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老生缴费须知
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缴费的通知

关于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缴费的通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申请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测试成绩≥80分);全省普通话测试实施计算机辅助测试,所有测试报名数据必须按照国家普通话测试管理系统要求,按批次上报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测试。
由于时间紧迫,希望所属单位教学秘书和受试学生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抓紧时间做好报名、缴费等有关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范围1.2008级毕业班本科生和2009级毕业班专科生,2009级本科生和2010级专科生,主要是叁级甲等(成绩低于80分)的学生,二乙及以上等级的学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水平自愿报名;2.2010级师范本科生(本学期安排上普通话语音训练课的所有班级):英语、英语外贸、英语翻译、日语、音乐学、音乐表演、艺术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法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二、缴费及报名事项1.普通话培训测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和财政厅的文件粤价函[2010]59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粤教语[2004]24号、粤教语[2010]18号的规定以及肇庆市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执行,即在校生每人每期缴培训测试费85元,在校教职工每人每期缴培训测试费110元。
2.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由教学秘书负责将参加培训测试的有关班级学生费用收齐后直接交到财务处徐辉老师办理入账手续。
或者先将款额存到校门口的银行(缴款单位全称:肇庆学院,开户行:端州农信社西大分社,帐号:8002 000 000 1700 150 ,款项来源:普通话培训测试费),然后凭现金缴费单到财务处徐辉老师处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时间:第三周星期三至星期五(2012年3月7-9日)全天,当天下午4:00后停办。
老生缴费流程(改)

老生缴费流程(改)
老生缴费流程:
1. 确认学籍信息:老生需要先确认自己的学籍信息是否正确,包括姓名、性别、学号、班级等。
如果发现学籍信息有误,需要及时向学校教务处或辅导员反映,以便进行更正。
2. 准备好学费:老生需要准备好所需的学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纳。
在缴纳学费前,需要确认学校的学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并确保自己已经准备好了足够的资金。
3. 提交缴费申请:老生需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缴费申请,可以通过学校官网、手机 APP 等方式进行操作。
在提交缴费申请时,需要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和缴费金额,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4. 等待审核:学校会对老生的缴费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会发送缴费成功的通知。
如果审核不通过,则需要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修改和重新提交。
5. 缴纳学费:审核通过后,老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费。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纳,并保留好相应的缴费凭证。
6. 确认学籍状态:缴费完成后,老生需要及时确认自己的学籍状态是否正常。
如果学籍状态异常,需要及时向学校教务处或辅导员反映,以便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老生缴费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流程需要根据学校的规定进行操作。
在缴费过程中,老生需要认真核对自己的学籍信息和缴费金额,确保无误后再进行缴纳。
同时,也需要保留好相应的缴费凭证,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查询和核实。
2011-2012学年缴费表

通知
下学期的交款方式如下:
1、存入学院账户,开户名称:闽南理工学院,账号:35001658107050001986,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石狮支行,请务必在汇款单用途栏中注明学生的姓名及学号(如:张一,091012101).交费时请带好汇款回执单到计财处换取发票及注册。
2、存入带有银联标志的个人银行卡上,报到时在学院收费处刷卡交费。
3、友情提醒:为了你的个人财务安全,建议你选择以上两种交费方式中的任意一种(不要带现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下学期报到时一定要到我这边领取你的交费通知单,不然财务处不给办理。
请大家注意,互相通知
通知:请大家自己查看大二所需缴费的金额,互相通知。
8月27日、28日准时返校报到,要不到时缴费会很麻烦。
贷款的同学请注意,你们的汇款账户必须是学校的,别弄错了!。
关于我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缴费事宜的通知

关于我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缴费事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学院及各学院:
2011至2012学年的学生参加芜湖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已经开始。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关系到大学生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
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门诊医疗、住院医疗以及省级调剂金补助等医疗保障。
为了尽快做好我校学生的参保工作,现将相关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为35元∕每人∕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由学校组织缴纳;
2、学校发给新、老生(包括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本人的农行或建行储蓄卡内除去需缴纳其他费用的金额外,至少预留有50元以上余额,才可以成功划扣保险费。
请各学院及时告知学生于2011年8月31日之前将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内,由财务处一次性代扣缴纳,逾期将不再办理。
校医院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10级学费收费标准

