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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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5.22
•【字号】琼教师[2012]28号
•【施行日期】2012.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的通知
(琼教师〔2012〕28号)
各有关市县教育(教科)局、海南师范大学: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中西部市县人才智力扶持行动计划》(琼办发〔2010〕33号)及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琼教师〔2010〕103号)精神,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将在琼中、保亭、白沙、五指山、东方、乐东、陵水、昌江、定安、屯昌和临高等11个市县实施。
现就实施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名额
被选派的培训对象为具有一定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年龄一般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近五年来未参加过脱岗2个月以上培训的乡镇初级中学在职教师。
具体选派名额详见附件1的《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受训教师名额分配表》。
二、选派办法
各市县可以采取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结合个人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或学科基础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选派,具体选派方法由市县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日程安排
培训时间从2012年10月10日起,至12月30日结束。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
四、有关要求
(一)为方便顶岗实习生的管理和安全,选派受训教师应尽可能相对集中。
每一所项目乡镇学校至少应有2名以上不同学科的教师同时参加培训学习,并相应接待2名以上顶岗的实习生。
(二)为了让顶岗实习生尽快熟悉自己所要顶的岗位,请各市县教育(教科)
局督促顶岗学校和每一位受训教师分别认真填写《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受训教师及其教学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受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由市县汇总于7月29日前报送到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教育实践科。
联系人:陈林川,联系电话:65888772,通讯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邮政编码:571158。
在2011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启动前,各市县上报的信息若有改动,请务必及时通知上述单位,以便做好调整。
(三)在项目实施期间,各市县教育(教科)局、顶岗支教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受训教师的原有教学任务,应保证顶岗实习生只担任其所学专业(科目)的教学工作,理论性科目应尽可能不安排跨年级教学任务,以确保顶岗实习生的教育实习质量及顶岗学校的教学质量。
(四)在项目实施期间,各市县教育(教科)局要成立以教研培训机构为核心,市县重点中学骨干教师紧密配合的市县级专家指导小组,顶岗学校相应成立骨干教师指导小组,积极配合海南师范大学顶岗实习巡回指导专家小组,对在本地区顶岗的实习生进行具体指导,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确保顶岗实习质量。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工作,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管理。
各市县教育(教科)局要主动与海南师范大学沟通,做好受训教师的选派和支教实习生的管理工作,切实帮助受训教师和顶岗实习生解决培训、顶岗实习的困难和问题。
各实施单位要加强纪律约束,共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顶岗实习和教师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
1、《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受训教师名额分配表》
2、《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受训教师及其教学基本情况统计表》
3、《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受训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1
附件2
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受训教师及其教学基本情况统计表县(市)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2011年月
填表说明:1、“任教科目”:只填任教主科目,若同时任教副科或其它年级的同一科目,可填在“备注”中;
2、“任教班级”:填写任教主科目的所有班级名称;
3、“教材版本”:教材仅限课本,版本指人教、沪教、苏教版等;
4、“受训期间教学内容”:支教实习生在独立实习期间的教学章节,只填从哪一章节到哪一章节。
附件3
2012年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受训教师报名登记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省级培训机构备存,一份返回教师个人继续教育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