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法律工作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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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法务的区别

律师与法务的区别

律师与法务的区别当法务的好处:第一、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福利相对完善。

第二、诉讼案件我有时间就做,太累没时间,就叫法律顾问去做。

(外聘律师的管理权在我)。

第三、代理诉讼案件胜诉的,我还可以按胜诉的部分抽成,不过非常低,胜了20万,可能奖励个2、3千的。

第四、2-3年后有可能往公司中级管理层发展(年薪8-10万)。

第五、不要为了案源而发愁。

每年一百多个案件,可以叫你做到累死为止。

当法务的坏处:第一、不能以执业律师的身份出庭。

第二、每天按部就班到公司上班,工作忙,没多少时间学习。

第三、很多非法律事务或者和法律事务沾边的事都要去处理,比如公司一些突发事件、审计、合规等等。

这些事我不擅长,我宁愿写一万字的法学论文,也不愿写那个一千个字的审计报告。

第四、有风险。

和律师事务所签了合同,拿到执业证,又和公司签了合同,违反《律师法》的规定及律师协会的要求。

有人举报,就不好办。

第五、一些非公司的案件,因为不是专职的律师,别人不信任你。

当律师的好处:第一、光明正大的做执业律师,去拓展自己的案源。

第二、可以发挥我的专长,朝自己的理想目标前进。

第三、有时间去图书馆和书店,继续给自己充电,不怕所学无用。

当律师的坏处:第一、没有了最基本的保证。

进了律师事务所,我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个体户”了,所有的成本由你自己先行支付,至于收入估计则是刚够温饱,或者吃不饱、饿不死的状态。

第二、自己没有特殊的背景,一些从零开始。

外企——象人大、北大、清华这些“所谓”的名牌法学院的毕业生来说,能进P&G、西门子、HSBC或者毕马威这样的大型外企来说,本身就能说明问题。

请原谅我用所谓这两个词,因为我没有名校情节。

虽然我是人大毕业的,但觉得以后发展还要靠自己把握。

这些外企每年都来学校做秀,主要是目的是宣传自己,其次才是象征性招人。

这些企业的法务部给的薪水在6000-7000左右,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不过没有免费的午餐。

在这些企业工作,压力相对大一些,体力精力要透支。

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参与民事诉讼的人不一定都是案件的直接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委托有代理资格的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代理人,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都有明确的规定,请跟随小编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相关的知识吧。

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

那么什么样的人具有这样的能力或资格,可以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成为诉讼代理人呢?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一)律师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

在我国律师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根据取得职业资格的不同还可以分为普通律师和特许律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是否是他们对所有的案件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事务都可以接受代理而不受限制呢?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的律师(指内地律师)其从事的区域仅限于我国内地,其无权在我国的港澳地区以律师身份从代理业务。

另外,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只有在内地取得了律师职业资格证后,才可以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但其从事的业务范围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即从事内地非诉讼法律事务及涉港、澳婚姻、继承案件的代理活动。

可见,律师从事法律事务或诉讼代理业务也是有条件的。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所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指符合司法部发布的(2000年3月31日司法部第60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核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在法务工作的人可以给人当律师吗

在法务工作的人可以给人当律师吗

一、在法务工作的人可以给人当律师吗在法务工作的人可以给人当律师吗法务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法人组织内部专门负责处理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

想成为专职法律顾问,可以参加全国统一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法务与律师的区别在于:1、法务是单位的员工,律师是独立于单位外聘的法律工作人员;2、法务可以不通过司法考试,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并领取律师执业资格。

公司尤其着重在如下领域中具有经验的外部律师中寻找公司法务:公司类法律事务、知识产权、劳动及雇佣、合规、商业事务(包括合同审查)等。

如果在交易文件撰写、谈判等方面有经验更好,大型项目和并购项目的经验会是加分项,但不是必须。

至于诉讼事务,公司法务部一般对其做管理监督工作,诉讼事务外包的情况比较多。

但是,应该注意到的是:在公司法律部聘用公司法务的时候,往往对候选人的经验、商务意识和人际沟通能力更为看重——有时候,专业上最为突出的候选人并不必然是公司法务的最佳人选。

