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屋顶绿化建设导则》
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范
中间分车绿带及道路两侧分车绿带
中间分车绿带应有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眩光的功能,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常绿植物,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有条件的可栽植行列式乔木。在原路沿石一侧可增加界石,高度宜为(15-18)cm,并可沿界石内侧栽植花卉。
DB
青岛市地方标准
DB3702/T 281—2018
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landscaping in Qingdao
2018-11-1发布
2018-11-1实施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
前
为促进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打造海绵城市绿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改善城市生态景观,提高城市园林品质,保证城市绿地符合生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健康、环保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具备条件的道路,应栽植双排行道树。
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以灌木为主,形成连续的绿带。宽度按实际人行道宽度及人流量确定。
绿带一般选用生长缓慢、分枝点低、枝叶结构紧密的灌木,以常绿、色叶树种为主。
绿带种植土表面应低于路沿石上顶面(50-80)mm。有条件的路段可在原路沿石绿化带一侧增加界石,高度宜(150-180)mm,并可沿界石内侧栽植花卉植物。
雕塑的题材、形式、材料和体量应与所处环境相协调,体现文化性、艺术性、社会性的和谐统一。
园林建筑
建造在城市绿地内供人们游憩、观赏及服务的建筑物,包括亭、台、楼、阁、廊等。设计应体现景观、游览、休憩、服务等功能,除应执行相应建筑设计规范外,建筑与山水、植物等自然环境相协调,建筑不应破坏景观和植物。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小型开放绿地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2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小型开放绿地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小型开放绿地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青政办发[2018]24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小型开放绿地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20日青岛市小型开放绿地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小型开放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增加城市公共开放和休闲空间,建设高品质精致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型开放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依照本规定建设的小型开放绿地,应当向社会公众开放、具有休憩交往功能,面积一般为100至2000平方米。
第三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型开放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小型开放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四条闲置未利用地和棚户区改造、违章建筑拆除、老企业搬迁腾出的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用地,可对裸土先行绿化。
对其中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用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在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的前提下,优先规划为公园绿地,建设小型开放绿地,并纳入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对规划用地性质不是公园绿地的零星用地,且权属不明或者经与权属单位协商同意,可先行按照小型开放绿地进行建设和管理,待具备实施条件后,再按照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开发建设。
具备步行出入条件且适合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已有封闭式小型绿地,应当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小型开放绿地。
屋顶绿化施工方案
屋顶绿化施工方案一、引言屋顶绿化是一种利用屋顶空间进行绿化的方法,可以提供城市中的绿色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减少城市热岛效应,增加空气湿度,减少雨水径流,提高屋顶的保温性能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屋顶绿化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步骤、所需材料和设备、施工时间和预算等。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屋顶结构评估:在进行屋顶绿化施工之前,需要对屋顶结构进行评估,确保其能够承受绿化层的重量。
评估包括屋顶负荷承受能力、屋顶防水层的完好性等方面。
2. 屋顶清洁:在施工前,需要对屋顶进行彻底的清洁,清除杂草、垃圾和其他障碍物,确保屋顶表面平整干净。
3. 防水处理:对屋顶进行防水处理是屋顶绿化的重要步骤。
可以使用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等材料对屋顶进行防水处理,确保屋顶不会渗漏。
三、施工步骤1. 安装防水层:在屋顶清洁和防水处理完成后,可以开始安装防水层。
可以选择使用防水卷材或者涂刷防水涂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材料进行施工。
2. 安装保护层:在防水层上安装保护层,可以选择使用防根膜或者其他材料作为保护层,保护防水层不受损坏。
3. 安装排水层:在保护层上安装排水层,排水层可以帮助排除屋顶上的积水,防止水分滞留,保持屋顶干燥。
4. 安装过滤层:在排水层上安装过滤层,过滤层可以防止土壤颗粒进入排水层,影响排水效果。
5. 安装生物土壤层:在过滤层上安装生物土壤层,生物土壤层可以提供植物生长所需的养分和水分。
6. 种植植物:在生物土壤层上进行植物的种植,可以选择适合屋顶环境的植物,如多肉植物、耐旱植物等。
7. 养护和维护:完成屋顶绿化施工后,需要进行养护和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浇水、施肥、修剪、除草等,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四、所需材料和设备1. 防水材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
2. 保护层材料:防根膜、保护垫等。
3. 排水层材料:排水板、排水管等。
4. 过滤层材料:过滤布、过滤网等。
5. 生物土壤层材料:有机质土壤、腐叶土等。
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
