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技师学院教师授课课时标准规定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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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技师学院教师授课课时及课时费
标准管理规定
(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授课课时管理与分配机制,明确课时统计与计算标准,提高课时薪酬,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课时统计基本依据及原则
(一)依据学院批准执行的教学授课实施计划,实际完成的理论教学和实习教学工作。

其他形式的教学工作不纳入计算范围。

(二)依据《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规范》和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达到教学要求的教学任务确认为教学工作量。

(三)学院在校班级周课时定为30节。

(四)明确责任,层层把关。

教学系主任负责本系的日常教学管理及巡查,是第一责任人;系教学管理人员统计核对本系授课教师课时;系主任负责本系教师课时的审核;教学部负责全院课时统计及核准并上报课时费;人事部负责教师课时量的审核;财务部负责课时费审核发放。

(五)教师月课时统计及课时费发放情况在系内公示,供全系教师监督,对教师发现的问题先由系内解决,如系内未能解决可上报教学部,经教学部查实后,按要求追究责任。

(六)实施中力求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发放课时费的对象
学院全体任课教师。

三、课时规定和发放课时费标准
(一)基础课时量的规定
学院在编和长聘专、兼职教师每周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基础课时。

1、专职理论课教师基础课时量为10课时/周;专职实习课教师础课时量为10课时/周(实习课课时按2节折算为1节计算);
2、系主任、书记的基础课时量为4节/周;
副主任基础课时量为8节/周;
3、所有教师的授课量上限:20课时/周。

4、行政管理岗位兼职教师基础课时量:
管理人员:4节/周;
中层干部:3节/周;
院领导:2节/周;
授课量上限:6课时/周。

基本课时费发放标准为:8元/课时。

(二)月超课时计算方法
月超课时数=月实际授课时数-月基础课时数
(三)超课时费标准
超课时费发放标准为:20元/课时。

四、一体化教学及职业技能竞赛辅导课时计算
(一)实施一体化教学课程的试点班必须向教学部提出申请,经审核报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课时系数按照主讲1;助讲0.6计算。

(二)竞赛辅导、特殊教学任务及其他应考虑的情况,需提交相应材料,经教学部审核,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按照标准执行。

五、临时聘用教师课时费发放标准
根据教学需要,需临时聘用授课教师的课程,各教学系根据教学要求聘用,按照学院要求,将聘用教师的相关资料(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等)上报教学部审核,经试讲合格予以聘用。

课时费发放标准为:中级职称30元/课时;高级职称35元/课时。

六、天津单招及技能高考班课时计算
天津单招班及技能高考班,每课时系数按1.2计算,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上课按25元/课时计算。

七、本规定由学院教学部负责解释。

2017年12月11日
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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