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
办法(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煤安监[2004]3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日期】2014.05.14
【实施日期】2014.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黑煤安监[2004]3号)
局机关各处(室):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暂行)》已经省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财务行为,加强机关经费支出管理,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经费支出管理遵循“遵纪守法、量入为出、厉行节约、规范程序、注重效益”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机关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

局机关所有经费支出,均要纳入年度预算。

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应根据上年机关经费实际支出情况,结合本年工作实际编制,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各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准后的预算均衡安排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资金和项目。

机关各项经费支出由机关财务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第四条机关经费原则上实行部门归口管理。

其中:
(一)人事培训处归口管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监察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