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婚前孕前保健转诊网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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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婚前孕前保健转诊网
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11.23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婚前孕前保健转诊网络的通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生命全周期服务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有效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北京市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基础上,建立婚前孕前保健转诊网络,进一步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指导能力,满足婚育人群健康需求。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搭建转诊网络
(一)搭建区级转诊网络
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遴选一定数量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为区级婚前孕前保健转诊机构(以下简称区级转诊机构),负责本辖区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发现的风险人员孕前优生健康指导区级转诊工作。

各区建立婚前孕前
保健机构与区级转诊机构之间的转诊工作机制,明确转诊渠道,完善转诊流程,确保转诊畅通。

(二)建立市级转诊网络
北京市结合产前诊断及危重孕产妇救治转诊网络,开展市级婚前孕前保健转诊工作。

各市级产前诊断中心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作为市级婚前孕前保健转诊机构(以下简称市级转诊机构),负责接受对口区疑难病症人员孕前优生健康指导的转诊工作。

(三)强化信息互通共享
各级转诊机构要做好个案信息登记及保存等工作。

上级转诊机构要与对口单位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反馈接诊病例情况,实现共同随访,共同干预。

婚前孕前保健机构要做好后续追访工作,并将转诊机构意见及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促进信息共享,保障孕前优生健康指导有效开展。

二、规范转诊流程
(一)严格风险筛查评估
各婚前孕前保健机构严格按照婚前孕前保健工作规范,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风险人群筛查,及时发现影响孕育有关疾病,严格进行孕前优生风险评估,关口前移做好危险因素预警,指导有生育意愿的家庭科学备孕。

对不能给出明确指导建议的疑难病症者,安排转诊。

(二)保证转诊流程畅通
按照逐级转诊原则,各婚前孕前保健机构对确需转诊的病例,填写统一的转诊单(见附件1),指导服务对象进行区级转诊。

区级转诊机构仍不能给出明确孕前优生健康指导的,可进一步向市级转诊机构转诊。

各级转诊机构依托生育咨询门诊,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固化服务团队,强化服务能力,做好接诊工作。

(三)建立多科合作机制
各级转诊机构要发挥学科优势,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协调生育咨询门诊与其他相关专科科室加强合作,建立多科合作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对疑难病症开展共同分析指导。

鼓励转诊机构针对本机构优势科室和疑难病症特点设立专病生育咨询特色门诊。

三、强化服务能力
(一)统筹保健服务
各区要进一步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婚姻登记、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 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为适龄群众提供安全、便捷、温馨服务,有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加强人员培训
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师资力量配备,实施专业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市级培训,逐步完成全市相关专业人员培训全覆盖。

市级转诊机构要加强对对口区的孕前优生健康指导,通过定期开展疑难病例分析或安排对口区人员进修等,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孕前优生健康指导能力。

(三)强化健康宣教
各区、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健康课堂等宣传教育平台,加大健康核心信息推广、传播力度,提高群众主动接受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意识与婚前孕前健康知识知晓率。

以服务婚育人群为出发点,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加强针对性孕前优生健康宣传与咨询指导。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
婚前孕前保健是生命全周期健康保障的起点,是母婴安全的重要保障,是预防出生缺陷的首道防线,是构建健康幸福家庭的基础。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从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指导工作
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强化属地管理,树立服务意识,建好用好婚前孕前保健转诊网络,有力有效推进婚前孕前保健转诊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管理
北京市婚前孕前保健转诊网络建立是促进母婴保健服务和生育全程服务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区级协调作用,加强对转诊网络的组织管理,制定婚前孕前保健转诊工作方案,做好婚前孕前保健机构与市、区级转诊机构对接,于12月20日前将转诊工作方案和转诊机构信息表(见附件2)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并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问题反馈,推进转诊工作不断完善。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促进辖区婚前孕前保健机构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助产机构加强生育咨询门诊建设。

各婚前孕前保健机构要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科学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遗传咨询等系统连续服务,对高风险人群加大评估指导和追踪随访力度,守好健康孕育关口。

市、区级转诊机构要保障生育咨询服务必要的设施、设备及人员及时到位,落实转诊接诊的组织协调,明确转诊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绿色通道,保障服务便民惠民。

附件:1.北京市婚前孕前保健转诊单
2.北京市婚前孕前保健转诊机构信息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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