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会计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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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图: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网站截图 搜索:广东人事,点“继续教育”)广东学习网学习注册流程——————————————————一、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流程:为了让您在广东学习网的学习情况能第一时间与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厅”)进行数据对接,建议您在进入学习前,先登录省厅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人事—>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并注册账号。

如果您是个人用户,请在“个人”栏目点击“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如果您是单位用户,请在“单位”栏目点击“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 第一步:单位注册---------------------------------1.进入注册打开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在首页正上方导航栏里点击“继续教育”按钮,出现新的页面,点击单位栏“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后填写相关信息。

如图(1)如图(2)如图(3)2、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前请先仔细阅读用户服务协议的会员协议,确认请打勾点击“下一步”后,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单位信息,完善管理员信息即可注册成功。

如图(1):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如图(2) 填写单位信息如图(3)填写管理员信息---------------------------------- 第二步:个人注册---------------------------------1、进入注册打开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在首页正上方导航栏里点击“继续教育”按钮,出现新的页面,点击个人栏的“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填写相关信息。

如图(1)如图(2)如图(3)2、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前请先仔细阅读用户服务协议的会员协议,确认请打勾点击“下一步”后,填写帐号信息并完善后即可。

如图(1)填写登录账号、身份证号、单位所在城市、所在单位。

温馨提示:登录帐号只能由字母、下划线、数字组成,只能以字母开头,长度为2~20位。

会计继续教育单位操作步骤

会计继续教育单位操作步骤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法人单位操作手册编制日期:2019年05月14日目录第一章操作指南 (4)1.1法人单位注册与登录 (4)1.1.1单位账号申请 --→子账号申请 (4)1.1.2单位账号申请 --→子账号实名认证 (6)1.1.3单位账号申请 --→单位注册账号与子账号绑定 (7)1.1.4单位账号申请 --→子账号登录 (12)1.2法人单位 (14)1.2.1法人单位角色申请 (14)1.2.2法人单位信息维护 (15)1.3课程培训计划管理 (16)1.3.1专业课计划申报 (16)1.4法人单位培训班管理 (20)1.4.1培训班设置 (20)1.4.2培训班考勤设置 (22)1.4.3培训班人员录入 (24)1.5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 (26)1.5.1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确认 (26)1.5.2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维护 (27)1.6继续教育记录管理 (30)1.6.1继续教育记录申报 (30)1.6.2继续教育记录批量申报(暂未开通) (31)1.6.3继续教育记录认定 (32)1.6.4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34)1.7师资管理 (35)1.7.1师资信息维护 (35)1.8信用管理 (37)1.8.1失信信息录入 (37)1.8.2单位失信信息查看 (38)1.9查询统计 (39)1.9.1专业课计划查询 (39)1.9.2继续教育培训记录查询 (41)1.10历史数据绑定 (42)1.10.1 历史信息绑定 (42)1.11历史数据管理 (42)1.11.1继续教育记录查询 (42)1.11.2历史证书查询/打印 (43)第一章操作指南1.1法人单位注册与登录1.1.1单位账号申请 --→子账号申请✧功能描述:法人单位在第一次进入本系统前,要先一个子账号注册并且该之账号必须实名认证,才能申请法人单位账号。

✧子账号申请界面:1.1.2单位账号申请 --→子账号实名认证✧功能描述:子账号实名认证登录网址/auth。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 用户可以通过数据可视化结果,发现数据中的规律和趋势,为决策提供依据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05
教育管理系统的优势与挑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优势分析
数据安全,保障学员信息隐私
• 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确保学员信息安全
• 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
功能齐全,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求
学习管理功能实用,方便学员学习
• 学员可以查看课程目录,选择感兴趣的课程进行学习
• 学员可以查看学习进度,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 学员可以收藏课程,方便下次学习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考核与评估功能
实现学习成果的考核与评估,提高学员学习效果
• 考核与评估包括课程考试、实践活动、论文评审等
注册登录流程简便,提高用户体验
• 用户只需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即可完成注册登录
• 注册登录过程中提供验证码验证,防止恶意注册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学习管理功能
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满足学员个性化学习需求
• 学习资源包括课程、讲座、论文、实践等
• 学习资源采用多种形式,如视频、音频、文档、图片等
• 2010年,广东省对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推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功能特点
功能齐全,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求
• 注册与登录功能,方便学员注册、登录和管理个人信息
• 学习管理功能,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满足学员个性化学习需求
• 考核与评估功能,实现学习成果的考核与评估,提高学员学习效果
• 为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在线学习、考核评估等功

