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制造:法国文化100个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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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製造:法国关键词100
作者/吳錫德
出版社/麥田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03/02
商品語言/中文/繁體
内容简介:
字是钥匙,字是窗,每个词汇都是文化的DNA,
让这100个关键字带你漫游法国,深入法兰西文化。

这本集子裡所收录的一百个关键词汇,每个词汇都尽可能以最精简压缩的篇幅,从语源学、语用学,以及社会语言学出发,让它们更真实、更原本,更贴切地呈现其使用和文化意涵。

出版本书的目的,就是邀请读者一块漫游这一百个关键词的故事,检视不同的视角,深入法兰西这片既陌生又熟悉的异文化,然后自由翱翔,欣赏它们的繽纷多采。

至于能否摄服傲慢不羈的法国人,那就端视你能否懂得比他们还多,过得比他们还像法国人!
Elisabeth LAURIN:「这本以专门用语词典形式呈现的书,证实了作者确实是我国文化一位了不起的摆渡者,尤其还是一位鑑赏家,及「法国风格」的仰慕者。

因為在他所挑选的一百个关键词当中,有二十一个介绍了法国美食,有十三个论及时尚,还包括若干早已通行全球的用语,如「c’est la vie」(这就是生活)、「deja vu」(似曾相识)、「encore」(安可!)等等……」--法国在台协会主任
杨泽:「其实,每个单字也都是所谓的关键字,Key words,都是一把把锁钥,一扇扇的窗子,知识与生命世界的入口。

也就是说,每个单字背后都是一部生活史、文化史。

」--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主编
作者简介
吴锡德
淡江大学法文系副教授。

一个生长在台北市,种过田、卖过菜的乡下小孩;一个年轻时曾经误闯法国文化丛林的外籍留学生。

他亲眼目睹了半世纪台北都会的多次蜕变;他亲身体验了
二十餘年来巴黎的一切浪漫。

用温馨的视野,冷静的笔触,花近三年的时光,整理出这本「文化笔记」;一本值得品味,最在地,也是最深入的法国文化观察。

法国製造: 法国文化关键词100 (2版)
【前言】
淡江大学法文系副教授。

法国巴黎大学歷史学系学士、硕士、博士。

长期从事法语教学及翻译工作。

曾任巴黎《欧洲日报》新闻翻译四年、淡江大学法文系主任(1994-1996)、及中华民国法语教师协会理事长(1999-2002)。

译有:《欧洲文明》(1989)、《文化全球化》(2002)、《思考之危境:克莉斯蒂娃访谈录》(2005)。

著有:《认识新欧洲》(1990)、《阅读法兰西当代文学》(2003)、《翻译空间》(2009)、《卡谬作品中的现代性》(法文,2009)及《法国製造:法国文化关键词100》(2006,2010)等。

正文
Bohémien 波希米亚
「Bohème」原指居住在中欧波希米亚一带的居民,当中许多人為吉普赛裔,因在欧洲各地流荡,亦意指「吉普赛人」、「居无定所的人」或「流浪汉」。

1848年,谬尔热(Henri Murger, 1822-1861)写了一本膾炙人口的书《波希米亚生活情景》(Scène de la vie de bohème),描写当时巴黎拉丁区落拓不羈的艺术家及文人(包括他的好友大诗人波德莱尔)的生活。

从此,又专指那些「过著放荡不羈生活的文人」、「对现实社会不满,又充满理想的社会边缘人」。

波德莱尔也以「波希米亚人」自许,在《恶之华》(1851)裡写了一首〈旅途中的波希米亚人〉(Bohémiens envoyage),写道:「男人们扛著闪亮的刀枪前行,跟车保护挤在篷车裡的家小;抬起目光沉重的眼望著天际,闷闷不乐地怀想逝去的幻影……」这首充满隐喻的诗正是所有艺术家的写照。

波德莱尔以坠入波希米亚生活方式来反抗资本主义社会,以及所谓的「现代性」,但同时视它為一种对抗的策略,让自己尽力去保有昔日「紈絝子弟」(dandy)的作风,并以「閒逛者」(flâneur)的姿态积极投入「人群」(foule)。