(二 (二)现金缴费 缴费时间:2011年 27-28日 缴费时间:2011年8月27-28日; 教材费采用“每学年预收,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收费方式。 二、教材费采用“每学年预收,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收费方式。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020办公电话:020-86929687 黄老师: 黄老师:13826027209 赖老师: 赖老师:13751799590 黄老师: 黄老师:13694251633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会展策划与管理) 商务英语(会展策划与管理) 旅游英语(旅游与酒店管理) 旅游英语(旅游与酒店管理) 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 表演艺术(艺术管理) 表演艺术(艺术管理)
艺术系
为提高学生缴费工作效率,简化交费手续,减少学生携带现金的风险, 为提高学生缴费工作效率,简化交费手续,减少学生携带现金的风险,学院建议学生采用委托 银行代扣方式缴费。 由学院代开或学生自开立的农商行账户未办理毕业离校前不得注销) 银行代扣方式缴费。(注:由学院代开或学生自开立的农商行账户未办理毕业离校前不得注销) 缴费方式: 一、缴费方式: 委托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 (一)委托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农商行)代扣 31日前将学杂费 存入由我院代开立的农商行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请学生于7月31日前将学杂费 存入由我院代开立的农商行学生本人银行卡中,为确保缴费划 扣成功,学生账户余额须等于或大于以下合计金额, 扣成功,学生账户余额须等于或大于以下合计金额,届时学院将按规定日期委托农商行从学生账 户上划扣,成功后学院统一注册。 户上划扣,成功后学院统一注册。 ①存折或卡预留11元或以上的金额 存折或卡预留11元或以上的金额 11 ②学费 ③住宿费 ④教材费
关于2011-2012学年度下学期学生交费注册相关事宜通知

2009级
10000元
600元
300元
10900元
2010级
10000元
600元
300元
10900元
(注:对住宿费或书费有疑问的同学,缴费后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院招就部核实处理。)
特别提醒:我院2008级学生下学期在校外实习,请相关老师务必告知每个学生相关交费事宜,以免影响学生按时注册学籍。
2011年8月25日前。
二、缴费方式:
学生在2011年8月25日前按相应收费标准将费用预存入学校发放的个人联名卡中。(同学们应在实际缴纳费用基础上多存入10元银行卡年费和1元保卡费,交费才能保证成功)
2011-2012学年学生学杂费收费标准
年级
学费
住宿000元
600元
400元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招生与就业指导部
2011年7月7日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关于2011-2012学年度学生交费注册相关事宜通知
各系、各班:
根据校财务处有关通知,201-2012学年度学生学杂费缴费工作需在2011年8月25日前之前完成,若8月25日前未将应缴金额存在学校发放个人联名卡上,将会导致缴费不成功,影响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存缴费时间:
2012年秋季入学缴费通知(修改后)

2012年秋季学生缴费事项通知随着财政收费政策的不断改革,学院现有的收费模式已无法满足发展的需要,为更好的服务学生,给学生提供一个简单、安全、快捷的缴费方式,经与省财政、建设银行沟通协调,从2012年秋季开始,学生缴费由原来的现金+刷卡的形式改变为学费卡(新生入校前学院统一发放的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简称学费卡)批量划扣的方式进行缴费,学院财务将不再接受现金缴纳学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银行批扣的内容为每年应上缴的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一般在开学前后进行,每次批扣均提前在财务网站进行公布。
2、2012年秋季开学批扣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请各位同学务必在此之前将学费、住宿费、代收费足额存入本人学费卡中,另外至少多存10元以上(因批扣要求卡内余额大于缴费金额),以保证划扣成功。
2012年物价批准收费标准附后。
3、直饮水款100元/人/年,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学院财务处。
4、批扣成功后,学院以部门为单位将学费票据发放至各二级学院的学生干事手中,学生干事再分发到各班辅导员。
5、个别批扣不成功的学生,到校后,通过自助存取款机将钱存入学费卡内,再通过批扣或刷卡方式缴费。
6、办理学费减免、生源地贷款及缓交学费的同学请勿将学费存入学费卡内,待开学后(一周内)凭相关手续到学生服务中心办理抵扣或缓交手续,否则按欠费处理。
7、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收费改革宣传并督促学生按改革后模式进行缴费,同时为解决学费卡补办、挂失等问题,学院已在学生服务中心设立银行专柜,每周三、五银行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办理开卡、补卡、挂失、开通网银、一卡通圈存绑定等非现金业务。
财务处2012年6月15日附2012年秋季学费标准: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学年老生收费标准单位:元备注:1、工科类学分学费为:140学分*60元/学分=8400元,每年按2800预收;文科类学分学费为:125学分*60元/学分=7500元,每年按2500预收;2、部分专业学分学费第1年预收未达到平均值时,第2、3年预收将会增加,总预收学分学费不变。
2012-2013学年学生交费通知

