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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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摘要:国企工会在调节劳动关系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国企与工
人共同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而这对于国企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是极为有利的。

但是从当前的现状来看,国企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方面依旧存在诸多问题。

基于此,下文笔者首先分析了国企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作用,然后着重
探讨了国企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意义及对策,以期为其他相
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企;工会;劳动关系;作用;问题;对策
引言
国企工会是国企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代表者,肩负协调劳动关系、维护
国企正常生产、推动国企与国企职工共同发展的重要使命。

除此之外,国企工会
还是党联系国企职工的纽带桥梁,肩负着凝聚、团结、引导、教育广大国企是职
工的重要职责。

国企工会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职责使命,采取温馨的模式、和谐
的思维、辩证的方法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以此来为协调劳动关系、推动国企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贡献自身力量。

因此在当前背景下对国企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中的作用展开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

一、国企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作用
(一)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工会法》总则中对于工会的性质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工会是工人阶级自
愿结合形成的群众性组织”,由此也明确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职工利
益的重要作用。

通常情况下,职工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而资本永远处于相
对强势的一方,如果仅仅依靠职工与资本对抗,对抗结果往往是失败的。

而只有
将职工团结起来,借助职工群体力量,才能更好地与资本对抗,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

而国企工会就是国企职工的代表方,可以将国企职工团结起来,而这对于国
企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是极为有利的。

(二)劳动矛盾纠纷的调解方
调节劳动关系纠纷是国企工会的一个重要职责。

对于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
地位的国企职工而言,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现象非常普遍。

具体而言,主要体现
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物质收入遭受侵害。

物质收入遭受侵害是劳动纠纷最常见的
问题类型,通俗来讲就是国企职工极易丧失工资议价权,无法获取合理的物质收入;二是劳动权益遭受侵害。

国企职工的休息权、安全保障权、工作环境、劳动
时间等方面得不到应有保障;三是民主权利遭受侵害。

国企职工的民主管理权、
参政议政权等民主权利往往得不到很好落实。

上述种种问题都极易引发职工与国
企之间的矛盾纠纷,而这也是国企工会发挥自身调节作用、化解劳动关系纠纷的
重要着力点。

(三)促进职工与国企共同发展的推动者
国企工会除了代表全体国企职工与国企开展平等协商外,还肩负着对国企职
工教育引导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国企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日益增大,在此背景下国企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得以长足发展,必须将职工
与企业的价值观念统一起来,以团队力量形成生产合力。

而在此过程中,国企工
会要积极发挥自身教育引导作用,以此来充分调动国企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只有
这样,才能将国企职工的价值观念有效凝聚起来,进而切实提高国企整体生产力
水平。

二、国企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一)独立性相对不足
国企工会虽然在法律层面具有无法比拟的强大作用,但是在实际实践过程中
却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国企工会无论是政治方面还是经济方
面都相对缺少独立性。

从经济方面来看,国企工会的活动经费主要由国企划拨,
而国企工会人员的工资报酬也主要由国企支付。

由此可见,国企工会无论是工作
人员还是工会本身在经济方面都对国企具有较强的依存性和依赖性。

由于国企工
会缺乏独立的经济基础,导致其在行使自身职权时或多或少会对国企有所顾忌;
从政治方面来看,许多国企工会领导人员都是由上级单位委派而来,而不论是上
级工会委派还是上级党委委派,都导致国企工会领导人员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的政
治色彩。

与此同时,国企工会负责人从性质和级别来看都与国企负责人相同,所
以即使国企职工与国企之间发生劳动纠纷,国企工会负责人也很难与国企性质负
责人出现针锋相对的现象[1]。

(二)工作存在明显的滞后性
国企工会由于诸多流程受制于人,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处于被动工作状态,劳动关系协调也主要以事后协调为主,即在劳动纠纷已经发生后,国企工会才会
介入开展工作。

但是此时国企职工与国企之间矛盾已经发生,甚至有持续扩大的
趋势,即使国企工会介入调节,也难免还要对国企和职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国企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优化对策
(一)科学定位、依法办事、提高独立性
国企工会要想更好地开展劳动纠纷协调,必须以依法办事作为前提保障。


提高独立性、科学定位可以有效扭转国企工会面临的不利条件。

具体而言,主要
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是针对国企工会经济缺乏独立性的问题,国企工会可
以考虑改变当前人员工资和活动经费依赖国企的现状,使国企将工会经费上缴到
全国总工会指定账户,再由全国总工会根据国企工会规模将活动经费划拨到基层
工会、地方工会。

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使国企工会摆脱国企的经济束缚,拥有更
加稳固的经济基础,而这对于国企工会劳动纠纷协调的有效开展是极为有利的;
二是针对国企工会政治缺乏独立性的问题,国企工会在对其负责人选派时可以采
用投票选举制和民主集中制,即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开展无记
名投票的方式对国企工会的领导队伍和工会主席予以选举。