总之,波德莱尔点明,艺术家与波希米亚人乃同属一类:游手好閒、凡事不感兴趣,但也强调唯有积极投入社会才能自我救赎。

同代人马克思(Karl Marx)称他们(艺术家与波希米亚人)為「流氓无產阶级」。

社会学家韦伯(Max Weber)比较厚道,改称「无產阶级知识分子」。

从1830年到1914年,它几乎成了艺术家与文人最嚮往的生活模式。

他们强烈诉求自主和解放,尤其反抗资本主义商业逻辑。

到了1990年代,它竟被美国强大商业机制所吸纳,成了「浪漫化、情趣化的布尔乔亚生活模式」(如B.B./ Bourgeois & Bohémien)的新卖点,而风靡全球。

Flâneur 閒逛者
「Flâneur」(閒逛者),动词為「flâner」,源于北欧斯堪地语,原指「东奔西跑」之意。

17世纪随维京海盗南下,传入诺曼第。

19世纪初引入法文,但「驯化」為「无所事事地漫游閒逛」。

如今,它已成為都会新贵反制机械化生活的一种生活策略。

最早為之「加持」的功臣是诗人波德莱尔,不过,巴尔札克却认為这个词是「游手好閒、不事生產」之意。

英文裡也照收这个词,不过,却取其负面意涵,指「浪荡子、游手好閒者」。

波德莱尔于百年前即已感慨「城市的面貌变得比人心还快」,又顾影自怜指出「閒逛者是富有想像的孤独者」;又说「想要做个完美的閒逛者及热情的观察者,就得走入人群,唯有在那儿才能找到无限的欢愉」。

之后,德国当代哲人班雅明(Walter Benjamin)将「閒逛者」建制化。

班氏既是波氏作品的德文译者,亦是忠实信徒。

班氏认為「閒逛者」是漫无目标游荡的生活家,既消磨时间,又不让时间成為自己的时间。

如此,才能纵横古今、出入各家(作品),并让自己成為居中的「摆渡者」(passeur)。

不同于「散步者」(promeneur)这种孤独的行人,也不同于「看热闹者」(badaud)那样无主见,「閒逛者」可说是一个积极的社会观察家,在某层意义上,他极可能就是社会的代言人、诗人,甚至创造者。

近来,随著「空间」(espace)概念的扩衍及探究,「閒逛者」的地位更高度受到肯定,他除了可以悠閒自在的进出具体空间,也可以随心所欲地游走于诸多想像空间,带著他的意识,走进歷史,走进文本,做两度空间,甚至三度空间的漫游。

他可以发现社会每个角落的美,也可以轻易预见未来。

我们的社会实在太需要更多的「閒逛者」。

Paris 巴黎
很多城市的名称会被人拿来当品牌,如法兰克福香肠、北京烤鸭、伦敦的浓雾或叫卖声,但从没有哪座城市比得上巴黎,能拥有那麼多的联想:巴黎香水、花都巴黎、巴黎左岸、巴黎落雾、巴黎画派等等,甚至还出现那儿从未有过的事物「巴黎婚纱摄影」,以及永远模仿不来的「巴黎调调儿」(parisianisme)!
巴黎是公认人类史上最魔幻的城市,轻易地就能让人流连忘返。

徐志摩庆幸自己年轻时就住过巴黎,引為至福。

台湾名医杜聪明在自传裡坦承一生最爱巴黎。

巴尔札克说过:「巴黎是一个真正的海洋」。

雨果「任命」它為未来欧洲合眾国的首都。

德国哲士班雅明称它是「19世纪的首都」,也是一场「幻景」。

海明威「冻结」他的记忆说它是「一席流动的饗宴」。

巴黎更像一首永远哼唱不完的歌,人们轻易就能哼唱十几首以上歌颂它的香颂。

从〈我爱五月的巴黎〉(J’aime Paris au moisde mai / C. Aznavour)那种初春大地惊蛰的喜悦,到〈在巴黎〉(À Paris / F. Lemarque)那样活泼轻快,放声尽诉巴黎的一切神奇及浪漫。

