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新闻中的敏感议题及脱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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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2期
[中图分类号]
G2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22(2015)01—0091-3“农民工讨薪”问题在我国各大城市中时有发生。

从传媒标榜的公共利益与社会责任等理论层面出发,“农民工讨薪”这类既有冲突感、又能彰显媒介正义感的题材,理应顺利地进入舆论监督话语框架。

然而从实践来看,传统媒体中此类话题并不活跃。

通过对多家媒体的走访调查发现,“农民工讨薪”话题中的“敏感因素”,成为阻碍职业新闻人实施舆论监督的屏障。

一、敏感新闻:“农民工讨薪”监督的态势分析
在与媒体人以及新闻当事人的接触中,我们经常听到“这个事件(问题)太敏感,我难以回答”等诸如此类的职业或非职业话语,在网络搜索中,也经常会遭遇“敏感信息不
予显示”。

但涉及敏感新闻的要件———什么是“敏感”?为什么“敏感”?却鲜有明确论断。

(一)在新闻传播的理论研究中,相关概念有“新闻敏
感”和“敏感新闻”“新闻敏感”较为常见,是指新闻工作者发掘新闻话题、提炼新闻价值、判断新闻意义的能力。

学界对“敏感新闻”的研究较少,中国知网仅有2篇以“敏感新闻”为关键词的论文,2篇以“敏感信息”为主题的新闻传播类论文。

由此可见,学界对“敏感新闻”的研究成果较少,尚处于缺位状态。

“敏感新闻”的设定及其筛选有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其中关键的是“敏感条件”的出现。

一般而言,一条新闻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能构成“敏感新闻”:第一,新闻事实的“导火索”功能。

当一起新闻事件有可能引发广泛的行为效仿、舆论批判,从而推翻社会的稳固性和制度的凝固性,它便具备了“导火线”功能;第二,存在脆弱的传播接收对象。

在“敏感新闻”的设定中,设定者将传播的接受者想象成为没有主见的“魔弹接受者”,在“魔弹”面前不堪一击,抵抗力极其微弱,比如色情镜头有可能导致脆弱的接受者出现心
理障碍或行为失常,从而在新闻传播中“色情”被设定为敏感区域;第三,有一定的利益关系。

利益是“敏感新闻”的核心关系,新闻触击的正是某一阶层或人群的利益,才会出现“神经疼痛”,利益关系并非仅指经济利益,比如在“农民工讨薪”监督中,表面是对劳资关系的监督,但实际上监督的实质是官方与资本方的权力关系,政府与社会的治理关系。

(二)敏感阴影中“农民工讨薪”监督的态势发展在对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新闻广场》《18点新闻》、深圳《晶报》等几家媒体的调研中发现,近五年来“农民工讨薪”对媒体新闻选题的吸引力下降,从报料量和报道量的对比来看,虽然报料并无减少,但报道数量却有明显下降趋势,多数是成功“讨薪”案例报道、“清欠”行动报道、“讨薪”政策评价等,与舆论监督意义上的报道相去甚远。

笔者在与四家媒体22位记者的访谈中了解到,“讨薪”话题报道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媒体监督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反而曝光弱势导致道德失律;如果人数不多则显得“鸡毛蒜皮”,没有典型性,而如果人数太多,媒体参与又容易导致非理性失控等。

此外,在《新闻联播》《人民日报》以及各地党委机关报中,“农民工讨薪”事件报道也较少,已经播出或刊发的主要为宏观评论,高屋建瓴地解读各项“讨薪”政策,从政策上批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资本方和监管失职的管理方,很少有针对具体事件的监督性报道。

通过对2000年以来《人民日报》的“农民工讨薪”报道分析,发现其中60%以上为评论类文章,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背后》(2003年)、《别让民工为讨薪犯愁》(2005年)、《我们要站着把钱拿回来》(2010年)。

地方机关党报亦然,如《深圳特区报》2011年的报道《每位农民工的讨薪诉求都是大事》《严禁民工讨薪,这是法盲出的馊主意》,虽然除此之外也有非评论类的事件性监督,但大多是针对异地的“讨薪”行为,本地事件性监督极为少见。

由此可知,近年来的“农民工讨薪”事件并不能完全激
“农民工讨薪”新闻中的敏感议题及脱敏研究
□彭华新
【内容提要】
“农民工讨薪”现象迎合了现代媒介的重要性、冲突性、故事性等价值取向,但矛盾的是“农民工讨薪”并未大面积地激活媒介兴奋感。