毕竟,法务的工作和律师存在以下几点重要不同,是有志于由律师转型为法务的人需要注意的。

第一,服务的客户有所变化。

在律所里的律师,服务的客户多种多样。

但在公司里,你的客户只有一个:公司。

因此,公司法务的目标是为这个唯一客户在控制法律风险的同时,达成公司的商业目标。

仅仅像在律所里的律师对客户的方案说“不”是不可行的,在说“不”的同时,可能还需要提供解决方案。

公司法务的成功和公司的商业成功是息息相关的。

第二,在公司法务部工作,需要记住的是公司法务是成本中心,而不是像律所律师那样是收入中心。

因此公司法务在地位、收入上和感觉上和外部律所里的律师是不同的。

公司法务部的收入总的来说,较外部律所中的律师为低,尤其是在国内,差距较为明显。

如何为公司创造价值,始终是公司法务需要考虑的问题。

第三,公司法务经常会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给出法律意见。

冗长的法律风险分析可能不适用,需要用简单、明了、易懂的方式在较短时间内给出可行的法律意见。

法律英语术语之“律师”知多少

法律英语术语之“律师”知多少

法律英语术语之“律师”知多少作者:胡朝丽来源:《英语世界》2019年第02期但凡学过几年英语的同学,是不是一提到“律师”马上就想到lawyer呢?只有lawyer 才代表律师吗?大概没有比律师抬头(title)更多的职业了。

《大学法律英语教学大纲》(2014年版)词汇表中就列举了7个:advocate、attorney、barrister、counsel、counselor、lawyer和 solicitor,其实还不止这些。

在法律英语中,这些术语使用频繁,有的还可以互换,但每个词又都有其独特的含义。

lawyer律师,法律工作者。

比较强调职业(profession),受过专门的法律培训,在法律事务上提供法律建议和帮助的人。

lawyer是律师的统称,对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普遍适用。

但在美国英语中,lawyer实际译为“法律工作者”更为恰当,其范围可以包括法官、检察官、法学教师和学习法律的学生等。

lawyer可以在法庭审理程序中参与诉讼,并且可以在各个不同的审理阶段代表客户。

如:litigation lawyer诉讼律师;lawyer attestation 律师见证;lawyer fee 律师费等。

例:We called his lawyer after the automobile accident.车祸发生后,我们打电话给他的律师。

advocate辩护人,律师。

指学习法律、依法获准执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并有资格出庭参加案件公开审理的律师,即辩护律师。

advocate是法国律师统称,在英美不常用。

例:He got the best advocate in town to defend him.他请城里最好的律师为他辩护。

attorney〈美〉律师,代理人,也可用attorney-at-law,广泛使用于美国。

是指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并有资格在法庭上代表委托人,并以委托人的名义参与案件申辩的律师或代理人。

律师与其他法律工作者有何区别?

律师与其他法律工作者有何区别?

一、先来看看律师的主要性质就“律师”的属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

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检控工作者(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新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职业性质作了重新定位,除首次明确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外,还特别强调“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二、律师与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区别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现有从事法律服务的还有一批人被习惯性的称为法律工作者,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简称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工”。

它是在八十年代初期,我国刚恢复律师制度,因律师极为稀少,不能满足需要而采取的起临时补充作用的组织,它主要通过在乡镇或街道建立法律服务所,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从而弥补因律师严重不足在基层法律服务方面形成的空白。

这个组织发展得很快,二十多年来,不光是在基层,而且早已遍布城乡各地。

其所从事的业务,也不限于基层法律服务,实际上也在从事诉讼业务及法律顾问等非讼业务,在事实上与律师形成竞争关系。

实践中也有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工作时冒充执业律师的现象。

目前,除了司法部于2000年颁布的司法部第60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对其实施调整外,我国法律未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出明确规定。