巴黎这座古罗马人用心经营过的「千年古城」,直到19世纪才跃升国际舞台。

多亏拿破崙三世的魄力,任命奥斯曼男爵(Baron Haussemann)整建巴黎(1853-1870),才让它彻底脱胎换骨,成了举世称羡的大都会。

柏林学了它的样子,伦敦已经「病入膏肓」,丧失了条件。

波德莱尔从中发现了「现代性」(modernité):「过度的、闪逝的、偶然的」。

19世纪末的「美
好年代」是它的高峰,也是法国人的骄傲。

二次大战后,歷任国家领导人皆戮力想在它的美好基础上更上层楼:庞毕度的当代艺术中心、密特朗的「十大建设」、以及萨科奇未来的「大巴黎」计画。

总之,今日巴黎就是「全球品牌形象最佳城市」。

因為即便已经到了21世纪,还是没有哪一座城市能够超过它的「存在感」及潜力。

Menu〔莫尼〕─菜单
「Menu」(菜单),另译「菜目」,也当「菜餚」、「议程」,原意「细小」。

现代借词始于1718年,指的是一整顿餐全部菜餚的清单。

大约200年前,一些「下岗」的法国王宫贵族御厨,经营起个体户餐馆,将其所能提供的各式餐点罗列在一张卡纸(carte)上,交由食客点选。

至此「menu」与「carte」便开始混用。

尤其「menu」一字通行全球后(1837年引入英文),更压过了「carte」的用法。

君不见,即使华人老饕上馆子口裡嚷的还是:「老板给我看看今天的menu!」而非「老板给我看看今天的菜单!」
法文裡说得较清楚,「manger au menu」,指的是客人选了老板当天排出的套餐;「manger àla carte」,指的是客人仔细研读该餐馆的菜目后,自行搭配点选的餐饮。

总之,「au menu」(依著定食「套餐」来)客人做不了主;「àla carte」(依著菜单选)客人多了一点儿自主!
「菜单」的出现与「餐馆」的问世几乎同时发生。

法国餐馆的诞生源自贵族阶级的没落,王公豪门的家庭大厨自立门户,而资產阶级的兴起,成了首批的消费群。

1789年的大革命造成人员与观念的大流通,餐馆顿时倍增了五到六倍。

19世纪是迅速发展的时期,先是地理大发现及殖民活动,各地稀奇珍贵的食品一起涌进欧洲市场,让大厨师有了更多的创意与操作空间,都市化与社会的流通加速了需求以及交流。

尤其是品味的追求以及餐桌文化精緻化的要求,让用餐不仅满足口腹之需,餐馆也成了各式文化的交汇和衝撞之所。

1815年拿破崙下野,各国王公贵族争相前来巴黎,最大目的就是在此大快朵颐一番,一次大战前的「美好年代」(La Belle Époque),花都巴黎一片歌舞昇平。

1919年凡尔赛和约期间,东道主也使尽浑身解数来款待各国代表。

餐饮早已是法国外交的最佳「祕密武器」,因而「菜单」不仅标示著菜目,也记载著文化及歷史。

Michelin〔米其林〕─米其林指南
「Michelin」是法国一家轮胎公司,指南书是它们的副產品。

除旅游指南(绿色封面)外,就是令人食指大动的餐厅指南「Le Guide
rouge」(红色指南)。

这本餐厅指南于1900年问世,也是最权威的一本(另一本是创于1969年的「Gault
et Millau」),几乎已是法国重要文化资產,也是法国餐饮业最信服、最戒慎恐惧的对象。

因為一旦名字登上这本千餘页的指南,便已保证身价百倍。

每年它只推荐约500家法国餐厅,被评為三星顶级的餐馆(不到30家),顾客通常须两三月个前就预订,反之,1966年曾有一位巴黎名厨詹克(Alain Zink)因评等被降级,而引咎自杀。

