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演变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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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演变和比较
课题组成员及分工:
指导老师:刘胜武
组长:瞿凡杰
组员:景文昕、陈芊羽、左瑞、许悦、马云、王冬、赵孔阳
分工:小组成员共同讨论;王冬、马云、许悦收集资料;瞿凡杰、景文昕陈芊羽整理编辑资料;赵孔阳、左瑞核查资料,并将其排版打印。

课题提出背景: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六大世界古文明地区之一.为什么唯独中国是世界历史上从未中断源远流长的文明古国,而欧洲却绵延不断几千年战争,至今仍支离破碎,可否借助中外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演变和比较的研究?
研究内容:中外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演变和比较
课题研究方法:通过小组讨论,查询相关文献、网络信息,在进行汇总、编排整理,最后得出结论。

预期成果:论文、ppt演示文稿
表达形式:文字、影像资料
小组讨论:
中国的历史悠久,古时帝王政权更替是极为频繁,被权臣,大将或者外戚所夺权的有:西汉,东汉,东晋等;被其它民族所攻灭的有:西晋,北宋,南宋等;被农民起义推翻的有:秦朝,隋朝,元朝,明朝等。

因此,帝王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势,防止权力的分化,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在不断演变完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了。

帝王通过专制来加强自己的权力,达到控制臣民以及国家的目的,并且保证中央政府以及君主个人的绝对权威。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历朝历代都不断从财政,政治,司法,军事等制度上不断完善。

欧洲自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后进入封建社会,中国则领先欧洲1000余年。

但欧洲的封建专制主义集权制度带有民主色彩,其后造成专制主义逐渐瓦解衰败,社会形态逐渐向民主制发展,在15~16世纪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并不断发展,最终在1640年超过中国。

古代中国
※秦朝
最早的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可以追溯到秦朝了。

当时秦始皇完成了中国的统一,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的诸侯割据的混乱局面,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可以稳定国家的政权,促进社会的安定。

在政治方面:秦王自称“始皇帝”拥有一切大权并且建立中央集权的三公制度和地方机构的郡县制度。

经济方面: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便于经济发展和国家统一。

思想文化方面:统一了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施行愚民政策。

这些制度对整个社会影响深远!皇帝制度,郡县制度等都成为了以后封建王朝政治体制的基本模式
【具体表现】
秦朝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并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它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及各级官吏及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维护封建统治基础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汉朝
西汉时期,汉高祖首先铲除异性王(韩信,彭越等),封同姓王形成诸侯。

到了汉武帝时期,诸侯势力日益强大并威胁到中央政府,于是,刘彻颁布了“推恩令”来消弱诸侯的力量并且推崇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来巩固中央集权。

儒家思想代替道家成为了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具体表现】
西汉巩固
西汉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出现,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面临严峻的挑战。

为解决王国问题,景帝在削藩的基础上,平定七国之乱,收回王国官吏任免权。

武帝时,又颁布了推恩令及其他举措,解除了王国的威胁。

武帝又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封建专制主
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

从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体基本定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得以巩固。

※唐宋元
到了唐宋元时期,唐太宗继续完善中央集权制度,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下设工,兵,刑,吏,户,礼,六部。

这样,分工合作,又互相牵连监督,消弱了相权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后来六部制度为各朝所沿袭。

唐代的政治制度比较完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而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由于是黄袍加身夺取兵权,所以怕历史重演,于是将军权过于集中,军队力量加强,边防力量减弱,虽然有利于消除分裂割据,维护统一,但是造成长期“冗兵冗官冗费”的后果,最终导致北宋王朝积贫积弱,从而到了北宋中期出现了统治危机。

元朝主要加强了对台湾,西藏等边疆的联系与控制,巩固了发展夺民族的统一国家。

【具体表现】
隋唐完善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过程中,不仅要伴随着克服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而且还要克服君权与相权的矛盾。

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把原为丞相的权力分散于三省六部。

这项新的措施,被唐朝沿袭并有所发展,从而使中央集权制度得以完善。

隋唐以来的科举制也是与当时政治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

三省六部制与科举制的实行,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官僚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北宋加强
北宋建立后,宋太祖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接受赵普的建议,采取“杯酒释兵权”等举措,收回朝中大将和节度使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议,但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使北宋形成了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庞大的军队,导致了后来严重的社会危机。

