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简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上位法与下位法 2、普通法与特殊法 3、综合性法与单行法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上位法与下位法———层级
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 立法。
下位法,下位法是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 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 有不同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 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 位法。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宪 法
安全生产 国家标准(GB) 特殊法 (如矿山安全法) 普通法 (如安全生产法) 行政法规 (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相关法等 (如劳动法) 刑 法 安全生产 行业标准(AQ) 安全生产有关的 国际公约
安全生产
地方标准(DB)
部门规章 (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谢谢!
(一)上位法与下位法———层级 2.法规 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 而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 法律文件。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通过。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珠海市安全生产 条例》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上位法与下位法———层级 3.规章 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 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 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规章。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 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 包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规定》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简述
###公司##项目部 ##主内容A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B C
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 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 整体。
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
(2)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 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关系。——横向的协同关系。 (3)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者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 理关系。 • (4)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组织、公民之 间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关系。 (5)涉外安全生产管理关系。《安全生产法》 同样适用于“三资”企业。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普通法与特殊法———法的效力
2、特殊法是适用于某些安全生产领域独立存 在的特殊性、专业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 往往比普通法更专业、更具体、更有可操作 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规定)
地方法规 (如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地方规章 (如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
理规定)
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A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B C
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 《安全生产法》的制定,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 展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在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 下,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但90年代末, 安全生产状况很不稳定,重大、特大事故连续发生 。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普通法与特殊法———法的效力 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同一层级的安全生 产立法中,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有普通法与特 殊法之分。 1、普通法是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中普遍存在的 基本问题、共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不解 决某一领域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的法律问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上位法与下位法———层级
3.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 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 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所 制定的规章。具体表现形式有:规程、规则、 细则、办法、纲要、标准、准则等。《广东省 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广州市职业卫生 监督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上位法与下位法———层级 2.法规 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 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 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条例》。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指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经法律 调整后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是法律关系。 安全生产法律关系是指各行各业的公民、法人和社会 组织之间,在从事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活动中所 发生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关系。
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 安全生产法基本的社会关系有以下5种: (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有 关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检查监 督人员,在履行法定职权时与生产经营单位、有关 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之间所发生的监督管理关系。 ——纵向的行政管理关系。《安全生产法》第四章 。
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
2001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000629起, 死亡130491人,平均每天约发生2,700 起,每天 死亡约360人。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 故140起,死亡2556人。 2002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07.5万起,死亡 13.93万人。
(三)综合性法与单行法———法的内容 1、综合性法不受法律规范层级的限制,而是将各 个层级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作为整体来看待,适 用于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或者某一领域的主要 方面。 2、单行法的内容只涉及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的 安全生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的区分是相对的、可分的。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 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A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B C
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学习实施《安全生产法》,应当掌握贯穿于全部 立法过程和法律条文的指导思想和思路,这就 是《安全生产法》的5项基本原则。 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第一、二、三、六章 2.预防为主的原则——第一、二、三章 3.权责一致的原则——第三章,第一、二、四章 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第一章第三条 5.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第六章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上位法与下位法———层级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3)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又称为区域标准: 对没有国 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 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 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 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地方标准即应废止。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DB11/ 1024-2013 、 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B11/ 1022-2013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DB11/ 061-2011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上位法与下位法———层级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2)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 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 全生产技术规范。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同一安全生 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 不得与其相抵触。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查程序 AQ/T 4235—2014 、煤矿井下静态破碎技术规范 AQ 1108—2014 、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J225—98、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 2042008、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
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
各类伤亡事故居高不下,重大、特大事故不断发 生, 据统计: 1998-2000年:全国共发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39400起,死亡38928人; 除森林、草原火灾以外的各类火灾事故 509568起,死亡8145人; 道路、水上、铁路和民航交通运输事故 1417170起,死亡和失踪282882人; 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489起, 死亡9183人。
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事故,减少 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顺利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被提到前所未有 的重要位置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 。《安全生产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制定的。
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上位法与下位法———层级
1、法律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 整个体系的较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等下位法。《宪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 最高层级法。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上位法与下位法———层级
1、法律 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 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 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 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 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 筑法》、《煤炭法》、《电力法》、《刑法》 等。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上位法与下位法———层级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 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 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标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行 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 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如:《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2006,《烟花爆竹劳动安全 技术规程》GB11652-1989) 、《矿山安全标志》 GB14161-1993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