与此同时,可以对国
企工会领导队伍和工会主席的任期予以限制,每五年或每四年选举一次。

由于国
企工会领导队伍和工会主席都有国企职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从而能够很好
地避免国企工会领导队伍和工会主席委任制和任免制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加快推进劳动纠纷预警机制建设
国企工会要对劳动纠纷预警工作加强重视,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劳动纠纷预警
机制。

例如,国企工会可以组织牵头开展劳动纠纷预警规章的审定、评议、撰写;基于《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和《工会法》,结合国企实际情况,设置专门的劳
动纠纷联络人、预警员、预警岗;预警人员可以采用网格化管理方式,对自己负
责的片区存在的劳动关系问题认真做好整理、记录及上报;各级预警员需要协调
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同时定期向上一级联络人汇报问题解决结果;一旦发生重大
劳动纠纷问题,各级预警人员要协商问题解决办法,拟定问题解决方案。

(三)积极参与相关制度及法律的优化与制定
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基层工会协调协商的条款内容相对概括,无法很
好地在具体实践中得以有效落实。

而这就要求基层国企工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相
关制度和法律的优化及制定当中,充分发挥国企工会广泛了解民情民意、密切联
系基层国企职工的优势,将基层国企职工对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劳动纠纷处理
中的建议意见反馈给国企及相关单位,而这对于职工、工会、国企、司法、立法
等各方面发展都能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2]。

四、国企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意见建议
(一)以先进的企业文化为引领
国企要坚持“全民参与、工会主办、行政主体、党委领导”的劳动关系组织
原则,坚持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统一、坚持具体环节与企业决策
和源头参与相统一、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与维护企业改革稳定相统一、坚持服务职
工与服务企业大局相统一,定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先进的文化思想,在企业内部
提倡“终身学习、全程学习、全员学习”的发展理念,同时将学习型企业作为自
身建设目标。

除此之外,国企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加
快形成包括标识文化、环境文化、制度文化、理念文化在内的文化主体,以此来
使国企凝聚力得以有效增强。

(二)以健全的劳动制度为规范
国企工会要加快建立职工社会保障制度,以此来使全体国企职工都能真正享受法律规定的各类保险权利。

具体而言,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要对建立及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此来保证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得以贯彻落实。

例如,可以由国企、工会、政府三方共同构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此来对劳动关系中的矛盾纠纷予以有效预防和化解。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平等协商机制。

国企内部的许多制度规定会对国企工会正常运行造成阻碍,在此情况下国企工会行为会被局限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当中,甚至国企职工维护自身权益就会违反相关制度规定,而这也导致国企工会虽有空壳但却无法实际运作。

而要想有效改变此类现象,国企工会必须充当国企职工的守护者,为国企职工构建通畅的诉求通道,帮助国企职工与国企建立平等协商机制。

除此之外,国企工会要充当好国企职工权益的代言人,关心好安全生产、企业裁员等国企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使国企职工与国企之间建立平等信任的劳动关系[3]。

另外,国企工会要定期组织“树典型、做贡献、献良策”活动,以此来将全体国企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出台诸如突出贡献奖、多能工奖等奖励制度,以此来确保“按劳分配”“能者多得”在国企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三)以丰富的业余活动为促进
国企工会要秉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将文体活动开展作为创造良好职工人际关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国企工会虽然建立了业余活动机制,但是却停留在“一张桌子”“一枚印章”“一张纸”的层面,活动缺乏实际内容,仅仅是“空壳工会”“挂牌工会”,或者长期处于停顿状态,很长时间不开展活动。

而要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国企工会必须做好“第一报告人”“第一责任人”“第一知情人”,开展好困难群众与工会干部“一对一”帮扶活动,以此来确保困难群众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进而更好地促进国企职工发展[4]。

除此之外,国企工会要积极开展“绿化、美化、亮化”等公益活动和旅游、书法、摄影、球类等文艺活动,以此来使国企职工的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结语
综上所述,国企工会在维护国企职工合法权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纠纷、推动国企职工与国企共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国企必须对国企工会建设加强重视,从国企工会现有的问题出发,通过对国企工会科学定期、提高国企工会独立性、加快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设等举措,切实提高国企工会建设效果,进而确保国企工会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作用。

参考文献:
[1]孟超.国有企业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分析[J].现代企业文化,2022(13):82-84.
[2]黄佐伟.浅议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J].活力,
2022(08):142-144.
[3]周恩莉.国企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9(09):112-113.
[4]刘继光.国企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20(07):103-104.
[5][1]何宇福. 探索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工会如何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发挥积极作用[J].现代国企研究,2021(08).
作者简介:王猛(1984.8—)男,汉族,辽宁丹东,本科,工程师/工会主席、纪检组组长、副段长,从事工会、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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