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移民政策分析以可治理性与散居的移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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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世纪后半叶至21世纪初,很多国家受移民进程的影响,部分人口永久地留居在那些能给他们提供更好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国家㊂目前,已经有多种研究方法对国际移民及其对原籍国和东道国的影响进行探讨㊂新现实主义视角着眼于移民㊁原籍国的政策和返回政策,持双赢的观点㊂成功的移民通过学习和运用新技能,以物质和非物质商品的形式(汇款㊁教育㊁经验)回馈了原籍国㊂部分回国的移民具有了更强的能力,在地方和国际层面发挥更大的作用㊂此外,新结构主义者也从经济角度对此进行考量,但结果并不那么乐观㊂他们考察了原籍国和东道国的政策和工作条件,认为移民受到了不平等待遇㊂他们薪资水平低下,得不到东道国社会的充分尊重,且在返回原籍国后也无法找到满意的工作㊂对摩洛哥移民政策的分析清楚地表明,摩洛哥已提议通过增加最初为应对RME(ressortissants marocainsàl étranger,在海外的摩洛哥国民)的政治和行政资源,以及制定更完善的移民政策来管理国外移民㊂①总体而言,最初的一系列政策旨在提供领事服务,具体针对维护汇款所需的渠道,现在则包含来自行政部门中不同分支的各种计划和项目,包括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设立的公共基金会和专门委员会㊂
过去20年中,摩洛哥政府制定了跨国行动来增强海外居住者的归属感㊂跨国空间不仅在移民流动和移民出入境管制的地方得以发展,而且在身份认同㊁归属感和独特的公民形式的塑造过程中也得以发展起来,后者是日益复杂的国际关系的一部分㊂
①使用 摩洛哥 一词,似乎是按照安德里亚斯㊃威默(Andreas Wimmer)和尼娜㊃格里克(Nina Glick)
归类为 方法论民族主义 的方法来进行研究㊂在该方法中,民族国家被归纳并理解为包含单一的文化㊁政治㊁经济和同质化的社会群体的容器㊂关于移民的起源,这种方法论上的民族主义被隐含在 摩洛哥 一词的使用中,它能够投射出这样一种观念:来自同一地方等于共享一个单一的身份和文化,具有单一民族血统的人之间的关系是社群主义的,同时它还能产生少数民族或族裔社区㊂这绝不是本文的意图㊂如果我们使用国家范畴,那是因为我们不建议分析移民通过建立社会领域而制定的跨国战略,这些社会领域将他们的原籍地/国和定居地/国联系起来,并涉及超越国界的多种关系(家庭㊁经济㊁社会,以及组织㊁宗教㊁政治),而是将目光着眼于原籍国在这一特定领域所做的努力㊂
这些 移民政策 涵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移民对本国的归属感,包括部长级改革和领事工作改革㊁吸引汇款的投资政策㊁政治权利的扩展(双重公民身份,在国外仍享有投票权)㊁国家保护或服务㊁象征性政策等㊂宗教也是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宗教的辅助物质要素,将宗教内容纳入摩洛哥儿童的语言和文化启蒙课程,以及创造一种属于由宗教定义的社区的象征性语言㊂但是,以下证据不容忽视㊂(1)尽管跨国层面的机制已经建立起来,以促进移民在东道国的融合,但摩洛哥移民在欧洲社会仍处于从属地位,其 非公民身份 体现在无法参加摩洛哥的选举㊂他们对原籍国政治的参与仍然受到限制,他们更多地被视为政策的对象而不是主体㊂(2)移民倾向于选择外国人尤其是穆斯林居住的平和友好的地区,而不会选择那些社会关系紧张激化㊁社会背景复杂并有着根深蒂固抵抗情绪的地方㊂这些紧张矛盾包括保护世俗主义㊁同质性威胁㊁外敌入侵等论调㊂
