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唐代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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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唐代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经济制度与发展生产的措施

☐唐初户口数量大减,土地大片荒芜。到高宗显庆年间,河南一代还是“田地极宽,百姓太少”。(《通典》卷七《历代盛衰户口》)624年,推行均田制。

☐1、均田制度

☐《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凡给田之制有差:丁男、中男以一顷;老男、笃疾、废疾以四十亩;寡妻妾以三十亩,若为户者则减丁之半。凡田分为二等一曰永业,一曰口分。丁之田二为永业,八为口分。凡道士给田三十亩,女冠二十亩;僧、尼亦如之。凡官户受田减百姓口分之半。凡天下百姓给园宅地者,良口三人已下给一亩,三口加一亩;贱口五人给一亩,五口加一亩,其口分、永业不与焉。”

☐《通典》卷二《食货典·田制》:“诸以工商为业者,永业、口分田各减半给之,在狭乡者并不给。”

☐《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凡授田先课后不课,先贫后富,先无后少。凡州、县界内所部受田悉足者为宽乡,不足者为狭乡。”

☐其一,授田对象的变化。妇女、奴婢、耕牛原则上不再授田。除户主为寡妻妾以外,一般妇女不授田,增加了僧尼、道士、女冠和工商业者授田的规定。

☐其二,对贵族官僚授田的规定。贵族官僚普遍授田。贵族按照爵位高低,授永业田一百顷到五顷不等,亲王一百顷,至男爵授五顷,职事官(实际职位)、勋官(武官)、散官(文阶)按品级授予永业田。此外各级官僚和官府,都有职分田和公-田。

☐第三,对土地买卖限制的放松。

☐《唐律疏议·户婚》曰:“诸卖口分田者,一亩笞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地还本主,财没不追。即应合卖者,不用此律。”

☐“即应合卖者”,“谓永业田家贫卖供葬,及口分田卖充宅及碾硙、邸店之类,狭乡乐迁就宽者,准令并许卖之。其赐田欲卖者,亦不在禁限。其五品以上若勋官,永业地亦并听卖。”

☐这就为土地兼并开了方便之门。

2、租庸调制

☐《唐六典·尚书户部》:“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二曰役,四曰杂徭。课户每丁租粟二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皆书印焉。凡丁岁役二旬,有闰之年加二日,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

☐陆贽《陆宣公奏议》卷22《均节赋税恤百姓》概括为:“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一般称作租庸调法。此外还有杂徭即小徭役,是指中男(十八岁以上)起承担的临时的夫役和杂使。

☐租庸调法直接继承隋代的,并有所调整。

☐其一,租。隋朝交纳三石,唐代妇女一般不授田,也不课税,口分田从120亩降为80亩,租也由三石改为二石。

☐其二,调。583年隋朝将绢一匹调整为二丈,布也应减少,可能史书漏载。唐朝沿用此法,将调绢定为二丈,布则二丈五尺,另加绵或麻。

☐其三,力役。隋力役为二十天,590年又规定丁年五十可以“免役受庸”或“输庸停防”。唐代将输庸代役制度化,普遍推广,适用于任何年龄。

3、乡里制度和户籍制度

☐乡里组织:乡、里、邻、保。

☐《唐六典·尚书户部》:“百户为里,五里为乡。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村、

坊皆有正,以司督察。里正兼课植农桑,催驱赋役。四家为邻,五邻为保。保有长,以相禁约。”☐户籍制度:计帐(户籍的底稿)与户籍。

☐《唐六典·尚书户部》:““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每一岁一造计帐,三年一造户籍。县以籍成于州,州成于省,户部总而领焉。”

4、发展生产措施

☐《贞观政要》卷八《论务农》:“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不致耳。”

☐严禁土地买卖,实行均田制。高宗永徽年间,诏“禁买卖世业、口分田”。玄宗开元时也多次下诏土地“不许买卖典帖”。(《新唐书》卷五十一《食货志》)

☐减免赋税,轻税入官。《唐六典·尚书户部“ 凡水、早、虫、霜为灾害,则有分数:十分损四已上,免租;损六己上,免租、调;损七已上,课、役俱免。若桑、麻损尽者,各免调。若已役、己输者,听免其来年。凡丁新附于籍帐者,春附则课、役并徵,夏附则免课从役,秋附则课、役俱免。”

二、农业的发展

☐1、先进生产工具的推广和使用

☐在耕犁方面,出现了曲辕犁。据陆龟蒙《耒耜经》记载,曲辕犁有11个部件,犁辕由过去较长的直辕改为短的曲辕,操作灵活;曲辕犁还用犁评来控制深耕浅耕,犁评“进之则箭下,入地也深;退之则箭上,入地也浅”,适宜深耕和浅种的需要。

☐在灌溉工具方面,这时辘轳、桔槔、翻车已经普遍使用,并且有了新的灌溉工具筒车。

☐唐人仲子陵《辘轳赋》、王契《桔槔赋》。筒车就是唐代发明的功能较大的灌溉工具。杜甫《春水诗》说:“连筒灌小园”。《杜诗镜诠》:“川中水车如纺车,以细竹为之,车首之末,傅以竹筒,旋转时低则舀水,高则泻水。”

☐《太平广记》卷205:“水车以木桶相连,汲于井中”。筒车有竹筒的,有木桶相连的,使用时用脚踏或者手挽来转动。

☐唐朝还有利用水力转动的筒车,又作水轮。陈廷璋《水轮赋》:¡°水能利物,轮乃曲成,升降满农夫之用,低徊随匠氏之程。¡±(《全唐文》卷948)元王祯《农书》记载这种水转的筒车,¡°水激轮转,众筒兜水,次第下倾于岸上,¡¤¡¤¡¤以溉稻田,日夜不息,绝胜人力¡±。

☐其他生产工具,还有水碾,又称水磑,用来舂米,利用流水的动力来舂米,¡°并转五轮,日破麦三百斛¡±。(《旧唐书》卷184)还有各种能够提花的丝织机器等。这些都提高了生产力。

2、水利事业及其成就

☐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统计,水利工程,秦以前15项,汉代56项,三国24项,两晋16项,南北朝20项,隋27项,合计158项。

☐而唐代兴修水利工程有269项(冀朝鼎254项)。其中高祖至玄宗时期有163项,分布在全国各地,超过唐以前各代总和。

☐武德年间,同州(今陕西大荔)“开渠自龙门引黄河,溉田六千顷”。贞观年间,扬州长史李袭誉“引雷陂水,又筑勾城塘,溉田八百余顷”。(《唐会要》卷八十九《疏凿利人》)

3、人口和垦田面积的增长

☐贞观年间,不足300万户;

☐永徽三年,380万户;

☐神龙元年,615万户;

☐开元十四年,706.9万户,4141.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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