元朝新发展
元朝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

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既是元朝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成功的尝试,同时又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是对古代郡县制度的重大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明清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空前加强的时期可是说是明清时期了。

明清时期业是中国封建制度的衰弱时期。

此时,封建制度仅仅依靠正常的统治已经无法维持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剥削了,从而只能依靠加强皇权的绝对化,控制人民的思想。

朱元璋时,立时千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了,六部的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由皇帝直接领导的秘密特务机构-东厂,西厂的设立更凸显了专制制度的腐朽性。

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中央政府采取八股取士,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

皇权具有绝对的权威了。

清朝设置的军机处是总揽军国大计的中枢机构,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加强的进一步体现,里番院的设置业空前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民族的控制管辖。

清末的科举制度,也是为了选举官吏服务中央政府,加强皇权。

文字狱兴起也对知识分子起了极大的摧残。

此时,高强度的君主专制已经对整个社会
造成了极为消极的影响。

【具体表现】
明清达到顶峰
明朝建立后,为处理君臣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使秦朝以来的宰相制度走到了尽头;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地方势力进一步削弱。

明朝还遍设厂卫特务组织,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加强的突出表现。

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我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现代中国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大陆实行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政府制度、国家与社会关系等一系列根本问题的法律、体制、规则和惯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此外,中国还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参加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它保障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古代欧洲
※古希腊:①君主制(公元前2000~前12世纪):包括克里特文明和迈锡尼文明。

②黑暗时代(公元前11世纪~前9世纪):荷马时代。

③城邦政体:主要类型有贵族制、民主制(两者最为流行)、君主制、寡头制、僭主制。

斯巴达作为希腊最大的城邦实行的是贵族寡头制;雅典是民主政体的发源地。

梭伦改革将国家引上民主的轨道,克里斯提尼改革,最终在雅典确立民主制;伯利克里使雅典民主达到“黄金时代”。

※古罗马:①君主制(公元前753年),②贵族共和制(前6世纪末~前27年):主要有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层机构组成。

③元首制(前27年~3世纪):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

④君主专制(3世纪~灭亡):戴克里先实行公开的君主统治。

近代欧洲
※英国
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势力不断加强,他们同代表旧的生产关系的封建专制制度的矛盾越来越尖锐。

自1603年起,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统治英国。

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都宣扬“君权神授”,还宣称国王居于法律之上,认为“除上帝之外,国王不对任何人负责”。

所以,在斯图亚特王朝专制统治时期,经济上,国王可以不通过议会而强行征税,
可以实行部分商品的专卖,可以任命亲信控制大部分国内贸易和几乎整个对外贸易。

这些都严重地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触犯了资产阶级的利益。

在宗教问题上,严厉对待“非国教徒”,实行宗教专制,特别是残酷迫害那些主张取消国教中天主教旧习的“清教徒”。

这些政策,使资产阶级和王权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最终导致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

①1638年的苏格兰起义,严重威胁着查理一世的统治。

为了筹措军费讨伐苏
格兰人,1640年11月,查理一世被迫召开议会,企图以合法的形式筹集经费。

英国议会有赞成或拒绝征收新税和特别税的权力,政府征税须经议会授权成为传统。

因此,议会中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代表结成反对派利用这个权力同国王展开斗争。

他们对国王推行的政策和专横行为进行指责,不但拒绝通过征税法案,而且要求限制王权。

他们的斗争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声势日盛。

这次议会的召开,揭开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序幕。

②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进程中,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不断同国王进行斗争和较
量。

内战爆发后,由克伦威尔组织议会军取得了一些战役的胜利,内战的结果是议会军打败王军。

查理一世成为议会的阶下囚,经议会审判以叛国罪将国王处死。

它意味着对“君权神授”思想的否定,是历史的进步。

此后英国宣布为共和国,开始了克伦威尔的统治时期。

克伦威尔为巩固统治采取一些措施,对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他本人逐渐擅权专断,并先后多次解散议会。