其中,话题“敏感”是制造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

“农民工讨薪”的“敏感”包含政治隐喻、道德隐痛和社会隐患,对这三种成分的顾虑导致媒体主动屈从外部压力、服从社会建构。

如何正确应对这一话题的“敏感”,提升舆论监督效果,需要从监督对象的“导火索”隐患、接收群体的媒介心理、各种利益关系三个方面着手寻找出路。

【关键词】农民工讨薪;舆论监督;敏感新闻【作者简介】彭华新,深圳大学传播学院讲师,博士。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东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电视民生新闻与外来工的归属感建构研究”成果之一,编号:G D 14CXW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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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的兴奋点,因此,农民工在类似诉求中开始趋向于以社交媒体为核心的新媒体工具,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出现后,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为这一媒介趋势提
供了技术支持。

从而出现所谓的“悬浮信息”,①
即指社交媒体疯狂转发、网络新闻大肆传播,但传统媒体对此三缄其口
的信息,其普遍特征便是具备某些方面的“敏感性”。

二、敏感成分:“农民工讨薪”监督的层次分析
从“敏感”的初始意义出发,我们发现其功能无非是预警破坏性因素或暗示紧缺因素的出现,媒体对“农民工讨薪”的敏感无疑属于前者,将“农民工讨薪”舆论监督想象成具有社会破坏力的行为,如同新闻报道必须对血污、性器官
等敏感事物打马赛克一般,对“讨薪”也需要一定的媒介遮蔽。

不同的是,“农民工讨薪”敏感信息成分更为隐蔽,主要有以下三个层次。

(一)政治敏感:“工人阶级”的身份抗争“农民工讨薪”虽属于经济纠纷,但其中附着的政治隐喻远远高于经济诉求。

“不管是日常的政治报道还是危机报
道,新闻是我们这个政治信息体系的核心。

”②
而在“农民工讨薪”这样的信息体系中,着力点并不在于“讨薪”行为,而
在“农民工”的身份尴尬引起的政治逻辑混乱。

农民工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理应以光鲜、积极、阳光的形象出现在媒体,但现实是他们作为城市的外来人群,没有城市户口、没有稳定收入、没有固定工作关系,正在为个人权益疾苦力争。

这种身份尴尬也为媒体的舆论监督制造了尴尬:监督不良企业老板的恶性欠薪行为和劳动监察部门的“懒政”行为,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协助,促成农民工顺利讨薪,但这种监督又不得不曝光农民工苦难不堪的一面,这现状极易导致政治逻辑的混乱。

政治逻辑不只是我们理解政策和执行政策的思考维度,“政治逻辑又是包括传媒在内的恰当
中介的一根准绳。

”③
为避免媒体表达中的逻辑混乱,职业新闻人主动将“农民工讨薪”置入敏感区域,执行“搁置敏感”
政策。

同时,对这类报道的敏感设置还来自于意识形态领域。

一般而言,意识形态被看成为“维持不对称的权力关系的过
程”。


“农民工讨薪”中体现了三种权力关系的博弈:其一是劳务权力,在新闻报道的特定语境中,“劳务”是一种“权力”而非“权利”,即它附着了无产阶级的符号权力和人力资源的挟持权力,如罢工、辞工,近年来频频出现的“民工荒”便是这一权力实施的结果;其二是资本权力,这是社会精英所秉持的话语权力,它对社会规则的制定有一定的建言能力;其三是政府权力,即权威性的显现,一方面它决定了社会规则的设定,另一方面它对劳资关系的维护有监督义务。

“讨薪”的出现打破了三者之间的有序平衡,从而形成“不对称的权力关系”。

特别是当媒体染指“罢工”“血汗钱”等标语修辞时,也隐晦地表达了“剥削”“压迫”的意识形态语义,从而生产出政治敏感性。

(二)道德敏感:“弱势群体”的伦理抵抗
道德敏感属心理学概念。

从动态过程来看,道德敏感“是个体在情境中自觉觉察道德线索和发现道德问题的心
理能力”,⑤
也就是说,个体只有具备了在生活当中意识道德
问题的敏锐知觉能力,才能自我设定道德情境以及形成道
德判断。

对于新闻媒体而言,其伦理价值不仅在于阐释正义、公正等定义的元伦理、解释道德行为普遍原则的规范性伦理,更在于利用二者来解决社会问题的应用性伦理,或称社会责任的伦理实现。

在理论上,新闻媒体在“农民工讨薪”事件中所负有的社会责任在于积极监督企业和政府、曝光欠薪原因,督促解决欠薪障碍,援助弱势群体。

这也吻合了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构建的关于大众传媒社会责任的架构,即“及时、准确、客观而公正地再现现实的责任,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的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并接受公众指导与监督的责任”⑥
等。

