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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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比较分析
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刘明龙21002020431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就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就各国的改革而言都是要改革不适应甚至阻碍了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就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而言都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本国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地发展。
所以从改革的动因、方向及目标上看,两种改革方式并没有大的差别。
一、激进式改革与渐进式改革的定义
激进式改革理论,也称之为大爆炸式改革或休克疗法,特指主要以狭义新自由主义与现代货币主义为其理论基础,主张在原计划经济国家实行的,以迅速私有化、自由化、稳定化为手段,以建立自由市场经济秩序为归属的一整套体系。
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在旧制度的废墟上快速进行新制度的构建工作,采取了彻底打破旧有的制度框架而一次性地建立新制度框架的方式。
该理论的主要创立者与拥护者包括萨克斯、里普顿、布兰查德、科尔内、克鲁格曼、叶利钦、盖达尔、丘拜斯、巴尔采罗维奇、克劳斯等人。
激进理论曾被用于改革已经处于计划经济困境中的俄罗斯、波兰、捷克等原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秩序。
渐进式改革理论,采取先易后难, 先表层后里层的改革路径,在旧有制度的框架内渐进、逐步地对旧体制进行制度创新。
随着改革进程的逐步深化,新制度的组成部分不断地把旧制度的组成部分给置换出来,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新旧两种制度处于一种并存及此消彼长的状态中, 直至最终建立起符合市场化要求的新制度框架。
主张分阶段进行,逐步到位,如价格改革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实行了双轨价格,在放松管制和经济控制上也是逐步进行,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推进,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进行,其指导思想是“摸着石头过河”。
我国的大部分经济政治改革采用的就是渐进式改革。
二、激进式改革与渐进式改革的区别
1.经济转轨的速度不同
许多西方的经济学家认为,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存在一个危险的雷区。
从一种体制向另一体制转换时,存在某种程度的经济衰退和混乱是不可避免的。
在转换过程中,两种经济体制并存的状态是体制转换的最危险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新旧体制处于激烈冲突的胶着状态。
这时,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建立新体制,使新体制起主导地位,才能尽快摆脱新旧体制并存所造成的混乱和危机。
零敲碎打的改革只会延续现存的结构危机。
采用激进的改革策略,可以使改革迅速而全面进行,但是对社会的冲击面比较大,在一定的时期内会导致生产的急剧下降和居民生活状况的恶化,所以有些经济学家称某些东欧国家执行的激进改革策略为“休克疗法”。
采用渐进的改革策略,可以避免大的社会震动,减少改革的阻力,但是由于两种体制并存的时期比较长,容易导致腐败和混乱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育和成长。
2.经济改革的步骤不同
激进式改革策略主张价格改革先行,迅速而全面地开放价格。
而渐进改革策略主张分阶段地逐步调整和理顺价格。
赞成激进改革策略的人认为:市场关系的建立,并非是一朝一夕之事,扭曲的价格体制不纠正,市场关系也建立不起来,而没有真正的市场竞争,价格也不能真实地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
为了打破僵局,最简单的办法莫过于先放开价格同时实行外贸自由引进外国竞争,以加速市场经济的形成。
赞成渐进改革策略的人认为:发展市场经济,先要培育和发展市场,明确产权关系,对国营企业经营机制进行改造,然后才能全面放开价格;否则,在先行放开物价的情况下,由于缺乏竞争,国营大型企业可以制定垄断价格,减少生产,以获取超
额利润,从而导致通货膨胀加剧,经济秩序混乱。
3.稳定经济的措施不同
激进改革策略认为:经济稳定集中体现在物价的稳定上,物价稳定是一切经济稳定的汇合点,稳定宏观经济的首要目标是克服通货膨胀。
为此,激进战略主张采取严厉的紧缩措施,取消补贴,减少预算赤字,控制货币的发行,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大致平衡,为经济转轨创造前提。
渐进策略信奉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主张减少政府干预实行贸易自由化和价格自由化。
而渐进战略的支持者认为,在过渡时期国家的作用不应当削弱,为了克服经济衰退,政府必须对经济进行干预,扩大对本国产品的保护,继续向国营企业提供信贷和补贴,以避免生产滑坡和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
三、激进式改革和渐进式改革在各国的应用
1.激进式改革在匈牙利和俄罗斯的应用
波兰则是实行“激进式”改革较为成功的国家波兰在经济转轨时期实行了严厉的紧缩货币和财政的政策。
波兰于1990年1月1日全面放开了90%的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取消了对进口的数量很制和对出口的大部分限制,实行统一的20%的关税(个别商品除外),并降低了出口税率,波兰1990年一次性地将兹罗提大幅度贬值,使官方汇率接近于平行市场的汇率,从而实现了兹罗提在国内的可兑换性。
