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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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渝人发[2007]6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7.04.09
【实施日期】2007.04.0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人发〔2007〕6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教育)处,有关企业、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22号)精神和《2006-2010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渝人发〔2006〕145号)要求,现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
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国家重大人才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简称“653工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和人事部《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国人部发〔2006〕122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按照中央对重庆新时期新阶段发展的“314”总体部署和大力实施科教兴渝和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在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一些重要专业技术领域和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优势产业中,以提升能力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
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紧密结合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牵头、条块结合、社会参与、单位为主、个人自觉”的模式组织实施;加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合各类社会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大力宣传现代继续教育理念,积极营造创新学习氛围,全面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争取全社会对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创新继续教育施教模式和管理方式,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
二、目标任务
按照人事部统一部署和国家有关牵头部门、协会要求,市人事部门会同市级有关部
门、协会于2005年至2010年6年间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5个领域,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同时,以国家“653工程”为龙头,结合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带动汽车摩托车、高新技术、交通运输、商贸物流、旅游文化、矿产资源和房地产等重点、优势产业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
通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重点培训10万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使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加快建立和健全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与制度体系,在不同的行业领域建设一批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丰富和充实教学资源,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全面发展。
三、任务分解
(一)公需科目培训。
由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基本需要,开设相关的继续教育公共课程,并组织实施。
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动员组织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
通过实施公需科目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拓展学识,开阔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培养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的整体能力。
(二)专业科目培训。
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牵头,根据本行业领域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需求,结合实际确定专业培训科目,并组织实施。
通过实施专业科目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增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能力。
国家“653工程”和本市优势重点产业继续教育市级牵头部门、协会专业科目培训任务分解见附表。
四、培训形式
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一)集中培训。
由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集中培训。
(二)举办高级研修班。
市人事部门会同有关牵头部门、协会,结合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举办若干期市级示范性高级研修班;相关行业领域和单位应结合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举办高级研修班培训;对于选题新、层次高、影响较大且符合人事部选题要求的项目,推荐作为人事部全国示范性高研班选题计划,面向全国举办。
(三)结合工作实践培训。
相关行业领域和单位结合重大项目实施或实际工作需要,对重要、特殊和关键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访问学者、业务进修、技术考察、对口支援、实践锻炼、特殊培养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四)自学。
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职业生涯发展需要,按照单位安排,采取自选、自修,创新学习方式进行的个性化的继续教育培训。
(五)参加网上培训、空中课堂、广播电视等现代远程继续教育培训。
(六)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或出国进修、考察。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
1、成立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协调工程实施进度,并就重大问题、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进行研究。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重庆继续教育协会,负责工程的日常工作。
2、成立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行业领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行业领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级牵头部门、协会。
(二)制度建设
1、实行证书登记制度和统计制度。
按照人事部、国家牵头部门、协会的要求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