2003年,另一名曾获最高三星级的名厨卢瓦梭(Bernard Loiseau)则因「Gault et Millau」给他的餐馆评等从19分降了二分,而饮弹自尽。

法国厨师的这种完美主义及敬业精神最早可
以追溯到17世纪的一段悲壮事件。

1671年,孔戴(Bourbon-Condé)亲王在他的香提邑(Chan lly)城堡设宴款待路易四宫廷上下200餘名贵宾。

担任大厨及总管的瓦泰尔(François Vatel),因订购的鲜鱼来不及送达,竟引刃自刎。

这段「可歌可泣」的故事曾写进小说,2000年还拍成电影《Vatel》,成了当年坎城影展的开幕片。

这本被誉為「餐饮圣经」的指南法国版每年出售80万册。

目前扩大到23个国家,26个版本,包括日本版(出书当天就卖出9万本,8家餐馆获三星级)及港澳版(一家获三星级,其中台湾的鼎泰丰分店获一星级),总发行量超过150万册。

2005年荷、比、卢(Benelux)版因一家餐厅尚未开张即获「二副叉匙」的评等推荐,而弄得灰头土脸。

2009年,法文版发行第100集,收录了8,500笔评鑑结果,并推出网路及iPhone的GSP搜寻系统。

最近亦计画出版台湾版。

事实上,许多获得星级的大厨也经常受邀来台「献艺」,无形中也推广了法国餐及这本导览的权威性。

Crêpe〔克雷普〕─可丽饼
「Crêpe」源自拉丁文「crispus」(卷曲、波浪状),与头髮有关,如「en crêpé」(一头鬈髮)、「se crêper le chignon」(女性互揪头髮扭打)。

阳性名词指「皱纱」,也当「丧服」。

阴性名词指「在平锅内卷曲的薄饼」,亦称「薄煎饼」。

有甜味及咸味两种,可当点心及主食,12世纪出现在法国西部布列塔尼(Bretagne)半岛。

传说某年闹饥荒,当地人只好省吃俭用,做成薄薄煎饼当皮,加上各式馅料充飢。

之后,发展成地方主食,甚至专卖店(crêperie)。

后来更飘洋过海,成為当前全球化的热门食品。

1980年代透过Sogo日系百货店美食街引进台湾,经过本土化开发,成了夜市摊连锁店,更发展出近百种口味!
「Crêpe」(亦称「法式薄饼」)类似台湾「润饼」,世界各地均有类似的餐点,如印度的「Dosa」、墨西哥的「Sope」、义大利的「Crespella」、美加地区的「Pancake」等等,但都没有法式煎饼来得精彩,不论甜咸,各种配料都可搭配;也不分场所,居家、外食、摆摊、餐专卖餐馆皆有。

当中最知名的做法就是「柳橙煎饼」(Crêpe Suze e),是一道不能错过的传统甜点。

法国并选了每年的2月2日「圣蜡节」(La Chandeleur)為「薄饼节」(Fête de la Crêpe),布列塔尼地区家家户户都会做此饼以饗眾人。

若右手握紧一枚金币,左手能抓住对方抛出的薄饼皮,就表示这一年财源滚滚。

「法式薄饼」人人会做,但巧妙不同。

麵粉(小麦或乔麦)、砂糖、鸡蛋比例分别是3:2:1,加水搅拌均匀,倒入平底锅烘煎即成。

但麵粉得过筛,用奶油煎,还得淋上少许兰姆酒,才能温润可口,尤其要搭配当地所特產的天然苹果汁(Cidre)。

这种发酵饮料源自地中海沿岸,12世纪引进诺曼第。

总之,吃「Crêpe」,少了「Cidre」,也就没法国味了!
Foie gras〔富瓦格拉〕─鹅肝
「Fois gras」(鹅肝)是法国的独门佳餚,欧洲人将鹅肝与鱼子酱(caviar)、松露(truffe)并列為「世界三大珍羞」。

