单幢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或商住楼商场部分面积大于10000m2的建筑;4、总投资大于5000万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和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丙类厂房;5、面积大于1000 m2甲乙类仓库和面积大于10000m2的丙类仓库、物流中心;6、轨道交通、隧道、大桥、码头等重大市政工程;7、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审批的其它重大或重要项目;8、占地面积大于10公顷的总体规划方案。

二、需提供的材料(一)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1、初步设计文本(工程概况、消防设计专篇);2、由设计单位设计的全套图纸;3、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4、规划部门的批文;(二)以下项目在初步设计时应编制消防专篇,并连同上述材料一并报送。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参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参考)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参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参考)引言概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是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的内容。

一、消防设计审核1.1 消防设计文件的准备:- 详细收集建筑物的基本信息,包括用途、高度、面积等。

- 制定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平面图、消防设备布置图等。

1.2 消防设计文件的审核:- 检查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和标准。

- 确保消防设计文件中的消防设备布置、疏散通道、防火间距等符合要求。

1.3 消防设计文件的修改和审批:- 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求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 审批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确保其符合消防法规和标准。

二、消防设备的安装与验收2.1 消防设备的选型与采购:-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特点,选择适合的消防设备。

- 与供应商进行合作,采购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

2.2 消防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按照消防设备的安装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 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喷淋系统等。

2.3 消防设备的验收:- 进行消防设备的验收,检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运行情况。

- 确保消防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消防通道和疏散设施的设置3.1 消防通道的设置:- 确保建筑物内外消防通道的合理设置和畅通。

- 考虑建筑物的布局、人员流量等因素,设置适当的消防通道。

3.2 疏散设施的设置:- 安排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疏散设施的合理布局。

- 确保疏散设施的通畅和安全,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

3.3 疏散标识的设置:- 设置疏散标识,指示人员疏散的方向和位置。

- 确保疏散标识的清晰可见,提高疏散效率。

四、消防培训和演练4.1 消防培训的组织:- 组织建筑物内部人员的消防培训,包括火灾预防知识、灭火器使用等。

- 建立消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疑难问题解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疑难问题解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一、概述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消防安全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是确保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疑难问题。

本文将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常见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确保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

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基本流程1. 提交申请材料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前,需递交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相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2. 审查申请材料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验证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3. 现场勘查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对工程现场进行勘查,确认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实施情况。

4. 出具审查意见消防设计审查单位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勘查结果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包括通过、不通过等。

5. 验收完成工程后,进行消防设计验收,确认工程消防设施的安装情况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以上即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基本流程,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如下疑难问题。

三、常见疑难问题及解答1. 设计图纸不合规范问题描述:申请材料中提交的设计图纸存在不符合规范的情况,如消防设施设置不完善、逃生通道设计不合理等。

解答:对于设计图纸不合规范的情况,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应当及时指出问题并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

申请人也应积极配合,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 现场勘查发现问题问题描述: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工程实际情况与设计方案存在差异,导致审查意见无法通过。

解答:在实施现场勘查时,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应当认真核实工程现场和设计方案的一致性,如发现有差异,应当要求申请人进行合理调整,并在现场勘查报告中予以详细说明。

3. 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不通过问题描述: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未通过,申请人对此存在异议。

解答:对于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不通过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就相关问题提出异议申诉,由审查单位进行再次核查。

建设工程改建(内部装修工程及变更用途)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工程改建(内部装修工程及变更用途)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一、许可程序:窗口受理——现场检查——出文审批——文书送达二、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装修改造工程所在平面的原始竣工平面图复印件,标出装修位置4、提供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建筑主体的建筑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或规划意见书,房产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等证明该建筑合法性的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消防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

其中,设计图纸需提供全套正式蓝图,加盖本年度的报审专用章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1)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2)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3)拟采用国建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7、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如果是外省市的设计单位,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8、物业或产权单位与装修改造施工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书。

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

9、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盒,正、侧面打印工程名称,字体为宋体二号字。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是指在建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时,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进行审查和验收的规定和程序。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是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基础保证。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

一、消防设计审查规则1. 提交资料规范建设单位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包括建筑结构和平面图、消防水源、疏散通道、防火防烟分区等设计图纸,以及建筑物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

