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广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公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届“广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公示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12.08.06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8.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第一届“广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公示
(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为进一步弘扬我省律师扶贫助弱、匡扶正义、奉献社会的职业风尚,树立维护职工权益的杰出律师典型,激励更多律师、工会法律工作者及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推动我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建设幸福广东作贡献,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第一届“广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第一届“广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审定,下列20名同志为第一届“广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
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8月13日前向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
传真:************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王晓南汕头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兼职公职律师,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2002年从事职工维权工作以来,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749人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02件,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25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约250万元;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98件,赢得职工群众的满意。
她先后成功代理赖某等11名职工与某客运站劳动纠纷案、林某等66名职工与某器件厂劳动纠纷案、许某等7名职工与某聚酯公司劳动纠纷案等多起集体争议案件。
她积极参与立法修改工作,对近100多个法律法规政策提出修改意见,撰写10多篇涉及职工权益的调研报告,部分意见被有关部门采纳,切实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她还参与近40家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修改工作,确保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促进国企改制顺利进行。
她每年不定期深入基层为工会干部和职工讲授法律知识,深受欢迎,至今授课约40场次,培训人数达3000多人。
她在《工人日报》、《南方工报》、《法制与经济》、《汕头法学》等多家报刊杂志发表劳动维权类文章;多次参加广东省总工会、汕头市司法局、汕头市法学会等单位组织的论文评选并获奖。
她先后被评为汕头市“三有一好”优秀共产党员、汕头市信访工作优秀接待员和汕头市总
工会优秀共产党员。
刘继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全国律协劳动法专委会委员,广东省律协劳动法专委会主任,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广州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家顾问
刘继承律师长期专注于劳动争议案件的代理及劳动法领域的法律研究,既有丰富实践办案经验,也有深厚劳动法理论功底。
执业十一年来,代理劳资案件千余件,擅长办理群体性劳资案件,并能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确处理好社会整体效益和律师个人经济利益的关系,善于运用娴熟的调解技能,平息劳资双方矛盾。
先后参与了《劳动合同法》等多部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法活动,共向立法机关提交近八万字的书面修改意见,其中不少建议被各级立法机关采纳。
讲授劳动法律课程上百场,受众近万人次;接受媒体采访近二百次;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工会组织、法援机构进行职工维权工作,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数十件,免费接受群众电话或现场咨询五千余人次。
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并因此而连续几年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奖项。
江银保深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法律援助律师,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银保律师自2007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积极参与职工维权的源头工作以及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的立法工作,先后参与了《深圳市实施〈工会法〉办法》的修改和《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的制定等;共代理职工劳动争议案件203件,其中集体案件17件,涉及974名职工,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涉及工会主席被解雇等各类劳动案件;受理、经办工会法律援助案件1257宗,共接听、解答职工电话咨询10025个,共接待、解答来访职工信访、法律援助3057人次;参与处理重大劳资纠纷16件,主要包括平湖伟成五金塑胶玩具厂群体信访案、诺基亚西门子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0余名裁员案、利成富下属的嘉联物流公司内拖司机罢工案、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群体性事
件;积极参与集体谈判工作,其中成功承办工资集体协商一个。
杨雪标汕尾市法律援助处三级律师、汕尾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和汕尾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杨雪标律师自2000年执业以来,始终坚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近两年来办理了68件职工仲裁、诉讼维权案件,解答职工法律咨询310多人次,代书112件,参与劳动纠纷调解64多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约270万。
