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钛白事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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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钛白事件
结合《会计基本准则——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我们看出了一下问题。
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其主要目的之一是想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反映经营者受托责任和供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要求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质量特征。
1997年度重庆渝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有应记录财务费用的借款即应付债券8064万元,该公司将其资本化计入了钛白粉工程成本。
而由公司的财务报表我们可以推断出,将应付债券资本化计入工程成本理由不充足,违反了会计基本准则——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的可靠性,即未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未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看看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没能保证看看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以及谨慎性,即该公司对交易或者实现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未能保持应有的谨慎,从而低估了负债和费用。
我们的理由如下:应计利息8064万元人民币应计入当前损益。
因为,该公司钛白粉工程于1995年下半年开始投产,1996年已经生产出合格产品。
虽然该公司曾一度停产,但1998年全年共生产1680吨,虽与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还相差甚远,但主要原因是缺乏资金流动,而非工程尚未完工,应确认该公司已交付使用。
重庆渝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低估了负债与费用的行为损害了会计信息质量,扭曲了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会对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这是会计准则所不允许的。
所以我们认为,将应付债券
8064万元资本化计入钛白粉工程成本是不合理的。
(看看哪里还有什么要改的地方告诉我恩~加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