2012-2013学年学生交费通知各位同学:
为避免开学时同学们持现金交费而导致人多拥挤,学院将在9月安排统一扣划学费,现将新学年缴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同学(非2012级新生)在9月3日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由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联卡上(主校区学生为农行金穗卡,北校区学生为工商银行卡),届时由学院财务处报送银行统一扣划学费,不再收取现金;
2.如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联卡已丢失,请尽快补办,务必于暑假前到财务处更改银行卡信息(主校区行政楼财务大厅,北校区每周三在主教楼二楼财务大厅);
3.2012级新生交费办法,按照我院招办统一发放的《2012年新生入学报到指南》执行;
4.此通知为学院有关在校生新学年交费的唯一通知,如您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具体扣划进程,将在学院财务处主页及时公布,财务处网址:/cwc.aspx
备注:文中所指“银联卡”指的是学校统一发放的工行卡或农行卡。
学费统一扣划时,北区学生仅能使用工行卡,主区学生仅能使用农行卡。
其他银行卡不能被扣划学费。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财务资产处
2011年6月22日。
旧生交费须知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缴费须知尊敬的我院同学,为确保您的缴费安全和方便,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2012学年统一使用银行批量代扣方式缴交学杂费,学院现委托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增城支行办理代扣学杂费业务,请各位同学缴交学杂费时按以下细则操作:
一、银行代扣:
各位同学务必于 2012 年 8 月 15日前在广东省内外任何一间银行网点按学院的收费标准及时、足额地将学杂费存入您所持有的(学院统一发放或是已报给财务的农商银行卡卡号)广州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内,银行将自动扣缴您的学杂费。
已成功缴存学杂费入卡的同学报到时直接到各系办理查询注册。
注:按银行规定非广州地区农村商业银行网点要收取通存通兑手续费。
二、银行卡缴款不成功的同学按以下操作:
1、各位同学务必于 2012 年 8 月 15日前在广州地区农村商业银行缴存现金或是在广东省内外任何一家银行网点用汇款方式按学院的收费标准及时、足额地缴交学杂费,报到时凭缴款回单直接到各系办理查询注册。
2、现金缴款单或是银行汇款单同学们可在办理收费的银行网点填单台领取。
3、现金缴存或银行汇款的填写方法如下:
收款单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挂绿路支行
交款人:(学生本人姓名)
账号:366280001000013223
款项来源或备注:学杂费及(9位阿拉伯数字学号)
注:按银行规定除广州地区现金缴存外要收取通存通兑手续费。
2012~2013学年度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收费标准。
关于我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老生继续参保的通知

关于我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0-2008级老生全部参保的通知各系: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粤劳社发[2009]29号)、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州市教育厅、广州市财政厅和广州市民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19号)等文件要求,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均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故我院老生(包括08、09、10级学生)要全部参保,现通知还没有参加续保的老生参加学生医保。
现将我院老生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还没在2011年6-8月份参加本年度医保的老生(各系已经参保并缴费的学生名单见附表1),都需要重新参加此次医保。
已在我院参加过学生医保的学生参照“一、续保学生”的要求进行参保;未在我院参加过学生医保的学生参照“二、新参保学生”的要求和步骤进行参保;属于低保学生需申请免缴医保费的学生参照“三、低保”的要求和步骤进行参保。
一、续保学生1. 已在我院参加过城镇医疗保险但本年度还没有缴费参保的2010-2008三个年级学生,请各专业于10月18收齐这部分学生的医保费80元,并组织该部分续保学生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各专业学生续保信息汇总表》(详见附表 2),交到各教学点组长处。
已经参加过医保的学生忘记了医保号的,可以登录医保首页:http://203.88.202.87:7015/gzjm/。
登录名:68135993,不需要输入密码,点击登录。
在此对话框的增减员预登记中的身份证录入处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后,点击除身份证录入框以外的任意地方,将会显示个人编号,即个人医保号。
二、新参保学生(一)缴费标准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交80元、政府补助200元,共280元。
(二)参保时间10月18日前办理2011年度居民医保新参保网上登记和缴费业务。
老生学费存款通知新

