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合同范本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禹琼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北碚区蔡家公共租赁住房“碚都佳园”三标段

总包方:

分包方:

签订日期:

发包方: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重庆市禹琼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将防水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节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北碚区蔡家公共租赁住房“碚都佳园”三标段

1.2 工程地点:北碚区蔡家

1.3 承包范围: B3#、B5#、B7#及车库:屋面、厨房、卫生间、挡墙、楼地面防水工程。

1.4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同时包材料、包机械、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以及保修等全部工作。

第二节工期约定

2.1 工期及开工时间:本工程工期为天,开工时间以甲方项目部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2.2 竣工时间:以甲方验收为准;

2.3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工期进度要求,配合甲方总包工程进度;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总包工期。

2.4 完工标准:必须达到合格,符合国家现行GB50208-2011、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2012《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后,按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完退场手续,甲方最终书面接收工程后退场。

2.5 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组织管理不力,或施工人员不足,或达不到工期要求,或不服从甲方指挥与管理,影响甲方利益,甲方有权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限期内必须达到整改要求。

第三节质量目标及管理约定

3.1 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 235-2011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2012《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GB18967-2003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2953-2003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GB12952-2003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GB+18243-2008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T 326-2007 石油沥青纸胎

油毡等防水材料规范。

3.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在协调配合等方面达到甲方要求,认真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配合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接受监理单位人员的管理。承担好自己工作范围内相应的安全文明、管理配合等工作。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人员伤亡及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

3.3 环境管理必须满足政府部门、甲方的要求。

第四节合同价款、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4.1 合同价款:

本合同材料费及施工费采用综合单价(含税)包干,见下表

防水工程工程量清单

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万元(大写:),按实际方量为准。

4.2 综合单价包干内容:人工费、材料费(制作、运输、包装及装卸、搭接及损耗、无纺布等),机械费、赶工费、措施费、成品保护费、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利润、税金、验收及保修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其为防水、防潮、隔气层施工完成成品的每平方米综合包干单价,该包干单价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整。

4.3 工程结算:

结算总价 =综合单价×防水施工实际工程量±设计变更费用

4.4 工程款支付

4.4.1工程按月进度付款,当月产值的80 %;

4.4.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 %;

4.4.3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价的 95 %;

4.4.4余款作为保修金,待五年保修期满后且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后的7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4.4.5付款凭证:付款申请报告,有甲方代表签署的质量、进度证明、验收合格证明及合法工程税务发票。

第五节三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派为驻工地代表,参与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5.1.2 甲方在收到经审核确认的付款申请后,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防水工程款项。

5.1.3 对违反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有严重违反政府有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1.4 乙方必须在甲方所认同的工期内完成任务,并为其它工序创造良好的条件以及合理穿插。

5.1.5 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必须服从甲方水电工程师的管理。施工用电电源甲方只提供至现场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外的电线、工具、小型机械由乙方自行配置。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5.1.6 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监理方及时对乙方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5.1.7甲方应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协助乙方按规定搞好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审核乙方提交的已完工程质量报告;负责解决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乙方变更人选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告之联系方式和交接方式。

5.1.8甲方负责防水工程的质量管理、材料进场的验收保管及协调与各单位之间的配合,并提供乙方材料的堆放场地,配合乙方有关材料的吊装、转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