打官司不请律师可以吗,打官司的流程

打官司不请律师可以吗,打官司的流程

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能力足以应付具体的诉讼,你可以不请律师。

打官司的流程:1、写诉状2、立案3、开庭4、判决5、执行。

打官司就是去法院起诉,现在越来越多人处理问题都会找法院解决,在法院审判活动中,有些人会委托律师做代理人,也有的人没有委托律师做代理人。

那么打官司不请律师可以吗?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打官司不请律师可以吗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能力足以应付具体的诉讼,你可以不请律师。

如果你对具体的诉讼感觉到需要法律上的帮助,就不要犹豫,赶紧请律师。

等到开庭后才确认自己没有这个能力的时候就来不及了。

二、打官司的流程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

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

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

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

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

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

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4、判决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

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5、执行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

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只是诉讼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环节。

在整个诉讼中还有很多诉讼行为需要注意,比如举证期限、提出反诉以及申请鉴定和证人出庭等等,这些细节至关重要。

“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用在诉讼中是很恰当的。

三、关于委托律师问题的分析1、委托律师的必要性诉讼的专业性与技术性决定了律师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优势。

一文说清法务与律师的区别(完整版)

一文说清法务与律师的区别(完整版)

一文说清法务与律师的区别1、企业管理系统由低到高可分为三个层次,即任务控制、战略实施(管理控制)、战略制定。

2、任务控制是具体业务或单个项目层面的管理系统;战略实施是企业内部整体管理系统;战略制定是连接企业与外部环境的价值增殖过程的管理系统。

3、法务作为企业的一员,在任务控制层面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在第二个、第三个层面,目前仍做得不够。

未来法务人员,特别是法务总监应积极参与企业的内部管理,甚至是战略制定,以最大化地实现法务的价值。

这是法务与律师最为核心的区别。

作为法律工作者的法务从任务控制层面来说,法务人员协助企业解决某个合同、交易或诉讼事宜。

该类型的工作,要求法务拥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经验,着眼于具体问题的解决。

这也是现在大多数企业设置法务岗位的初衷。

从事法律的理论研究或者实务操作的人,即所谓法律工作者。

这样的人群很多,如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仲裁员、公证员、法学教授,政府法制部门人员等,法务只是其中的一种“职业”。

一般认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

它是经过专门法律教育和职业训练,具有统一的法律知识背景、模式化思维方式、共同法律语言的知识共同体。

它是以从事法律事务为本,有共同的职业利益和范围,并努力维护职业共同利益的利益共同体。

它还是通过长期对法治事业的参与和投入,达成职业伦理共识,是精神上高度统一的信仰共同体。

法律职业共同体强调其法律特征,强调法治归属。

法务人员目前人数越来越多,在企业中的地位也逐步上升,但能否和律师一样,纳入法律职业共同体?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除了要考虑上述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价值观归纳以外,还要理解法务人员特有的价值观。

按企业契约本质的理论学说,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

该契约集合中的重要一方是企业员工。

员工以贡献劳动和智力(上班),并获取劳动报酬(工资)的方式参与企业。

管理层也是企业员工的一种,只不过他们对企业的重要性要较一般员工更加重要。

法官辞职当律师后的苦与乐

法官辞职当律师后的苦与乐

法官辞职当律师后的苦与乐2014年,我在接受《南都周刊》记者采访的时候,曾经说过一个数字:原来在法院工作时,我的车每个月开800公里;出来做律师后,每个月是2000公里以上。

