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消防设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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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消防设计要点
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与汽车消费市场发展迅速,特别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私家车数量快速增长,随之带动汽车消费延伸服务行业的迅猛发展。

4S店这一集多种使用功能于一体的建筑形式应运而生。

它是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包括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等。

整个店面分为汽车展厅、办公区、配件库、维修车间四个功能区块,集汽车展示与销售、保养与事故维修与一体,在建筑形式上有展示厅、维修保养车间、钣金喷漆车间、车库、备件库等,从实用功能上含有属于民用建筑的商业与办公场所及属于工业建筑的汽车保养维修场所。

目前,汽车4S店没有专门的防火规范,在具体的消防设计时还存在诸多模糊不清及使用功能需求与消防规范相矛盾的地方。

因此,汽车4S店的消防设计应根据其不同区域的各自使用性质、经营特征、火灾危险性而对应执行不同的消防技术标准。

我们结合实际建筑防火审核工作经验,就汽车4S店消防设计中存在争议、容易混淆、应强调注意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让大家在这方面设计上思路更加清晰。

建筑结构问题
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3.0.2条和第3.0.3条要求,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三级,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Ⅱ、Ⅲ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考虑目前我国4S店的建筑规模,其维修车间维修车位大都大于2辆,因此其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但是由于4S店考虑到美观及使用功能的需要,大都采用大空间布局,多以钢结构作为承重结构的主体,展厅办公部分多采用钢框架结构,维修车间部分多采用门式刚架结构。

屋面覆盖材料为压型复合彩钢板,墙面围护材料展厅部分为玻璃幕墙,其余部分为复合保温彩钢板。

钢结构虽然是不燃材料,但在火灾高温作用下,其力学性能如屈服强度、弹性模量等却会随温度升高而降低,在550℃左右时,降低幅度更为明显,一般在15分钟左右就会丧失承重能力而垮塌,因此做好钢结构的防火保护是个重要问题,主要采用的方法包括喷涂防火涂料、在钢结构表面采用现浇混凝土、矿物纤维等做耐火保护层等。

采用涂刷防火涂料方法时,应注意涂刷厚度、涂刷方法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涂刷结束后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确保各建筑构件达到规范要求的耐火极限。

必须注意的是屋面及围护墙体使用的保温复合彩钢板,中间所采用的保温材料必须是不然材料如岩棉等,严禁使用可燃苯板。

防火分隔问题
1. 展示厅与维修车间防火分隔问题
4S店一般分为商品展示与销售和维修与保养两个区域,既汽车展示厅和维修保养车间,这两个建筑通常贴邻而建。

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5.1.6条和 5.2.5条要求,汽车库、修车库贴邻其他建筑物时,必须采用防火墙隔开。

防火墙上如必须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的防火卷帘分隔。

因此,展示厅与维修车间应设防火墙分隔。

而由于汽车4S店为了展示维修服务技术操作的规范性和可信誉程度,往往要求在客人休息区和车展区内能直接看到修理区场景,为了达到此效果,而在客人休息区和车展区与修理车间之间设置大面积落地式玻璃窗,使展示厅与维修车间未形成完全的防火分隔,造成4S店的使用功能需求与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之间的矛盾。

解决的
办法可视展示厅与维修车间分隔墙开窗面积的大小而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如开窗面积不大,可采用防火玻璃。

若开窗面积较大,可在洞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2. 维修车间喷漆工段与车间其它工段的防火分隔问题
有些观点认为喷漆工段火灾危险性较大,无论喷漆工段车位的多少,为防止火灾时向相邻的场所蔓延,喷漆工段都应与车间其他工段做好防火分隔。

当然,这样做是最安全的防火措施,但不是最经济的,也不利于生产作业的开展。

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本着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

通常情况下,喷漆工段是可以设置在维修车间内的,只是修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 000m2。

当修车部位与相邻的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扩大到不应超过4 000m2。

但是当修车库内,其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漆的工段超过3个车位时,喷漆工段与其它工段之间及喷漆车位之间均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目前维修车间的喷、烤漆工位都使用成品组合式烤漆房来完成喷漆与漆面固化保养工作,由于烤漆房采取了诸如空气处理器进出风口直接接出室外,所有电气设备均采用防爆设备,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器等措施,而使其火灾危险性大大降低。

汽车维修车间的安全疏散问题
有些设计者认为汽车维修车间属于丁类厂房的一种,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7.4.12条要求,其安全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吊门、卷帘门。

还有些设计单位在设计维修保养车间时,只设计两个可供汽车出入的翻板门或卷帘门。

同时在翻板门或卷帘门的中间设置一处小门供车间内的人员进出。

以上两种认识均在不正确的地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6.0.1条规定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因此只要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出口与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并保证人员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的疏散门形式是没有具体要求的,可以是平开门,也可以是卷帘门或吊门等。

消防设施设计问题
1. 展厅的消防设施设计问题
汽车展厅大都布置有新车展示区、汽车装饰配件展区、商务洽谈接待区、结算中心与行政办公区和车辆维修保养登记与客户休息区。

从使用功能上看,它归属于商场的一种,只不过其商品比较特殊是汽车。

从使用性质上看属于民用建筑,其消防设施设计应满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要求。

除应设必要的消防栓外,对于大型旗舰店,当其总建筑面积大于 3 000m2或任一楼层面积大于1 500m2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总建筑面积大于6 000m2或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3 000m2时,还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维修车间的消防设施设计问题
维修车间是类似于厂房的建筑,从其生产工艺看,其火灾危险性类似于丁类,但由于其工艺上需使用有机溶剂,汽油等清洗和喷漆工段,火灾危险性可按甲类对待。

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维修车间除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外,对于停车位大于15辆的I类维修车间还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泡沫喷淋灭火系统。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没有对修车库的防排烟问题作具体的规定,但对于4S店的维修车间无可开启外窗或可开启外窗面积较少,达不到自然排烟条件的,应考虑设置机械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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