杨雪标律师多年如一日无怨无悔地战斗在职工维权岗位上,其中成功办理的典型案件包括有“汕尾‘金融海啸’第一案”之称的陈晓娜、王丽红等17名女工劳动纠纷案、魏水漂等多名职工诉汕尾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劳动纠纷案等。
其代理的杨其城与汕尾德昌电子有限公司无薪解雇案被广东省法律援助处编入《广东法律援助案例汇编》,黄舜银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广东法律援助网》收编为典型案例。
杨雪标律师以其出色的工作表现,先后获得“广东省涉军维权先进个人”和广东省律师协会“热心社会公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肖园园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珠海市工会法律工作顾问团成员、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自执业以来,肖园园律师始终坚守党员律师的执业信念,帮扶弱势,投身公益,服务大局,依法维权,维护社会稳定,多次获得受援人、当事人好评以及单位嘉奖,曾荣获珠海市妇女联合会“优秀巾帼志愿者”称号。
肖园园律师连续两届被聘为珠海市工会法律工作顾问团成员,并被评为2009年珠海市优秀工会法律顾问。
肖园园律师不仅坚持党的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还勇于钻研业务,她成功办理数起重大复杂职工维权案件,广受珠海市电视台、珠海特区报等媒体关注。
她积极投身政府义工服务、社区法律服务等公益活动,深入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作为政府律师法律宣讲团成员,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讲解新法新规,宣传依法行政;积极参政议政,在参与珠海电视台、珠海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节目时,始终保持高度的
政治觉悟,为政府职能部门献言献计,为公众依法维权提供咨询。
辛莹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律师
辛莹律师作为首批法援律师,十六年来,热爱职工维权事业,着力为职工办实事。
在窗口值班服务热忱,接听电话、解答咨询详尽,受理案件认真细致,两年内,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1250人次。
办理、跟踪指导法援案件到位,注重案件办理质量,援后回访及时有效。
近两年来,办理、跟踪指导援助案件196件,其中包括10宗累计达300多名农民工的集体案件,挽回经济损失达295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辛莹律师务实创新,积极探索从程序上保障职工权益的实现,参与起草《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和《关于办理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的参考意见》。
为请求广州市司法局继续实施《关于免费为农民工提供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等六类案件法律咨询的通知》,起草了说明材料并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为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辛莹律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诤诤誓言,赢得了广大职工和工会组织的高度认可,树立了良好的法援律师形象。
陈省贵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省贵律师从事律师行业10余年,始终以公益事业为己任,热心服务职工维权事业,在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近两年来,陈省贵律师为职工解答法律咨询共300多人次,代拟法律文书36件,代理仲裁案件82件,涉及人数135人;代理诉讼案件63件,涉及人数86人,仲裁和诉讼胜诉率达到54.48%;调解劳动争议15件,涉及人数43人,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
陈省贵律师的工作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充分肯定,2008年被聘为佛山市法律援助处律师库维权律师,2010年被聘为佛山市总工会第一届特约律师、佛山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2010年成为佛山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律师。
这些荣誉进一步增强了陈省贵律师对职工维权的强烈使命感和高度责任心,
从而更加坚定地谱写职工维权篇章。
陈湘中广东英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清远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清远市工会律师团重大劳动纠纷应急调处小组成员
陈湘中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秉承在企业工作期间形成的对职工群众的朴素感情,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已任,热心职工维权事业,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陈湘中律师扶弱助困、匡扶正义、忠于法律,充分运用专业技能,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需要法律帮助的职工排忧解难——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为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参与重大劳动纠纷的调处,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参加法律援助处、工会、妇联、残联等机构组织的公益活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通过提案、建议等形式,与县政府、工会、劳动等部门沟通、协调,建言献策。
近两年来,共解答涉及职工的法律咨询360人次,代拟法律文书32件,代理仲裁案件8件,代理诉讼案件7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76万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8次,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周文斌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
自2010年以来,周文斌律师作为工会维权团体成员,共计办理工会维权案件130宗,涉及员工207人,胜诉113宗,为员工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62万元。
周文斌律师为了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为员工依法维权,2008年代理宝台制衣玩具(深圳)有限公司192位员工要求宝台制衣玩具(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合计691422元人民币及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并最终落实到位;2009年代理韦盛彬(壮族)要求宝安区沙井街道马安山东胜电机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赔偿金案;2011年代理全玉莲应诉西乡联和盛科技五金制品厂劳动争议仲裁案,促使仲裁庭对厂方的仲裁请求予以驳回,从而避免了全玉莲的巨额赔偿。