后来,这个数字被写入了名为《出法庭记》的报道之中。

其实,从法院出来后,不止是每个月开车跑的多了,去全省、全国各地出差办案也是家常便饭。

不管是北京、上海、重庆、杭州、深圳、珠海等大城市,还是湖南、广西、四川、河南、云浮、怀集等地的小县城,这两年都多次留下我的足迹。

不过,印象最深的还是第一次去湖南怀化的经历。

(2)2012年底前后,我很荣幸的被介绍加入了中国致公党。

这是中国八大民主党派之一,当时全国只有三万多党员。

2014年辞职做律师后,我的第一个法律顾问单位,也正是作为致公党同仁的苏总的三浦重工。

在成为三浦重工法律顾问之前,我经人介绍认识了苏总。

苏总早年也在政府机关工作,后来勇敢的投身下海,成功创办大型高科技企业——三浦重工,并在2016年成功上市。

当时正好三浦重工有一个案件在湖南省怀化市进行诉讼,马上就要开庭,苏总就向我咨询了一些案件的情况。

由于我当时不知道这个案件已经有律师在代理,所以也就没有忌讳,详细的陈述了我的一些观点和看法。

在我说完之后,苏总告诉我,这个案件是由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高律师(也是我们致公党同仁,是一个经验很丰富的老律师)在代理。

由于这个案件是他们公司遇到的第一起典型案例,今后肯定还会有类似案件发生,所以苏总希望我也能够加入,一起把这个案件办好。

当时我就拒绝了。

因为这是一个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一方面律师不应该去撬别人正在办理的案件,同时,我自己作为律师,如果客户在我之后又找其他律师介绍,我会觉得这是对我的不信任、不尊重。

将心比心,所以我很委婉的拒绝了。

不过,苏总提出,他对高律师也很信任和尊重,不过这个案件确实事关重大,所以为了不让双方为难,也不违反律师业的行规和职业道德,所以案件仍然由高律师办理,而我则以法律顾问的身份提供一些参考意见,毕竟两个人的思路会更全面一些。

我国律师角色定位探讨

我国律师角色定位探讨

我国律师角色定位探讨[摘要]我国现行《律师法》将律师角色定位于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者,并不能满足社会对律师的角色需求,也没有全面反映律师的自身属性。

社会需求和价值取向决定着律师角色的社会定位,律师应当是现代社会中一支独特的法治力量,是正确表达权利、制衡权力滥用的独立的社会法律监督者,这也是和谐社会构建中我国律师应有的基本定位。

[关键词]律师;角色定位;独立;法律监督者一、我国现行法律对律师角色的定位(一)国家法律工作者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律师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公社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律师暂行条例》把律师规定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是具有公职身份的国家干部,拿国家工资,带行政级别,与一般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本质的区别。

律师的资格,并非经考试获得,而是由行政机关考核授予。

律师是科层化管理的行政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其职责与一般工作人员无很大的差异。

大多数律师受雇于公办的律师事务所,其主要工作是运用政府制定的规范。

(二)社会法律工作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对律师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1996年《律师法》第2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这一规定,意味着律师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转变为“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由国家包办和包揽业务变成律师依靠自身服务,自谋生计,自求发展,获得了比较充分的独立性,从而实现律师职业“从国家型向民间型的转变”。

(三)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者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该法根据形势的变化,对很多方面进行了修订。

在界定律师职业的性质这一问题上,更加突出了律师的本质属性,其第2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法律人和法律职业人员有什么区别?

法律人和法律职业人员有什么区别?

法律人和法律职业人员有什么区别?一般我们把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称为“法律人”或者“法律工作者”,但是不是所有的“法律人”都可以称为“法律职业人员”,后者需要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及资格认定。

一、哪些人能称为我国有专门选拔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规定了9类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分别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类仲裁员,以及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只有从事这9类工作的人员才能称为法律职业人员。

而一般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事务的职业岗位,如法务专员、法务主管、法务部门的其他人员,这些只能称为“法律人”,严格来说不能算是“法律职业人员”。

二、法律界的“门槛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实行的16年间,全国619万余人次报名,513万余人参加考试,有98万余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有近一半的人员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职业,还有大量人员从事立法、行政执法、公司企业法务等法律工作。

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更好地提高法律职业人员整体水平与服务,满足法律职业发展的需要,2018年司法考试正式改革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也成为了法律界的“门槛考试”与法治人才选拔的“入口关”。