前言为促进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景观,提高城市园林品质,保证城市绿地符合生态、经济、美观、防护、适用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导则.本导则适用于城市内新(改、扩)建的道路绿地、公园绿地、居住区(庭院)绿地、城市绿道、垂直绿化的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以及苗木的选择。
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养护管理及苗木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法规和规范.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目录编制依据 (1)术语和定义 (2)1 通用术语 (2)2城市绿地系统 (2)3 园林规划与设计 (5)4 园林工程 (8)第一部分绿化设计 (10)1 道路绿地 (10)2 公园绿地 (12)3居住区(庭院)附属绿地 (22)4 城市绿道 (25)5 垂直绿化 (29)第二部分施工建设 (33)1 土建 (33)2 给排水 (36)3 电气 (40)4 园林小品 (41)5 种植 (42)第三部分养护管理 (46)1 乔木 (46)2 灌木 (47)3 草坪、花卉 (48)4 水生植物 (48)5 攀缘植物 (49)6 病虫害防治 (49)7 卫生保洁 (50)8 设施维护 (50)第四部分苗木选择 (51)1 行道树 (51)2 公园绿地苗木 (51)3 山头绿地苗木 (52)4 垂直绿化苗木 (52)5 特选树种 (52)6 水生植物 (52)7 绿篱 (53)编制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应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3.《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0)5。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施工前准备、分步分项工程施工及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各类植物的种植、移栽和绿化施工要求及绿化工程验收等.本规范合用于指导青岛市辖区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标准.GBJ 301—1988 建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3702/T 067—2005 青岛市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3702/T 072—2005 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 。
1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3 。
2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 。
3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3.4 种植穴 (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者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 。
5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3.6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 。
7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 。
8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者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 。
9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暂时性填埋的措施。
3.10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3.11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者疏枝。
3.12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 。
13 分枝点高(定干高度) 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青岛市建筑改造立面导则
青岛市建筑改造立面导则摘要:一、引言二、青岛市建筑改造立面导则概述1.制定背景2.目的和意义3.适用范围三、建筑改造立面设计原则1.尊重原有建筑风格2.保持城市特色3.创新与协调四、建筑改造立面技术要求1.材料选择2.色彩搭配3.立面造型五、建筑改造立面审批流程1.申报材料2.审批部门3.审批时限六、建筑改造立面管理措施1.政策法规2.监管部门3.违规处理七、案例分析1.成功案例2.存在的问题八、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改造项目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如何在改造过程中保持城市特色,提高建筑品质,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青岛市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建筑改造立面导则》,旨在规范建筑改造行为,提升城市形象。
二、青岛市建筑改造立面导则概述1.制定背景近年来,青岛市城市建筑风格发生了很大变化,部分区域建筑改造过程中出现了与城市整体氛围不协调的现象。
为加强对建筑改造立面的管理,保证城市特色和风貌的传承,青岛市制定了《建筑改造立面导则》。
2.目的和意义《建筑改造立面导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建筑改造行为,确保改造后的建筑立面与城市整体风貌相协调,提升城市品质。
同时,引导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遵循设计规范,提高建筑设计水平。
3.适用范围《建筑改造立面导则》适用于青岛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项目。
其中,涉及建筑立面改造、建筑材料变更、建筑造型调整等方面的项目均需遵循本导则。
三、建筑改造立面设计原则1.尊重原有建筑风格在进行建筑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原有建筑的风格特点,尊重历史和文化传承。
在保持原有建筑特色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改进,使新旧建筑相互协调,形成和谐的城市景观。
2.保持城市特色建筑改造应充分体现城市特色,与周边环境、建筑群落相协调。
在设计过程中,应注重城市文化、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因素,彰显城市个性。
3.创新与协调建筑改造应注重创新,力求与现代城市发展相适应。
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注重建筑立面的美观性和实用性,实现与现代城市风格的协调统一。
探讨屋顶绿化的利与弊
探讨屋顶绿化的利与弊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和气候变化的加剧,屋顶绿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屋顶绿化既可以美化城市环境,增加城市生态,还可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减少空气污染和能源消耗等。
然而,屋顶绿化也存在一些弊端,需要我们认真探讨。