国外的摩洛哥国民 不是一个简单的行政范畴㊂借助于这个名称和相应的政策,一个新的㊁流散的民族身份正在被构建,国家试图为居住在国外的公民营造一种新形式的归属感,并帮助其实现对国家的承诺㊂这种新的身份不仅是基于国籍的归属感形成的,也借鉴了其他不断发展的多元化形式,而宗教身份在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㊂一方面,这些形式促进移民的象征性融入,鼓励在东道国和原籍国的公民共同参与;另一方面,这还增强了公民对民族和国家的归属感,而这种归属感不仅仅建立在语言或知识的使用和文化的社会化上㊂相关的改革试图使公民权得到关注,希望能够在原籍国和东道国都不隐藏公民的国籍,并尊重摩洛哥移民的独特之处㊂参加伊斯兰组织和前往清真寺也应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摩洛哥移民应该有权信守他们作为遵循马利基教派的摩洛哥穆斯林对自己国家的承诺,并遵守东道国的人权和法律,这些是摩洛哥近期在国外实行的宗教政策所传达的主要立场㊂
一摩洛哥移民政策产生的现实环境
自摩洛哥独立以来,出现了大量针对摩洛哥伊斯兰特征的研究㊂正如盖茨(C.Geertz)在‘伊斯兰观察:摩洛哥和印度尼西亚的宗教发展“一文中指出的,
关键是要认识到伊斯兰教在摩洛哥变得积极㊁严谨㊁教条和更人性化的物质原因 ㊂①盖茨尝试理解并解释伊斯兰教如何在摩洛哥作为一个文化整体,随着时间的推移,因农村部落和城市居民之间的接触而同质化㊂
近期,在埃尔㊃阿亚迪(M.El Ayadi)㊁拉奇克(H.Rachik)和托齐(M.Tozy)撰写的‘伊斯兰日常生活“一书中,②研究人员对1156人进行了调查,分析他们与宗教之间的关系,从多个社会视角描绘了伊斯兰教在摩洛哥的景象㊂就宗教信仰而言,15%的摩洛哥人表示从不礼拜,只有16%(其中2%为女性)的人去清真寺礼拜㊂进行礼拜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以晨礼为例,年龄在18 24岁的人群中为9.8%,而在60岁以上的人群中为57.6%)㊂③尽管各种宗教节日和礼仪习俗等的活动越来越多,履行朝觐的摩洛哥人似乎越来越少㊂年轻人比以前更为活跃,但这被认为是与西方国家间存在的紧张关系所引起的宗教和政治热情㊂56.7%的受访者表示,年轻人对特定宗教词语的普遍使用表明了代际和意识形态的突破,以及对宗教的更深层次的理解,④人们对更好地了解宗教历史和教义越来越感兴趣㊂⑤该调查研究提供了关于摩洛哥社会世俗化的实际数据,来证明摩洛哥人越来越支持政教分离㊂调查中,41.5%的人认为政治人物不应该参与宗教活动,35.4%的人认为宗教学者即乌里玛不应该涉足政治, 25.2%的人对此持相反观点,另有相当多的受访者表示对此问题没有任何看法㊂⑥该书作者认为,在2003年卡萨布兰卡袭击和后续事件发生后,部分人对有关伊斯兰宗教和政治的问题已变得不感兴趣,相关主题的信息匮乏便可解释这一点㊂研究结果还表明,宗教信仰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正在削弱: 他们对宗教的使用越来越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㊂ ⑦这种观点连同政教分离的观点,构成了世俗化进程的重要社会基础㊂
从政治学和社会学角度来看,摩洛哥常被视为一个由几种张力共同作用的产
①②③④⑤⑥⑦G.Geertz, Islam Observed:Religious Development in Morocco and Indonesia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Religion (1970),p.363.
M.El Ayadi,H.Rachik,M.Tozy,L Islam au quotidian,Casablanca:Prologues,2007.
M.El Ayadi,H.Rachik,M.Tozy,L Islam au quotidian,Casablanca:Prologues,2007,pp.51-55. M.El Ayadi,H.Rachik,M.Tozy,L Islam au quotidian,Casablanca:Prologues,2007,p.75.
M.El Ayadi,H.Rachik,M.Tozy,L Islam au quotidian,Casablanca:Prologues,2007,p.97.
M.El Ayadi,H.Rachik,M.Tozy,L Islam au quotidian,Casablanca:Prologues,2007,p.82.