2. 消防设计专家审查建设单位应聘请专业的消防设计专家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并报送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消防设计专家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对建筑消防设计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消防设计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审查和终审审查三个阶段。

初步审查主要是对建筑消防设计的整体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资料齐全审查是针对图纸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终审审查是对建筑消防设计的最终确认和批准。

1. 施工前验收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邀请消防设计专家对消防设计方案进行验收,确认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以及施工可行性。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定期邀请专业的消防设计专家对消防设施的设施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建设单位在建筑竣工时应向消防监管部门申请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详细的验收资料,包括建筑物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情况、设施性能测试报告等。

4. 消防设施运行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建筑物投入使用前,对消防设施进行最终运行验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安全可靠。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则,确保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单位还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切实维护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填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填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一)适用范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是公安消防机构接受消防行政许可事项中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而运用的法律文书。

(二)程序要求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看法。

但是依照本规定须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三)制作要求本文书属多联式填充性文书,包括封面、申报表和填表说明三部分。

1、封面。

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和填表日期。

“工程名称”依据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填写;“建设单位”填写负责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行政公章,申报日期以建设单位将申报资料收集并送达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当日日期。

2、申报表。

由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和工程项目申报内容基本信息组成。

此联由建设单位依据申报工程的设计状况照实填写。

(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依据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和工程地质:依据项目立项批准单位出具的有效文件照实填写;支配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由建设单位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填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内容要依据各单位营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运用性质部分则依据实际施工的类型和量勾选。

(2)单体建筑基本状况一栏,项目涉及的建筑假如有多栋则需分别填写,假如其中部分建筑结构、层数、高度、面积等信息一样,则可按一栏填报,如“XX区1-5栋”,该栏基本信息需依据设计单位设计图纸照实填写。

储罐、堆场、建筑保温顺装修工程涉及的表内内容必需依据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照实填写,消防设施同样依据工程涉及的部分勾选,材料提交勾选栏依据建设单位自己提交的材料进行勾选,因工程类别不同则部分材料不须要供应。

其他须要说明的内容可以在尾栏进行填报。

3、填表说明。

该部分规定了填表的留意事项,以及接受的墨印和报表规格等。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要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要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要点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要点1.消防设备与建筑物的匹配性:审核时需要检查建筑物的性质、用途、高度、面积等信息,并根据该信息确定相应的消防设备类型和数量是否合理,以确保消防设备能够满足建筑物的消防需求。

2.消防通道和避难设施:审核时需要检查建筑物内外的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通道的宽度、高度、材质、防火阻燃性等方面。

同时,还需检查建筑物内是否设置了足够数量和合理位置的避难设施,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3.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审核时需要检查建筑物是否安装了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并检查其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探测器的种类、数量、位置等方面。

还需检查报警系统的声光警报装置是否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发出警报。

4.消防水系统:审核时需要检查建筑物是否安装了消防水系统,并检查水源、水压、水流等参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还需检查消防水泵、消防栓、喷淋系统、水带等设备的种类、位置、数量等方面。

5.防烟排烟系统:审核时需要检查建筑物内部是否设置了防烟排烟系统,并检查其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排烟口的位置、数量、面积等方面。

还需检查排烟系统的排烟量是否能够满足建筑物内烟气的排放需求。

6.防火分区和防火门:审核时需要检查建筑物内部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防火分区和防火门,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将火灾局限在一个区域内,防止火势蔓延。

还需检查防火门的材质、密闭性、防烟性能等方面。

7.灭火器和消防器材:审核时需要检查建筑物内是否设置了足够数量和合理位置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并检查其型号、种类、容量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还需检查灭火器和消防器材的维护情况和检查周期是否合规。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要点1.消防设计文件完整性:验收时需要检查消防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包括消防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备布置图等,确保设计文件齐全并符合规范要求。

2.消防设备安装质量:验收时需要检查消防设备的安装质量,包括设备安装是否稳固、是否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布置、管道安装是否密封、电气设备是否接地等方面。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资料填写样本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资料填写样本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说明
1。