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1. 简介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是为了满足广东省继续教育机构管理需求而开发的一款学员管理系统。

该系统旨在提供一种便捷、高效的方式来管理继续教育机构的学员信息和课程安排。

2. 功能特点2.1 学员管理•学员信息录入和管理:包括学员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购买课程信息等。

•学员报名管理:支持线下和线上报名,可以记录学员的报名时间、支付情况等信息。

•学员课程安排:为学员安排相应的课程,便于管理和调整。

2.2 课程管理•课程列表管理:包括课程名称、授课老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信息。

•课程报名管理:记录每个课程的报名人数、报名时间、课程费用等。

•课程评价管理:学员可以对已完成的课程进行评价。

2.3 资源管理•老师管理:包括老师信息、教授课程、工作经历等。

•教材管理:记录教材信息、库存情况、购买和使用记录等。

•设备管理:记录学校提供给教师和学生使用的设备信息,便于管理和维护。

2.4 系统管理•用户权限管理:设定不同用户角色,如管理员、教师、学生等,并分配不同的权限。

•数据备份与恢复:定期备份系统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数据统计与分析:提供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方便管理员进行决策。

3. 实施效果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实施将带来以下效果: - 提高学员管理效率:通过系统化管理学员信息,提高学员信息的录入和查询效率,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

-提升课程管理水平:通过系统记录课程信息和学员报名情况,能够更好地安排和调整课程,提升课程管理水平。

- 强化资源管理模式:通过记录和管理教师、教材和设备信息,能够更好地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管理决策支持: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为管理员提供决策支持,有利于制定和调整管理策略。

- 提升用户体验:系统的使用方便、界面友好,减少人为操作和沟通的环节,提升用户体验。

4. 注意事项在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数据安全保护:系统中的数据包含学员、教师等敏感信息,需要合理设置权限,保护数据的安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3.20•【字号】粤财会函〔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推进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将我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数据信息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认定(一)公需科目学习及登记平台变更。

自2020年4月起,全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线上学习培训,统一登陆省财政厅负责管理的“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会计信息平台”)进行,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学分自动登记和认定通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管理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系统”)不再提供学习渠道。

(二)专业科目学分登记和认定。

自2020年4月起,全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登记和认定,统一在“省会计信息平台”进行。

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级负责。

(三)数据对接和证书打印。

自2020年4月起,全省(深圳市另行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省会计信息平台”完成规定学分登记和认定后,相关数据信息自动对接到“省继续教育系统”生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一般3个工作日内完成)。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为了促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而实施的一项教育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大力开展培训,提高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建设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为了推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教育的发展而进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系统主要包含“网络教育平台”、“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三个方面,旨在构建一个全面、科学、高效、便捷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教育体系。

网络教育平台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该平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主选择课程及学习时间,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学习,方便快捷。

平台的课程设置丰富多样,包含各类专业技能及管理知识培训。

课程的资源共享不仅可以促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技能交流,而且可以为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秀的人才培养基础。

职业技能培训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另一个核心。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面向广东省各地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旨在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工作素质。

通过专业的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获得更加系统、专业的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不仅可以帮助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自身的职业竞争力,而且可以推动广东省经济的发展。

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该系统,广东省职业技术人员可以完成报名、培训、考试、发证等各项工作。

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了课程的在线预约、学习进度的实时跟踪、学习成果的在线考核及查询等功能。

这不仅方便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管理,同时也为广东省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了科学化、有效化的职业教育管理手段。