全世界近八成的鹅肝皆是法国货,年產量高达18万公吨(2004),產值约八亿美元。

以生鲜煎烤或醃製,若再搭配松露调理,谈之即足以令人垂涎三尺。

但「鹅肝」并非全然由鹅肝製成。

目前法国的正统鹅肝製品尚不及3%,其餘皆取自鸭肝(雄鸭)。

且「fois gras」一字也只是「肥肝」而已。

指的是对成鹅或成鸭强行灌食,令其快速肥胖,让其肝臟变成肥大的脂肪肝,然后宰杀取肝,醃製而成。

古埃及壁画即已出现养鹅取肝的图像,醃製的肥肝更是古罗马人的桌上珍羞。

随著西元四世纪罗马帝国的衰亡,鹅肝这种食物也几乎失传,只有犹太人保留下来,并出现在地中海一带的餐桌上。

16世纪义大利人将肥肝推荐到路易五的宫廷,从而风靡全法国。

不过,因密集强行灌食(二至三週)极不人道,引发动物保护协会控诉。

但法国人在捍卫传统美食上绝不退让。

最后欧盟依「国家传统」加以认可,但也呼吁法国农户可要儘量「鸭道」或「鹅道」一点!法国也于2006年立法认定「鹅肝為法国文化及美食资產,政府应予以保护」。

不过,2009年11月10日的一项民调显示,44%的法国人反对吃鹅肝,63%认為鹅鸭受到虐待。

「鹅肝」在法国餐裡属于前菜,由于成本高昂,一般法国人通常只会在大节日(例如耶诞节或新年)才享用。

常用的吃法是将鹅肝酱涂抹在麵包上食用。

至于正餐则分两种吃法:「半熟鹅肝」(demi-cru)及「煎鹅肝」(grillé)。

后者要求许多烹飪技巧及需要掌握非常好的火候。

不过,有过敏体质的人不宜多吃。

目前除西班牙是仅次于法国的鹅肝消费大户外,许多国家都禁產鹅肝(包括以色列)或禁售(如美国芝加哥、加州将于2012年起设禁)。

Cul sec ! 〔居勒塞克〕─乾杯!
法国人嗜酒善饮(全国只有三分之一的人不沾酒),几乎餐餐都有酒,设宴必备酒,但一向不乾杯豪饮。

日常用语中的酒言酒语不少,先是进餐开席前的敬酒:「À votre santé!」(祝您健康!)之后,便各自酌饮,或也相互举杯敬酒(借用英文「Toast !」),但通常只是啜饮(siroter)。

近来亦流行说:「Tchin-Tchin !」(敬敬)。

最后,除非起鬨,否则很少乾杯(boire cul sec)。

「cul」一字原為「屁股」,许多用法亦相当粗鄙。

此处当酒杯底部,此复合词之意如同英文「Bo o m up !」。

在法国餐馆,亦经常可见隻身单影的宾客「独饮」(boire en Suisse「瑞士喝法」),源于古时王朝时代尽忠职守的瑞士籍亲卫队的习惯。

至于「豪饮」(boire comme un Polonais
/ 波兰人的酒量),相传语出拿破崙。

这位皇帝麾下有位波兰籍的将军饮酒如喝水,让拿破
(soûl comme 崙开了眼界,发出如此讚叹。

不过,波兰人喝酒也常出状况,形容喝得「烂醉如泥」
un Polonais / 醉得像个波兰人)。

事实上,法国人可能比波兰人更爱杯中物,推断是王朝时代僱用了很多波兰籍的外国佣兵,这些目不识丁的士兵的粗鲁行径让法国人印象深刻吧。

(chanson àboire)法国人喝酒并不划拳,但酒精下肚,经常引吭高歌以為助兴,所以「祝酒歌」
繁多,最著名的一首通俗曲便是〈圆桌骑士〉(Chevaliers àla table
ronde)。

歌词简单浅显:「Chevaliers de la table ronde, Goûtons voir si le vin est bon; Goûtons voir, oui, oui, oui, Goûtons voir, non, non, non, Goûtons voir si le vin est bon...」,在婚宴、家族聚宴、或学生庆祝活动最可见到这些五花八门的「祝酒歌」,大多事先会说好在某个歌词间奏一起举杯一乾而尽。

此时,大伙大概已「开怀畅饮」(boire aux anges),这句话也是说:「不知為谁的健康而饮」。

法文的「小费」(pourboire)也跟饮酒有关,打从1740年起,当人们酒酣耳热之际,慷慨送给服务生的奖赏就说成:「donner pour boire」。

Beaujolais〔薄酒莱〕─薄酒莱
「Beaujolais Nouveau」(薄酒莱新酒)是国际间最近几年流行的法国新玩意,也是法国驻各地食品协会大力推荐的强档食品。