学生学费存款通知
各学院:
请通知本学院学生在2011年8月14日至8月25日之间将本学年学杂费存入与财务已核对过的邮政存折内(08级09级)及廊坊银行卡内(10级)。
在25日之前未存入的,开学后得排队进行缴费。
收费标准:
08级:学费:10000
住宿费:1000
教材费:100(理工院和信息院学生)09级:学费:10000(非艺术类)
学费:14000(艺术类)
住宿费:1000(住国际公寓的2500)10级:学费:12000(文综类))
学费:13000(理工类)
学费:15000(艺术类)
住宿费:1000(住国际公寓的2500)
北方学院财务处
2011年7月1日注意:1.在25日之前未将学杂费存入的学生,8月27日及28日早8点开始,在M107及M109窗外排队进行交费。
2.以上学杂费金额不包含手续费,请通知学生存款后查询余
额,务必与以上学杂费金额相符,否则差一分钱也不能划款成功。
2012学年学生缴费通知

通知各学院:为切实做好2009级、2010级、2011级学生2012学年学费(住宿费)缴费工作,加强学校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规范运行,确保学生缴费的资金安全,避免学生缴费过于集中,按学校有关规定,老生缴费一律不收取现金,现就2012学年老生学费(住宿费)具体缴费方式通知如下:1、2009级、2010级、2011级学生采用委托银行集中代扣方式缴费。
(1)学生于8月10日前将学费(住宿费)存入原学校下发的建行储蓄卡(或更换了建行储蓄卡已到校财务处报备账号的建行储蓄卡)中,财务处于学生报到入校前分批次进行学费(住宿费)的全额集中代扣。
若当地没有建行网点,可到其它银行将款项汇转到建行储蓄卡账号中。
(注:建行储蓄卡每年需缴纳10元的年费,请各位同学适当多存一些,避免被扣年费后无法全额缴纳学杂费)。
采用银行代扣缴费可以极大地减轻现场收费的工作量,缓解集中收费现场的压力,提高收费工作效率,降低收缴现金的安全风险,节省人力;同时,学生不再需要携带大量现金、排队缴费,使学生缴费更便捷、更安全。
请全校学生尽可能采取此种缴费方式,积极配合完成新学年学杂费收缴工作。
(2)为方便全校学生缴纳学杂费,我校与建设银行洽谈协商,在我校财务处安装了“多功能”POS设备。
该设备可以受理各大银行发行的带有银联标识的多种类型银行卡缴纳学杂费,无需任何手续费。
开学无法足额缴清学杂费的学生可到校财务处刷卡缴费。
缴费安排:①地点:瑶湖校区财务处结算中心(15栋架空层);收费时间:2012年9月3日—9月14日。
(注:双休日除外。
因新生9月8日报到(暂定)为准备新生收费故9月7日暂停一天)②地点:青山湖校区指挥塔楼财务处;收费时间:2012年9月3日—9月5日;9月8日2012级高职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新生及音乐、体育新生报到(暂定)。
2、财务处将依据缴费名单开具学生缴费发票并发放到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在学院领取缴费发票,并凭发票在学院注册、上课,没有按时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不能办理注册手续。
2011年秋季研究生老生缴费办法

2011年秋季研究生老生缴费办法一、纳培养费、住宿费费1、请需缴纳培养费、住宿费的研究生老生,8月21日前在本人缴费专用金穗借记卡中存入足额资金,学校将于8月21日起至8月28日进行统一批扣。
8月28日前缴费成功的,在各自宿舍楼领取培养费与住宿费收据,不住宿的研究生老生的培养费收据在注册日到各校区现场缴费点领取。
领取收据时请携带有效证件。
为简化报到注册手续,请尽量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使用金穗借记卡扣缴方式进行缴费。
2、其他缴费办法(1)、因故未于8月28日前缴费成功的同学,可于注册当日到缴费点现场用金穗借记卡缴费,并在现场领取收据。
8月31日-9月2日各校区缴费地点:玉泉校区—永谦学生活动中心西溪校区—图书馆楼一楼中门厅华家池校区—东大楼2楼紫金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之江校区—4号楼(2)、采用转帐支票、汇票方式缴费的,请在8月31日前办理,按以下收款人信息转帐:户名:浙江大学账号:19042501012000318开户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农行申花路支行请务必在进帐单上或用途栏注明学号和姓名(3)、采用农行汇款方式缴费的,请在8月31日前办理,按以下内容填写:收款人全称:学生姓名帐号或地址:190421-学号开户行名称:浙江省杭州市农行申花路支行(4)、科研经费卡转帐方式缴费的,请填写《科研经费支付自筹研究生学费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在注册日前办妥转账。
(5)、个别学院(系)统一办理缴费手续的,应当在注册日前到计财处办妥转账手续。
二、保险费缴纳办法请在指定金穗借记卡或校园卡电子帐户中存入足额资金(30元+40元),学生本人于8月20日-9月2日登陆浙江大学电子服务平台(),按照缴费提示以自主转账方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与平安综合保险(补充商业保险)。
如未按时转账,学校将按授权进行补扣款。
平安综合保险保单由承保单位送交到各院系研究生科。
三、已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并在2011年7月前办妥贷款借据填写的同学,经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审核通过,所获得的学费贷款可以抵作等额培养费,其余费用应于注册日前缴清。
黄淮学院缴费须知