M.El Ayadi,H.Rachik,M.Tozy,L Islam au quotidian,Casablanca:Prologues,2007,p.227.
物:传统与现代㊁城市与乡村㊁开放与控制等㊂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摩
洛哥的开放进程涉及经济㊁政治和社会改革,其中包括了国家地域组织的变化和
权力之间的平衡,君主制在制度中保留了它的中心地位㊂这些都表明,在国际压
力与地区不稳定的复杂背景下,摩洛哥(承诺)欲将民主化扩展到各公共领域
的坚定决心㊂
摩洛哥作为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继承了早期被称为马赫赞(Makhzen,摩
洛哥统治精英)的行政机构的模式㊂①在确保其持久性和特权的同时,又要与动员能力不断增强的公众打交道,在此情况下,摩洛哥体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㊂哈
桑二世于1999年6月逝世后,其子穆罕默德六世继任王位至今㊂他的政府提出
了一项从内部进行改革的方案,试图以西班牙议会君主制为模板来加强议会机构
的行政权㊂在穆罕默德六世统治初期,许多复杂问题得以解决㊂2001年成立了
一个咨询委员会,对‘穆达瓦纳法典“进行改革㊂2004 2005年,人权咨询委
员会负责的公平与和解委员会对哈桑二世统治最艰难时期的罪犯的罪行进行了审
查㊂此外,一些新的组织先后创建,如总部位于拉巴特的皇家阿马齐格文化研究
所(the Royal Institute of Amazigh Culture)㊁撒哈拉皇家事务咨询委员会(CORCAS,2006年)㊁摩洛哥海外社区理事会(CCME,2007年)㊁区域咨询委员会(CCR,2010年),等等㊂
宗教改革给君主制政体带来的挑战是复杂的㊂在是否对‘穆达瓦纳法典“
进行改革的辩论中,支持者与反对者的分化十分严重,后者认为任何改革都是对
伊斯兰教和宗教价值的攻击㊂考虑到摩洛哥人的宗教特征,改革既要考虑到某些
公民需要世俗化的愿望,也要考虑到另一些公民对传统的诉求㊂为防止破坏稳定
的利益或教义的渗透,安全和防控是必需的㊂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下,宗教改革必
须在不丧失对宗教事务的控制下进行㊂此外,作为保证其永久性的要素之一,必
须强调支撑政权的宗教合法性,谨慎地维护君主作为传统宗教保证人和宗教仲裁
者的作用,控制宗教党派及其运动的出现与传播㊂
2011年,摩洛哥街头发生的示威运动加速了对新宪法的讨论和批准过程㊂
①A.Boukhars,Politics in Morocco:Executive Monarchy and Enlightened Authoritarianism,New York:Routledge,
2011.
新宪法虽未建立明确的三权分立制度,但推进了民主化进程,并提供了具有潜在变革性的法律框架㊂随后,呼吁政治体制民主化和打击腐败的抗议活动开始了㊂2011年3月,在抗议活动开始几周后,穆罕默德六世发表演讲,宣布宪法改革㊂①修订后的2011年宪法内容主要包括摩洛哥君主制的性质,并对君主制进行了部分改革,在第1章里将其定义为 宪法的㊁民主的㊁议会的㊁社会的 ,与1996年的宪法相比增添了 议会的 一词㊂同时,君主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也得到了修改,一些皇家特权被割让给了首相,即由议会选举中得票最多的政党中选出政府首脑,并对委托给行政部门的任务进行了新的细分㊂议会的权力得到加强,职能得以扩大,议会可以大赦或批准国际条约(原国王享有的专属特权)㊂除此之外,摩洛哥君主制继续在国内外发挥决定性作用,不仅在外交层面,而且作为该国的最高代表,在海外移民政策的制定中继续发挥关键作用㊂在改革背景下,君主政体保持其传统特征这一事实尤为重要㊂在过去,君主是臣民宣誓效忠的对象㊂