周律师还利用各种机会,组织法律讲座,为员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先后为15家企业开办劳动法讲座23场。
胡文坚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
胡文坚律师自1992年执业以来,在维护职工权益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他从2000年至今连续11年担任中山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及从2010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中山分团团长,为中山市总工会建立“网上法律援助”网站、法律信箱和法律热线电话,并先后为1100多名职工追回被拖欠的各类款项2142多万元,被称为“职工保护神”和“救困及时雨”。
2000年至今,他连续11年在中山市“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等5个法律咨询点义务值班300多次,义务解答困难法律疑难11000多人次。
他所领导的广东千里行律师所于2000年至2010年期间总计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1839宗,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胡文坚律师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荣获全国、省、市各种荣誉奖项75个,包括首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4个全国奖项、“广东省杰出青年志愿者”等18个省级奖项、“中山市十大杰出市民”和“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等53个市级奖项。
胡芳军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胡芳军律师作为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首批成员,参与了多起企业劳资纠纷的处置工作,积极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不完全统计,自加入省工会法律服务团以来,胡芳军律师共代理职工维权案例42起(含法律援助),为职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万元,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及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稳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胡芳军律师在办理职工维权案件中兢兢业业、亲历亲为,为劳动者搜集整理证据,使劳动者受损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极大的维护,受益者如胡某、王某等人,在胡芳军律师的帮助下,其合法权益都得到了极大维护。
比如某大酒店103位工人维权案,胡芳军律师针对员工的不同情况分别对待,根据103位员工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在仲裁的过程中,因胡芳军律师的出
色表现取得103位员工的充分信任和理解,才使该案得到这样完美的结果。
此案是胡芳军律师的杰作,堪称杰作的原因是涉诉的103位工人的合理要求都基本得到满足。
胡灿燊江门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灿燊律师自2005年进入江门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工作以来,参与了江门市法律援助处的很多具体工作,深深地感受到法律援助对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而法律援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就是要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胡灿燊律师共办理了涉及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援助涉诉案件130多件;每周都坚持到法律援助处咨询处值班,平时积极参加工会普法宣传活动以及工会律师值班,经常参与市法律援助处以及市普法办举办的面向职工的法律咨询活动;参与本地一些知名网站论坛提供的为职工解答法律疑问服务;多次陪同市领导接待涉及职工权益的信访,以专业优势分析案件,指导职工依法维权,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响应市总工会的号召,成为江门市首届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的一员。
他曾多次被评为江门市优秀公务员。
高中明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在近16年的从业生涯中,高中明律师平均每天接听咨询电话10余个,共计办理诉讼、非诉案件近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近100起,维护职工权益的案件近200起,其中,具有社会重大影响的维护职工权益案件包括蛇口联合医院俞琳等307名员工与蛇口联合医院劳动争议纠纷案、建升自行车配件(深圳)有限公司处理与贾海红等200名员工劳动争议案、梁勤凡等89名员工诉日通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纠纷案、徐燕华等226名员工与深圳市免税商品企业有限公司社保纠纷案、深圳建设集团186名员工的股东权益争议案、深圳市天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42名员工股权转让纠纷案等。
高中明律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着力于化解矛盾纠纷,帮助争议各方选择合法、适当、平和与稳妥的争议解决路径和
方式,倡导调解解决纠纷,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高海涛广州市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负责人,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兼职律师高海涛律师自2006年从事工会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致力于工会、职工权益工作。
积极参与工会组建、维权工作。
2006年自发在沃尔玛组建工会,开展了大量工会维权工作,协调多起劳动纠纷并争取员工福利,以工会主席身份代理职工蔡某维权案。
其维权事迹被《中国工人》刊载并被《羊城职工》全文转载。
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化解劳动纠纷。
针对具体个案需要,依程序提供形式多样的代书、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代理等无偿援助服务。
心系外来工,温暖外来工,代理农民工江某劳动纠纷案,不仅通过法律程序争取合法权益,而且主动慷慨解囊帮助度过难关。
积极参与市总工会的“送法上门”等普法宣传活动、职工权益方面的研讨、座谈等活动,利用休息时间参加团委志愿者公益服务活动等。
参与汇编劳动合同陷阱案例,向基层工会及劳动者发放。