几年前引进台湾,造成不少轰动,起初译成「博久莱」,后经友人改译為「薄酒莱」,才算音意俱佳。

因為它确实是一种强力催化发酵的「薄酒」(所以不宜久存,也不宜多饮),且「莱」与「来」谐音,旨在促销,好似酒肆豪客的咬喝声……。

「薄酒莱新酒」亦称「Beaujolais Primeur」是法国境内唯一使用嘉美葡萄(Gamay)為原料製造葡萄酒的產区,以特殊的二氧化碳浸泡法发酵,且不经橡木桶陈年,或只是短暂陈年之后就装瓶发售。

每年9月11日之后才能下桶酿造,10月初製作完成,接著便进行装瓶及配销作业。

1985年法国政府强力介入,规定每年11月第三个週四统一上市,并大力向外推销,製造话题,设计新颖酒籤,终令各国都会人士趋之若鶩。

其產量半数(5,500万瓶)销往海外,以德、日、澳洲為最大宗,通常都会安排盛大品鲜大会。

它的统一标语是:「薄酒莱新酒上市了!」(Le nouveau Beaujolais est arrivé!)
这种抢鲜的葡萄酒百餘年前即已盛行于里昂的「薄酒莱」(Beaujolais)地区。

人们取其轻淡、清香且价廉,是当地劳动界,尤其是纺织厂工人,聚饮时的酒品,也是当地酒馆乐于促销的饮品。

基本上,使用这种酿造法的葡萄酒单寧含量少,口味上较為清新、果香重,常常被形容带有梨子糖的味道,但口感就没有传统葡萄酒那样温润舒畅。

由于促销成功,目前薄酒莱產区的新酒(此区也出產传统发酵酒)的產量已占整个勃根第(Bourgogne)传统酒的两倍半。

只是最近几年,新鲜感退潮,售价又偏高,复以品质不甚稳定,加上其他国家(尤其是新大陆)业者加入抢食市场,薄酒莱新酒已经不再那麼风光抢鲜了。

Champagne〔香帕尼〕─香檳酒
「Champagne」(香檳酒)可视為当今最受欢迎的国际高档饮品,尤其在欢乐庆祝场合。

开香檳时,「砰」然一声,眾口欢呼,随即琼浆四溢,醇香浸凉,又有气泡点缀,著实令人既渴望又捨得。

最早中译為「三鞭酒」,它素有「葡萄酒之后」之称,為一种天然气泡白葡萄酒,產于法国东北香檳区,因而得名。

年產量可达三亿瓶,為法国国际专利消费饮品,只限「香檳区」所產之酒始可名之,甚至1993年,圣罗兰(YSL)推出一款名為「Champagne」的香水也被迫下架!该字于1695年开始使用,相传為一位天主教本篤教会修士佩里尼翁(Dom Pierre Pérignon, 1638-1715)某回因酿酒失败,而无意间发现的新口味。

酿製香檳酒过程极為费神、讲究,且容易失误,葡萄经两次发酵,装瓶后需倒置按日转动,之后多次排放瓶中沉殿物,始能净出晶莹透明略带淡黄的酒液。

因酒液中含有六倍之气压,玻璃酒瓶需加厚,重达900公克,过度摇晃亦会自行迸裂瓶塞。

除非庆祝场所,一般用餐礼仪皆只求发出恰似吹口哨的「嘶」声(俗称「玛丽.安托瓦内特王后的叹息/ le soupir de Marie-Antoine e」),以免浪费如此琼浆玉液。

1905年「香檳色」正式成為一种色泽,迄今它还是当下最流行的顏色,可能是因為这世间不如意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香檳酒之所以在眾多酒品中独占鰲头,除不同凡响的另类口感与氛围外,「太阳王」路易十四的促销亦功不可没。