在实践中,新闻媒体遇到的问题是高频率的曝光并不能确保讨薪成功,如资金链断裂,这并非是舆论监督所能解决的问题。

相反,媒体曝光“关门大吉”的工厂时,也曝光了讨薪人群的无奈,不仅形塑了“弱势群体”的阶层形象,更为社会灌输了“欠债不还理所当然、身份卑贱劳无所获”的伦理价值和集体心态。

这是大众心理方面的道德敏感性评估。

同时,也可以从农民工心理方面进行道德敏感性评估。

“农民工讨薪”报道虽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同情,但同情是一种复杂的情感因素,其中夹杂着歧视、厌恶、防范。

这些心理因素的助长和繁殖是引发社会阶层间情感失衡的根本性因素,也是激发被同情方社会仇恨的引子。

如果媒体监督放大了农民工的悲愤情绪,同时又不能利用曝光为其解决问题,那么,从悲愤走向仇恨是这一弱势群体心理发展的必然结果,最终演变为伦理抵抗,他们在社会伦理秩序中不仅仇视政府、仇视资本方,也仇恨“伪善”的媒体。

道德敏感的设置正是为了规避群体性仇恨和伦理抵抗等风险。

(三)社会敏感:“导火线”的危机潜伏
“农民工讨薪”之所以被设置为敏感区域的另一个原因,是其具备了公民利益抗争的“导火线”潜质。

当前社会,“闹大”现象已成为公民利益抗争的基本逻辑与战略共识,“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是公认的抗争规律。

“闹大”现象有三层涵义:“一是如果公民把事情闹大了,政府就可能会积极努力地去解决某些问题;二是如果公民小打小闹,政府可能就只是敷衍应付;三是如果公民不去争
取,政府就可能没有任何反应,不予理会。

”⑦
表面上看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二元关系,但新闻媒体作为公民抗争的工
具不容小觑,可以说,能不能“闹大”或“闹大”的效果如何,新闻媒体的作用举足轻重。

因此,也就是提高了它在面对该类事件时的敏感知觉。

“讨薪”报道“导火线”的破坏力在于“闹大”事件众相模仿之后的社会失衡,根据对2012-2014年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栏目市民报料系统的信息统计,3年中深圳市由“讨薪”引起的跳楼(包括跳桥)、堵路、罢工、上访的次数一直居高不下,而且尤其在春节前集中爆发。

笔者在对部分报料人的电话追访中发现:由于电视记者久等不至,原计划活动暂时取消的情况不在少数。

这意味着“讨薪”事件属于典型的媒介事件,即活动为媒体而准备。

在中国语境下,传统媒体维护社会秩序与主流价值观的责任不容其成为此类媒介事件的围观者。

而对“导火线”的选择性回避,也是避免触摸敏感区域的理性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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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敏感应对:“农民工讨薪”监督的媒介进路分析
从上文分析可知,传统媒体将“农民工讨薪”话题设置为敏感区域后,基本采取“选择性监督”方针,从这些事件的敏感成分以及媒体的社会责任方向分析,似乎有其合理性,选择性报道成功案例,表达政府和社会处理“讨薪”事件时的积极态度,无疑有利于社会凝聚力的形成。

然而,在当代媒介环境中的问题在于传统媒体主动放弃话语权,给新媒体特别是社交媒体领地制造了“狂欢”机会。

不可否认,传统媒体对“讨薪”事件的议程设置是一种理性的媒介生存法则,在担忧政治隐喻、道德崩离、社会混乱之时,显现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公共情怀,但过于理性的敏感设防无异于“过敏”反应,违背了专业主义的人文关怀。

同时,对敏感题材的自我审查也是对外部控制力量的自我屈从,“积极的自我审查,体现了行动者的专业精神和操作水平;消极的自我审查,体现了行动者对压力的妥协,从而伤害了新闻生产的自
主性、新闻自由和公共利益。

”⑧
在“敏感应对”的进路分析中,正是要扩充积极性,去除消极性,有以下三种路径可以
遵循。

(一)“导火索”功能的疏导敏感事件中的“导火线”功能主要源自其强大的模仿效应,即事件发生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响应和效仿。

例如,“讨薪”引发的堵路、跳楼事件在媒体广泛关注之后,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为下一个讨薪者树立榜样,从而大面积集中爆发此类非理性行为。

如何弱化“导火索”隐患?媒体应对时需要遵守以下几条准则:第一,“以死抗争”与“社会要挟”的非理性讨薪方式显示了农民工维权时的无奈。

然而,有媒体将这种行为定义为“秀”,表现出媒体人对底层民众的冷漠与无情。

报道时的情感缺位极易引发社会情绪失控,因此为了避免情感“导火线”的点燃,在对政府和企业实施监督之时,需要对农民工给予精神抚慰,消除道德敏感区域;第二,虽然在精神上抚慰,但在行为上不鼓励非理性讨薪。

