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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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
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7.28
•【字号】
•【施行日期】2006.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
正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陇南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八日陇南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改革攻坚的重要一年。
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工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态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改革
(一)基本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任务。
今年是实施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三年计划的最后一年,要继续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动,把深化改革和项目建设结合起来,把改制重组和技术创新结合起来,把引资重组和盘活不良资产结合起来,确保我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计划的完成。
(二)深化粮食、商贸、流通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以及相关管理体制的配套改革。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要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06]1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进一步制定出台我市加快粮食和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具体落实好改革政策措施,发展现代物流业,促进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形成。
以公路养护单位改革为重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逐步理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形成管养分离有效运作的公路交通管理体制。
(三)学习贯彻新的《公司法》,继续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继续推进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对于已经进行公司制改革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规范设立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并明确相应的权责,促其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运行。
对尚未进行公司制改革的企业,加大改制力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四)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依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统计评价制度、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和奖惩制度等,并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配套。
探索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和具体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深化农村及涉农领域改革
(一)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农民减负措施,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和办法,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深入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
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探索并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保险业务,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好土地承包中的遗留问题,保证土地延长承包期政策的落实。
探索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探索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入股、联营等多种形式,依法调整承包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
倡导农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经营,形成农民近期得利、长远受益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土地集约经营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切实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征占用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调动农民发展非农产业的积极性。
(三)不断完善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工作机制和有关政策。
进一步加大对发展劳务经济指导协调和工作配合的力度,积极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包括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等鼓励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务信息网络,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效益。
(四)加大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通过整合资金和增加投入,加大对重点财源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快发展县域支柱产业、县城和中心建制镇,探索壮大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继续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巩固成果、放大典型,探索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含金量和发展小城镇的经济集聚效应,促进区域经济的科学发展。
(五)探索加快特色农业发展的新机制。
按照特色产业最大化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加快特色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发展的新机制,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继续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形成完善的三级农产品流通网络。
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乡镇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并完善种养业良种、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等七大服务体系。
三、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
(一)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实施意见,规范清理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意见。
(二)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金融信贷和其它社会服务。
按照中国银监会制定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中银监发[2005]54号),引导和促进各商业银行切实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逐步调整和改善信贷资产结构,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进一步改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服务。
加快市县(区)两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制定落实外来投资置业人员和陇南市内异地投资置业人员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及户籍管理办法。
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及运行情况的评估和监测。
(三)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
加强并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监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规范非公有制企业用工行为。
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健全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四、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研究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评估机制、新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论证机制以及审批和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机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审批方式,推行政务公开,着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诚信政府新形象。
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政务(审批服务)大厅及其运行机制。
(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机构设置,着
力解决政府部门职责交叉问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努力推进政府部门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
继续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及时解决新问题。
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继续精简机构和人员。
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完善新陈代谢、激励保障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上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开展科研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改革的调研工作,分类分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五、深化投资、财政、税收等项改革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
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预决算审查制度,建立并完善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改进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调控。
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
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库。
合理区分政府性资金用于投资和用于政策性扶持的两种不同方式,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等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县两级财政收支范围,完善公共财政和转移支付制度,积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全面创新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公共服务支出。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完善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
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机制。
(三)深化税收体制改革。
落实国家的税制改革措施,加强税收征收和监管。
适度运用税收杠杆保护资源,增加地方收入。
(四)推进价格改革。
完善价费承诺政策,广泛吸引社会资金促进电力、水利、
能源和效能等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疏导价格矛盾,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六、积极培育和构建现代市场体系
(一)积极发展资本市场。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
制定和实施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落实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措施。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的使用协作平台。
适应经济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需要,加快发展保险业。
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良好的产权交易平台和制度保障。
(二)推进土地矿产等资源市场建设。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及配套实施办法。
规范发展土地矿产使用权市场建设。
建立健全土地权利体系,完善土地调查和登记制度,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
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
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资源市场调控功能,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经营性用地全面推行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制度,非经营性用地建立公开供地机制。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规范矿业权流转。
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
(三)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进一步发展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服务组织,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取消各种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歧视性规定。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输转。
(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征信管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逐步探索建立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用征集和信息披露,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七、加快推进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上确定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逐步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
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在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
积极推进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
在条件较好的农村启动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继续全面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以高风险行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企业参保覆盖面,推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职业康复工作全面发展。
大力发展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保险业,积极开展面向城乡的健康、养老保险服务,提高全社会的保障水平。
八、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积极发展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机构,继续开展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学科带头人能力建设,努力改善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地方、企业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加速形成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机制。
科研机构改革要以结构调整优化为主线,不断深化内部组织结构、人员结构和专业结构调整,实行人事、分配等制度改革,运用更为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激发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
逐步扩大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积极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促进各类科技资源的有效集成。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
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06]6号),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抓好投资多元化基础教育试点工作。
继续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积极鼓励发展各级各类民办教育。
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探索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路子。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以就业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于意见》(中办发[2005]1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04]65号),积极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的企业化改制,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努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和《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产发[2003]38号),鼓励多种所有制实体发展具有陇南特色的文化产业。
(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进一步深化城镇医疗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筹资、管理、运行和监督体制。
研究提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思路和措施。
进一步整顿药品生产秩序,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九、加快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一)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开展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发展循环经济试点,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
研究提出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加快健
全促进资源节约的政策法规和效能标准。
抓紧建立节约监管制度。
(二)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进—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环境保护的经济调节机制,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建立和落实权责一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严格安全执法。
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进一步扩大高风险行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加大对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突出领域责任保险的承保力度。
十、进一步加强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突出改革重点,细化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充实改革力量,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
做好对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查研究。
准确把握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对改革方案制定和配套政策措施落实的统筹协调,不断完善各部门间的改革协调制度,建立灵敏、有效的改革信息沟通机制。
承担多项改革任务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牵头科室,做好改革责任任务的衔接落实和协调沟通工作。
积极推动改革工作,及时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加强改革研究、培训和宣传工作。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紧密跟踪各项改革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针对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新措施新办法,保证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