三、哪些人可以参加法考?司考改革为法考,考试的报名条件也有新变化,报名门槛进一步提高,未来非全日制、非法学本科生报名可能会受到限制。

符合以下学历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实施(2018.4.28)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律职业伦理(第二版)

法律职业伦理(第二版)
在法学研究中,在探讨法律职业行为规则/法律职业行为法伦理和法律职业伦理/道德之间的 区别时,还往往以其表现形式和效力作为主要的参考标准。
第一节 法律职业伦理的概念和渊源
三、法律职业伦理与社会道德
社会道德通常有两个重要应用原则或者条件:首先,社会道德具有固有的抽象性,遵守普适、 一般化原则。其次,社会道德的应用前提是这样的假设,即我们已经完全知晓判断通常所依据的 事实,是在完全事实基础上行事。
七、涉法公务员
涉法公务员,是指在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 法律顾问的 公务员。
第三节 与法律职业活动相关的其他涉法专业人员
一、概述
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中,还涉及法律并未要求其初任职务须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 资格的其他专业人员。这些人员主要包括侦查人员、监察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 员。
在司法和法律服务中适用社会道德的两个应用条件并不充分。首先,司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存 在角色区分。其次,司法和法律服务活动中,法律职业人员可能并不完全知晓有关事实,就事实 存在相互矛盾的证据,甚至法律要求有关法律职业人员不得预先知晓有关事实。
与社会道德相比,法律职业伦理更具角色性,更具有程序性色彩。
第一节 法律职业伦理的概念和渊源
就社会律师而言,我国实行的是一般执业许可和特别执业许可相结合的执业许可制度。
第二节 我国的法律职业分说
一、律师
(二)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 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 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二、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是指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的专门机关中参与侦查活动的有关工作人员。

法律资格证书abc三种区别

法律资格证书abc三种区别

法律资格证书abc三种区别法律资格证书abc三种区别从业方向不同:取得A类证书的可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法律执业;持B类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从事律师职业;取得B类证书后又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可享受与A类证书同等的任职或执业范围,B类证书后又取得了本科学历的,且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按照程序任命法官、检察官;取得C类证书的人员,只能在放宽学历条件地区任职或执业。

需要学历证书不同:A证:必须是本科(任何专业,但是党校本科学历除外)学历报名并通过全国线;B证:法律专科学历报名并通过全国线;C证:照顾地区本科(任何专业,但是党校本科除外)或法律专科报名并通过照顾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线。

报名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1、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户籍为准,填报的户籍代码信息应当与户籍所在地一致。

2、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本科以上的人员,须对“是否选择放宽地方政策”选项作出选择。

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A 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选择放弃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仅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1、一般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五)品行良好。

第二章 律师的性质和任务

第二章  律师的性质和任务
பைடு நூலகம்
围绕上述情况,理论界对律师的性质出现了以下几种认识: (1)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接受聘请—服务社会; (2)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委托—服务—报酬(雇佣关系); (3)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经济基础—公有制为主体。 三、《律师法》规定的律师的性质 96年5月15日《律师法》第2条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 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根据这 一规定,应明确: 1、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1)律师从事业务的根据是委托,而非授权,有别于国家公 职人员及公职律师; (2)律师办理业务的直接目的是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律师是取得资格并领有执业执照的专业人员,有别于非律 师的其他法律服务人员 3、我国的律师是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委托 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来维护法律的正 确实施,不能谋取法外利益。
四、律师的地位 律师的地位包括社会地位和诉讼地位。 在美国,有人说:没有总统,社会生活可以照常进行,但 如果没有律师,社会生活就无法正常进行。 在西方国家,律师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和尊重。因为: 1、取得资格难,进入门槛高。 2、信誉、品行好。 3、收入高。 4、进入权力部门的重要通道 可以这么说,律师地位的高低、权力的多少,反映了一个 国家司法民主化的程度。同时也是随着律师制度的不断发展而 逐步提高的。 我国律师地位的提高也是这样。
第二节 律师的任务 一、律师的任务或职能 律师的任务是法律规定的,从事律师职务的人通过执行律 师业务所要达到的目的。 《律师法》第1条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 正确实施,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直接目的,这是律师任务的本 质,也是律师业务的核心。它具有广泛性、直接性、微观性。 2、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最终目的,它是通过维护委托人 的合法权益来完成的。它具有宏观性。 3、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99年宪法修正案) 上述两个方面是辨证统一,相辅相成的。 二、《律师法》与《律师暂行条例》对律师任务规定的不同 《律师法》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前面,这样更直接 地体现了律师的任务和律师的职业属性:即通过维护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律师的四大基本属性

