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1.1委托范围1.1.1学生日常报事报修的接收处理。
1.1.2学生公寓组团内日常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
1.1.3学生公寓组团内公共设施设备及学生寝室公共设施设备、家具的维修。
1.1.4学生公寓组团内公共区域(楼道、露台、中庭、门厅)的清洁卫生及生活垃圾的清收清运工作。
1.1.5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入住、退寝、寝室调整等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数据统计和对学生公寓人员动态的掌握及寝室的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
1.1.6学生公寓空置房源的入住准备工作(设施完备、环境清洁卫生、空调滤网清洗及室内消毒)。
1.2基本要求1.2.1清洁卫生及设施维护。
学生公寓组团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按照常规物业二级标准做好保洁,地面保持干净整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学生寝室的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寝室清洁;做好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保障正常使用和运行需求;做好学生公寓空置房源的入住准备工作,按照设施设备完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的标准,做好随时入住准备;每年对全校学生公寓卫生间便池污垢进行一次专业清理。
1.2.2公寓组团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1.2.2.1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定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2.2.2定期进行公寓区内的安全巡查和配合保卫处做好学生寝室内部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制止学生的安全隐患行为。
1.2.2.3引导和教育学生做好日常防火、防盗和安全用能宣传。
1.2.2.4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1.2.3寝室设施设备的维修。
对于学生报修的寝室设施设备及时登记并进行维修,不影响学生的日常生活。
1.2.4学生公寓日常秩序管理和社区生活服务。
1.2.4.1做好学生入住和退房管理。
按照学工部分配的房源和各学院的入住通知,安排学生到指定房间、床位入住。
协同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制定学生退房管理制度,程序规范。
1.4.2.2建立学生公寓房屋使用档案和学生住宿档案,未经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批准,不得私自使用空置房源。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一、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公寓资源由学生处统筹安排和调配,学生住宿实行按专业、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公寓服务中心、各学院负责学生住宿方案的落实。
三、公寓服务中心是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公寓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各学院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入住学生必须按住宿标准交纳住宿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
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实行定额供给,超额自费。
五、应按指定的公寓楼、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学生公寓因维修、改造需要对寝室进行调整时,住宿生应服从统一安排,按时搬迁。
学院遇特殊情况需整体调整寝室时,必须向学生处申请,批准后方可调整。
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到各校区公寓办办理退宿手续,出国及外出交流学生参照申请走读办理相关手续。
在办理离校手续一周内必须搬离、腾空原入住寝室的床位,并退还寝室钥匙、家具等物品。
七、严禁学生私自校外租房住宿,因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者,必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1.家庭或亲戚住XX市区且居住地离学校较近的学生,可申请走读。
2.因病治疗或者其它特殊原因确需校外居住的;整学年到外地做实验、科研的研究生,可申请校外住宿。
3.学生走读或校外住宿,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提交有关责任书(必要时需公证),班主任、导师签字,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批。
4.新生申请走读或校外住宿,在入学报到时提出申请,一周内办完审批手续;其他年级学生须在暑假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在暑假前办完审批手续,腾空原入住寝室的床位,并退还寝室钥匙、家具等物品。
八、住宿生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文明礼貌,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学生公寓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
须在开学前一个月与宿管中心联系、登记,以便支配住宿。 第九条 因病或其它特别缘由而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需到宿管中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学生住、退宿须知 第二章 学生住、退宿须知 第五条 凡本校住宿学生由宿管中心统一支配住宿。宿管中心依据宿 舍资源状况支配学生到指定的公寓〔宿舍〕楼、寝室、床位住宿,并统 一制作床卡。 第六条 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公寓〔宿 舍〕,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 第七条 按学校规定,学生应在学校支配的校内公寓(宿舍)住宿,未 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由校外住宿。如确有特别缘由要求在校外住宿,需 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体检复查未通过但保存入学资格的新生,在取得体检结果 后,须在两周内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再保存;学生复学,
和床位,但需凭有关证明到宿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其住宿床位由宿管
续。
中心妥当支配。
