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探索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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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探索与研究
万江;金智青;朱珮瑶;钟秀官;关元妹
【摘要】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依据“美丽中国”的理念,首次提出了建设
“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为加快推进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促进闵行区农村全
面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调研,分析了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的现状,并在总结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措施,以供参考.
【期刊名称】《上海农业科技》
【年(卷),期】2016(000)002
【总页数】3页(P1-3)
【关键词】“美丽乡村”建设;现状;原则;措施;闵行区
【作者】万江;金智青;朱珮瑶;钟秀官;关元妹
【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1109;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
务中心 201109;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1109;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
服务中心 201109;上海市闵行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1109
【正文语种】中文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第一次提出了“美丽中国”的全新概念,强调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提出了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
展。

其中,“美丽乡村”建设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依据“美丽中国”的理念,首次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

农业部在2013年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中,也把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为重点工作,并列入要为农民办的实事。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指出:“要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农民美好生活的家园”。

为加快推进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促进闵行区农村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笔者通过调研,分析了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的现状,并在总结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措施。

闵行区地处上海地理中心区位,是上海中心城区拓展区和城市副中心,并处于深度城市化的进程中,具有城郊型农村的典型特征。

目前,全区共有9个镇、3个街道及1个莘庄工业区,其中有农村行政区划的还有8个镇、1个街道,共计136个行政村。

目前,建制较全的村有92个(不包括动迁的村及已列入“城中村改造”的村),其中集建区内有38个行政村,集建区外有54个行政村。

在集建区外的54个行政村中,永久或长期保留的行政村有21个。

这92个村分为集建区外和集建区内二大类三种类型:(1)“城中村”,这类村庄主要在集建区内。

主要特征是区域内外来人口多、违章建筑多、六小行业及低端企业多、安全隐患多、环境状况差。

(2)“农业村”,这类村庄位于集建区外,且主要在基本农田范围内,也是规划永久及长期保留的村。

主要特征为外来人口相对较少、有比较鲜明的农村风貌、农村特色相对比较浓郁、基础设施较差。

(3)“类城中村”,这类地区虽然位于集建区外,且有一定量的农田和农业,但大部分靠近集建区,介于“城中村”与“纯农业”地区之间,故也具有“城中村”地区外来人口多、违章建筑多、六小行业及低端企业多、安全隐患多、环境差等特点,是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城中村”的雏形,少数村庄实际与“城中村”已无二致。

1.1 试点建设情况
2014年,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意见》(沪府办[2014]1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闵行区人口调控工作,在全区选择了7个点开展“美丽乡村”试点建设。

在集建区内,选择了莘庄、七宝、梅陇、颛桥镇的4个
行政村作为试点,主要通过关闭低端企业、取缔六小行业、拆除违章搭建、完善消防设施和消除安全隐患等措施,开展村庄综合整治,实现人口调控目标。

在集建区外,选择了浦江、华漕、吴泾镇的3个村作为试点,在开展综合整治、建立农村
社区化管理模式的前提下,全力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文化环境建设。

通过“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的7个试点实现了人口调
控的目标,完善了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提高了社区管理能力,各试点的道路畅通硬化、村内墙面洁化、空地绿化、河道水系净化,整体环境得到了改善。

但试点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的进程和发展方向,主要表现在:(1)涉及资金量大,如果全面铺开后,巨大的资金压力将导致区、镇、村三级难以承受。

(2)基层积极性不高,由于各镇资金压力较大,同时还要关闭低端企业、取缔六小场所、拆除违章搭建等,涉及到村集体和村民的切身利益,导致基层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3)“美丽”效果不明显,特别是违章搭建多、基础设施差、安全隐患多的试点,虽然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精力,但“美丽”的效果不明显。

