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建大厦F办公楼室内装修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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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城建大厦25F办公楼室内装修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办公楼室内装修工程

招标人:新疆怡和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05年 9 月 29 日

目录

投标须知...........................................

对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书的递送.......................................

开标、评标及办法...................................

其他说明...........................................

开办费明细.........................................

工程量清单差异表(格式)...........................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授权委托书(格式).................................

投标函(格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须知

一、工程综合说明

1、招标人现有办公楼装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

南湖路城建大厦第25层,总建筑面积为 1318.15 平方

米,将通过邀请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2、贵方已通过招标人的资格预审,现特邀请贵方参与该工程

投标。若贵方愿意参加该工程投标,可于2005年 9 月 29 日

10 时至 19:30 时到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63号南珏大

厦10楼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

标保证金人民币 2万元整。

3、本工程的投标工作安排如下:

1)现场考察时间为2005年 9 月 30 日 15:00-18:00 时,

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南湖路城建大厦第25层;

2)标前会议时间于2005年 10 月 2 日 15:00-18:00 时

召开,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63号南珏大厦10

楼;

3)投标答疑截止于2005年 10 月 2 日 18:00 时,对招标

文件及相关问题任何疑问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传真或

直接送达给招标人,招标人将于2005年10月 4 日 19:

00 时前给予答复;

4)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为2005年 10 月 9 日 12:00 时,地

点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63号南珏大厦10楼。逾

期视为废标;

5)开标时间为2005年 10 月 9 日 12:00-14:00 时,地

点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63号南珏大厦10楼。

二、招标内容

1.室内装修

2.给排水工程

3.电气照明工程

4.消防移位工程

5.通讯及网络布线工程

6.拆除工程

7.其他附属工程

三、计划开工时间和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5年 12 月 15 日,总工期为60天(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优良标准。

五、招标人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如下:括号内打勾为招标人已提供资料

1.室内装修施工图和工程量报价表;(√)

2.给排水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报价表;(√)

3.电气及其照明施工图和工程量报价表;(√)

4.通讯网络布线施工图和工程量报价表;(√)

5.以上各项目报价表的电子版本;( √ )

6.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响应表(√)

8.其他

招标人未提供施工图和工程量报价表的项目,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装修施工现场自行估计报价,列入投标报价汇总表,一旦中标,该部分费用不予调整。

六、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依据:

A、现场实际条件;

B、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报价表;

C、乌鲁木齐地区现行主要材料、机械、人工费市场行情

2.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

A、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依据设计单位

提供的施工图编制而成,该工程量不予调整。若投标人计

算的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工程量有误,投标人应根

据差异填写工程量差异表,投标价=清单报价+差异报价

B、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报

价,不符合清单报价要求的投标者,将被视为废标。

C、综合单价中含主材费、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等构

成工程实体的一切费用。主材费必须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品

牌和规格报价,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改动。

D、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规范报价。

3.合同价款的确定:

A、一经确认,该中标价即为合同价,若招标人无变更请

求,该合同价不予调整,合同价即为结算价。

B、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工

程量之间的误差,工程量差异填入差异表,结算时中标单

位不能以工程量计算有无或多少等借口提出增加合同价

款的任何要求。

C、合同总价中还应包括因装修工程施工有关政府管理部

门需要上缴的一切费用,包括消防、市容环卫、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等(但不限于此),作为开办费列入报价汇总表,

但投标人应提供该开办费明细。实际未发生的费用将在结

算时扣除。

D、若发生变更,单项变更总价超过1000元者(含1000

元),超过部分按照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按清单报价所

报内容相同或类似调整。

七、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合同价款及结算原则(见合同格式):

3工程款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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