其他尚有诸多名流的礼赞,如啟蒙大师伏尔泰(Voltaire)也在1736年赋诗:「如此汩汩涌泡浸凉酒品,乃吾国璀璨之形象!」拿破崙亦不能免俗,曾说过如下名句:「胜时我理当享用,败时我更需饮之!」路易十五时的宫廷名媛庞巴度夫人(Mme
Pampadour)也说:「香檳是唯一能让女人喝了之后依旧美艳的葡萄酒。

」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受理将它列入世界文化资產候选名单。

Cognac〔干尼克〕─干邑
法国人一向不喜欢别人称他们的招牌烈酒為「白兰地」(Brandy,该字源于荷兰文「brandewijn」,指「蒸馏过的葡萄酒」),而喜欢称它為「干邑」(Cognac)。

该字源自西南部盛產葡萄酒的名城「Cognac」。

1783年开始指称此地所產的葡萄蒸馏酒,并已正式向欧盟登记為法定產地酒(AOC)。

但港台大陆地区还是习惯称它「XO」,事实上,它只是该酒品的英文分级字眼「Extra-Old」(陈年六年以上)之意。

「VSOP」(Very Superior Old Pale)是指陈年四年半以上,「VS」(Very Special)则指陈年二年半以上。

存放陈年老酒的酒窖称作「天堂」(le paradis),至于因久放蒸发掉的部份则称「仙女飞升」(la part des anges)。

法国干邑的成功实在多亏荷兰人及英国人帮的大忙,17世纪某荷兰商人準备将一批白葡萄酒运往亚洲,但因事耽搁,酒质变酸,心有不甘遂拿去蒸馏(二回),竟出现这种甘醇可口的烈酒。

适巧此时英国已率先进入工业化,都市辛苦劳工需酒甚殷。

英国商人于是看中法国西南滨大西洋葡萄產区,以科涅可(即「干邑」)為集散地大量投资酿酒,销往英伦而大发利市。

之后,法国人亲自经营,加多了一点儿精緻与艺术行销,而举世闻名。

这种经二次蒸馏的葡萄烈酒,被称為「生命之水」(l’eau de vie),也被视為「流动的艺术」,实则是因為它有著独特的保存方式,皆需放进橡木所製成的酒桶陈年,故其色如琥珀,其味香醇,其气迷人。

原因则是法国卷入西班牙王位战争(1701-1714),大批烈酒严重滞销,当地人只得砍下邻近森林的橡树,製成酒桶存放,结果竟出现如此不同凡响的陈年美酒。

為此,「Cognac」也成了一种顏色,即「琥珀色」,温馨如酒。

「干邑」一向鼓励单味品饮,即不加水或冰块,以免失了香气。

唯近来為开拓热带市场,也出现加冰调酒的喝法(cognac frappé)。

Mode〔莫得〕─时尚
「Mode」一字来自拉丁文「modus」意為「形式、方式」,1428即已有现代意涵,指「集体的穿著风格」。

英文裡称,系从法文「façon」(样式、举止)借用,1698年引进法国,指「时尚、有风度」。

另根据《拉鲁斯字典》(Larrouse)对「Mode」的定义:一、某一确定社会环境与时代的短暂行动、活动与思考等;二、依循某一社会品味而有的特定装扮;三、服饰產业。

换言之,它代表一定的方式、品味、流行,并以服装领军,包括它搭配的精品、香水化妆品,甚至躯体的美感要求;同时也反映出社会身份、隶属、购买力及个性等。

总之,「时尚」早已不是简单的穿衣问题,而关系到个人的存在、国际竞争,甚至存亡问题。

「时尚」最大特徵就是「朝生暮死、过眼云烟」。

时尚女王香奈儿说过:「时尚会过时,唯风格长存。

」超现实主义作家考克多(Jean Cocteau),也说:「何谓时尚?即那些会落伍的一切。

」基本上,时尚是一种「从眾行為」。

1549年,法国即已出现「赶上时髦」(àla mode)这样的「社会压力」。

17世纪的一位大学者巴维雍(É e nne P avi llo n )慨言:「时尚是我们摆脱不了的暴君,唯有顺从它的怪诞品味……」百年后,一位枢机主教德贝尼(De Berni)也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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