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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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商业企业3.15
诚信宣言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商业联合会
•【公布日期】2009.01.26
•【文号】中商会科[2010]2号
•【施行日期】2009.01.26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
言活动的通知
(中商会科[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有关商业企业:
2010年将是我国经济复苏的一年,为了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商业服务业诚信建设向更深更广发展,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活动,努力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服务,进一步树立和提升参与宣言活动的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和信誉度。

“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活动自2002年开展以来,得到了全国各地商贸流通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支持,迄今已有四百多家知名商业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到宣言活动中来,他们信守诚信公约,履行宣言承诺,切实在其经营活动中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和认同,企业形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
提升。

加快构建企业诚信体系步伐是打造企业诚信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为了满足更多企业参与诚信宣言的愿望,现将2010年“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目的:倡导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恪守商业职业道德,激励参与宣言活动的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愿接受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为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作出不懈努力。

二、活动内容及程序:
(一)商业企业签署“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书”。

(二)宣言活动将在新华社、《中国商报》等全国性媒体单位进行新闻宣传。

参加宣言的企业可选择在《中国商报》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
()上进行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标志、领导人姓名、联系方式、企业致辞(简短宣传语),《中国商报》标准版面面积为
8.0*8.5cm,并配以“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企业展示”通栏标题及宣言内容,中商联网站首页和科技质量频道设3.15诚信宣言专栏,可刊登参加宣言企业的相关宣言内容,并在企业数据库作企业介绍。

(三)参加2010年宣言活动及已经获得历年“3.15荣誉企业”称号的企业,可以参加“诚信经营”征文活动,由企业提供一篇8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全面介绍自己在兑现诚信公约、开展诚信经营中的事迹、经验和心得,并在《中国商报》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公开发表。

(四)编辑出版直投媒体《全国消费市场诚信品牌企业推荐》,内容包括:企业简介、入住商超品牌特色、主要荣誉展示、商超的地理位置等,对参与活动企业进行全面推广宣传。

(五)在3.15期间,召开“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新闻发布会,向在
2009年宣言活动中认定的“3.15荣誉企业”颁发牌匾(有效期为一年),并向社会公布参与2010年诚信宣言的企业名单。

(六)参与诚信宣言的企业在今后一年中如能很好地履行宣言承诺,没有发生违背承诺内容的投诉或受到执法部门的相关处罚,该企业将可获得次年颁发的“3.15荣誉企业”牌匾,连续二年获得“3.15荣誉企业”,第三年可申报获得“3.15荣誉企业特别奖”(有效期为一年),并予以公布。

三、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本次活动由我会科技质量部负责组织,《中国商报》社具体承办。

同时欢迎各地商会积极组织、推荐当地企业参与活动。

由于时间较紧,请各企业务必将资料(宣言书、申报表填妥盖章以及相片、标识等)于2010年3月5日前传真或寄到以下地址:
联系人:祁畅王越涛
电话:010-6226098468392495
传真:010-6226098468392481
E-mail:****************
地址:北京市月坛北街25号2420室
邮编:100834
附件:1.中国商业企业诚信公约
2.全国商业企业
3.15诚信宣言书
3.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活动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六日附件1:
中国商业企业诚信公约
商业是与社会发展和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德治国”、“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和整顿”的有关精神,推动商业企
业讲求诚信、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以促进全行业商业职业道德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中国商业联合会特制定诚信公约如下,并倡导全国商业企业承诺信守。

一、在全企业范围内广泛宣传“诚信为本”的理念,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以诚信态度对待企业各相关方。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价格、竞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以任何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

三、杜绝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保证各类商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欺骗消费者,确保公平交易。

四、建立健全商品进货检查验证制度,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市场;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维护商品品质,保证销售商品的质量。

五、保持经营环境的舒适、整洁,在店堂内设立适当的标志,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方便消费者购物,保障消费者安全。

六、倡导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绿色消费,维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为消费者提供规范、标准的服务,不谋求暴利及一切不正当利益。

七、严格履行“三包”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售后义务,对售出商品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兑现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

八、主动征求消费者意见,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主动接受政府、行业和消费者监督,不断改善经营、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附件2:
全国商业企业3.15诚信宣言书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本企业愿积极响应中国商业联合会的号召,公开承诺:秉持诚信为本的经营宗旨,以消费者满意为追求目标,信守《中国商业企业诚信公约》的各项内容,并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宣言企业:(公章)
日期:
注意事项:参加公告宣传或“诚信经营”征文活动的企业各需支付宣传费人民币陆仟元整,参加中商联网站企业数据库介绍的企业各需支付年宣传费人民币壹仟元整,同时参加公告、宣传、企业数据库及征文四项活动者优惠按玖仟元交付。

需要版面比标准版面大、选择入编《全国消费市场诚信品牌企业推荐》四封及特殊要求的企业,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参加宣传的企业,请同时将宣传费汇入以下帐户:开户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帐号:11001020500056019768
开户行:建行北京月坛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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