黄淮学院在校生2011-2012学年度交费须知
各系(院):
为了让学生更快捷、更简便、更安全地办理2011-2012学年度交费手续,现将有关交费事项通知如下: 1、2007、2008、2009、2010级持有入学时所寄发的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建设银行“育龙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的学生,请在开学前一周按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将所交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银行卡中,由学校委托银行统一划转学费、住宿费,计划财务处不再收取现金。
2、2007、2008、2009、2010级持有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建设银行“育龙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的学生在足额存入学费、住宿费的同时,请将银行规定每年10元的借记卡年费存到卡上,便于银行代扣,否则会因扣划不成功而影响交费。
3、学校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
新校区6人间每生每年750元,北校区6人间每生每年650~750元,北校区4人间每生每年900元,学生根据本人的住宿标准将费用存入银行卡中。
4、如对学费标准不清楚,请登陆黄淮学院计划财务处网页( http://211.67.177.69/caiwuchu)进行查询。
黄淮学院
二O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老生续费方案

老生续费方案一、方案概述老生续费方案旨在为学校老生提供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续费服务,以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和个人发展目标。
本方案将从学费优惠、课程选择、学生支持等方面展开,为老生提供一系列特色服务,以促进他们的学习动力和学习效果。
二、学费优惠为了鼓励老生继续报读本校课程,我们制定了以下学费优惠政策:1. 提前续费优惠:老生在规定的续费截止日期前续费,可享受一定折扣;2. 团体优惠:若老生组成团体续费,每位成员可以享受折扣;3. 优秀成绩奖励:老生在上一学期取得优秀成绩者,可以获得一定的学费减免。
三、课程选择老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学习需求选择适合的课程。
我们提供以下课程选择方面的支持:1. 免试继续上级课程:老生无需再进行入学测试,可以直接续读上一级的课程;2. 跨级选修:老生有机会选择跨级选修其他课程,以拓宽知识面和培养多样化技能;3. 个性化辅导:老生可以根据个人需求,与导师进行一对一的学习计划制定和学习辅导。
四、学生支持我们致力于为老生提供全方位的学生支持,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取得良好成绩:1. 学习资源:老生可以免费获取学习资料、参加学习小组和学术讲座;2. 学业辅导:老生可以向学校导师寻求学习上的帮助和指导;3. 交流平台:学校将建立老生社群平台,方便老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助。
五、续费流程为了方便老生续费,我们将提供简化的续费流程:1. 续费提醒:学校会提前通过邮件或短信提醒老生续费时间和费用;2. 续费方式:老生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缴费;3. 续费确认:学校将及时确认老生的续费申请并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六、注意事项在进行老生续费时,老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请确保续费金额的准确性,避免因金额不符而产生交费纠纷;2. 续费后,请按时参加课程,并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3. 若因个人原因需要退费或更改课程,请提前与学校联系办理相应手续。
七、总结老生续费方案将通过学费优惠、课程选择和学生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和服务,为老生提供更好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支持。
滕州一中2012级学生交费、注册及报到须知

