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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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会诊管理,提高会诊质量,确保患者的诊疗效果和医院的协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医疗科室之间的会诊管理。
第三条会诊是指在各科室医生之间进行医疗经验交流、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讨论,以提供患者最佳的诊疗方案。
第四条会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面对面会诊、电话会诊、图文会诊、视频会诊等。
第五条会诊需要由双方医生达成共识,即会诊共识。
第二章会诊申请与安排
第六条患者所在医疗科室医生提出会诊申请,包括会诊原因、会诊科室、会诊目的等。
第七条会诊申请需要经过科室主任或主管医师审核,符合会诊条件的才能进行会诊。
第八条会诊安排由会诊科室主任或主管医师负责,根据会诊的紧急程度和患者的情况进行安排。
第九条会诊安排需要尽量满足患者和会诊医生的时间要求,确保会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会诊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会诊双方医生在会诊之前需要仔细阅读患者的病历和相关检查结果,了解患者的病情。
第十一条会诊双方医生在会诊中需要互相沟通和交流,共同讨论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十二条会诊双方医生在达成会诊共识后,需要书面记录会诊意见,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
第十三条会诊意见需要及时通知患者和所在医疗科室医生,确保治疗方案能够及时实施。
第十四条会诊双方医生需要对会诊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问题和改进意见。
第四章会诊质量保障
第十五条医院会诊质量管理需要进行定期的质量监控和评估,确保会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医院需要提供良好的会诊设备和技术支持,确保会诊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医院需要加强医生的培训和专业知识更新,提高会诊的专业水平。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院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补充需要经过医院管理机构的批准。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文(二)
乡镇卫生院会诊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
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
程序
1、会诊对象
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
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状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
(1)科内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2)科间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
病情个性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
由临床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状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
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
(1)科内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疗院长主持,应由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人员
由我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在不影响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会诊时间
(1)科内会诊时间
由本科主任根据状况自行按排。
(2)科间会诊
在接到会诊单____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带领到专科会诊。
(3)急诊会诊
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____分钟到达会诊科室,病情个性紧急会诊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或电话后____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得延误。
(4)院内会诊
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____个小时内完成。
(5)院外会诊
应有临床部与院外受邀请单位协商后确定时间。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时间
应由临床部确定。
6、会诊记录
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汇报病情。
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会诊患者病历中详实记录会诊记录,会诊记录上要有会诊医生的手写签名,并归档到病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