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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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孙金星郑浩钟玉良
来源:《新农村》 2019年第4期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载体。
本文通过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美丽
乡村建设实践的分析,深入探讨新时代实现乡村振兴的思路和途径。
1.做法与成效
余杭区现辖14个街道6个镇,共有建制村184个、社区159个,区域面积1 228平方公里,
户籍人口101万,其中农村人口45.34万。
2017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 695.1亿元,财政收入500.3亿元;农业增加值52.24亿元、增长1.5%,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3.0∶32.5∶64.5; 农村
居民可支配收入34 358元。
2003年,余杭区确立了打造“品质之城,美丽之洲”的目标,并将构
建清洁、整齐、水清、流畅、景美、舒适的城乡环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2007年,余杭区实施“清洁绿化余杭”行动,开展了以卫生洁化、水体净化、道路硬化、路
灯亮化、环境美化为中心的环境卫生大整治。
2010 年开展了“清洁绿化健康文明”行动。
确立了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村庄绿化、污水治理、庭院整治、道路硬化、长效管理、社区服务等目标任务,使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差距明显缩小,并将提升村、中心村、精品村和风情小镇等作为“清洁绿化健康文明” 行动的主要载体和抓手。
2013年起,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中之重, 结合“ 五水共治”“三改
一拆”“四边三化”等行动,以美丽乡村精品村、重点村、一般村创建和精品特色区块、精品线建设为载体,重点解决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 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17 年开始, 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启动新一轮“美丽余杭”三年行动计划,并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打造“美丽余杭”的重要内容,以争创全省美丽乡村示范区为目标,全面推进
“2+3”精品区块和精品村创建,计划3年内每年投入10 亿元推进环境卫生、村容秩序、配套
设施、景观风貌、美丽经济等五大整治提升行动,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民的幸福感
和获得感。
2.主要问题
(1) 村庄定位规划不够科学村庄整治虽做到了一村一规划, 但有些镇(街)、村(社) 规划重局部,轻整体;有的起点低、层次低,质量不高,缺乏科学性、指导性;有的生搬硬套,不能体现自
身特色;有的与全区的规划不相衔接;有的缺乏严肃性,随意变动;有的大同小异,毫无新意,等等。
(2) 美丽乡村建设缺乏特色余杭有五千年良渚文化,两千年运河文化和一千年径山禅茶文化。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建设性破坏”。
主要是“简单化”,重硬件、轻软件,重规划、轻执行,重建设、轻管理;“片面化”,以偏概全,强调村容村貌,忽视了全面发展和公共服务等; “短浅化”,把美丽乡村建设定位于村庄环境整治,忽略了农民增收、乡风文明等。
(3) 违法建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拦路虎” 余杭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租房经济发达。
违法建筑总量大、分布广、形式多样,多集中在近郊农村,严重破坏了村容村貌,阻碍了美丽乡村的创建,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4) 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干部认为政府有钱好办事,把美丽乡村建设落脚在财政资金上。
也有村民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的事,有“等、靠、要”的思想。
农民是乡村的主人,没
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再好的政策,再多的扶持,再大的投入,也难
以发挥长久有效的作用。
(5) 日常运行维护有短板经过几轮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但是, 有些村把“饼”摊大后缺乏维护资金。
据统计,平均每村每年用于各项社会事务需要50
万元左右,美丽乡村建设增加农村村级开支,反而给村带来了负担。
3.思考及建议
(1) 认真编制方案规划,勾画建设蓝图认真做好各项规划,注意各类规划的衔接。
尤其是镇(街) 村建设规划,要尊重民意,突出特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因地制宜,不搞千篇一律,更要防止出现“城市化”“商业化”和“西洋化”。
乡村之美,美在特色、贵在特色、难在特色。
“千村一面”没有生命力。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经村民充分讨论,专业机构指导、相关部门审定,坚持
科学合理、统筹兼顾。
要集中财力办大事,兼顾重点与公平,决不能撒胡椒面。
城郊结合型村庄
外来人口多,村庄环境承载消纳压力大,在规划时多以基础型设施建设为主,加强卫生长效保洁;
平原型村庄整治应以必要为原则,对十分迫切需要解决的要重点建设,其余的可暂缓;山村型村庄要结合休闲旅游业的发展,整治应以还原山村风貌,构建天人和谐的生态环境,为休闲旅游业发展打好基础,促进农民增收。
美丽乡村建设一定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彰显传统文化符号,使农村更像“农村”,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情乡愁。
(2) 积极创新投资机制,改变投资方式建设美丽乡村,投入很重要。
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
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提高资金集聚使用效益。
要积极探索
建立“政府补一点、村里出一点、受益群众拿一点、帮扶单位帮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
优惠让一点”的融资模式。
政府应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落实一定的启动资金和补助资金。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引入社会资本,使财政资金从“主导”转变为“引导”,充分发挥
政府的引导、监督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运营优势。
(3) 推进违法建筑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要将违法建筑治理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先决条件。
首先要推进村容秩序管理,切实做好拆违控违、一户多宅清理等。
这既体现了美丽乡村建设全民受益和公平受益原则,也是建设者和管理者对建设好社会主义美丽乡村意志决心的考验。
要结合“三改一拆”行动,突出整治“一户多宅”,采取强有力措施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及交通畅通
的不雅危旧房、辅房和构筑物等,做到“应拆必拆、能拆就拆”。
推进“围墙革命”,提倡围墙
实改通,做到“应改尽改、能改必改”。
大力整治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停乱放,整治清理废
品收购点,治理村内坟,消除视觉污染,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4)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美丽乡村建设,不只是村容村貌整治,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潮流,促进各类优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
镇村要按照当地产业特点与优势,把项目建设与
产业发展结合起来。
要注重培育新型业态,坚持共富导向,提升农村文化、景观、产业价值,发展美丽经济。
一是有条件的要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二是推进产业化,延长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三是推进乡村旅游,以生态环境和农业资源为景观,推动一二三产业和生态、生活、生产融合发展,形成“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特色经济格局,培育和发展农业休闲
产业和休闲旅游业。
(5) 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高保障水平着力推动美丽乡村从“形态美”迈向“制度美”。
一是加强城乡统筹机制。
二是凝聚社会各界力量。
三是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
强化基层治理,依托以大党建为统领的基层社会治理大联动机制,将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纳入网格管理内容,大力整
治村容村貌, 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尽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村文化、体育、村镇文化活动中心和村民健身休闲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本栏编辑:路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