虽然“跳楼”“堵路”等行为具备了强烈的戏剧性,但报道者不能将其作为戏剧来报道,因为戏剧性设置正是传播的兴奋点,它将加速“导火索”的燃烧。

在“讨薪”报道中,避免塑造英雄和渲染悲情是化解“导火索”的手段之一;第三,在报道中极大限度地降低媒体的功能,低调处理媒体在政府、企业和民众之间的调节功能。

由于敏感事件的“导火索”意义很大部分来自于媒体传播功能,过分强调媒体功能等于鼓励通过发散式传播来要挟问题的解决,强化“导火索”隐患。

因此,媒体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协助农民工寻找更理性、更专业的司法诉讼、行政协调等解决通道,并积极参与这些通道的建设,以至成熟化与制度化。

(二)民众的“去脆弱化”
敏感区域设定之前,进入该区域的民众被想象成为脆弱的个体,但这种没有经过严密论证的自我想象很容易引发媒体的“过敏”病征,从而使媒体“无为化”。

事实上,从自媒体使用者的人群数量和媒介反馈的分析可知,在频繁的媒介接触中,因为接触敏感信息而惶恐、焦虑、仇视社会的人数大为减少,特别是25-40岁的人群已具备了较高的媒
介素养和较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形成了稳固的价值观和社会认同,敏感信息对其的刺激力度微乎其微。

媒体应对“农民工讨薪”敏感性的有效路径,并非先入为主地设定大范围敏感区域,而是顺势培育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民众的媒介素养,对其“去脆弱化”。

第一,增强民众在“讨薪”监督中的参与度,提高民众的媒介使用率,这种参与不仅仅是报料和接受采访,而是参与事件进程的评价、参与建设性意见的规划、参与应急措施的策划等;第二,扩大“讨薪”话题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对话与交融,比如在报道中引用微博大V观点,在其官方微博中传播传统媒体的数据与意见。

由于新媒体使用者媒介素养相对较高,将这部分人群的话语权借用至传统媒体话题中,从而使新媒体受众与传统媒体受众在这一话题上展开对话,丰富民众对“讨薪”事件的思考维度,从整体上提升民众的媒介素养,最终走向“去脆弱化”。

(三)利益关系的“客体化”利益关系的错综复杂是“敏感性”的决定性因素。

敏感区域的设定,其初衷也是出于对各种利益的顾虑,避免关系失衡。

在对“农民工讨薪”的监督中,代表权威的政府利益、代表精英的资本方利益与代表劳务阶层的农民工利益形成了典型的三角关系。

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理应居于三角关系的中间点,而非任何一方。

然而事实上,任何一方都在争取媒体的工具性功能:政府希望媒体在非理性或较为棘手的讨薪事件中“选择性失明”,而对成功处理的讨薪事件则极力宣传;资本方希望媒体不出现在事件现场,以免激化劳资矛盾,但同时也希望媒体从经济形势角度出发,理解和表达企业的难言之隐;农民工希望媒体仗义执言,成为其维权代言人,给政府和企业施压,同时获取社会援助。

无论站在任何一个利益点,媒体始终无法保持舆论监督的公正性,也无法避免因伤害另外两个利益点而激化事件的“敏感性”。

因此,媒体在三者利益关系中的“客体化”极为重要,即将自身置于任何利益团体之外,从公共利益出发,以人文关怀为基础,以理性公正为准则,以客观真实为依据,不煽情,避免非理性的同情;不助谣,客观求证任何一方的言论与意见;不拘谨,解构僵硬的与大面积的敏感区域设置,避免在报道和监督中出现体制性拘谨。

■参考文献:
①周俊、毛湛文:《敏感的螺旋:网络公共议题中敏感信息的传播渠道研究》,《国际新闻界》2012年第5期。

②[美]W·兰斯·班尼特著,杨晓红、王家全译:《新闻:政治的幻象》,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版,第4-5页。

③[德]托马斯·梅耶著,刘宁译:《传媒殖民政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

④Thompson,J.B.(1984).Studiesinthetheoryofideology.Cambridge:PolityPress,P.4.
⑤郑信军、岑国桢、任强:《问题特征与呈现方式对情境性道德敏感的影响》,《心理科学》2009年第1期。

⑥郑根成:《媒介载道:传媒伦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第94-97页。

⑦韩志明:《利益表达、资源动员与议程设置———对于“闹大”现象的描述性分析》,《公共管理学报》2012年第2期。

⑧张志安:《新闻生产过程中的自我审查研究———以“毒奶粉”事件的报道为个案》,《新闻与传播研究》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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