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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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1.15
•【字号】文府办函〔2021〕5号
•【施行日期】2021.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昌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文府办函〔202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53号),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晓桥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何欢宝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文昌海关、市税务局、清澜海事局、市气象局、文昌供电局等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的方针政策,部署和监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云大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具体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监督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各项任务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调度工作信息。

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相关业务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协调对接、信息报送。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其继任者接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措施,推进碳排放达峰路线图研究;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的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全市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拟订并协同实施能源资源节约政策规划,组织协调节能示范工程的推广应用。

负责全市绿色流通发展、流通领
域节能降耗;配合开展低碳商业试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引导和促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减排降碳工作,实施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做好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推进现代低碳农业,有序减少化肥用量,降低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推进工业领域资源循环利用和能源节约;配合推进工业领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参与工业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推动工业企业实施降碳技术改造和升级;推广工业节能低碳技术;配合推进低碳产业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基础研究,推进低碳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的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中重点用能单位降碳的工作。

市金融办:推动全市碳金融市场和碳交易场所的建设和发展,协助碳交易市场制度建设。

市教育局:推进教育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宣传引导、人才培养等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的碳减排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城乡绿色低碳化建设和管理,推进装配式建筑、被动式建筑等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绿色生态小区等试点示范。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

市交通运输局: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倡导绿色低碳出行生活方式。

市水务局:负责我市城乡节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市林业局:负责我市林业碳汇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掌握森林碳储量动态变化,拓展森林碳汇储备途径。

市统计局:提供我市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核算相关数据,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降碳产(商)品的监督检验;管理和监督低碳产品认证认可工作。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碳减排工作,推行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

推动政府绿色采购。

文昌海关:加强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监管,切实落实我国能效标识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高耗能产品从清澜口岸进口。

市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碳减排税收优惠政策。

清澜海事局:负责辖区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出辖区船舶能耗数据的收集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中的气象数据监测和分析。

文昌供电局:建设智能电网,提高新能源电网消纳能力,保障太阳能、水电等清洁能源发展。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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