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确定土地权属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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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确定土地权属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土地确权或解决土地权属争议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兹有本辖区使用的宗地,座落在;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使用面积平方米。用地时间,用地情况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村委会(盖章):年月日

须报乡(镇)人民政府确认

2.管理所对土地利用现状、申请人的使用状态、使用时间及是否有争议等事项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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