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表现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曲折和复杂。

在政治斗争又趋于尖锐的形势下,英国政坛发生分化,政党开始形成,出现了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政党──辉格党和托利党,这正是英国近代政党的起源。

詹姆士二世不仅大力压制反对派,而且企图在英国恢复天主教,这引起了辉格党人的反对,也遭到一部分托利党人反对。

从而发生了在英国历史上为英国人所津津乐道的一场政变,即“光荣革命”──1688年邀请信奉新教的荷兰执政威廉和他的妻子玛丽承袭英国王位,共同统治英国。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历经近半个世纪的斗争,最终以光荣革命的形式完成了革命的任务。

③光荣革命以后,国王经常召集重要大臣一起开会,以征求他们对一些政治问
题的意见。

当时,因为这种会议在一个小房间(cabinet)中举行,所以人们就称这个会议为内阁会议,意思是在小的密室中举行的会议,小集团成员即内阁成员。

不过,在1714年以前,内阁还不是一个法定的组织,它只是少数主要大臣参加的会议。

后来,到了汉诺威王朝时期,国王中很多人不懂英语,往往不参加内阁会议,而且,1714年以后,国王也没否决过内阁的决议。

于是有的重要大臣就出来主持内阁会议,并把内阁的意见集中起来向国王汇报,这样,他的位置就日益突出,慢慢成为后来人们所称的首相。

内阁制就这样逐渐形成并完善起来。

【具体表现】
① 1689年的《权利法案》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结束后,议会于1689年颁布了《权利法案》。

在1689年召开的议会上,请威廉和玛丽共同统治英国,同时也向威廉提出“权利宣言”,谴责詹姆士二世破坏法律的行为,要求国王今后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的效力;……。

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用在议会中所处的优势,扩大和巩固他们的统治权。

他们以法律形式逐渐取消以君主为代表的贵族特权,并限制王权。

英国议会相继通过了一系列法案,其中以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案》影响最为深远。

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一方面是从立法权、司法权、税收和军权等方面限制王权;另一方面,又将议会所拥有的“自由”和权力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

它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而使议会治理国家的权力增强,有利于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②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光荣革命后,议会权力有相当的扩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用在议会中所处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和巩固他们的统治权,并限制国王权力,约束英王的实际统治权。

英国议会相继通过了一系列法案,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权利法案》。

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体制,这就是习惯上所说的“君主立宪制”。

随着议会的不断立法,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1701年议会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进一步限制王权,提高了议会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巩固了君主立宪制政体。

③责任制内阁形成
1742年,首相罗伯特·沃尔伯失去下院多数的信任,被迫率内阁全体辞职。

此后,“内阁失去下院多数信任必须辞职”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制度。

1784年,小威廉·庇特试图通过改革来抑制国王(乔治三世)专权倾向抬头,而当时有不少议员被国王收买,庇特下令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议会,他的改革得到新议会的大力支持,庇特得以继续主持内阁17年。

由此形成惯例:内阁失去下院多数议员信任,可解散下院重新选举,若新议会支持内阁,则内阁继续执政,否则必须辞职,由下院多数派去组阁。

由此,形成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责任内阁制。

※德国
进入19世纪后,德意志各地的资本主义逐步发展。

1815年起,德意志人民要求实现国家统一的斗争不断高涨。

1848年,德意志各地爆发三月革命。

俾斯麦出任普鲁士首相后,以统一为名限制自由,调和君权与资产阶级间的矛盾,利用普鲁士的经济优势,于1864年击败丹麦,1866年击败奥地利,成立北德意志联邦。

1870~1871年在普法战争中击败法国,兼并南德诸邦。

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法国的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帝国皇帝,俾
斯麦任宰相,普鲁士通过王朝战争最终实现德意志的统一。