在市总公众网专门开辟了“高律师手记”专栏,上传整理典型案例,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郭春宏广东海联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春宏律师执业以来,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和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近两年,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1件,解答法律咨询约150人次,参与调解39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达160万元。
他担任了20家企业的法律顾问,这些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至今,总共只发生了2件劳动仲裁诉讼案件。
他秉持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发生的理念,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善待员工。
他在执业之余将其经验进行总结,撰写成《新法环境下的劳动合同管理与规章制度建设》专著,获得了知名法学专家的肯定和推荐。
他善用协商调解化解矛盾,又快又好维护职工权益。
近两年来,郭律师以协商调解方式参与处理了39件劳动争
议。
他还尝试将协商谅解方式运用于代理刑事案件并取得了较好成效:让被指控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而逮捕的洪某莲无罪释放,洪某莲为此向郭律师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黄振叶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振叶律师,于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4年8月份开始在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执业。
自执业以来,黄振叶律师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积极投身职工维权事业,全心全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赞誉。
执业七年多来,黄振叶律师一直都在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为化解劳资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应有的力量。
黄振叶律师经办过许多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为受伤致残童工成功索赔96万多元。
在对劳动者不利的情况下,多次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得到了劳动者的表扬与肯定。
接受法律援助处的指派,积极承担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援助义务,并无偿为劳动者提供多次涉及劳动方面的法律咨询。
直接走进工厂,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方面的法律咨询。
彭华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主任,茂名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茂名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彭华律师在十九年的执业过程中,坚持“以诚为本”的执业理念,致力于精进律师业务,并对困难职工保持高度的关注。
彭华律师借助政府倡导法律援助的契机,积极组织本所骨干律师,申请设立法律援助站,为维护职工权益搭建平台,提供法律服务,并走上街头为市民宣传国家劳动法律政策发展动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困难下岗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为职工提供诉讼代理服务,有效帮助职工维权。
多年来,彭华律师先后受理了近百名职工追索工资、社保金、经济补偿金的案件,一方面耐心引导职工合法维权,避免过激行为发生,一方面帮助职工通过仲裁、诉讼、调解等多元化的方式争取权益。
彭华律师“以诚为本”的执业理念以及“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站在困难职工一边,站在弱势群体一边,体现了法律职
业者真正的社会价值。
葛海勇湛江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湛江市法律援助处律师、湛江市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副团长、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葛海勇律师曾获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湛江市优秀工会工作者、湛江市直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早在2007年,葛海勇律师便亲自起草制定律师团的各项制度和文件,协助市总在全省率先建立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此举措获得广东省工会工作创新奖。
近三年来,他带领律师团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宗,为39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追讨经济利益110多万元;为200多名职工追回工资215万多元;为1600多名职工争取经济利益600多万元;接访1430多名职工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葛海勇律师还积极充当宣传普及法律的“播种机”,每年利用“三八”、“五一”节、“12.4”法制宣传日以及送法进企业等活动,走上街头、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为基层工会干部上法律辅导课32场,培训3500多人次。
葛海勇律师从事工会法律工作22年,指导基层依法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为职工以及基层工会提供了大量法律服务。
温坤明韶关市法律援助处副主任
温坤明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热爱法律援助事业和职工维权事业,不计较个人得失,勤勤恳恳工作,真诚奉献,承办案件质量高,赢得了群众的肯定和信任,特别在代理韶关市武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104名职工诉用工单位拖欠2010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高温津贴费案及胡玉兰劳动争议纠纷案中,事迹突出。
一是正确认识纠纷性质,把握上访职工的思想动态,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二是注重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为企业构建和谐的用工关系服务,为大运安保工作做贡献。
三是坚持原则,扶弱助困,热心职工维权事业,维护公平正义。
谢志贤肇庆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肇庆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副团长
谢志贤律师长期从事职工维权工作,始终坚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