波兰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以直接出售和无偿分配为主要方式。
到1994年,已有约1 /4 的原国有大中型企业完成了私有化改造,私有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达到60%。
波兰的国内生产总值从1990年到1992年分别下降了9%、7.6%和1.5%,而1993年上升了4% ,经济开始转向复苏。
波兰成功地控制了高达2000%的恶性通货膨胀,到1994年已将通货膨胀率控制在30%左右。
波兰的失业率高于匈牙利孰1990——1993年分别为6.1%、11.8% 、14%和16%。
应该指出,尽管波兰等国实行“激进式”改革获得了相对的成功,但是,某些国家实行“激进式”改革却归于失败。
俄罗斯的“激进式”改革就是后者的典型例证。
1992——1993年,俄罗斯推行了两年的“休克疗法”即“激进式”改革。
1992年1月2日,俄罗斯一次性地放开90%的消费品和80%的生产资料的价格。
在不到两周的时间内,商品价格上涨了几倍至几十倍,卢布大幅度贬值.数百万人骤然陷于贫困的境地,从而造成社会的巨大震荡。
俄政府实行财政和信贷的双紧政策,与价格狂涨相互交织,导致企业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
俄政府为了加快私有化的步伐,对相当一部分国有资产甚至采取了无偿私有化的办法。
通过两年的“激进式”改革,尽管俄罗斯的私有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达到50%,自由定价的比重已占到商品和劳务价格总额的95%,但是,俄罗斯的经济形势却严重恶化。
1992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工业生产分别下降了18.5%和12%1993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工业生产又比上年分别下降了18.8%和16%。
财政赤字居高不下,年通货膨胀率高达4位数。
人民生活水平下降了50%,贫富差距急剧拉大(人均月收入达到2.5万美元的超级富豪约有2.7万人,占总人口的0.6%——0.7 % ,而人均月收入难以达到官方确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约有5200万人,占总人口的33.5%——34.5%) 俄罗斯经济处于既非计划经济又非市场经济的混乱无序状态.政治对抗加剧,社会治安恶化。
面对这种严峻的经济政治形势,叶利钦总统被迫宣布“今后不再实行不受欢迎的休克疗法”,切尔诺梅尔金总理也不得不宣称“改革的浪漫时代已经过去。
2.渐进式改革在越南和我国的应用
我国十七年来的经济体制转轨走的是渐进式改革之路从经济运行机制来看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由“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等中间环节,量的积累转化为质的飞跃。
从国有企业改革来看,从最初的放权让利到第二步利改税,从承包制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步为营,层层推进,逐渐接近最终目标。
我国经济体制的“渐进式”改革,主要具有五个特点:( 1 ) 先易后难。
经济体制改革先从国民经济和传统经济体制的薄弱环节农业入手,逐步深入到传统经济体制盘根错节的国有企业。
( 2 ) 突出重点。
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始终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宏观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二是微观经济主体的重塑。
由于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支柱,因此,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一直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
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则进一步指出: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我国则重点抓好一批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
例如,我国目前正集中力量抓好1000户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改革。
其中的800多家工业企业,占全国国有工业总资产的63% ,销售收入的70% ,利税的74%。
这些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一般都是国家独资或国家控股,搞好它们的改革也就搞好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头。
( 3 )协调配套。
例如,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我国配套进行了计划、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的改革,逐步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系与包括劳动力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
( 4 )保持平衡。
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始终把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出发点,努力实现三者的相对平衡。
例如,我国1993年下半年出台的加强和改善宏观凋控的重大措施,没有采取“急刹车”和全面紧缩的办法,而是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而避免了经济的“大起大落”,既兼顾了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也保持了社会的基本稳定。
