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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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出入管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规范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出入厂区的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二、范围:全公司
三、职责
1、办公室:负责员工出入厂区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宣传;工作证(出入证)的制作、发放。

2 、安环部:负责监督员工出入厂区工作证佩戴情况;对员工工作证佩戴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作出处罚.
3、各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四、员工厂区出入程序
1、总则
(1)所有公司员工出入厂区均须佩戴工作证;位置处于左胸的衣服上.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故意把工作证放在口袋,或佩戴在衣服的其他地方,不得故意遮掩。

(2)各部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同样须佩戴工作证。

2、因公外出
员工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有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注明离厂时间,申请单交门岗,由当值门卫确认填写外出时间并加以保管。

员工回厂时,由当值门卫填写回厂时间后保存,每月底上交办公室.员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部长或车间主任批准;车间主任级(含副主任及享受副主任级待遇人员)人员因公外出须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因私外出
员工上班期间因个人原因外出,需填写《请假条》,有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注明离厂时间,如外出时间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需当班门卫签名确认出厂往返时间,厂区办公室出具出门证明由门卫保管,每月底直接交办公室。

员工因私外出须经部门部长或车间主任批准;部长、车间主任级(含副部长、副主任及享受副主管、副主任级待遇人员)人员,因私外出须经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否则视为旷工。

4、不佩戴工作证
如果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作证,必须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上司说明原因,由部门主管人员统一交办公室保存,否则员工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00元;主管、车间主任级及以上级人员(含副主管、副主任及享受副主管、副主任级待遇人员)每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50元;当月不佩戴工作证次数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加倍罚款,罚款单由办公室月底统一交财务部或在工资中扣减.如有员工因迟到、早退而故意不佩戴工作证,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

5、工作证转借他人
工作证作为厂区、员工宿舍区出入的凭证,不得转借他人:如员工佩戴他人工作证蒙混进入公司住宿区或厂区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所有当事人(工作证本人和借卡使用人)给予书面警告或以上处分,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

6、工作证丢失或损坏
公司为所有员工配备的工作证,员工自觉爱护和保管,在工作证使用寿命期限内(12个月),如果丢失或损坏,员工必须向门岗解释清楚并及时去办公室补办,同时员工必须向公司财务支付100元的新卡工本费。

如不及时补
换新卡,一律按第5条规定执行,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交回办公室,否则扣罚100元工本费。

7、违规处罚
车间主任及当班班长有权力及义务对来本车间的“外部人员"(非本车间人员均可视为外部人员)进行询问,制止其在本区域的违规活动,对不听劝阻的可移交上级处理.若不进行劝阻或制止的,将追究相关车间负责人的责任。

8、送提货人员进厂
经相关部门批准进入厂区的送提货人员,一律严禁进入生产车间,更不允许在厂区随意走动。

遇特殊情况,必须有相关部门派人陪同,送提货结束后,陪同人员负责把送提货人员送出厂区。

同车送提货进厂人员每次不超3人。

五、外方技术服务人员进入厂区、车间须经公司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在申请进入获准后,需到值班室领取临时出入证,在相关部门人员全程陪同下方可进入指定区域。

外方技术服务人员可交由相关车间予以控管,不得进入非指定区域,违者一经发现交由办公室对陪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外来参观人员
1、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进入厂区参观时,办理参观申请手续经公司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备案,确定参观路线。

安环部接到办公室参观通知后,通知相关部门、车间派专人陪同参观.公司门岗要在参观开始、完毕后记录出入厂时间,以备办公室核查.
2、本公司副总级以上人员陪宾客参观免办参观申请手续,门岗做好入出入厂时间记录后交办公室存查。

3、入厂参观者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路线,不得随意在厂区逗留,拍照,不得单独离队参观。

4、参观人员未经准许不得进入生产控制室、半成品和成品化验室、仓库及带有辐射设备等区域参观。

5、参观时间以正常上班工作日时间为限,节假日一律不允许参观。

七、出入证管理
1、出入证由公司统一制作,作为公司员工、外方技术服务人员、检修施工单位人员、进出大门的凭证使用。

2、外方技术服务单位、检修施工单位申领出入证时,由安办根据供销部核定的人数填发,发证时应提交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人身保险单据复印件.门卫人员要对出入证认真查验,无证人员严禁进入厂区.如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厂区的,可经公司领导批准的申请领取临时出入证进入厂区。

3、临时出入证由门卫管理发放.临时申请经批准允许进入厂区的单位或个人,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及驾驶证)领取临时出入证和安全帽进入,来访结束时,退回出入证和安全帽领回自己的证件。

门卫有权要求毁坏出入证或丢失出入证的使用人交纳50元证件工本费。

4、门卫人员有义务打理出入证,保证证件干净。

门卫人员要对毁坏或丢失证件的罚款及时上交财务,并把毁坏证件上交办公室补领新证。

5、做好外来单位或个人进入厂区的登记,当申请单位或个人离开厂区时,门卫人员要及时收回临时出入证,并做好临时出入证使用登记表,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6、临时出入证要纳入门卫交接班范围,如门卫人员因管理不善丢失或毁坏临时出入证,则对当班人员扣缴50元工本费。

八、公司欢迎广大员工积极举报无理由违反上述规定者,凡举报且属实者公司将给予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公布时间:2011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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