在宗教领域,国王通过行使相关权力和发表宗教演讲的途径,在其与公民之间建立了纽带,无论这些公民是否居住在摩洛哥㊂穆罕默德六世即位后,于2004年起提议改革,于是宗教领域在行政方面的组织开始逐步完善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君主放弃了在这一领域的指导作用㊂2011年大选后,君主和正义与发展党(PJD)之间的 不对称共存 表明,对宗教领域的控制仍然是 君主专区 ㊂②
因此,国家面临双重任务㊂首先是意识形态和话语建设,其次是具体举措㊂在话语方面,尽管摩洛哥排他主义是最明确的选择,但一个日益清晰又温和的话
①②起草宪法改革提案的机构不是议会或制宪议会,而是由主权国家直接任命的协商委员会㊂它由来自各个部门㊁具有不同倾向的18人(有工会代表㊁活动家㊁技术官僚,以及来自政党㊁民间社会㊁人权组织的人等)组成㊂在简短的辩论过程中,委员会收到了大多数政党的备忘录㊂正义与发展党否定了第25条提案,要求委员会将信仰自由排除在外㊂2011年7月1日,新宪法以98.4%的选票通过全民公决,对1996年宪法进行了重大修改㊂随着宪法改革和更为平均的权力分配,国王穆罕默德六世遏制了抗议活动的势头,而在其他阿拉伯国家,抗议活动在数周之内分别推翻了突尼斯总统宰因㊃阿比丁㊃本㊃阿里和埃及总统胡斯尼㊃穆巴拉克㊂新宪法在序言中将摩洛哥定义为主权伊斯兰国家,由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以及阿马齐格语(现在与阿拉伯语一起成为官方语言)㊁撒哈拉-哈桑语,包括来自非洲㊁安达卢西亚㊁希伯来和地中海等地的各种语言文化共同组成㊂
López García, La relativización del triunfo islamista y las perspectivas del gobierno de Benkiran ,Análisis del LPEMAM,22/12/2011,/node/804,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4月20日㊂
语已经建立,并由所有人维护:宗教人士㊁政治家㊁学者㊁领事部门的官员等㊂在这方面,2002年11月任命的宗教事务大臣艾哈迈德㊃陶菲克(Ahmed Tawfiq)发挥了重要作用㊂如果将目前的摩洛哥宗教定位视作该国现代化的倒退,那是简单化的㊁东方主义的判断㊂因为事实恰恰相反,在宗教失去其社会力量的紧张时期,新的或者更新后的宗教权力组织形式的出现会激起呼吁伊斯兰教回归的社会诉求㊂盖茨认为,当传统被弱化㊁信仰机制开始起作用时,就会出现伊斯兰教回归现象㊂正如贝拉尔(Belal)所发现的,宗教结构能力的丧失为新的情感团体出现铺平了道路㊂①国王于2004年4月30日发表的演讲为当时拟议中的改革奠定了基础㊂他没有把这项任务委派给他人,而是以教长的身份呼吁所有相关人士重新承担责任,称 我们遵循忠诚的神圣契约,并履行由此产生的义务,以实现对宗教及其信奉者的保护 ㊂他宣布将加强宗教教育,改革宗教事务部的结构,并呼吁乌里玛更多地参与社会事务㊂他从教义的角度出发,要求民众 重视摩洛哥独特的历史,即逊尼派的传统,这个仪式是在这个民族的一致性基础上建立的,保护它是大家的责任和使命 ㊂此外,他还利用宗教为国家提供了连续性和统一性,并说: 在宗教层面我们捍卫教义统一,这与我们捍卫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的宪法承诺相一致㊂ ②
为了保持这种关于信仰和公民身份的论述,国家没有寻找新的空间或创建新的宗教治理机构,而是与现有机构合作㊂国内的伊玛目和乌里玛应哈布斯和伊斯兰事务部(Ministry of Habous and Islamic Affairs)的邀请,根据教长的指示,互相交流经验,学习如何从正统的角度见证这种宽容㊁开放和温和的摩洛哥伊斯兰教㊂③二摩洛哥移民管理政策:走向散居的政策?