首先,屋顶绿化的利:1. 提升城市生态屋顶绿化可以增加城市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的空气质量和水质量。
通过屋顶绿化可以增加城市的氧气含量和净化空气,从而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状况。
2. 减少城市热岛效应城市热岛效应是城市地表温度相对于周边地区高的现象。
而屋顶绿化则可以通过保持温度平衡,减少城市的热岛效应,从而提高城市的舒适度。
3. 节约能源屋顶绿化可以起到保温降温的作用,从而降低夏季的空调用量,节约能源。
同时,屋顶绿化还可以降低冬季的供暖用量,从而节约能源成本。
4. 创造更多绿地和可持续的城市设计屋顶绿化可以增加城市的绿地面积,创造更多的户外生态空间,从而提高城市的生态可持续性。
同时,屋顶绿化的装置也可以为城市的创造更多的良好设计,推动城市的发展。
其次,屋顶绿化的弊:1. 成本较高屋顶绿化需要大量的设备和人力成本,这会使得屋顶绿化的安装、维护和管理成本较高,而且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实现预期的效果。
2. 维护难度大屋顶绿化需要定期的维护和管理,如浇水、割草、施肥等。
而这些工作都需要专业的技能和经验,如果管理不当,则容易造成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3. 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屋顶绿化中往往需要施工的人员涉足高处,而且一些植物也可能导致滑倒或者摔倒的安全隐患。
因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安全措施和保障,避免发生人身伤害的意外情况。
4. 可能对建筑物造成损害屋顶绿化需要使用大量的土壤、植物和设备,并且需要安装水防、防水隔热等物,这些工程可能会对建筑结构造成损害,从而增加维修和管理成本。
综上所述,虽然屋顶绿化存在一定的弊端,但是其好处还是要大于弊端。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屋顶绿化的推广和发展,同时在管理和维护方面也需要加强相关的技术和知识,以保障屋顶绿化的安全、可持续发展。
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
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试行)2012-08-01 发布实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前言为促进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景观,提高城市园林品质,保证城市绿地符合生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健康、环保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城市新(改、扩)建的道路绿地、公园绿地(不包括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居住区(庭院)附属绿地、城市绿道、垂直绿化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以及植物的选择。
城市园林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及植物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法规和规。
本《导则》自2012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本《导则》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负责管理,由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址:市市南区一路106号103室,邮政编码:266071)。
主编单位: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石立林成基罗杰马玉龙桂天丽徐细阳徐小慧任震王庆峰昌磊王宝国斌主要审查人:建军湧林丽萍目录第一部分规划设计 (1)1道路绿地 (1)2公园绿地 (4)3居住区(庭院)附属绿地 (13)4城市绿道 (17)5垂直绿化 (20)第二部分施工建设 (23)1种植 (23)2园林小品 (26)3土建 (27)4给排水 (30)5电气 (33)第三部分养护管理 (35)1乔木 (35)2灌木 (36)3草坪、花卉 (37)4水生植物 (37)5攀援植物 (38)6病虫害防治 (38)7卫生保洁 (39)8设施维护 (39)第四部分植物选择 (40)1行道树 (40)2常绿乔木 (40)3落叶乔木 (40)4常绿灌木 (41)5落叶灌木 (41)6藤木类 (41)7地被、花卉 (41)8竹类 (42)9水生植物 (42)10特选景观树种 (42)编制依据 (43)第一部分规划设计为展示城市风貌,突出本土优势,彰显地方特色。
屋顶绿化规划设计规范要求
屋顶绿化规划设计规范要求一、屋顶绿化的基本类型(1)花园式屋顶绿化(2)组合式屋顶绿化(3)草坪式屋顶绿化、屋顶绿化建筑物要求(1)顶板荷载:屋顶绿化设计须充分考虑绿化的荷载。
花园式和组合式屋顶绿化屋顶设计,其屋面荷载应≧4.50KN/m2(营业性屋顶花园≧6.0KN/m2);草坪式屋顶绿化屋顶设计,其屋面荷载应≧2.5KN/m2。
屋顶绿化设计时应由屋面荷载验算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复验,并出具证明。
2)屋顶坡度:平屋顶及屋面坡度小于15度的坡屋顶,宜做屋顶绿化。
平屋顶适用于花园式、组合式或草坪式屋顶绿化,坡屋顶适用于草坪式屋顶绿化。
(3)建筑高度:6层以下、18m高度以下的建筑物屋顶。
(4)防水:屋顶绿化屋顶必须达到《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建筑二级防水标准、重要建筑须达到一级防水标准。
(5)排水:屋顶绿化屋顶应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保证暴雨后1小时内排水,在排水口应有过滤结构。
三、顶绿化设计屋顶绿化构造层自建筑屋顶上依次为: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隔离过滤层、基质层、种植层。
(1耐根穿刺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的合理使用年限不得少于15年。
可选用刚性防水、柔性防水或涂膜防水三种不同材料方法,应二道或二道以上防水层设防,最上道防水层必须采用耐穿刺防水材料。
防水层的材料应相容。
材料应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2)排(蓄)水层:排(蓄)水层应根据屋顶排水沟情况设计,材料可选用凸台式、模块式、组合式等多种形式的排(蓄)水板、或直径大于0.4-1.6cm的陶粒,厚度宜5cm。
(3)隔离过滤层:隔离过滤层一般采用既能透水又能过滤的聚酯纤维无纺布等材料,在基质层下排(蓄)水层之上,搭接缝的有效宽度应达到10-20cm,并向建筑侧墙面延伸至基质表层下方5cm处。
(4)基质层:(1)屋顶绿化设计为保证树木基质厚度可适当进行土方造形,土方堆高处需在承重梁及柱顶位置。
(2)基质应选用专用基质。
屋顶绿化规范
屋顶绿化规范屋顶绿化是指在建筑物的屋顶上进行绿化建设,通过植物种植、景观布置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使屋顶成为一个全新的绿色空间。
屋顶绿化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还提供了生态保护和改善的重要功能。
为了规范屋顶绿化建设,以下是屋顶绿化的规范要求。
一、技术要求1.设计方案:屋顶绿化建设应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包括屋顶结构承载能力评估、排水系统设计、植被种植方案等。
2.屋顶结构承载能力:屋顶绿化前需评估屋顶结构的承载能力,确保屋顶能够承受绿化所需的草坪、树木等物体的重量。
3.防水层:屋顶绿化应在防水层的基础上进行,确保防水层的完整性和质量,以防止漏水。