总结来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对提高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操作指南个人个人注册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操作指南个人个人注册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操作指南(个人)个人注册
个人注册
个人用户注册流程
一、点击【用户注册】进入确认服务协议页面,仔细阅读服务协议,选择【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以上用户服务协议】后,点击【下一步】即进入“填写帐号信息”页面如所示,如不同意,点击【退出】按钮即可。

二、填写帐号信息页面,信息填写方法及需注意的问题如下
注意事项:
1.页面中带 * 的为必填项
2.身份证号码、登录帐号均在系统中未被注册才能进入下一步资料填写
三、填写帐户信息、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后,钩选承诺并点击“下一步”。

注意带有“*”标记的为必填项。

页面出现注册成功提示。

四、未有单位情况
当注册个人用户时,出现找不到所属单位的情况。

请联系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在系统中注册法人单位用户,单位用户注册成功后,并经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个人用户才能注册为该单位的个人用户。

五、以“广东省电子学会”注册的情况
经广东省电子学会同意后,个人用户可以以“广东省电子学会”为所在单位注册。

填写个人注册信息时,单位所在城市“广东省直”;所在单位“广东省电子学会”。

2023年度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2023年度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会计 信息化
14 会计数据标准应用 会计数据标准介绍及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应用。
15
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 务工作中的应用
会计信息化、数字化相关制度,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
类型
科目
专业科目 序号
子科目
初级学习内容
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源自可持续 信息披露16
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 动态
2023年度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类型
科目
专业科目 序号
子科目
初级学习内容
中级学习内容
高级学习内容
专业 通识 知识 (必修 课, 不少于 20学 分)
会计职业 道德
会计法治
会计改革 与发展
1
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 体系建设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信用建设与会计诚信,严重会计失信行为、财务造假与会计舞弊典型案例分析等。

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概况, 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
13
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 实务应用
主要税种基本知识,税收征收管理。
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重点难点问 题,税务与会计相关问题。
税收知识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 综合运用及税收规划与管理;国际 税收法律法规及征管实践;税务违 法失信典型案例分析。
其他财会 财经热点
19 财政金融法律法规 国有资产管理、预算、证券、保险、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等。
20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 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等不同企业类别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等。
21 其他法律法规
民法典中与经济业务事项相关的法律知识等。
22
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规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规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规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是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习水平,推动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而开设的一项教育系统。

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规范操作,特制定以下个人操作规程:一、系统登录规程:2.个人登录密码应定期进行修改,并保持密码的机密性,不得向他人透露。

3.如果个人发现登录系统时出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二、课程选择规程:1.个人在选择课程时,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需求和学习计划,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2.个人每学年应根据要求选择一定数量的专业课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

3.个人应根据自身的学习进度和课程进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按期完成学习任务。

三、学习规程:1.个人学习时应按照课程内容和学习指南,有序进行学习。

2.个人学习期间应按时提交学习报告和其他相关作业,确保学习成果的记录和反馈。

四、考试规程:1.个人在学习完成后,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统一的考试,通过考试后方可获得学分。

3.考试期间个人应保持安静,不得交流和作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会被取消考试成绩和学分。

五、学分获取规程:1.个人学习、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分将作为个人继续教育的依据。

2.个人应关注自己的学分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员反馈。

六、证书领取规程:1.个人课程学习合格后,可以申请领取相应的证书。

2.证书领取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个人相关的证明材料。

3.证书领取时间和领取地点将在系统中提前公布,请个人及时关注。

七、系统退出规程:1.个人在退出系统前,应确认自己的学分、课程学习情况以及证书领取等事项已经处理完毕。

2.个人应正常退出系统,保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以上就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个人操作规程,希望各位用户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个人的学习效果。

同时,希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利用好这个平台,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在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录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录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录在当今快速发展的时代,持续学习和提升自身技能变得愈发重要。

对于广东省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参加继续教育已经成为一项必要而重要的任务。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统计各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情况,广东省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本文将介绍该系统的登录功能。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是一个集成化的学习管理平台,致力于提供便捷的学习资源和全面的学习服务。

