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景区亮化工程招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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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招标公告
洪泽县文化旅游局根据洪泽县景区亮化工程项目的需要,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格的承包商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洪泽县景区亮化工程
2. 项目地点:洪泽县
3. 项目规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景区道路、广场、建筑、雕塑、水景等区域的亮化工程。
5. 工程投资:预计总投资人民币XXX万元
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全过程。
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止
9.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洪泽县文化旅游局
10.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XXX元
11. 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30日内
12. 投标地点:洪泽县文化旅游局
13.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
14. 开标地点:洪泽县文化旅游局
1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 评标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记录。
3.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完成过同类工程业绩2项以上。
4. 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
6. 具有合法、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内容
1. 招标公告
2. 招标文件
3. 投标须知
4.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保证金缴纳办法
7. 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8. 工程量清单
9. 投标报价要求
10. 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要求
11. 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12. 争议解决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XXX万元
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3.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五、其他事项
1.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
2.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保密,未经投标人同意,不得泄露投标文件内容。
4.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止,如需修改,招标人将在原公告发布地发布修改公告。
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箱:XXX
地址:洪泽县文化旅游局
特此公告。
洪泽县文化旅游局
XXXX年XX月XX日
第2篇
一、招标公告
根据洪泽县景区建设规划及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洪泽县景区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
洪泽县景区亮化工程
2. 招标编号:
HZZC2023-LH-001
3. 项目地点:
洪泽县景区范围内
4. 项目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景区内道路、广场、桥梁等公共区域的亮化设计及施工;
(2)景区内建筑、雕塑、水体等景观元素的亮化设计及施工;
(3)景区内夜景照明系统设备采购;
(4)夜景照明系统安装、调试及验收;
(5)夜景照明系统维护保养。
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所有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维护保养等工作。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投标人须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5)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7. 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到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
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
12.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13.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废标;(2)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数量完成工程;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洪泽县景区管理委员会
2. 联系人:
张先生
3. 联系电话:
*************
4. 电子邮箱:
****************
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联系人:
李女士
7. 联系电话:
*************
8. 电子邮箱:
****************
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要求参与投标。
特此公告。
洪泽县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5日
第3篇
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洪泽县文化旅游局批准,洪泽县景区亮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洪泽县景区亮化工程
2. 项目地点:洪泽县景区
3. 项目规模:本次亮化工程主要包括景区内的道路、广场、景点、建筑等区域的亮化设计、施工及配套设施。
4.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00万元
5.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三、招标范围
1. 景区内所有区域的亮化设计、施工及配套设施;
2. 亮化工程所需的灯具、电线电缆、变压器等设备的采购;
3. 亮化工程所需的相关施工材料、工具、设备等的采购;
4. 亮化工程的监理服务;
5. 亮化工程完成后,对景区亮化效果的维护与管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拖欠工程款、工人工资等不良记录;
6.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五、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6)企业财务报表;
(7)其他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2.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
2. 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7:00时
2. 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时
八、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洪泽县文化旅游局会议室
2. 开标地点:洪泽县文化旅游局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1. 招标代理机构: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联系人:XXX
3. 联系电话:XXX-XXXXXXX
4. 电子邮箱:**************
5. 邮编:XXXXXX
十、其他事项
1. 本招标公告由洪泽县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 招标人保留对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洪泽县文化旅游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