自20世纪中叶以来,摩洛哥明确承诺要建立管理结构性移民的机构㊂此外,
①②
③Y.Belal,Le Cheikh et le calife:sociologie religieuse de l islam politique au Maroc,Lyon:ENSÉditions,2011. Discours royal relatifàla restructuration du champ religieux au Maroc,Ministere des Habous et des Affaires Islamique,.ma/fr/Islam-au-maroc/29-Activit%C3%A9sd-Amir-Al-mouminine/574-Discours-royal-relatif-%C3%A0-la-restructuration-du-champ-religieux-au-Maroc.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4月12日㊂
Ministere des Habous et des Affaires Islamiques,.ma/fr/guide-de-l-imam.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4月12日㊂
对摩洛哥政权行使权力方式的研究也为评估移民和移民对该政权的重要性提供了重要工具㊂与其他国家一样,最早关注摩洛哥移民的部门设在领事馆,重点处理与移民有关的问题,并维持移民的政治参与,但领事馆在移民问题上的处理水平仍不足㊂鉴于这些 共同社会 行动能力有限,涵盖更多方面的政策很快得以实施;有人建议,除了单纯接受社会援助外,移民也应当做出一些贡献㊂1990年,在王室倡议下,摩洛哥非居民基金会哈桑二世基金会(HassanⅡFoundation)宣告成立,其目标是通过向新一代移民提供教育和文化援助,帮助居住在国外的摩洛哥人保持其宗教和文化特性㊂①
哈桑二世基金会致力于开发针对在国外定居的国民子女教授摩洛哥语言文化的计划,并研究移民问题㊂哈桑二世基金会在1997年进行了部分改革㊂在改革中,基金会进行了重组,合并了一个移民观察所㊂观察所的主要工作是:合作㊁教育㊁文化㊁体育㊁青年以及社会和法律援助等㊂除此之外,改革还增添了旨在促进投资和商业创造的计划,从而引发了两个常见问题:一是应向民众解释为什么要把钱花在为不住在这个国家或不向国家稳定纳税的人的政策制定上;二是对此事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与国家设立的其他机构之间存在重叠,有时甚至是公开竞争㊂公共和私人机构的目标一直是吸引移民在本国消费或投资,这在银行㊁房地产公司和保险公司设计的活动中可以看出,它们在移民每年休假回来时对他们表示欢迎㊂
这些年来,在管理摩洛哥移民方面,一直存在管理机构重叠的问题㊂对此种重叠或竞争现象的解释是,虽然居住在外国的摩洛哥人的问题本质上是超越国界的内部问题,但这本身不是外交行为㊂虽然散居政策的确可以针对居住在国外的移民,但重要的是,这些政策也适用于返回原籍国的移民管理,这可从一些具体服务中看到,比如防止欺诈和有利的投资条件等㊂简而言之,一些摩洛哥人虽然居住在国外,但享有国内利益,由于他们的汇款具有经济重要性,因此也是政府关注的对象㊂
目前,如果要成功地与非居民建立和维持权力关系,就不能仅仅依靠提供社①1990年7月18日,摩洛哥王国第4055号公报公布了第19/89号法律,为非摩洛哥居民设立哈桑二世基
金会㊂
会和文化服务㊂摩洛哥移民分布在五大洲,分布广,管理难度大,与此同时,它还涉及一个复杂问题:国家如何通过传统培养移民的公民身份,赋予他们各项权利?单独提供这些权利是非常棘手的问题,一方面因为所需的物质资源短缺,另一方面是因为要在另一个国家采取行动存在固有的法律问题㊂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确保公民行使政治权利是十分复杂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对立法和程序的深入审查,以逐步推进行使公民权的新形式和其他可能性㊂
将居住在国外的摩洛哥人的生活模式单一化是难以实现的,且由于存在裙带关系和政治控制手段,因而影响了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政策被民众所接受的程度㊂摩洛哥和其他国家所做出的努力必须与影响居住在国外的摩洛哥人的一体化进程相联系,在法国尤其如此㊂1981年法国的‘结社法“解除了结社限制,允许外国人结社,由此展开了新的社会议题的讨论,并为移民及其后代自主制定组织策略开辟了道路㊂