再如,我国在城镇企业职工中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的原则是“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这是在充分考虑国家、企业和个人各方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建立的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与激励相结合原则的新型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 5 ) 民间和政府“两个积极性”相结合。
“渐进式”改革有“民间主导型”与“政府主导型”之分。
前者是广大微观经济主体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的白发性实践活动,后者则是政府勇于承担改革推动者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失时机地将改革推向前进。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实际上正是这两种渐进改革方式共同作用的结果。
除了我国以外,越南实行的以社会主义为基本方向的“渐进式”改革也取得了初步的成功。
越南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八十年代初开始的,先后经历了厂准备阶段、实质性的改革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三个阶段,目前已经奠定了新经济体制的基础。
尽管越南经济体制改革在许多方面与中国相似,但在价格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工资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国家管理机构改革和管理职能转变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越南的国民经济有了明显的恢复和发展。
1991——1993年,除了农业连年丰收之外,工业总产值年约增长速度高达12%。
四、激进式改革与渐进式改革的优劣
从唯物辩证法的原理上讲,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是量变与质变的辩证统一的关系,既对立又统一任何改革都是渐进式改革和激进式改革的辩证统一,它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既有渐进式改革的阶段和方面, 又有激进式改革的阶段和方面, 没有只实行渐进式改革方式的改革, 也没有只实行激进式改革方式的改革。
质言之, 渐进式改革和激进式改革本质上是一种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两者相互依存, 相互作用。
前者有后者的成分, 是后者的必要准备, 后者有前者的特征, 是前者的必然结果。
割裂二者的辩证关系,就是否认改革的发展。
只承认渐进式改革, 否认激进式改革, 就是改革上的/ 庸俗进化87论0; 只承认激进式改革, 否认渐进式改革, 则是改革上的/ 激变论00。
而且, 正如量变和质变没有优劣之分一样,激进式改革与渐进式改革作为改革的基本方法, 本身也无好坏之别, 只在于质变与量变的区别, 但就动因、方向及目标而言, 两者并无本质上的不同, 都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孰优孰劣的问题,经济学家争论得十分激烈。
以萨克斯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都提倡激进的“休克疗法”,大多数的东欧和独联体国家一开始对经济转轨也报有很高的热情和希望,以为市场经济很快就能带来生活的改善,恨不得一下子就能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过渡。
从整体上看,独联体和东欧国家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速度相当快,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价格都已经基本放开,市场经济的框架已初步建立。
即使一些试图实行渐进过渡的国家,也由于周边国家放开价格和市场的冲击,不得不匆忙放开价格。
改革先行的国家,不仅在同其他改革较迟,正常的经济秩序尚未建立的国家的渐进交往中可以占据优势,而且在吸引西方国家的投资方面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人才、资金和在计划体制下享有国家补贴的低价商品都会流向已经开放,经济改革领先的国家,从而使坚持计划体制的国家经济状况更为恶化。
所以,在独联
体和东欧国家,渐进的路线一开始就占了上风,甚至像匈牙利这样一个一贯标榜“渐进改革”的国家,也大大加快了经济转轨的速度。
但是,匆忙和设计不周的改革,使一些国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经济严重衰退,于是,许多人又纷纷指责“休克疗法”。
其实,激进战略与渐进战略各有其优点和缺陷,每个国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的起点不同,所处的环境也不一样,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应按照自己的国情来决定。
一般而论,“休克疗法”适用于宏观经济严重失控,通货膨胀达到恶性程度的情况。
重病需用猛药,保守的疗法起不了多少作用。
而在市场取向的改革已有多年的基础,宏观经济失衡不太严重的情况下,经济转轨的步骤不妨可以稳妥些。
经济体制的转换是一项系统工程,每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都不相同,所采用的解决方法也不尽相同,简单地搬用“渐进”或“激进”的概念已不能说明问题,在许多情况下往往是各种不同战略的交替,混合使用。
因此,抽象地争论渐进战略和激进战略孰优孰劣已失去意义,目前只能从实践角度来观察各种不同战略在不同的条件下所产生的效果。
五、中国渐进式经济改革的逻辑分析
1.中国实行渐进式改革的政治逻辑
改革方式内生于改革的目标离开了改革的目标改革的成本收益和方式方法的选择就失去了意义宪法制度是社会的基本制度是制定规则的规则。
因此宪法制度的性质将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改革的内容,就此而论,可以发现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些特殊性:第一,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工业化和现代化紧密相关,面临着工业化与市场化的双重转型。