1871年4月16日通过帝国宪法,宣告德意志帝国是君主立宪制的联邦国家。

帝国元首是皇帝,由普鲁士国王担任,有任命宰相和高级官吏、召集和解散议会、宣战、媾和的权力,同时是军队的最高统帅。

帝国宰相由普鲁士首相担任,只对皇帝负责。

立法权属帝国国会和联邦议会,后者由各邦政府任命的58名代表组成,普鲁士在议会中占有决定性票数,可以否决帝国国会通过的议案。

帝国国会由普选产生,其预算权和立法权受联邦议会制约。

帝国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皇帝和宰相。

一战后,德国皇帝退位,直至现在都是共和国(纳粹的12年不算)。

【具体表现】
《德意志帝国宪法》
1871年4月16日由帝国制宪会议通过,宣告德意志帝国是君主立宪制的联邦国家,标志着德意志民族统一运动的最后完成,标志着德国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

该宪法在俾斯麦一手包办下由《北德意志联邦宪法》修改而成,共14章78条。

虽保存很多封建残余,但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对德国及其它亚洲各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18年德国爆发十一月革命,帝制被推翻,该宪法寿终正寝。

※美国
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年轻的美国再次面临着政治体制的危机。

强化中央政府权利,制定一部完整的宪法,已经成为美国进一步发展的迫切需求。

1787年9月,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通过了一部新宪法——《联邦宪法》,这部宪法确立了美国的联邦体制。

在中央权利加强的同时,各州还保持了一定的自治地位,拥有一些州权。

这既避免了中央集权的弊端,又可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恰到好处地协调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在此之后,美国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这部宪法也使中央和地方之间、大州和小州之间、南方和北方之间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调和,为美国的长期稳定个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具体表现】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一)立法权力;(二)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三)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

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讼权,则一切便都完了。

※法国
①18世纪末法兰西是欧洲大陆的一个农业占统治地位的典型的封建专制国
家,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资本主义的发展与封建专制制度的矛盾
日益尖锐,1789年至1794年爆发了法国大革命,1789年革命后第一帝国
时期是法国近代法律开创和形成的阶段,革命的持续与发展直到1830年
的七月革命法国的局势才基本稳定。

在法国政治动荡的同时,18世纪末19世纪初法国工业革命开展起来,到19世纪20年代法国的工业革命迅
速发展,19世纪中期工业革命基本结束,法国的工业资产阶级发展起来。

19世纪产业革命后是法国法律制度进入发展、演变、日趋成熟的阶段。

19世纪后半期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出现了垄断组织。

如13家最大的炼铁企业联合组成辛迪加;万德尔、什尼德尔、马林、奥姆古尔等
公司控制了铁矿、煤矿、冶金、机械等重工业部门,法国开始向帝国主义
过渡,但整个工业发展水平,大大落后于美、德、英三国,居于世界第四
位。

法国银行资本集中较快,作用显著,是法国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
的特点。

由于工业资产阶级力量相对处于弱势,因此法国的共和道路相对
呈现更为明显的曲折特点。

1875年1月30日,国民议会以一票的多数,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从此法国的共和制才得以确立。

②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法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即全民选举国民议会议员,由国民议会中占席位最多的党派出面组阁。

那时候总理大权在握,总统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没有任何实权。

由于议会内党派众多,而且议会有弹劾政府的权力,因此一不小心,多数派联盟便会分裂,造成政府倒台。

在第四共和国存在的短短12年间,共更换了20届内阁!政府的频繁更迭造成政局不稳,国家动荡。

1958年,曾因反对议会制而退出政坛的戴高乐上台,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他重返政坛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宪法,制定总统制。

出于稳定政局的目的,他继承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总统任期7年的传统。

他一方面削弱了议会的权利,剥夺了议会任命总理和批准政府组成的大权;另一方面大大增强了总统的职权,甚至赋予总统在“非常时期”可以解散议会、进行全民公决等权利。

1962年他宣布法国总统应由全民直选产生,并于1965年当选为第五共和国第一位直接选举出来的总统。

然而,第五共和国的政体并非绝对的总统制,议会对总统仍有制约,主要是:议会可以弹劾政府,迫使其下台;对议会通过的法律,总统须在15天内签署,最多只能让议会复议一次;总统不得在一年之内两次解散议会。

【具体表现】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内容:
a行政权:行政权力归于总统。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

他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

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赞同下有权解散众议院。

b立法权: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

众议院议员由成年男子直接选出,任期四年;参议院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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