一、交费、注册⑴交费时间:2012年7月13日~15日(13日正榜、14日副一及副二榜、15日副三榜)交费地点:滕州一中东校区体育馆⑵交费标准:①正榜:1600元(走读生1484元)②副一榜:1600元+4800元=6400元(走读生6284元)③副二榜:1600元+9600元=11200元(走读生11084元)④副三榜:1600元+14000元=15600元(走读生15484元)⑶交费方式:学生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或持户口复印件(按手印并签字)进行交费注册,然后量体。
二、开学报到⑴9月1日在滕州一中东西校区门口查看分班结果⑵9月2日上午8:30—11:30按照分班结果学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交费单分别到滕州一中东西校区报到(滕州一中西校区地址:滕州市新兴中路150号;滕州一中东校区地址:滕州市学院路669号)⑶9月2日下午2:30,学生到教室集合,班主任进行新生学前教育。
⑷9月3日开始为期一周的军训⑸新生请按以下标准整理发式和着装男生:不留长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不剃光头,不染发、烫发,不理碎发,不留怪异发型。
女生:可留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刘海不过眉,耳发不遮耳,不遮面;不披头散发、烫发、染发,不理碎发,不留怪异发型。
着装:学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统一着装,不穿奇装异服。
⑹在校学习期间,学校认为学生不宜配用手机、具有电子游戏功能的电子设备,请家长予以配合。
滕州一中2012年7月12日滕州一中2012年高中招生录取方案添加日期:2012-7-11 来源:招生办公室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341次根据枣教函字(2012)70号和滕州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文件精神,滕州一中2012年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现将录取方案公示如下:一、推荐生:录取85人。
二、统招生:1.普通生:录取335人,分数线635分2.艺体生:录取62人音乐15人,分数线574分;美术26人,分数线558分;体育特长生21人。
关于2010缴费说明

关于2010—2011学年二、三、四年级学生缴费的说明值新学年开学之际,祝各位同学学习生活愉快。
按照我校的惯例,财务处已于8月25日开始对新学年各位同学的缴费通过银行卡批扣,有同学对今年缴费数额产生了疑问,现就有关缴费事项说明如下:一、收费依据《淮海工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见淮工院发﹝2007﹞34号《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东南大学等20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的通知(苏价费[2007]29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二、缴费构成(一)学费1、二、三、四年级学生学费我校自2007年实施学分制管理,二、三、四年级学生以学分制进行教学管理及收费管理。
(1)专业学费(见下表):(2)学分学费包括2010—2011学年预收学分学费和2009—2010学年学分学费结算补交款(退费款)。
2009—2010学年学分学费为教务处经由各位同学签字认可的2009—2010学年所选学分数乘以60元。
2、2007年以前入学的学生学费按学年学费收取。
(二)住宿费:1、苍梧校区学生公寓:A 区1—10号楼、B区1—4号楼:1200元/学年; B区7—12号楼:950元/学年; B区5、6号楼:700元/学年。
2、通灌校区学生公寓: A、B楼(或3、4号楼):1200元/学年; 1号、2号、5号、8号楼:900元/学年; 6号、7号楼:700元/学年。
3、东港学院学生公寓: 1—6号楼:1000元/学年; 7号、8号楼:1200元/学年。
(三)代收费1、教材费:见教字[2010]43号《关于公布10-11学年学生教材预交款收费标准的通知》,按教材实际使用情况每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4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共160元/年,其中学生承担40元/年,省财政补贴120元/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2012学年老生缴费须知
各位同学:
现将2011-2012学年学费的缴费方式告知如下:
1、学费批扣(建议采用)
学生在8月24日前,将应缴的学费、住宿费和各种杂费存入学校发给学生本人的建行卡中,学校将通过建设银行系统批扣应缴数。
学生来校报到前,可到银行查询学费批扣是否成功。
如扣款成功,到校时,直接到学院领取发票。
2、划卡缴费
8月24日以后学生将学费、住宿费及各种杂费存入建行卡,来校后到财务处排队划卡缴费。
按第1种办法存款,如查询扣款不成功的,到校后也需到财务处划卡缴费。
注:1、采用银行批扣方式时,设定的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如有学生所扣金额与实际住宿标准不符时,学校将在10月份以前将多扣缴的住宿费退还该生银行卡中。
2、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卡中金额达到应缴款之和,银行系统将自动批扣,如果所存金额低于以上金额,则不能扣款。
3、学校只能通过由学校发给学生本人的建行卡进行批扣,如果卡号变动或需要核对卡号的同学可到财务处核对。
特别提醒:请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报道时携带贷款回执单或贷款合同原件到财务处缴费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到财务处咨询,联系电话:81652693,联系人:
胡老师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财务处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