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辽建价发[2014] 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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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6 年12月前言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委托,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本公司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专家,并邀请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的专家,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的制定原则和内容,在广泛征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建设的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映,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设建科(北京)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编写人员:刘宗宝陈才堡姜学诗田玉香沈娅萍张守峰蒋媛苗桂彬马敏宿秀明王小明赵继豪陈英选谢京红张晔赵秋华罗仲雷班利生。

主要审查人员:李晓明蒋勤俭张惠江苗启松朱茜余正维吴彦明范重周祥茵目录一、总则 1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32.1 法规 3 2.2 材料 3 2.3 立面、外墙 32.4 接缝 3三、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43.1 强制性条文 4 3.2 法规 4 3.3 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4 3.3.1 结构设计说明4 3.3.2 结构施工图5 3.4 材料5 3.5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5 3.5.1 适用高度 5 3.5.2 现浇混凝土要求 6 3.5.3 计算规定 6 3.5.4 接缝材料要求7 3.5.5 耐久性8 3.5.6 位移限值8 3.5.7 连接规定8 3.5.8 楼梯9 3.5.9 叠合板9 3.6 框架结构设计113.6.1 一般规定11 3.6.2 接缝计算11 3.6.3 叠合梁12 3.6.4 预制柱13 3.6.5 接缝和节点14 3.7 剪力墙结构设计16 3.7.1 一般规定16 3.7.2 连接构造17 3.7.3 接缝计算22 3.8 多层剪力墙结构设计22 3.8.1 一般规定22 3.8.2 接缝计算22 3.8.3 连接构造22一、总则1.0.1 为指导和规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根据相关法规(本要点所称法规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以下简称JGJ 1-2014)编制本要点。

2014年辽宁省工程造价结算文件

2014年辽宁省工程造价结算文件

关于印发《201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辽建价发[2014]8号各市造价管理站(处),绥中、昌图县建设局:为了做好2014年我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我们于2014年11月12日在沈阳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发给你们,作为我省建设工程结算的依据。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2月8日2014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一、综合性问题:1.关于2015年辽宁省计价定额的编制情况。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正在组织编制2015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15年计价定额的编制与国家目前正在编制的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进度同步,预计将于2015年下半年颁布执行。

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等将在我省新一届计价依据体系中全面执行。

2.关于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如何处理?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应由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给予解释。

3.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缴的社会保障费问题如何处理?此问题在上两个年度的结算会议纪要中已经明确,对于地税部门代缴的这部分社会保障费,不计入工程造价。

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相应工程项目的地税部门代收社保费的收据,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目前我省对计入工程造价的规费是按“以支定收”的原则进行核定。

规费计取标准的作用有两个,其一是直接按核定的标准在结算中计取规费;其二,对于有劳保统筹的城市,按照规费核定的标准,到劳保统筹部门支取社会保障费。

二、2008年计价定额问题:1.工程签证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如何计算?工程签证发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应按合同或投标文件关于计日工约定计算。

辽宁省规费标准辽建价发[2009]5号

辽宁省规费标准辽建价发[2009]5号

辽建价发 [2009]5号关于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造价管理站(处):为了配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的贯彻执行,我们对施工企业规费标准核定做了调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在对本埠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时,仍按照《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辽建发 [2006]30 号)的规定执行。

二、《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第六条二款,“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编制标底或拦标价时,规费应按规费标准的上限计取。

”我们对规费计取标准做了调整,在编制标底或拦标价时,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见表)规费标准序号规费名称规费费率上限(%)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1 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规定标准执行2 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16.363 失业保险 1.644 医疗保险 6.555 生育保险0.826 工伤保险0.827 住房公积金8.188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辽建发[2007]31号1.50元/平或无面积按总造价0.15%计算.工程额定测定费辽政发[2001]15 号按税前工程造价0.11%计三、《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中第九条二款,未取得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统一按人工费加机械费之和为取费基数,费率按综合系数 1.80 %计取。

四、外埠企业规费核定外埠来我省的施工企业,实行按拟建工程项目核定计取标准,不对施工企业核定。

外埠来我省的施工企业除应提交《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以外,还应提交如下材料:1. 拟建工程的工程投资额;2. 拟建工程的工期;3. 拟建工程人工工资总额。

五、为更好的服务外埠企业,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随时受理,在外埠企业资料提交完备的基础上,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核定完成提交省造价管理机构,省造价管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六、 2009 年规费核定的时间仍然是 2 月至 4 月份,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核定。

大连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管理办法

大连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管理办法

大连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管控,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辽宁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辽住建发〔〕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装配式建筑,是指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是指建筑的结构系统由混凝土部件(预制构件)构成的装配式建筑。