该系统的登录功能是所有用户在系统内进行学习和管理的必经步骤。

登录界面为用户提供了登录账号和密码的输入框,用户需要正确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才能进入系统。

首先,用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登录该系统。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只对符合条件的用户开放,这些用户包括广东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

用户需要提交相应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

在登录界面,用户需要在相应的输入框中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

账号是系统分配给用户的唯一标识符,通常是由一串数字或字母组成。

密码则是用户自己设置的,用于保护账号安全和隐私。

在输入账号和密码后,用户可以选择记住密码的功能,以便下次登录时不需要重新输入。

登录时,系统会对用户输入的账号和密码进行验证。

系统首先会检查账号是否存在,如果账号不存在则会提示用户重新输入或进行注册。

如果账号存在,则系统会对用户输入的密码进行加密处理,并与系统内保存的加密后的密码进行比对。

只有在账号和密码匹配的情况下,用户才能成功登录系统。

登录成功后,用户将被跳转到系统的个人主页。

个人主页为用户提供了各种学习和管理的功能和选项。

用户可以查看已报名的课程、查找学习资源、参与在线学习和考试、下载学习材料等等。

通过个人主页,用户可以全面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查看学习进度和成绩。

此外,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还提供了密码找回功能。

如果用户忘记了自己的密码,可以通过系统提供的密码找回流程来重新设置密码。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区县教育局用户)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区县教育局用户)
1.4.2.3.2
第一步:点击“查看”,即可查看指定的调额审核进度和结果
1.4.2.4
1.4.2.4.1
第一步:点击“参训报名情况”按钮,进入查看参训报名情况
第二步:点击“查看报名表”,可以查看指定报名教师的详细信息
如果尚未审核该教师,则查看教师信息并提交审核结果,如果审核通过可以不写审核意见,如果审核不通过,则需要些审核意见。若以及审核过了,则点击“查看报名表”显示审核结果。
GDJY17082709HG151_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教育厅用户)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培训操作手册(区县教育局用户)
第一章
一.1.
一.2.
系统地址:/jspx/
一.3.
区县教育局用户账号:账号密码:初始密码
第一步:单击子项目名称,可以查看子项目的详细信息
1.4.1.2.2
第一步:勾选一个子项目,单击“开放全地区报名”,就可以对该子项目开放到本区县的学校的教师都可以报名
1.4.1.2.3
第一步:单击“班期分配情况”按钮,对子项目的班期进行分配,选择分配的学校和名额分配,名额分配要分配完,如果已经分配则直接进入查看分配情况
第二步:填写完需申请调额数量,点击“保存”,保存信息
第三步:点击“提交”按钮,申请调额申请将由选择上级审核
第四步:选择送审的上级用户,点击“送审”按钮
第四步:点击“查看”按钮,可以查看送审进度
1.4.1.3
1.4.1.3.1
第一步:单击“审核”,进入审核指定的调额申请
第二步:填写完审核结果,单击“审核/审批/备案”按钮,完成审核
第三步:点击“审核进度”,可以查看各个审核步骤的进度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新版)使用常见问题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新版)使用常见问题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新版)使用常见问题本系统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法人单位、施教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子、个人子系统,为法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记录认定等功能;为施教机构提供专业课培训计划上报、开班及班级管理功能;为行业主管提供专业课目录发布、专业课培训组织等功能;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培训班报名、继续教育记录申报等功能一、完善个人信息选择工作单位时搜索不到本人单位怎么办?可能是单位还没注册,请单位进行注册,如果单位已注册,请完成法人单位角色申请。

二、个人(或单位)帐号密码忘记了,怎么找回密码?可通过登录界面“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

三、在哪里申报专业课或选修课学时?登录个人帐号,在继续教育记录-->学时记录添加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后,提交单位审核。

四、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何申请折算为专业课学时?可通过继续教育记录-->学时记录添加申报学时。