4.排水系统:屋顶绿化应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确保雨水能够及时排除,避免屋顶积水。
5.植被选择:屋顶绿化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环境条件的植被,包括耐旱、耐寒、耐亮度等特性的植物。
二、施工要求1.施工单位:屋顶绿化的施工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
2.施工材料:屋顶绿化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保证质量和环保要求。
3.施工过程:屋顶绿化施工过程中,需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固定设施:屋顶绿化中的植物、花盆等设施应固定稳固,以防止风雨等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
5.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应设立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建筑物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三、管理和维护要求1.管理单位:屋顶绿化项目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单位,负责对屋顶绿化进行管理和维护。
2.定期清理:定期清理屋顶绿化的残枝落叶和杂物,保持屋顶绿化的整洁和美观。
3.定期修剪:定期对屋顶绿化中的植物进行修剪和整形,以保持植物的生长状态和景观效果。
4.病虫害防治:对屋顶绿化中出现的病虫害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避免病虫害扩散。
5.保养养护:定期对屋顶绿化中的植物进行养护和保养,包括施肥、浇水等工作,确保植物的生长健康。
通过以上的规范要求,可以保证屋顶绿化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管理维护的效果。
屋顶绿化不仅能够提供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景观效果,还能发挥调节气温、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水源污染等多种生态功能,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屋顶绿化规范
• 5、隔根层
• 一般有合金、橡胶、PE(聚乙烯)和HDPE(高密度聚乙 烯)等材料类型,用于防止植物根系穿透防水层。
• 隔根层铺设在排(蓄)水层下,搭接宽度不小于100 cm, 并向建筑侧墙面延伸15cm~20cm。 返回
• 6、分离滑动层
• 一般采用玻纤布或无纺布等材料,用于防止隔根层与防水 层材料之间产生粘连现象。
• 4、以植物造景为主,应采用乔、灌、草结 合的复层植物配植方式,产生较好的生态效 益和景观效果。花园式屋顶绿化建议性指标 参见表1。
• 4、种植设计的一般规定可参照CJJ 48-92 中第6.1.2条,第6.1.3条要求执行。 • 5、以突出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为原则,根 据不同植物对基质厚度的要求,通过适当 的微地形处理或种植池栽植进行绿化。屋 顶绿化植物基质厚度要求见表2。
屋顶绿化规范
• 本标准规定了屋顶绿化基本要求、类型、 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和屋顶绿化技术。 •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 顶的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工作 •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一、基本术语
• 屋顶绿化:在高出地面以上,周边不与自然土层 相连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顶部以及天台、 露台上的绿化。 • 花园式屋顶绿化 :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 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进行屋顶绿化 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 一定的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 简单式屋顶绿化:利用低矮灌木或草坪、地被植 物进行屋顶绿化,不设置园林小品等设施,一般 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 屋顶荷载:通过屋顶的楼盖梁板传递到墙、 柱及基础上的荷载(包括活荷载和静荷 载)。 • 活荷载:(临时荷载) 由积雪和雨水回流, 以及建筑物修缮、维护等工作产生的屋面 荷载。 • 静荷载(有效荷载)由屋面构造层、屋顶绿 化构造层和植被层等产生的屋面荷载。 • 防水层 :为了防止雨水和灌溉用水等进入屋 面而设的材料层。一般包括柔性防水层、 刚性防水层和涂膜防水层三种类型。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建科[2005]199号)
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建科[2005]1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厅(委),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科技局:发展绿色建筑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对我国绿色建筑建设的指导,促进绿色建筑及相关技术健康发展,建设部与科技部联合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现印发你们,并就贯彻落实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组织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要认真开展技术培训和试点示范,积极推进本地绿色建筑的发展。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施工与监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产品生产企业,要遵照《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内容,调整和完善本单位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树立绿色建筑意识,强化绿色建筑导向,建立健全实施绿色建筑的运行管理机制,培养骨干技术人才,逐步形成本单位开展绿色建筑工程实践的特点,确立核心竞争力。
三、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要按照《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要求,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自主技术创新,强化技术的优化集成和工程化配套,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形成绿色建筑技术体系,促进绿色建筑技术产业化的发展。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前言推进绿色建筑是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发展绿色建筑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角度,全面审视建筑活动对生态环境和住区环境的影响,采取综合措施,实现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引导、促进和规范绿色建筑的发展,特制定《绿色建筑技术导则》(下简称导则)。