第十四条 宿管中心依据学校基建、修理打算等状况对学生现住宿床
位实行局部调整或集体搬迁等动态调整。对因未报到、毕业、校外实习、
休学、退学和外出住宿等缘由而空出的床位,宿管中心将准时加以调整,
有关人员应主动协作,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所支配的其他人员入住。
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予保存。学生复学须在开学前向宿管中心 申请住宿床位。
第十条 对因毕业、校外实习、外出住宿、退学及其它缘由须离校 者,应准时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在 3 日内将全部个人物品搬 离宿舍,按时离校。否则,因宿舍清扫、修理或宿舍另作它用等缘由 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第十一条 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但在规定办理的最终期 限没有办理的,将视为自行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修理等缘由而 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上海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篇一:20xx学生公寓管理手册学生公寓管理手册二〇一四年八月目录学生入住公寓须知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学生寝室公物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学生寝室区管理的补充规定学生公寓内务管理标准公寓自律公约寝室文明行为学生寝室卫生职责及评比标准寝室长职责寝室值日生职责学生公寓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公寓学生退离宿规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节约用水小常识火场逃生十三诀公寓提醒公寓安全公寓问答学生入住公寓须知一、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在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
二、入住公寓的同学在我院报到后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物品费的收据,在所分配学生公寓楼领取寝室钥匙和公寓用品后,持住宿凭单到管理员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两张,建立住宿档案)。
三、入住者应按分配的房间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公寓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按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
经学校批准学生公寓需要调整时,入住者须予以配合。
四、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公寓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
学生寝室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
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校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寝室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寝室钥匙和方凳等物品。
六、认真遵守《学生寝室卫生职责及评比标准》,倡导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叠放整齐,寝室垃圾及时放入公寓大厅垃圾桶内。
七、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规定,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热水器、变频插座等违章电器。
违反《消防法》对他人和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视其情节给予校纪处分。
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
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一、总则为了保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质量,提高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此规范。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管理机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2.职责:2.1协调解决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与矛盾;2.2指导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提高工作质量;2.3监督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
三、公寓环境1.房屋安全: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公寓房屋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环境卫生: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保持公寓内外环境的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环境安静:禁止在学生公寓内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保持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四、基本服务1.水电设施: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确保公寓内的水电设施正常运行,及时修复故障。
2.基础设施:学生公寓要配备基本设施,如床、桌椅、衣柜等,并保持设施完好。
3.网络服务:学生公寓要提供稳定的网络服务,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五、入住管理1.入住登记: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及时为新生办理入住手续,登记相关信息。
2.入住检查: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认真进行入住检查,确保房屋设施完好。
3.入住指导: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向新生提供入住指导,介绍公寓相关规定和服务。
六、日常管理1.安全防范: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定期组织安全防范培训。