五、发现申报的专业课或选修课记录填写错误(如申报年度选错),单位已审核同意,怎么修改?请单位“审核不同意并结案”后再新增申报。

六、怎么修改公需课学习年度?单位可通过“公需课年度调整”功能进行调整。

七、公需课作业不及格是否可以重新做?可以多次重做,直至及格。

八、为什么继续教育证书发证单位是空的?发证单位处由用人单位盖章。

九、注册时个人姓名写错了怎么修改?未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可登录广东人社统一认证系统/auth进行修改,已实名认证的用户,可联系省技术员后台修改:020-********、020-********。

十、本人既是会计师,也是经济师,如何获取两个专业系列的继续教育证书?完善个人基本信息选择两个专业序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选择其中一个就行,分别按会计和经济专业的学时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可共用),并在系统申报学时。

十一、是否所有学员都要银联实名认证?不是的,除了单位管理员要实名认证,其他学员可以不用实名认证。

补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说明

补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说明

补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说明一、受理条件: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视同继续教育的条件,并持有佛山市财政局或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发放和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1.《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原件1份,收原件;2.申请人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5.不同类别的情况,还需分别提供相关的资料原件收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1.网上预约申请。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进入继续教育补登——会计人员——学分确认申请视同继续教育入口——我要申请,再填写相应的信息和申请事项。

提交申请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你提交的信息已收到,请根据您的受理时间准时到现场受理”,并打印《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申请人在打印的表格签名确认。

2.审核办理。

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禅城区财政局5楼506室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核对材料与会计管理系统记录的情况是否一致,符合条件的,将信息录入系统,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部门:禅城区财政局五、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禅城区政府2号楼506室六、办理时限:2019年3月28日至4月30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七、咨询电话:禅城区财政局咨询电话: 83203351八、收费标准:无九、特别说明:2014年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执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需求,广东省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学习平台,促进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全面发展和提升。

一、系统概述。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是广东省政府为了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建立的一套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该系统整合了广东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资源,包括线上课程、线下培训、资格认证等,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学习和成长空间。

二、系统功能。

1. 课程管理,系统整合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的课程资源,涵盖了技术、管理、法律等多个方面的知识,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丰富的学习选择。

2. 培训管理,系统提供了线上线下的培训机会,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多样化的学习渠道,满足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

3. 资格认证,系统整合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信息,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证书申领和管理服务。

4. 学习记录,系统记录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历程和成绩,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学习成果的展示和证明。

5. 资讯发布,系统定期发布行业动态和政策法规等信息,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及时的行业资讯和政策解读。

6. 交流互动,系统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平台,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交流互动的机会,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之间的学习和成长。

三、系统优势。

1. 多元化的学习资源,系统整合了各类学习资源,包括线上课程、线下培训、资格认证等,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多元化的学习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

2. 便捷高效的学习平台,系统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学习平台,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随时随地的学习机会,提高了学习的灵活性和效率。

3. 个性化的学习服务,系统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需求,提供了个性化的学习服务,为专业技术人员量身定制学习方案,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规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规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规程第一条:总则第二条:系统账号1.专业技术人员在使用管理系统之前,需要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经过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账号。

2.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的账号为个人账号,不得转借或与他人共享。

第三条:系统功能1.管理系统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考试、评估等功能。

2.学习内容为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教材、论文等。

3.学习记录和学分积累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参考依据。

第四条:学习过程1.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学习内容,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学习任务。

2.学习过程中应保证网络畅通和电脑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学习资料的及时获取和学习任务的完成。

3.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学习后应主动参与讨论、答题等互动活动,提升学习效果。

第五条:课程考试1.管理系统设有学习课程考试,考试主要用于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对学习内容的掌握程度。

2.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管理系统确定,并提前通知专业技术人员。

3.专业技术人员需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参与考试。

4.考试成绩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果的重要参考。

第六条:学分积累1.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课程学习和通过课程考试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2.学分积累将被记录在管理系统中,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3.学分的获得应遵循管理系统的规定,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

第七条:评估与建议1.管理系统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情况、学分积累等数据,进行综合评估。

2.评估结果将作为改进和完善管理系统的参考,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考。

3.专业技术人员对管理系统的使用过程和体验,可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管理系统运营方。