律师的四大基本属性

律师的四大基本属性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十周年。

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律师业得到长足的发展。

律师和律师制度,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经济繁荣,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律师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律师执业风险的法定化;其二,律师行业自律的形式化。

这些困难和问题的产生,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行立法原因。

因此,在《律师法》修改提到议事日程的今天,笔者希望通过对律师基本属性一些探讨,给律师一个恰当的角色定位,以提高律师的职业自尊和自信,减少社会对律师的误解和偏见,进而期待对律师法修改有所帮助。

一、我国律师的法律定位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 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公社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该暂行条例将律师定义为“国家的工作法律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该法确立了新中国的现代律师制度,第一次明确律师属于社会法律工作者,第一次体现律师相对独立的地位和人格。

这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保障人权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律师法》颁布以来,公权力部门对律师的误解、偏见甚至打压并未减少,社会公众对律师的诚信度评价未见显著提高。

形成这种认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行律师法对律师定位的不全面,对律师属性界定的含糊。

二、我国律师应有的基本属性。

(一)律师的政治性《律师法》没有体现律师制度的政治性。

〈律师法〉颁布后,仍有一种观点比较通行,即律师属于经济鉴证类中介人员(比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

如此定位忽略律师作为沟通公权力部门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政治桥梁作用,忽视律师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区别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区别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区别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是律师,在受案范围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允许办理刑事辩护案件。

2、收费标准不同,相对来说,律师收费要高一些。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跨区域办案,律师是全国各地都可以去办案子的。

4、两者执业准入要求不同,律师须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而基层法律工作者只需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既可以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也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通过考核取得执业资格。

5、两者执业的法律依据不同,律师执业的依据是《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依据是司法部的两个部颁规章,即《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律师的业务范围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二、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1、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

6、代写法律文书。

7、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法官和律师有什么区别

法官和律师有什么区别

法官和律师有什么区别法官和律师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职业角色。

尽管他们都在司法系统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但他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分析法官和律师在资格要求、职责和职位等方面的不同之处。

首先,就资格要求而言,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和律师有着不同的道路。

成为一名律师需要取得法学学位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律师执业证书。

而想要成为一名法官,通常需要在法律领域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例如在法院担任助理法官或法官助手,然后通过竞争性的法官资格考试,成功晋升为法官。

其次,法官和律师在其职责和角色方面也有所不同。

律师是法律顾问,其主要职责是代表客户提供法律援助和建议。

律师会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件并在法庭中代表客户进行辩护或提起诉讼。

他们是案件的主要参与者,负责准备并呈现法律论点以支持自己的客户。

相比之下,法官是司法系统中的独立决策者。

他们负责监督法庭程序,并作出公正、权威的司法决策。

法官负责解释和执行法律,依照特定的法律条款和先例来裁决案件。

他们必须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并确保法庭程序的公平性和正当性。

除了职责上的不同,法官和律师在职位上也存在明显差异。

律师可以选择在私人律师事务所、政府机构、公司或非营利组织等不同的工作场所从事法律实践。

他们可以作为个体律师或结成律师事务所,代表不同的客户进行法律代理。

然而,法官通常就职于司法机构,例如法院或上诉法院,或在其他类似的机构担任司法职务。

他们被视为司法系统的骨干,对于判断案件的法律依据和最终决策的权威性负有重要责任。

尽管法官和律师在资格要求、职责和职位上存在差异,但他们之间的关系仍然密切。

律师是法院中的重要参与者,他们通过代表当事人为法官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证据。