2.巡查检查: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定期巡查公寓内外,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维修服务: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及时响应学生报修,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七、纪律管理1.出入管理:学生公寓要设立出入口管理,保证学生出入公寓的安全。
2.安全教育: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环境管理:学生公寓要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加强环境管理的宣传和培养。
八、投诉处理2.投诉处理: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及时处理学生投诉,并回复投诉结果。
九、违规处理1.通报批评:对于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
2.警示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要进行警示教育并记录。
学生公寓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整体规划、建设、维修、分配、使用和管理,各学院负责公寓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第二章入住与分配第五条学生公寓的入住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六条学生公寓的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按照学生类别、年级、性别等因素进行分配;3.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长生、优秀学生等。
第七条学生公寓的入住程序:1. 学生在入学时,根据公寓管理中心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住通知书;2. 学生凭入住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学生的入住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学生分配公寓房间。
第八条学生公寓的入住要求:1. 学生应按照公寓管理中心规定的入住时间办理入住手续;2. 学生应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3. 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中心规定的入住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房间布局。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学生公寓的使用:1. 学生应爱护公寓设施,不得随意损坏;2. 学生应保持公寓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3. 学生应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4. 学生应遵守公寓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十条学生公寓的管理:1.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包括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等;2.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公寓消防、用电、食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4.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的维修、报修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一、住宿与退宿1.本校在籍学生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集体住宿。
个别特殊情况申请不在学校集体住宿的,必须根据《学生走读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走读手续。
2.学生在每学年开学报到注册时,按财务处规定缴纳住宿费。
新生报到时,凭缴费证明到辅导员处领取住宿单,持住宿单到指定的公寓楼宿管值班室办理住宿手续,按指定的室号、床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
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注册而需住宿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或校区签发暂住单,办理住宿。
学生在办理住宿时,需交宿舍管理部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受到学校开除学籍处分或退学处理的学生,在接到学校决定书一周内,先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再到公寓宿管部值班室及时办理退宿手续。
对拒不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或拒不搬出宿舍者,由学校保卫处采取相应措施。
4.毕业生在毕业手续办理结束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文明离校。
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要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批准。
二、日常管理1.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和学生安全由宿管部门负责。
学生要自觉服从管理,遵守宿舍一日常规制度,按时作息。
在校期间,每晚按照学校要求自觉在规定时间内于易三江平台进行晚点签到。
2.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室人员。
家长来校探望学生,应自行到校外住宿。
校外人员来学校宿舍会客,应在公寓宿管值班室登记,在门厅会客,不准进入学生宿舍,并于当日晚7时前离开公寓。
3.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早晨按时起床,进行晨读,晚上按时就寝,保持宿舍安静。
每晚22:00前,学生要进入宿舍,就寝后不准互串宿舍、打牌、大声喧哗等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22:30公寓楼大门关闭,迟归的学生凭学生证等有效证明,经宿管人员登记后方可入舍。
4.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电水壶、应急灯、充电电筒、暖手煲、电热毯、电火锅、电炒锅、电热杯、电视机、电发夹、取暖器、电梳子、微波炉、无“三C”标志的插座、打火机、蜡烛、洗衣机、甩干机等违章电器,不准将台灯放在床上使用,禁止私接电源和用明火照明。
上海中医药大学宿舍一览
上海中医药大学宿舍一览
作者:11营本—蛋糕
整理:12中医—饮水
分享时间: 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
正文:
这是衣柜。
这四个柜子,一人一个。
这是书桌和书架,可以放东西,一格一格的。
这是床,上面可以挂蚊帐,要自己买的~
不起来。
了可以找阿姨换,不要钱的。
这是整体。
因为学校为所有新生宿舍重新粉刷了墙壁和天花板,所以去的时候要记得先打扫卫生哦~
很多东西要擦一擦的!