第八条:违规处理1.专业技术人员在使用管理系统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作弊等行为,将被视为违规。

2.对于违规行为,管理系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学分、限制账号使用等。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分登记流程(新)d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分登记流程(新)d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分登记流程一、在新华会计网()完成不低于60学分的专业课时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学员在新华会计网完成不低于60学分的专业课时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按照下列流程步骤操作才能顺利完成专业学分上传登记。

2.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暂不办理学分登记,请打印保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待从事会计工作后再办理补充登记。

二、办理平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 (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三、办理流程1.会计人员自行登录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账号——绑定用人单位(未绑定用人单位,则不能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如发生工作单位变化,请及时变更单位名称。

)——点击继续教育记录申报——点击添加——填写保存信息并上传附件——点击送审(由用人单位审核)。

2.填写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查出属不实资料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完成方式序号类别折算专业科目学分办理方式1. 参加用人单位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学时计量由用人单位、施教机构导入或由个人申请2.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税务师考试以及用人单位认可的会计技能类考试;每通过一门折算90学分个人申请后,由用人单位确认3. 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按照学时计量个人申请后,由用人单位确认4.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5. 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独立承担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6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独立发表,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7 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独立公开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8 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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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会计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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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 * (穗财会〔xx〕28号)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根据《会计法》、《关于印发〈广东省 *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 * 》(粤财会〔xx〕50号)、广东省 * 《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 》(粤财会〔xx〕69号)和《关于xx 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 * 》(粤财会〔xx〕10号),结合我市会计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将xx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我市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下称持证人员),应按规定自取得从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继续教育要求
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管理制度,xx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得跨年度结转。

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将记录在会计人员电子档案中。

三、继续教育形式
我市xx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用面授培训、远程教育两种方式,持证人员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继续教育内容
根据单位类型划分,持证人员实行分类培训。

(一)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
培训内容为: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

参与培训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

主要包括:大中型企业持证人员,即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及以上的企业持证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

培训内容为:管理会计、《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石油石化行业》、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具体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
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

参与培训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三)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

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持证人员。

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除外。

培训内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四)其他持证人员
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上述三类培训内容之一。

五、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xx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xx年7月1日起至 xx 年6 月30 日止。

具体开班时间可登录继续教育系统查询,操作办法详见《个人参加继续教育程序》(附件1)。

培训机构名单详见《xx年度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附件2)。

六、收费标准
按照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培训收费管理 * 》(穗价〔xx〕17号)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

七、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其他形式持证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取得xx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广东省 *
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xx年度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xx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
程培训,xx 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 1学分;
(四)参加广东省 * 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xx年度考试或考核
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xx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xx年度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xx年度
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24学分;
(七)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
历教育,xx年度通过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八)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
计类研究课题,xx年度课题结题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
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
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九)xx年度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十)xx年度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十一)xx年度参加广东省 * 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十二)我局认可的其他形式。

八、继续教育登记
(一)持证人员完成xx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无需到区财政局办理登记,我局会将继续教育完成信息直接记录在持证人员电子档案中。

(二)参加本通知第七点所列继续教育形式取得学分的持证人员,可携资料到已预约区财政局登记点(附件3)办理现场登记。

办理流程详见《继续教育学分确认登记操作指南》(附件4)。

(三)持证人员参加培训或办理学分现场登记后,可登陆继续教
育系统服务平台查看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电子记录信息。

如需纸质凭证的,可自行登录服务平台打印《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记录》。

九、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一)各区财政局应按照全市统一布置的要求,组织开展xx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严格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监管和考核,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

(二)市属各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单位和组织机构、各区财政
局应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支持和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并督促本部门(单位、地区)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继续教
育。

如需自行组织培训的,应与我局(会计处)联系,报送有关文件、课件和学员资料,力争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十、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课程
补学 xx~xx 年度的,可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参加面授课程或选择远程教育机构网上学习。

补学xx~xx年度的,可到任一面授培训机构(附件2)参加面授课程或选择远程教育机构网上学习。

广州市财政局
xx年6月20日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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