法官则依靠律师的努力和辩护来做出决策。

总之,法官和律师是司法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两个角色。

尽管他们在资格要求、职责和职位等方面有所不同,但他们共同为司法系统的公正和正义奠定了基础。

律师通过代表客户提供法律援助,而法官则负责监督司法程序,并根据法律制定公正的裁决。

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何查询企业书式档案2021

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何查询企业书式档案2021

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何查询企业书式档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证与律师执业证不同,易在查询中发生争议,因此作以下区分:
1.对于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登注函字〔2020〕157号)规定持有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承诺书,可以进行书式档案的查询。

2.对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的委托书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依法向其调查、收集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证据材料;依法查阅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

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的区别

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的区别

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的区别法律工作者和律师是法律领域中两个不同的职业角色,尽管它们都与法律相关,但它们在职责、能力和专业要求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容易混淆这两个职业的概念,因此有必要对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的区别进行深入了解。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律工作者。

法律工作者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包括了所有在法律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比如法官、检察官、法务人员等。

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处理法律案件、参与司法审判、执行法律裁决等。

法律工作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便能够胜任复杂的法律工作。

而律师则是法律工作者中的一种特定职业。

律师是指通过法律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士。

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起草法律文件等。

与法律工作者相比,律师更加注重法律实务技能的培养和专业素养的提升,他们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分析能力和沟通能力,以便能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在能力要求上,法律工作者和律师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作为法律工作者,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能够独立思考、客观公正地处理法律案件。

而律师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外,还需要具备出色的辩护和谈判能力,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律工作者和律师在专业要求上也有所不同。

法律工作者更加注重对法律条文和法律程序的熟悉和掌握,他们需要通过司法考试等方式取得相关资格,才能够从事法律工作。

而律师则需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才能够独立执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综上所述,法律工作者和律师虽然都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但它们在职责、能力和专业要求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了解这两个职业的区别,有助于更加准确地选择合适的法律服务,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来说,也有助于明确自身的职业定位,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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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律师与法律工作者的区别近日在律师群里有律师发布了一条地方立法消息,湖南省人大将在本月(2017年9月)通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条例》,在该条例中,将法律工作者的执业地域从区县一级扩大到市级范围,允许法律服务所跨县市设置分所及接待点。

有湖南律师表示,此草案的通过,对年轻律师执业环境影响较大。

这样的制度安排,不仅违背了基层法律工作者应服务于乡镇社区等基层的设置初衷——放低准入条件就是为了弥补基层律师服务的提供不足,而且,将会更加造成对律师不公平的竞争。

姑且不提此条例出台的利弊,单说一下律师与法律工作者的区别,帮助大家弄清二者的区别,有利于大家选择高素质的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

现实生活中,人们搞不清什么人是律师什么人是法律工作者。

有的人,在整个诉讼阶段,也没有搞清自己所聘请的代理人是不是律师,等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后,才猛然发现为自己代理诉讼的人,原来不是律师。

实际情况是,许多人,甚至可以说是大多数人,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混为一谈,甚至将律师和上法庭打官司的其他人员混为一谈。

淡化了对律师的认识和了解,也模糊了律师的职业形象。

为了帮助人们认清“律师”,选择到真正的律师为自己提供优质到位的法律帮助,作者在此提出一些建议和方法,抛砖引玉给与律师有缘的人们。

我国现行的法律和行政规章,主要设定了两种人为专职的法律执业人员:一为律师;二为法律工作者。

什么人可以称作律师呢?我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什么人可以称为法律工作者呢?根据行政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基层法律工作者是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二者的相同点是,都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但二者的区别却是相当大的。

