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9个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幼儿园新冠肺炎防控相关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组织机构,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或员责人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贵任人。

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可由卫生保健人员兼任,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疫情、疑似痕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及儿童家属为义务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疫情时要主动报告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人应明确掌握各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要求和报告方法。并定期组织本园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学习。

发现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病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在传染病登记本中认真登记填写,并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师生晨午晚检制度

幼儿园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正式上岗前及下班前由卫生保健人员负贵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观察。

儿童每天入园前,由卫生保健人员和班级老师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儿童午睡起床后、下午离园前加测一次体温。

体温测量应使用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负责農午晩检人员应着隔离衣,并佩戴口罩。

询问和观察要点为:⑴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温度≥37.3℃)、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结膜充血等。⑵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午晩检和全日制观察中发现儿童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室进行隔离,立即报告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做好传染病记录并通知家长。

晨午晩检后应及时记录完善晨午晚检及全日制健康观察记录本。卫生保健人员应做好晨午晩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入园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本,及时报交卫生保健人员。

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交卫生保健人员。

卫生保健人员对师生员工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幼儿园负责人和疫情报告人,向疾病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儿童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患传染病的儿童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主动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幵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卫生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卫生保健人员对病愈证明和儿童的健康状况确认后幵具复课证明后,儿童方可复课。

若卫生保健人员复核结论与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卫生保健人员的结论为准,儿童暂不返园,并遵照卫生保健人员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卫生保健人员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卫生保健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园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园的决定,并通知儿童和家长。

卫生保健人员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一式两份,幼儿园与儿童各执一份。卫生保健人员将返园时间、处理方式详细记录到传染病登记本上,归档好儿童的病愈证明和复课证明并长期保存,以备查验。

健康管理制度

儿童入幼儿园前应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合格后持“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方可入园。

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体检后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坚持晨午晩检及全日制健康观察,做好每日晨间、午间及离园前的检查、询问、观察。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在岗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疫情期间暂停师生常规年度体検工作。

若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卫生保健人员要及时报告,儿童及时领返,教职工及时调离岗位。患传染病的人员病愈且隔离期满,并通过复核查验后才能返园、返岗。

免疫接种证査验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免疫预防接种的管理规定,做好各类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工作。在儿童入园时,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儿童查验证明及接种证复印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系统进行建档和查验。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幼儿园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幼儿园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查验工作完成后,幼儿园应将本单位的查验证及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辖区接种门诊。

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利用多种形式,包括微信、公众号、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让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引导师生员工正确认识疫情,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注意做好舆情控制,杜绝个人通过自媒体或微信等传播和扩散疫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均以政府部公布为准。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出门戴口罩,使用正确戴口罩、摘口罩方法。

掌握七步洗手法,勤洗手。

倡导“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用过纸巾扔进垃圾箱。

室内经常幵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出现发热等症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不吃野味,将肉和蛋彻底煮熟。

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

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

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非必要,不去疫情防控重点区域,不接触疫情地区的人员。

不随地吐痰,营养均衡,睡眠充足,适度锻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