青岛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青岛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引言:城市绿地是城市的宝贵资源,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为保护和充分利用城市绿地,青岛市制定了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该标准旨在确保城市绿地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绿地质量,增强绿地功能,创造优美的城市景观。
一、绿地分类和建设要求:1.公园绿地:包括市区公园和社区公园,要布局合理,设计独特,可提供居民休闲和娱乐场所。
绿地内应配备舒适的座椅、休息亭、儿童娱乐设施等,保证公园绿地功能的正常运行。
2.街头绿地:沿街设立的小型绿地,包括绿化带、花坛、景观墙等,要注重美观与实用兼顾,绿化面积应足够,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座椅、广告牌和垃圾桶等,提供便利与舒适的环境。
3.景观广场:包括大型广场和小型庭院,要保证广场环境整洁、无噪音,绿化率要达到30%以上,同时合理设置景观石块、花坛等,为市民提供愉悦的休闲空间。
二、绿地养护管理要求:1.绿化管理:绿地养护管理要实施精细化管理,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嫁接和补植等工作,确保树木的健康生长。
同时,要定期除草、修剪草坪,保持绿地的整洁和美观。
2.水体管理:对于绿地中的湖泊、喷泉和溪流等水体,要保证水质清洁,定期清理水池和喷泉,维护水体的景观效果。
同时,要注重水源的节约利用,合理规划水源供应。
3.设施设备管理:绿地内的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保持设备的正常使用。
打扫座椅、洗手间等公共设施,并及时修复破损的设施,确保市民的使用体验。
4.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爱护绿地,增加对绿地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设置标牌、展板等宣传物品,普及绿地养护知识,提高市民对绿地养护的重视和参与度。
5.环境监测:建立绿地养护管理的监测体系,通过定期监测绿地的空气质量、土壤质量和水质等环境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三、绿地养护管理机制:1.绿地管理机构:成立绿地养护管理机构,负责绿地规划、养护、维护等工作。
机构要设立明确、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绿地养护管理的有效运行。
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是指为了解决城市面临的水资源短缺、城市内涝、水质污染等问题,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划和设计原则。
下面是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的详细内容:1. 水资源管理:合理利用雨水、地下水和海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用于灌溉、冲洗和冷却等非饮用用途。
加强海水淡化处理技术,提供可持续的饮用水来源。
2. 雨水管理:采取雨水径流控制措施,减少城市内涝和洪水风险。
建设雨水花园、雨水湿地和雨水芦苇床等雨水渗透设施,增加地表渗透能力。
建设雨水收集设施,将雨水储存和利用。
3. 绿地系统:建设完善的绿地系统,增加城市的自然生态功能。
保留和扩大现有的绿地面积,建设城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河岸公园等。
增加绿地覆盖率,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4. 建筑设计:采用低影响开发技术,减少城市的土地消耗和生态破坏。
建设绿色建筑,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技术。
设计建筑物的屋顶绿化,增加城市的绿化面积。
5. 道路设计:优化道路设计,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采用透水铺装材料,增加道路的透水性能。
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将道路上的雨水收集和利用。
6. 污水处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推广生态污水处理技术,将污水处理后的水资源用于灌溉和景观水体补充。
7. 水体保护:加强水体保护和水质监测,防止水质污染。
建设湖泊和河流的生态修复项目,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减少海洋污染。
8. 灾害风险管理:加强城市的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减少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
建设防洪设施,减少洪水灾害风险。
加强城市的抗震能力,减少地震灾害风险。
9. 社会参与:鼓励公众参与海绵城市规划和设计,增强社会的环保意识。
组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的认知和支持。
总之,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是一个综合性的规划和设计框架,旨在通过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加城市绿化和减少自然灾害风险等措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屋顶设计技术规程
绿色屋顶设计技术规程绿色屋顶是一种以生态为基础,通过植物生长来达到节能降温、防水、减少雨水径流等多种目的的屋顶。
在城市发展中,绿色屋顶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本文将介绍绿色屋顶的设计技术规程,包括绿色屋顶的分类、设计原则、构成和建造过程等方面。
一、绿色屋顶的分类绿色屋顶根据其植物类型和结构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浅层绿色屋顶、中层绿色屋顶和深层绿色屋顶。
1.浅层绿色屋顶:浅层绿色屋顶又称为“半绿屋顶”,它的深度一般在10-20厘米之间。
浅层绿色屋顶适合种植草本、灌木等植物,具有简单、轻便、易维护的特点。
2.中层绿色屋顶:中层绿色屋顶的深度一般在20-40厘米之间。
中层绿色屋顶适合种植草本、灌木、小乔木等植物,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3.深层绿色屋顶:深层绿色屋顶的深度一般在40-80厘米之间。
深层绿色屋顶适合种植乔木、灌木、草本等植物,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但也需要更复杂的设计和施工。
二、绿色屋顶的设计原则1.生态原则:绿色屋顶的设计应以生态为基础,注重植物的选择、配置和管理,使其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2.安全原则:绿色屋顶的设计应符合建筑物的结构和安全要求,考虑屋顶荷载、抗风能力等因素,确保其安全可靠。
3.美观原则:绿色屋顶的设计应注重景观效果,使其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和环境适应性。
4.节能原则:绿色屋顶的设计应注重节能降温效果,选择适合的植物和构造方式,减少能源消耗。
5.可持续原则:绿色屋顶的设计应注重可持续性,选择适合的植物和材料,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绿色屋顶的构成1.基础层:绿色屋顶的基础层包括防水层、保护层、排水层和隔离层等。
防水层是绿色屋顶的关键,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和耐久性。
