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乡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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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乡贤文化
“新”在现实基础上。

传统乡绅基本上世居乡村,除了科举应试、入仕为官外,都在乡村安身立命,在乡村公共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那些离开乡土的官员退休后,也得“告老还乡”,回到属于自己的那片乡土。

应当说,乡绅的经济基础、社会根基和文化认同都在乡村。

而新乡贤则大都是离土离乡、已经完成城市化的人群,基本上脱离了乡村的日常生活。

他们来到乡村,要么是造福桑梓、回报故乡以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要么是回乡养老、享受乡村独有的生态、养生等公共产品,而无需过多介入乡村的日常运作。

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们为乡里办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新”在文化支撑上。

新乡贤同样会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表现出或多或少的家族宗族观念、孝亲睦邻恩想和落叶归根情结,这都是儒家文化的具体体现。

同时,新乡贤实践又表现出种种不同的文化动因。

一些党员干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指引下,作为乡贤回乡开展服务工作。

如德清县要求县级机关党员干部都“返乡走亲”,参与原籍所在村、姻亲所在村的乡贤理事会。

而一些企业家、年轻白领则把现代公益、绿色生态等理念引入新乡贤文化中。

如在“五水共治”中,许多农村的治水都有本乡本土的企业家义务参与其中。

得益干这几方面文化理念的共同滋养,新乡贤文化从一开始就呈
现出蓬勃发展之势。

“新”在地位作用上。

在传统农村社会,乡绅是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重要支柱。

如,有“江南第一家”之誉的浦江郑义门,在明代就担任浦江县的“粮长”,义务为县衙征收“皇粮”。

这个职位井非朝廷任命的官职,而是朝延让地方
乡绅担负的差役。

当然,乡绅不仅为朝延办差,乡里兴学恤孤、造桥筑路、救灾纡困、定纷止争等等,无不有赖干他们的操持。

现在,我们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行的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乡贤理事会等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活动,主要是基层民主协商的形式,乡贤们则主要起到为村两委班子出谋划策、协助联络和信息沟通等作用。

不过,无论怎样“新”、怎么“变”,“乡贤”的责任义
务没有变。

孟子曾对此有过论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

如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相去,其间不能以寸”。

就是说,一个人“贤”与否,
关键看他对“不中”“不才”之人,是“养”还是“弃”;照顾贫弱、扶助乡民,这是“贤者”应尽的责任。

责任就是荣誉,责任就是价值。

对乡贤这种责任的强调,大概就是许多本已离开乡村的人乐干回乡、乐当乡贤的原因。

应当看到,这些年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努力下,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取得了相当成就。

但是,农业基础薄弱,农民增收乏力,农村发展缺人才缺资金缺资源的
问题依然存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均衡发展依然任重道远。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凝聚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引导更多根在乡土、情系乡亲的各界人士,投身共建家园、反哺乡土的新实践,显得尤为紧迫、至关重要。

可以想象,一大批有积累、有情怀、有温度的“新乡贤”下乡“认”亲、返乡“走”亲、回乡“养”亲,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田园图画!培育新乡贤文化
毕文俊
“新”在现实基础上。

传统乡绅基本上世居乡村,除了科举应试、入仕为官外,都在乡村安身立命,在乡村公共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那些离开乡土的官员退休后,也得“告老还乡”,回到属于自己的那片乡土。

应当说,乡绅的经济基础、社会根基和文化认同都在乡村。

而新乡贤则大都是离土离乡、已经完成城市化的人群,基本上脱离了乡村的日常生活。

他们来到乡村,要么是造福桑梓、回报故乡以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要么是回乡养老、享受乡村独有的生态、养生等公共产品,而无需过多介入乡村的日常运作。

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们为乡里办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新”在文化支撑上。

新乡贤同样会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表现出或多或少的家族宗族观念、孝亲睦邻恩想和落叶归根情结,这都是儒家文化的具体体现。

同时,新乡贤实践又表现出种种不同的文化动因。

一些党员干部在党的群众路
线指引下,作为乡贤回乡开展服务工作。

如德清县要求县级机关党员干部都“返乡走亲”,参与原籍所在村、姻亲所在
村的乡贤理事会。

而一些企业家、年轻白领则把现代公益、绿色生态等理念引入新乡贤文化中。

如在“五水共治”中,许多农村的治水都有本乡本土的企业家义务参与其中。

得益干这几方面文化理念的共同滋养,新乡贤文化从一开始就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

“新”在地位作用上。

在传统农村社会,乡绅是维系农村社会秩序的重要支柱。

如,有“江南第一家”之誉的浦江郑义门,在明代就担任浦江县的“粮长”,义务为县衙征收“皇粮”。

这个职位井非朝廷任命的官职,而是朝延让地方
乡绅担负的差役。

当然,乡绅不仅为朝延办差,乡里兴学恤孤、造桥筑路、救灾纡困、定纷止争等等,无不有赖干他们的操持。

现在,我们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行的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乡贤理事会等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活动,主要是基层民主协商的形式,乡贤们则主要起到为村两委班子出谋划策、协助联络和信息沟通等作用。

不过,无论怎样“新”、怎么“变”,“乡贤”的责任义
务没有变。

孟子曾对此有过论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

如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相去,其间不能以寸”。

就是说,一个人“贤”与否,
关键看他对“不中”“不才”之人,是“养”还是“弃”;照
顾贫弱、扶助乡民,这是“贤者”应尽的责任。

责任就是荣誉,责任就是价值。

对乡贤这种责任的强调,大概就是许多本已离开乡村的人乐干回乡、乐当乡贤的原因。

应当看到,这些年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努力下,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取得了相当成就。

但是,农业基础薄弱,农民增收乏力,农村发展缺人才缺资金缺资源的问题依然存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均衡发展依然任重道远。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凝聚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引导更多根在乡土、情系乡亲的各界人士,投身共建家园、反哺乡土的新实践,显得尤为紧迫、至关重要。

可以想象,一大批有积累、有情怀、有温度的“新乡贤”下乡“认”亲、返乡“走”亲、回乡“养”亲,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田园图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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