1.2 村庄规划编制情况
2014年,根据上海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闵行区农委和区规土局在经过摸底后,结合闵行区实际情况,共同编制了“闵行区美丽乡村与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即村庄布点规划,该规划计划在闵行区集建区外、基本农田范围内、规划长期及永久保留的行政村范围内,从中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农村原味比较浓厚的12个左右行政村,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2015年,在布点规
划的基础上,通过闵行区规划设计院更细致地对各村的村庄规划做了进一步深化,
充分发挥了规划的引领作用。

1.3 “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2015年,根据试点经验和规划编制,闵行区出台了《关于闵行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工作标准和扶持政策,使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方向更加明确,并从政策层面为“美丽乡村”建设保驾护航。

1.3.1 明确了工作目标
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将放在集建区外、基本农田范围内、规划长期及永久保留的行政村范围内,从中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农村原味比较浓厚的12个左右行政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每年创建2个村,并从创建的村中每年选取1-2
个村申报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1.3.2 制定了工作标准
根据工作标准,建设内容涉及9个方面、27项具体标准,有硬件建设,如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软件建设,如文化建设、组织建设、社区建设等。

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3.3 出台了扶持政策
2015年,形成了《关于闵行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由区府办正式转发。

文件明确了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扶持政策:(1)加大财政投入。

对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行政村,按照政策聚焦、项目优先、镇组织实施的原则,扶持项目由各镇统一向区美村办申报,区美村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

评审通过的项目中,凡属于能够享受市级扶持政策和现有政策且已有明确规定的,按现有政策落实;对其余项目,建设资金由区、镇各承担50%,按一事一议原则报区
政府同意后实施。

(2)设立“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奖励资金。

对成功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行政村,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400户以下
的村奖励150万元,400-600户的村奖励200万元,600户以上的村奖励250万元。

(3)对成功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的村,给予长效管理资金奖补,每年补贴资金为1 000元/户,由区、镇两级财政(各50%)共同承担。

2.1 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
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闵行区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根据闵行区实际,自觉实现其与区域内的产业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如郊野单元规划)相结合,提高了规划的整体配套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重点打造了“美丽乡村”示范点,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突显地方特色、个性之美,杜绝了简单复制;规划与农民实际需求相结合,与现状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相结合,使规划具有前瞻性和引导性,同时切实解决发展中的一些困难,充分发挥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引领作用。

2.2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只有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突出特色,“美丽乡村”建设才能最经济,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闵行区在“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过程中,立足当地农村经济基础、地形地貌、文化传统等实际,深挖文化内涵,突出农村特色,按照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制定不同的规划方案,在保障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整治村庄环境的基础上,建设了具有区域特色的“美丽乡村”。

试点建设已证明了因地制宜的优势,对外来人口多、违章搭建多、六小行业及低端企业多、安全隐患多、环境差的城中村地区,重点开展综合整治;对介于“城中村”与“纯农业”地区之间的“类城中村”地区,可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完善,加强社区化管理工作;对“纯农业”地区,可根据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结合闵行区实际,大力开展人口调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工作,争取创建区级或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点。

如2015年,在浦江镇汇中村、马桥镇民主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汇中村最大限度地保留乡土元素,体现农家风情,进一步完善优化农村生态布局,创
新农村造林机制,打造农村生态景观,展示浓郁的乡土风情,体现了闵行浦江乡村特色;民主村则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做优做强农业旅游产业,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带动了村民收入增长。

2.3 坚持协同作战的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和地区的力量是无法有效完成的,需要各级、各部门互相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工作开展。

为此,闵行区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具体为:(1)区级层面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工作。

(2)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施意见,对照各自职能,制定本部门当年工作方案及未来五年的工作计划表,充分利用各条线的相关政策,对上积极争取、对下加强沟通指导。

且要主动跨前一步,对相关镇加强指导和服务,从项目编制到实施建设,做到全程关注,及时发现和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帮助基层破解难题,进一步把工作做实。

(3)相关镇是“美丽乡村”建设主体,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照区实施意见,制定镇级实施方案,按时编制建设方案,在建设过程中,各镇成员单位要及时与区级对应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4)各村支部书记具体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前,做好宣传工作,深入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建设中,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在建设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设成果。