保护层是为了保护防水层和排水层不受损害,通常采用防根材料或保护膜。
排水层是为了排除降雨时的水分,通常采用多孔性材料或排水板。
隔离层是为了隔离基础层和根系层,防止根系对基础层造成损害。
青岛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项目全过程实施指南(试行版)
青岛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项目全过程实施指南(试行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2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1〕25号),有序推进青岛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制订本指南。
1.2适用范围及内容本指南适用于青岛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中关于绿色建材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并明确项目管理办法中各阶段工作程序中的各方职责及工作要求。
1.3适用参与各方本指南适用于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政府主管部门”)、试点项目的建设单位(本指南提到的建设单位均指社会投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的代建单位)及参建各方、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各方应按本指南中规定的要求执行。
1.4与其他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协调性试点项目的全过程建设及管理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要求2基本规定2.1试点项目范围试点项目包含经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青岛市辖范围内新建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工程。
2.2试点项目完成期限试点项目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试点项目验收,对于2万㎡以上的公共建筑和10万㎡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可适当延长试点时间。
2.3试点项目结构类型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类试点项目应采用钢结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保障性住房类试点项目应采用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
2.4试点项目建造方式试点项目应采用装配式智能化施工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装配率应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即装配率不应少于50%。
2.5绿色建筑要求试点项目应按照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7/T 5043-2021)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至少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等级。
青岛市园林绿化新规范
青岛市园林绿化新规范实现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决策合法高效和组织管理有序,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顺序规定》和《青岛市乡村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行政管理顺序。
一、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前期行政顺序主要包括:前期论证与立项、方案设计审核、招标投标三个阶段。
一)前期论证与立项依据《青岛市绿地系统规划》结合青岛市园林专业规划、区域性乡村绿地系统规划,1.初步意向。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于当年9月开始组织翌年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初步意向提报。
组织年度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基础调查,2.分级提报。
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职责。
负责摸清底数、科学合理分析,形成调研演讲。
通过对应已经建立的市区两级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库,结合乡村绿化发展需求,分析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并提出初步建设方案。
过程中,3.确定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依据、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评价等。
应当依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原则,广泛听取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重大项目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方案完善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别通过公开招标或组织具备财政许可入库的相应资质专业单位编制分类分项的园林绿化建设可研及项目建议书,4.审批立项。
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方案报请批准后。
报同级发改或财政部门审批、立项。
二)设计方案审核重大项目绿化方案需报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
方案审定后,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须经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
由发改部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对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方案批准前,须在媒体和网络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三)招标投标依照法定顺序组织公开招投标,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据经过批准的设计方案。
包括项目代建、监理、施工的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
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屋顶绿化技术标准沪绿容〔2021 〕330 号为落实?XX市绿化条例?〔2021 年 7 月 23 日XX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号文〕有关规定,标准绿化审批标准,鼓励建立工程的平屋顶实施绿化,现就屋顶绿化技术标准制定如下:一、本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改建、扩建中心城区内既有公共建筑的,应当对高度不超过五十米的平屋顶实施绿化,实施屋顶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