接下去是卫生间。
这个是水池,每个楼层有一个,早上人比较多,洗衣服也在这里。
这是另外一边。
大家看到大的垃圾桶,每天就把自己房间里的垃圾扔在里面,阿姨每天会收走的。
然后女生厕所是有小隔间的。
再里面就不发了……
【获奖的星级宿舍】
这个是极品宿舍,就不多说了……
【蛋糕学姐】宿舍的天花板上,挂着她们自己做的雪花……
这是打水房、洗衣房。
这是澡堂。
至于为什么单间没有门之类的问题,Please求教学长学姐……
作者:蛋糕等
(有木有其他同学参与,笔者就不晓得了……)
整理:饮水
摄影:蛋糕
文字编辑:蛋糕、饮水
排版:饮水
校对:饮水
审稿:饮水
感谢各位看官!希望大家喜欢!。
2023年宿舍管理规定及量化标准
2023年宿舍管理规定及量化标准引言: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宿舍管理对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和学习成绩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创建良好的宿舍环境, 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 我们制定了以下2023年宿舍管理规定及量化标准。
一、通用规定:1.宿舍作为学生的居住场所, 要保持整洁、安全和安静。
2.住宿期间,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 不得从事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和使用任何形式的毒品。
4.宿舍内禁止使用危险电器和燃气设施。
5.学生应当尊重室友的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6.宿舍内不得随意进行商业活动和宣传。
二、卫生规定:1.学生应当按时打扫宿舍, 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
2.宿舍内不得乱扔垃圾,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
3.定期进行宿舍卫生检查,对存在卫生问题的宿舍进行整改。
量化标准:1.每位学生每天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得分, 满分为10分。
2.每周进行一次宿舍卫生检查,按照整改情况给予扣分,最多扣5分。
3.每学期按照学生的宿舍卫生得分进行奖励和惩罚,前10%宿舍获得奖励,后10%宿舍进行惩罚。
三、安全规定:1.学生应当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不得随意将贵重物品放置在宿舍。
2.学生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过期电器设备。
3.学生应当遵守用电安全规定,禁止用电器物品直接插入墙壁插座。
4.宿舍门锁应当保持完好,并定期更换钥匙,确保宿舍安全。
量化标准:1.每月进行一次宿舍安全检查, 按照检查情况给予得分, 满分为10分。
2.学期末按照学生的宿舍安全得分进行奖励和惩罚,前10%宿舍获得奖励,后10%宿舍进行惩罚。
四、宿舍公共设施使用规定:1.学生应当爱惜公共设施, 不得随意损坏。
2.使用公共设施时应当按时归还,并保持干净整洁。
3.应当遵守公共设施的使用时间和规定,不得滥用。
量化标准:1.每学期对宿舍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按照评估结果给予得分, 满分为10分。
2.学期末按照学生的公共设施使用得分进行奖励和惩罚,前10%学生获得奖励,后10%学生进行惩罚。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范文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范文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寝室的安全与卫生,并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包括住校生和非住校生。
第三条学生寝室是学生在校园内的居住场所,学生寝室管理的目标是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
第四条学生寝室管理实行班级管理和学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班级班干部和学校管理人员共同负责。
第五条学生寝室管理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用"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个人权益,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生寝室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学生寝室的基本规格按照标准间配备,每间寝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布局合理,内设床铺、书桌、凳子等学生应有的基本设施。
第七条学生寝室的日常清洁工作由寝室成员轮流负责,每天自觉完成寝室卫生清扫和公用设施的卫生消毒。
第八条学生寝室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
禁止私拉电线,乱接乱用电器。
第九条学生寝室内禁止养宠物,禁止乱扔垃圾,禁止私自更改寝室内部结构。
第十条学生寝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每晚10点后不得大声喧哗。
第三章学生寝室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寝室的安全管理由班主任和寝室长共同负责,定期组织寝室内部的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学生寝室内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学生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并确保寝室内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学生寝室内禁止使用高风险电器,如电炉、电饭锅等,禁止擅自接线、接水,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四条学生寝室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窗台或阳台上晾晒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学生寝室的卫生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寝室的卫生管理由班级团队负责,班级团队应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寝室卫生整治。
第十六条学生寝室内每日要打扫,保持整洁,时刻保持卫生,不得随地乱扔垃圾。
第十七条学生寝室成员要自觉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抛物,不得随地吐痰。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上海学校学生寝室管理,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安全保障,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寝室分配与换房第一条上海学校学生寝室分配原则上由学校进行统一分配。
第二条学校根据学生人数和居住条件,合理配置寝室。
一般情况下,女生寝室不混居男生,男生寝室不混居女生。
第三条学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规定的入学流程,通过报到、注册等程序换取寝室。
第四条学生申请换房的,需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说明换房的原因和要求。
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后,视情况予以批准或拒绝。
第五条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换房的,应由寝室管理员和辅导员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请学校批准。
第三章寝室生活纪律第一条学生寝室是学生在校园内的居住场所,学生应当维护寝室的安静、整洁和卫生。
第二条学生寝室内禁止吸烟、饮酒和摄入禁用药品等行为。
第三条学生寝室内禁止煮饭、做饭和使用明火。
寝室内禁止使用高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水壶等。
第四条学生寝室内禁止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火药、炸药等。
第五条学生寝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电源插销,使用电器时应注意安全,避免发生电器故障引发火灾。