(5)区美村办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牵头部门,切实做好牵头、协调、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

(6)通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上带上,区级部门跨前一步,做好指导工作,坚持以下促上,通过镇级部门提出的问题促进反思和整改。

3.1 加大宣传力度
村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但在调研中发现,个别村的村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识不足,觉得“美丽乡村”建设就是政府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也有极个别村民并不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认为动迁才是他们获得美好生活的唯一途径。

因此,“美丽乡村”建设要想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要赢得广大村民的支持和理解。

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座谈会、告知书、横幅等形式,将“美丽乡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并广泛听取村民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建议,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同时,引导村民正确认识“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美丽乡村”建设对村民自身的巨大益处,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主动参与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环境观和生态观,改正生产生活中存在的不良行为习惯,并积极参与建设项目的决策与管理,进一步营造“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3.2 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
“美丽乡村”能否建设好,资金问题是一个大的瓶颈和难题。

从目前“美丽乡村”建设的现状来看,建设“美丽乡村”所需资金很大,根据对闵行区6个试点及2015年2个建设村的调查得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每村的各类费用平均为700万(见图1)。

因资金量大,各镇在筹措资金上都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习惯依赖政府的投资和专项资金,自己筹措资金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不仅造成了不够富裕的村的建设标准不高,也对地区财政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为此,要采取以下措施:(1)按照“统筹协调,统一安排”的原则,对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行政村,实行政策聚焦,整合条线补贴资金,将各条线的涉农资金灵活捆绑,整合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

(2)对不能享受市级扶持政策的行政村,建设资金由区、镇各承担50%,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3)加大以奖代补的额度,对成功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行政村,根据户数,奖励150万-250万元不等。

(4)对成功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的行政
村,每年给予长效管理补贴资金1000元/户(区、镇各承担50%)。

(5)充分
发挥市场的作用和优势,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来获得资金支持,如积极鼓励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商人、产业大户、民间组织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主动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寻找商机和潜力,并对外包装和推介,充分发挥当地在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中的巨大优势和潜力,吸引外来的客商和企业就“美丽乡村”建设进行投资,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6)积极鼓励农民筹资,通过财政拿、项目整、社会捐、农民筹等方式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3.3 坚持循序渐进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生态、产业、文化等多方面的建设内涵,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注重质量。

具体措施为:(1)要打消个别干部急功近利的思想,教育他们要以慢慢打磨、精雕细琢的韧劲来建设“美丽乡村”,用几年的功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美丽乡村”。

(2)要坚持建、管、营并重,要常抓不懈、注重长效,确保运行实效。

(3)要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机制。

各镇、村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建立切实有效的长效管理制度,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4)要强化长效管理奖补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断保持和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5)要以经营产业的理念来经营建设“美丽乡村”,对已创建的示范村,要充分挖掘其自然、历史、文化、产业等特色,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真正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3.4 加强村庄的内涵建设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个别干部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而实际上,“美丽乡村”建设不仅是基础设施等的硬件建设,还是包括精神文明建设等。

因此,建设
“美丽乡村”,不是做“盆景”,不能停留于外在形态上,还需加强村庄的内涵建设,加大培育乡村文化的力度;要注重乡村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保护、传承、弘扬民间艺术、传统民俗、人文典故、民间手工艺、特色饮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通过个性化传统文化的传承展示,丰富“美丽乡村”建设的文化内涵;要深入开展各类科技普及、思想教育、文体娱乐、文明评比等活动,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建设文明和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明礼诚信、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奉献社会的乡村风尚,增强“美丽乡村”文化建设的内活力。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建设“美丽乡村”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行动和途径,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实事工程。

闵行区的“美丽乡村”建设道路还很长,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重视程度,开动脑筋,创新思维,下大力气破解瓶颈问题,打破“等、靠、要”思想,集中精力和财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力争通过几年的建设,把闵行区建成“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美丽乡村”,促进闵行区农村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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