二、公共建筑实施的屋顶绿化面积超过30% 的局部,可以按照XX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XX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定?本市新建屋顶绿化折算抵算配套绿地实施意见〔试行〕?〔沪绿容〔2021〕74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改建、扩建中心城区内既有公共建筑的,仅对建筑外立面或建筑内部构造进展装饰、装修的〔建筑未撤除〕,不作屋顶绿化要求。
四、除公共建筑外的其他建立工程,其建筑为平屋顶的,鼓励实施屋顶绿化。
实施的屋顶绿化可折算绿地面积,但不得超过建立工程配套绿化面积的 20%。
附件:屋顶绿化折算绿地面积表和术语XX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1 年 10 月日附件:屋顶绿化折算绿地面积主要根据屋顶绿化的面积、类1...型以及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标高的高差等因素决定,具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WS= WZS×GX×LX式中: WS为屋顶绿化折算的绿地面积,WZS为屋顶绿化总面积, GX 为建筑屋面高差折算系数,LX 为屋顶绿化类型折算系数。
其中屋面高差折算系数(GX) 、屋顶绿化类型折算系数(LX) 设定口径见下表: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标高的高差H〔米〕GX1.5<H≤120.712<H≤ 240.524<H≤ 500.3屋顶绿化类型LX平均覆土深度 60cm以上;绿化种植面积占屋顶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花乔灌草覆盖面积占绿化种植面积的比例园不低于 70%;园路铺装面积占屋顶绿化 1.0 式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 25%;园林小品等构筑物占屋顶绿化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
山东屋顶绿化红头文件
山东屋顶绿化红头文件鼓励开展屋顶绿化据介绍,城市立体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不占用土地的前提下,可起到拓展绿化空间、减少扬尘和噪声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缓解热岛效应、降低建筑能耗等多方面作用。
为切实加强全省城市立体绿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立体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实施新建建筑屋顶绿化。
新建公共建筑(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的条件适宜的屋顶,宜实施屋顶绿化,屋顶绿化实施面积应不小于屋顶可绿化面积的60%。
其他新建建筑中层数少于12层(含12层)、高度低于40米(含40米)、产权明晰、屋顶坡度小于15度的建筑(含裙房),在符合规范、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宜实施屋顶绿化。
根据指导意见,对实施屋顶绿化的建筑工程,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屋顶承重和防水要求,明确绿化堆载顺序,建设过程中严格屋面施工质量控制。
要学习吸收立体绿化先进设计、建设理念,优先采用耐旱、易维护且抗风能力强的植物,在强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丰富屋顶绿化的休闲、服务功能。
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将立体绿化的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规划条件、建设条件,组织开展设计方案联审,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此外,在既有建筑屋顶绿化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城市所有既有公共建筑、公益建筑、保障性住房的屋顶承重级别、防水年限进行数据普查,对现有建筑中适合开展屋顶绿化的进行登记造册。
鼓励结合既有建筑改造等项目实施,在实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建成年限低于20年且符合建筑安全要求的建筑开展屋顶绿化。
新改建立交桥等将配套立体绿化在墙体垂直绿化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除有保密、安全等特殊要求的单位外,城市主干道、城市中心区等临街实体围墙,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重要节点的公共建(构)筑物墙体,宜种植爬墙虎、凌霄、紫藤等攀援植物实施垂直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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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突出的效果。
7.2 植物选择原则
9
7.2.1 遵循植物多样性和共生性原则,以生长特性和观赏价值相对稳 定、滞尘控温能力较强的本地常用和引种成功的植物为主。 7.2.2 以低矮灌木、草坪、地被植物和攀援植物等为主,原则上不用 大型乔木,有条件时可少量种植耐旱小型乔木。 7.2.3 应选择须根发达的植物,不宜选用根系穿刺性较强的植物,防 止植物根系穿透建筑防水层。 7.2.4 选择易移植、耐修剪、耐粗放管理、生长缓慢的植物。 7.2.5 选择抗风、耐旱、耐高温的植物。 7.2.6 选择抗污性强,可耐受、吸收、滞留有害气体或污染物质的植 物。 7.2.7 青岛地区屋顶绿化部分植物种类参考见表 3。
1
2 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 均不适用于本《导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导则》。
《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2011 年 10 月 28 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2 次会议通过)
表 1 屋顶绿化建议性指标
花园式屋顶绿化
绿化屋顶面积占屋顶总面积 绿化种植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 铺装园路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
简单式屋顶绿化 4.2 屋顶承重安全
园林小品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 绿化屋顶面积占屋顶总面积
绿化种植面积占绿化屋顶面积
≥60% ≥85%
≤12%
≤3% ≥80% ≥90%
屋顶绿化应预先全面调查和研究建筑的相关指标和技术资料,根
表 2 屋顶绿化植物基质厚度要求
植物类型
规格(m)
基质厚度(cm)
小型乔木
H=2.0~2.5
≥60
大灌木
H=1.5~2.0
50~60
小灌木
H=1.0~1.5
30~50
草本、地被植物
H=0.2~1.0
10~30
7.1.1.3 利用丰富的植物色彩来渲染建筑环境,适当增加色彩明快的
植物种类,丰富建筑整体景观。
用聚胺脂等油性化工涂料,涂刷成一定厚度的防水膜而成的一种 防渗漏方法。 3.13 耐根穿刺防水层
使用耐根穿刺防水材料构成的防水层。 3.14 排(蓄)水层
用于改善基质的通气状况,迅速排出多余水分,有效缓解瞬时压 力而设置的材料层,可蓄存少量水分。 3.15 隔离过滤层
用于阻止基质进入排水层的材料层,一般采用既能透水又能过滤 的聚酯纤维无纺布等材料。 3.16 基质层
5.1 坡度 平屋顶及屋面坡度小于 15 度的坡屋顶,宜做屋顶绿化;平屋顶适