区别之一,二者产生和存在的法律基础不同。

律师的产生和其执业的基础,是根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法律工作者的产生和其执业的基础,是根据行政规章《关于乡镇法律法务所的暂行规定》(现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

也就是说,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设定是没有法律基础的。

区别之二,二者执业的准人不同。

要想做律师,必须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职业资格。

从2002年起,要想做律师,必须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而做基层法律工作者,就没有这样的准入程序,只要你想做并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同意就行。

区别之三,二者执业的法律水平或者说是法律知识的含量不同。

做律师,首先得是法律本科毕业,才有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

参加考试,不是一般人就可以成就理想、如愿以偿的。

就以2002年的考试为例,全国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有38万之多,但因此而获得资格的人只是报考人数的百分之六点多有资格做律师的人,其知识含量的程度有多少,我这里不说,你也会猜想了。

而做法律工作者,只要具备高中文化就可以了。

区别之四,二者服务的范围不同。

律师的服务范围十分广泛,凡是社会生活中用得上律师的事务,律师都可以发挥作用。

而法律工作者的服务范围仅限于从事简单的民事类代理事务,他们不具备从事刑事类代理和辩护业务。

区别之五,二者执业的地域不同。

在全国范围类,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律师也有一定的执业空间。

法律工作者的执业受地域范围限制,根据司法部对行政规章《乡镇法律法务业务工作细则》的解释,基层法律工作者不能代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

现在广东\上海\北京等发达地方已经不允许法律工作者出庭参加.区别之六,二者体现的社会价值不同。

律师作为一种职业,是世界各法制国家的同类设定,律师的社会作用,国际条约《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1990)》有系统的揭示,其中之一就是“要求所有人都能有效地得到独立的法律专业人员提供的法律服务”。

因此,有人说:“没有律师就没有司法公正”。

法律工作者的职业设定,只是中国的现象,不是国际上通常的做法,因此也就没有“没有法律工作者就没有司法公正”的说法。

区别之七,二者的历史使命不同。

律师是法制国家的产物,与法制国家同发展,共存亡。

法律工作者只是为解决乡镇聘请律师难的现状而暂时的措施,司法部早在2002年,就要求大中城市的法律工作者,淡出诉讼领域,可见,法律工作者作为一种临时制度,意味着将要完成其历史使命。

相对于我国其他地方来说,要区别哪是律师、哪是法律工作者,其难度比较大.现就我们的法律服务市场做一个比较和分析,以帮助大家鉴别真伪。

一是从执照上进行鉴别。

律师的执业执照是红色的,象结婚证,内页纸张上对光可发现有水印。

基层法律工作者是工作证是绿颜色.象离婚证.内页纸张上对光可发现没有水印。

二是从招牌上进行鉴别。

律师执业的场所是律师事务所,其招牌是“行政区名称+字号+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作者执业的场所是法律服务所,其招牌应当是“XX县XX(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

法律服务所的招牌很少是按照要求制作的,到处悬挂的是“湖北XXX法律事务所”,比律师事务所的招牌要张扬得多了。

三是从服装上进行鉴别。

根据规定,律师只有在出庭的时候,才会着律师袍,平时的着装是大众化的,有时可见左胸前的别有象西服商标样的金色徽章,仔细看可发现上有“中国律师”字样,那就是律师徽章。

而平时着有“司法”臂章,象警察服装颜色的制服的,可能就是“乡镇(基层)法律工作者”了。

有人也许会问,在我们这,还有许多的社会人员也在帮人打“官司”,这又是怎么回事?在我们国家,根据三大诉讼法的规定,其他公民经人民法院同意,是可以为当事人代理民事类案件和参与刑事案件的辩护的,但有严格的限制。

限制之一是要经人民法院同意。

限制之二,是不得收取任何报酬,冒充律师者由公安机关处以以5000元以内的罚款。

非冒充律师而收取报酬者,由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制之三是在刑事辩护案件中,可以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人只能是被告人的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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