第六条学生寝室内不得移动或恶意损坏公共设施,如窗户、门锁、桌椅等。
第七条学生寝室内不得擅自交换床位或更换寝具。
第八条学生寝室内禁止进行赌博、恶作剧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学生寝室内禁止私藏金属器具和其他危险物品。
第四章寝室卫生与保洁第一条学生寝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
每位学生有责任保持寝室卫生,共同清洁公共区域。
第二条学生寝室内应定期打扫卫生,清理垃圾,分类投放。
第三条学生寝室内禁止乱扔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在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
第四条学生寝室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或纸屑等。
第五条学生寝室内应保持通风良好,定期开窗通风。
第六条学生寝室内不得存放过多杂物,避免堆积影响通风和卫生。
第七条学生寝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使用后应及时拔掉插头,并注意电器线路和插座的安全。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提高公寓居住环境的舒适度,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的学生公寓,包括学生宿舍、学生公寓楼等。
第三条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将卫生管理工作融入学生日常生活。
第四条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应遵循“谁污染,谁清理”的原则,加强学生守法意识,自觉维护公寓环境卫生。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学生公寓卫生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为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有专门负责卫生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六条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卫生管理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卫生设备,并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第八条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寓卫生管理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卫生管理新方法。
第九条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出处理。
第三章卫生设施及用品第十条学生公寓应按照人均配置卫生间,并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应定期维护卫生设施,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学生公寓应定期更换卫生用品,如浴巾、洗衣液等。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应定期进行室内消毒,保持居住环境清洁。
第四章卫生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学生公寓应建立卫生档案制度,记录卫生情况及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应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应建立卫生奖惩制度,对卫生情况良好的宿舍进行奖励,对卫生情况差的宿舍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应建立公告栏,定期发布卫生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应建立宿舍卫生管理督导制度,对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第五章学生守法要求第十九条学生公寓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公寓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宿舍卫生整洁。
第二十条学生应按规定使用公共卫生设施,不得私自拆改。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定期清洁宿舍,保持宿舍卫生整洁。
上海高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宿舍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宿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宿舍管理员、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宿舍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日常安全管理,包括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宿舍安全管理措施1.宿舍设施安全(1)宿舍管理员定期对宿舍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宿舍门窗、水电、消防设施等正常运行。
(2)对损坏的设施及时维修,确保宿舍安全使用。
2.消防安全管理(1)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治安安全管理(1)宿舍管理员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宿舍安全。
(2)对学生进出宿舍进行登记,严防外来人员进入宿舍。
(3)加强宿舍周边环境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1)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2)定期检查宿舍电路,确保用电安全。
5.宿舍内务管理(1)宿舍内保持整洁,禁止乱扔垃圾、堆放杂物。
(2)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宿舍卫生水平。
四、宿舍安全管理责任1.学生责任(1)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设施。
(2)不在宿舍内进行危险活动,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
2.宿舍管理员责任(1)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宿舍安全管理。
(2)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相关部门责任(1)后勤部门负责宿舍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2)保卫部门负责宿舍周边环境整治和治安管理。
(3)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宿舍内务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五、奖惩措施1.对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学员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学员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学员公寓是学员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公寓安全管理,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与卫生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章入住管理第一条学员公寓仅限学员入住。
学员包括医学本科生、研究生、规培生、进修生以及实习生等学员。
公寓包括进修楼以及医院租赁或用于学员住宿的场所。
第二条学员公寓入住由教育处统一管理。
任何学员入住公寓,必须先在教育处宿舍管理系统登记个人相关信息。
并凭教育处开出的通知单到宿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原则上一个房间住满后再安排下一个房间。
第三条学员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入住,房间仅限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出租、转让。