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5。

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建设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备案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建设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备案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9、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10、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1、竣工图(盖设计出图章、审图章、施工单位竣工章)
注:1、表格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复印件字迹模糊不清,申报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2、建设单位为工程申报单位
3、提交的材料是复印件的,应由所属单位或相关人员盖章确认
4、所有复印件需为原始尺寸
建设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备案
申报流程所需材料
第一步: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需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见附件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委托当事人办理消防手续的填写(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原建筑消防设计、验收备案受理凭证或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意见书
10、原建筑楼层平面图(原始尺寸的竣工图)
11、装修图纸(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图纸折成A4大小)
第二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需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报告)
3、建设单位的工程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委托当事人办理消防手续的填写(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原建筑消防设计、验收备案受理凭证或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意见书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未抽中受理凭证或抽中审核合格网上公告
6、施工、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及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7、建设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告知单
8、原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编号: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说明
一、在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

二、提交材料的装订规格,应当按照A4纸的规格。

三、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要清楚,文面要整洁。

四、表格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

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

“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表格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六、“工程简要说明”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处位置、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和工程总指标等内容。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一次性告知书一、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二、项目性质:行政审批。

三、申请受理单位:南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决定单位:南溪县公安消防大队五、法定时限: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重点工程20个工作日,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30个工作日六、南溪承诺时限:一般工程4个工作日。

七、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办理条件:(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消防审核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等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2、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具有相应资质;3、建筑工程计划主管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

(二)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审核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版)等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2、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具有相应资质。

十、办理程序:1、受理2、审查3、制证及文书4、发证并告知十一、申请材料:(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消防审核1、按要求填写固定格式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县政务中心消防窗口提供),(依据《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立案申请材料清单(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立案申报表(需建设单位盖章);(二)建设单位旳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新建、扩建工程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规划图(原件及复印件);(四)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五)设计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程设计证书(复印件);(六)消防设计文献、工程设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献(复印件);(七)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证书、施工图审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献(复印件);(八)设计、施工图审查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九)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汇报书和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十)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注:单位提交旳材料应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

所提供材料须是A4纸张。

征询电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申请材料清单:1、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立案表(需建设单位盖章)2、竣工验收汇报表(山东省建设厅制)和有关消防设施旳工程竣工图纸;3、隐蔽工程记录(复印件)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献(省抽检汇报或聊都市消防产品现场鉴定汇报,消防产品现场鉴定汇报需附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登记表复印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型式承认证书、检查汇报(型式承认换证检查)及身份证标识扫描上传后旳系统查询页面、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5、有防火性能规定旳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旳抽检汇报;6、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市场准入证明文献(生产厂家出具检查汇报及监理单位出具旳证明材料)、出厂合格证;7、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查汇报、电气检测汇报;8、有效旳施工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工程施工执业人员登记表、施工单位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旳执业证明文献(复印件)9、有效地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人员登记表、监理单位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旳执业证明文献;10、有效地消防技术检测有限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查人员登记表、检测企业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旳执业证明文献;11、土建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协议;12、建设单位旳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献(复印件)13、其他依法需要提供旳材料(消防设计变更状况、消防安全评估汇报、设有自动消防设施旳工程应提供与具有资质旳维保企业签定旳维保协议(复印件)建筑工程审核意见书或消防立案凭证或立案成果告知书(复印件)1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5、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立案)时,应提供防火涂料旳购销协议、发票及进货记录,生产企业出具旳防火涂料数量及质量确实认函、施工及监理单位提供旳防火涂料施工及监理记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事项类别: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2012年修订);3.《福建省消防条例》;4.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福建省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受理机构: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批机构: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申请条件:《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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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两份(纸件打印版,盖建设单位公章)。

(已准备)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已准备)。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身份证明。

(待定)
3、依法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已准备)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待定)
5、消防设计文件(总平面图、消防设计专篇)。

(待定)
6、装订整齐的施工图纸一套,电子版图纸光盘,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待定)
7、授权委托书。

(已准备)
气象审核所需资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已准备)
2、建筑、结构、电气施工图、效果图(纸资及电子版各一套)。

(待定)
3、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证复印件一份。

(待定)
4、工程设计单位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待定)
5、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待定)
6、发改委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已准备)
7、防雷技术评价意见书。

(待定)
8、需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应提交雷评报告。

(待定)
申报单位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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