第二,中国经济改革以社会主义宪法制度或基本制度为基础并与这种宪法制度的逐步改革相结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第三,市场经济的目标是在不断地实践和探索中逐步确立的新体制的建立是通过不断试验逐步形成的。
第四,中国共产党是市场化和现代化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因此在经济改革过程中一直发挥着主导性作用,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中国经济改革的这种特殊性质决定了它在改革道路的选择上必然强调连续性、稳定性和渐进性。
2.中国实行渐进式改革的经济逻辑和战略选择
中国传统经济体制形成的逻辑起点和特点: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曾面临着如何在缺少外援和贸易的条件下迅速实现工业化的历史选择。
从当时的客观环境和主观认知出发,中国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来带动整个经济建设,实现赶超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
而中国当时资金稀缺的经济现实,并不利于发展重工业,为了解决重工业发展的要求和现实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采取一系列政策来抑制市场的作用,人为压低重工业资本形成的成本,也就成为了不得已的选择。
因而,当时便形成了以压低利率、汇率、资本品价格、工资和消费品价格为主要内容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进一步还需要解决将稀缺但相对价格被扭曲的要素投入到政府置于优先发展目标中的部门。
因此便形成了集中分配资源的计划体制,与此相应产生的则是工业部门的国有化和农业的人民公社化,以便将经济剩余集中到工业部门。
这种偏向于资本密集型的产业目标以及由此产生的扭曲要素和产品价格信号的政策环境,不利于我国资源比较优势的利用,形成了“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的产业结构。
而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和单一的所有制格局,抑制了竞争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造成了企业经营不善,劳动者生产积极性不足,整个经济的低效率。
总体上,中国传统的经济模式是由三个基本方面构成:以重工业为优先发展目标的经济发展战略,这构成了中国传统经济体制形成的逻辑起点;以低利率低汇率、低工资和低物价为主要特征的宏观政策环境;以计划分配资源,重要部门的国有制和人民公社体制,以及企业毫无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管理体制、传统模式的这三个主要内容具有形成上的历史因果关系和运作上的相互配合,相互依赖的逻辑关系。
2.符合比较优势的中国渐进式经济改革。
新中国在力图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初期推行的是一种在一个经济发展水平很低的发展阶段去建立一些当时看起来非常先进资本非常密集的重工业的发展战略。
但是与主要是农业为基础的资本相当稀缺的这种结构状况比较起来,却不符合中国的生产要素比较优势。
由于
不符合比较优势,在开放竞争的市场当中,这种想优先发展产业当中的企业也就难以与国外具有比较优势的同行企业竞争,亏损就在所难免。
既然必然要亏损,若没有政府的保护补贴,就难以吸收到必要的投资,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没有国家的干预之前,这些竞争体系没有出现的原因。
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是中国传统经济体制形成的逻辑起点,而当时的宏观政策环境、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和毫无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三位一体的传统体制,是由于选择和实行这一战略要求而内生地决定的。
中国已经进行和将要继续深化进行的改革也紧紧围绕着发展战略的转变而展开,作为外生变量的“赶超战略”是由政府主动选择的,作为内生变量的三位一体的经济体制,是适应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而逐渐形成的。
在中国进行的渐进式改革中,作为“赶超战略”参照系的比较优势战略,却是实行战略转型的方向和体制转轨的目标。
中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采取了不同于俄罗斯休克疗法的渐进双轨制改革方式。
首先是放权让利,让农民工人有一部分的自主权,然后变成部分的剩余所有者从而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双轨的渐进改革方式允许在计划经济时代和赶超时代受到抑制的轻工业部门,允许农民、私营企业家、外资企业进入,是符合比较优势的。
中国经济由于符合比较优势的资源配置的效率,所以经济高速发展对于原来不符合比较优势的企业没有自身能力的那部分,政府继续给以必要的补贴和干预,避免了它的破产。
通过双轨的方式实现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增长的双重目标。
六、对激进式和渐进式改革比较分析的总结
选择何种经济体制转软方式,如同选择何种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一样,从根本上来说取决千各国的国情,取决于转轨成本与转轨效益的比较,没有统一的固定不变的模式。
因为不同国家推行改革时所面临的环境和约束条件不同, 改革方式的选择就可能不同。
而同一国家推行改革的期间, 它的国情和条件也不是凝固不变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 要求使用不同的改革方式。
一句话, 到底适用何种改革方式, 一切都应依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