如有特殊情况,个人可以通过“钉钉OA 审批—变更住宿事项(房间、期限)”申请调整,经教育处签批后,由宿管中心安排调换。
第四条学员有保护公寓内设施和家具的义务。
学员入住房间后检查房间内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入住时,宿管中心统一收取路由器押金200 元。
待办理退宿时,如未遗失或人为损坏,则全额退还押金。
第五条学员住宿期满后两日内必须退宿,门禁系统将自动关闭出入公寓的权限。
如需延期住宿者,须通过“钉钉OA批—变更住宿事项(房间、期限)”向教育处提出申请,经教育处签批后,宿管中心按审批的意见调整住宿期限。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六条严格公寓出入管理。
一律通过宿舍的人脸识别闸机系统进出公寓。
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寓送货;如有亲友来访尽量在一楼大厅会客,若要进入公寓,必须出示来访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履行会客登记和销号手续,由被访人员带入公寓,晚上10 点前必须离开公寓,严禁私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建立宿舍寝室长制。
负责日常的室内卫生值日安排与实施,共建文明宿舍。
做到和谐友爱、文明用语、互相宽容,理智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不得辱骂他人、不得打架斗殴;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及时向教育处分管老师汇报或向宿管中心反映。
第八条不得在公寓内酗酒、大声喧哗、高音播放音响、或进行各种球类运动。
禁止在公寓内进行赌博、宗教迷信、营销活动和未经批准的集会,禁止在公寓内饲养各类宠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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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为了维护我校学生公寓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公寓由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和张江置业物业公司共同管理,统筹安排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七年制、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入住学生公寓。
二、学生工作部(处)的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实施学生日常内部管理,具体为:
1、深入学生公寓,随时与学生保持通畅的联系。
2、编制公寓楼住宿计划,做好学生入住和退宿的安排。
3、做好入住学生在公寓楼内的卫生考评,组织开展文明寝室和星级寝室评比活动。
4、从入住学生中聘任楼层长,指导学生自我管理组织的日常工作。
5、维持好公寓内的良好秩序,做好防火、防事故和安全教育,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置突发事件。
6、对学生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协调和督办。
三、各学院辅导员负责学生在寝室内的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辅导员应当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并对寝室内违纪现象作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公寓办公室。
四、校政处代表学校监督张江物业的管理、设施配置、维护及日常服务工作。
五、张江置业物业公司是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设施配置维护、日常服务工作,汇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公寓的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成绩记录在案。
六、入住学生公寓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各学院统一安排后方可入住,贵重物品请勿携带入寝室。
七、入住者需按时缴纳住宿费,如因各种原因退宿的,按以下标准收费。
每学年开学至当年10月31日期间退宿的,免缴该学年住宿费;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期间退宿的,缴纳半年住宿费;次年3月1日至学年末期间退宿的,缴纳全年住宿费。
八、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
公寓内的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统一计划管理,人数不足者,予以整合。
不准擅自占用床位。
经学校批准学生公寓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拒不执行者,给予退宿处理。
九、困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的,必须搬离原入住公寓;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办理离校手续的七天内必须办理退宿手续、退还公寓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学生未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搬离原寝室的,学校有权清理房间,收回床位,发生物品遗失情况,学校概不负责。
十、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公寓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
学生公寓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灼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一、认真执行《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公寓卫生考核评定标准》,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自觉保持整洁。
十二、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将剩菜饭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十三、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在公寓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抽烟、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其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四、学生公寓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五、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张江科教社区住户手册》,学生公寓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空调、饮水机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吹风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具。
不准私接电线,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不再退还,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分。
十六、严禁同学进入异性公寓。
学生公寓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严格禁止留宿他人,一经查实,退宿处理。
十七、延长学制超过两年者,一律不安排住宿(取消入住资格)。
十八、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上报相关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处),按照《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九、本条例自2011年9月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3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