用于花园式或简单式屋顶绿化,坡屋顶适用于简单式屋顶绿化。 5.2 荷载
屋顶绿化设计须充分考虑绿化的荷载。花园式屋顶绿化屋顶设计, 其屋面荷载应≧4.50KN/M2(营业性屋顶花园≧6.0KN/M2);简单式屋顶 绿化屋顶设计,其屋面荷载应≧2.5KN/M2。屋顶绿化设计时应由屋面 荷载验算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复验,并出具证明。
在屋顶承重处进行绿地配置或利用容器苗摆放的屋顶绿化的方 式,一般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活动的简单绿化。 3.4 平屋顶
屋面坡度小于 5%的屋顶。 3.5 坡屋顶
屋面坡度大于 5%的屋顶。 3.6 屋顶荷载
通过建筑屋面传递到墙、立柱及建筑基础上的荷载(包括静荷载和 活荷载)。 3.7 静荷载
又称永久荷载,指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不随时间变化的荷载。 3.8 活荷载
又称可变荷载、临时荷载,指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随时间变化 荷载。
3
3.9 防水层 用于防止雨水和灌溉水渗漏的隔离层。
3.10 刚性防水 指在钢筋砼结构层上,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砂浆掺 5%防水粉抹面的
一种防渗漏方法。 3.11 柔性防水
用油毡、PEC 高分子防水卷材或橡胶、塑料粘贴而成的一种防渗 漏方法。 3.12 涂膜防水
据屋顶的承重,准确核算各项施工材料的重量和一次容纳游人的数量。
4.3 屋顶防护安全
屋顶绿化应设置独立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必要时应设置专门的疏
散楼梯。为防止高空物体坠落和保证游人安全,还应按照《民用建筑
设计通则(GB50352)》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同时要注重植物和设施
的固定安全。
5
5 屋顶绿化建筑物要求
屋顶绿化屋顶必须达到《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建筑 二级防水标准、重要建筑须达到一级防水标准。 5.4 排水
屋顶绿化屋顶应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保证暴雨后 1 小时内排水, 在排水口应有过滤结构。
6
6 屋顶绿化类型
6.1 花园式屋顶绿化 6.1.1 新建建筑原则上应采用花园式屋顶绿化,在建筑设计时统筹考 虑,以满足不同绿化形式对于屋顶荷载和防水的不同要求。 6.1.2 现状建筑根据允许荷载和防水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花园式屋 顶绿化。 6.1.3 建筑屋面荷载应≧4.50KN/M2(营业性屋顶花园≧6.0KN/M2)。乔 木、园亭、花架、山石等较重的物体应设计在建筑承重墙、柱、梁的 位置。 6.1.4 以植物造景为主,应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植物配植方式, 产生较好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6.2 简单式屋顶绿化 6.2.1 建筑受屋面本身荷载或其他因素的限制,不能进行花园式屋顶 绿化时,可进行简单式屋顶绿化。 6.2.2 建筑荷载应≧2.5KN/M2。 6.2.3 主要绿化形式 6.2.3.1 覆盖式绿化
8
7 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
7.1 种植设计 7.1.1 花园式屋顶绿化 7.1.1.1 种植设计的一般规定可参照 CJJ48-92 中第 6.1.2 条,第 6.1.3 条要求执行。 7.1.1.2 以突出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为原则,根据不同植物对基质厚 度的要求,通过适当的微地形处理或种植池栽植进行绿化。屋顶绿化 植物基质厚度要求见表 2。
7.1.1.4 植物配置以复层结构为主,由小型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
植物组成。本地常用和引种成功的植物应占绿化植物的 80%以上。
7.1.2 简单式屋顶绿化
7.1.2.1 绿化以低成本、低养护为原则,所用植物的滞尘和控温能力
要强。
7.1.2.2 根据建筑自身条件,尽量达到植物种类多样,绿化层次丰富,
主编单位: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成基 马玉龙 王伟 王妍 王彩玲 刘昌磊 赵昕荣 张冬云 王岩 胡筱宇 代玮嘉
主要审查人:陈勇 林丽萍 殷保家
1 总则 .....................................................................................................1 2 编制依据 .............................................................................................2 3 术语和定义 .........................................................................................3 4 基本要求 .............................................................................................5 5 屋顶绿化建筑物要求 .........................................................................6 6 屋顶绿化类型 .....................................................................................7 7 种植设计与植物选择 .........................................................................9 8 屋顶绿化建设技术及养护管理 .......................................................13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 屋顶绿化
以建筑物、构筑物顶部为载体,以植物为主体进行配置,不与自 然土壤接壤的绿化方式,是多种屋顶种植方式的总称。 3.2 花园式屋顶绿化
根据屋顶具体条件,选择小型乔木、低矮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 进行屋顶绿化植物配置,设置园路、座椅和园林小品等,提供一定的 游览和休憩活动空间的复杂绿化。 3.3 简单式屋顶绿化
既有建筑屋面的绿化设计荷载应满足建筑屋顶承重安全要求,荷 载必须在屋面结构承载力允许的范围内。屋顶绿化荷载应包括植物材 料、种植土、园林小品建筑、设备和人流量等静荷载,以及由雨水、 风、雪、树木生长等所产生的活荷载。种植层土壤基质的荷载可根据 土壤基质的容重和不同植物类型基质厚度加以计算。 5.3 防水
2017-09-01 发布实施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为增加城市绿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降低温室效应,节能减排, 缓解土地紧缺矛盾,规范青岛屋顶绿化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确保 屋顶绿化安全,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青岛地区建筑物、构筑物平顶屋顶绿化的规划设计、 施工建设、养护管理以及植物的选择。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城市绿地规建设指标的规定》 《园林绿化苗木质量等级划分》(DB3702/T117—2009) 《园林种植土质量要求》(DB3702/T088—2006)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