摩洛哥政府意识到,仅仅维持领事馆和民事登记处的运作,或对非居民表达出来的不满做出反应是远远不够的㊂1999年是重要转折点,时任摩洛哥首相优素菲(A.Youssoufi)提议由他的内阁直接处理这一事项,以及最近公开的关于人权的档案,从而否认了关于摩洛哥非居民被新的 交替政府 所遗忘的指控㊂多年来,摩洛哥移民问题一直由执政党内阁所掌控㊂在此期间,哈桑二世基金会为其提供了协助㊂2003年3月,部长级代表发出了一份战略说明,提出了一项雄心勃勃的全球移民计划,其中包括在东道国和摩洛哥的目标,并提出了一套详细的行动方案(在东道国有更明确的细节)㊂①该计划明显的跨国趋势表明目前摩洛哥的移民进程:返回的可能性存在,但并非主流㊂最具创新性的想法沿用至今,包括鼓励居住在国外的摩洛哥人参与东道国的政治㊁工会和协会等来推动摩洛哥国内外的战略选择,同时也做出承诺,保证其享有充分的公民权㊂现在,与游说团体一起工作并在东道国发表意见,已成为不居住在本国的摩洛哥人的义务之一,他们与其他移民一样,构成了 象征性国家建设政策 的一个组成部分㊂
①Le Ministère Déléguéauprès du Ministre des AffairesÉstrangères,.ma,最后
访问日期:2020年4月12日㊂
如今,移民不再单单被视为汇款人,而且是其原籍国的价值观传播者㊂①该计划措辞含糊地提到了居住在国外的摩洛哥人的政治参与问题: 通过更好的参与以保障其充分享有公民权㊂ 虽然摩洛哥人被鼓励积极参加东道国的协会㊁工会和政治活动,但该文件很少提及根据现行的民法典,以及作为未失去国籍的原籍国公民如何充分参与原籍国活动的问题㊂②与政府的其他行动一样,部长级代表的提议似乎脱离不开中央权力,即君主制的范围,因为这一提议呼应了2002年7月摩洛哥国王的演讲㊂在演讲中,穆罕默德六世谈到了非居民国民参与国家机构的问题㊂但是,这些话并未在代表权问题上有任何实际进展,因为 参与 并不一定意味着在目前制定的战略中 被代表 ㊂
虽然身处国外的摩洛哥移民希望通过投票继续参与国内政治,但很明显,摩洛哥政府对移民采取了一种新思路,尽管这个问题从未脱离政府的控制㊂在对此问题的比较研究中,葛姆伦(A.Gamlen)探讨了在移民政策中两种类型机制的同时运作 一种支持 移民建设 ,另一种支持 移民融合 ㊂ 移民建设 旨在培养移民的身份与认同,而 移民融合 则涉及与原籍国的重新融合㊂如果移民可以通过其权利,如无论身在本国还是他国均保留其公民身份的权利,重新被纳入本国国家政策,那么相应制定的本国政策也将促进其政治参与㊂例如,在其原籍国的领事馆中进行选举,或其他影响公民参与的措施,如创建咨询委员会或相关咨询机构㊂这里所讨论的不仅是一种新的制度发展形式,而且是一种从内部理解公民身份的新方式(尽管并非所有移民都认同这种观念,其中有些人采取了不同的行为方式)㊂③
同在其他政治领域一样,摩洛哥设立了一个新的机构,即摩洛哥海外社区理事会(CCME,以下简称 理事会 )来处理摩洛哥移民事务㊂该理事会的目标㊁
①②
③A.Gamlen, Diaspora Engagement Policies:What Are They,and What Kind of States Use Them? ,Centre on Migration,Policy and Society,2006.
在这些年里并没有明确的措施来保证摩洛哥移民能够参与原籍国的事务㊂1984 1992年,摩洛哥各机构的政治代表组织很难将移民选票包括在内㊂当时,议会204名议员中有5名是在包括广大国外地区的选区当选的,仅其中一个选区来说:除阿拉伯国家外,还包括西班牙㊁意大利㊁葡萄牙㊁英国㊁美国㊁加拿大及整个南美洲和非洲㊂即使是在他们自己的政治团体内,这也使人们对民选官员参与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产生了怀疑,从而损害了那些由他们提出的㊁渴望受到重视的议案的影响力㊂
A.Gamlen, Diaspora Engagement Policies:What Are They,and What Kind of States Use Them? ,Centre on Migration,Policy and Society,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