第四条装配式住宅必须产业化全装修。

本办法所指的全装修,是指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受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全市范围内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现场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以“三定”方案确定职能为准)。

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主管部门是辖区内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现场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事业组织负责所属辖区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现场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以“三定”方案确定职能为准)。

第六条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全市预制构件产品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预制构件的产品质量。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七条建设单位责任(一)建设单位是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全面负责。

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

装配式建筑验收规范标准

装配式建筑验收规范标准

ICS 91.080.40P25备案号: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2〕301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充分调研、总结近年来住宅产业化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应用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外相关技术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本规程的主要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模板与支撑;5.钢筋;6.混凝土;7. 预制构件安装;8.质量验收;9.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工作。

为了提高规程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意见和建议资料寄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建设大厦,邮编:100055,:-********)。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北京城建建材工业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建筑大学北京万科企业远洋地产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北京住总实业投资控股北京远通水泥制品北京恒坤混凝土本规程主要起草人:丰东晨光蒋勤俭浩宛春欣郭宁高岩薛刚徐巍军侯本才孔祥忠显来王永强春颖军蔡亚宁思忠朱文键阎明伟海莉韩秉刚郭建新锡洁柯秦珩秉军玉萍谢婧魏荣军齐明邓思华凡俊芸臧堪松卓东文峰阮汉祥段少佐徐建伟谢开嫣曲秀姝洁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原祖荫金鸿祥王甦王庆生燕明侯建群陶梦兰目次1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4)4 模板与支撑 (5)4.1一般规定 (5)4.2模板与支撑安装 (5)4.3模板与支撑拆除 (6)5 钢筋 (8)5.1一般规定 (8)5.2钢筋连接 (8)5.3钢筋定位 (9)6混凝土 (10)6.1一般规定 (10)6.2叠合构件混凝土 (10)6.3构件连接混凝土 (11)7预制构件安装 (12)7.1一般规定 (12)7.2场运输与存放 (13)7.3安装与连接 (13)7.4防水施工 (15)7.5成品保护 (16)8质量验收 (17)8.1一般规定 (17)8.2模板与支撑 (17)8.3钢筋 (18)8.4混凝土 (18)8.5预制构件安装 (19)8.6文件与记录 (23)9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24)9.1施工安全 (24)9.2环境保护 (24)本规程用词说明 (26)本规程引用标准名录 (27)附:条文说明 (28)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s (4)4 Formwork and Brace (5)4.1General Requirements (5)4.2Installation of Formwork and Brace (5)4.3Removal of Formwork and Brace (6)5 Steel Reinforcement (8)5.1General Requirements (8)5.2Connection of Steel Reinforcement (8)5.3Location Control of Steel Reinforcement (9)6 Concrete (10)6.1General Requirements (10)6.2Cast-in-situ Concrete of Composite Components (10)6.3Cast-in-situ Concrete Joints of Components (11)7 Precast Components Installation (12)7.1General Requirements (12)7.2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13)7.3Erection (13)7.4 Waterproof Construction (15)7.5Product Protection (16)8 Quality Acceptance (17)8.1General Requirements (17)8.2Formwork (17)8.3 Steel Reinforcement (18)8.4 Concrete (18)8.5 Precast Components Installation (19)8.6 Documents and Recordings (22)9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4)9.1 Safety (24)9.2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4)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26)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7)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8)1 总则1.0.1为了加强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和质量控制,指导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统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2008-2014辽宁省建筑工程结算文件

2008-2014辽宁省建筑工程结算文件

2014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辽建价发[2014]8号一、综合性问题:1.关于2015年辽宁省计价定额的编制情况。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正在组织编制2015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15年计价定额的编制与国家目前正在编制的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进度同步,预计将于2015年下半年颁布执行。

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等将在我省新一届计价依据体系中全面执行。

2.关于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如何处理?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应由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给予解释。

3.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缴的社会保障费问题如何处理?此问题在上两个年度的结算会议纪要中已经明确,对于地税部门代缴的这部分社会保障费,不计入工程造价。

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相应工程项目的地税部门代收社保费的收据,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目前我省对计入工程造价的规费是按“以支定收”的原则进行核定。

规费计取标准的作用有两个,其一是直接按核定的标准在结算中计取规费;其二,对于有劳保统筹的城市,按照规费核定的标准,到劳保统筹部门支取社会保障费。

二、2008年计价定额问题:1.工程签证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如何计算?工程签证发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应按合同或投标文件关于计日工约定计算。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一是按市场租赁价格计算;二是按定额机械台班价格再取各项费用。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按两者价格较低的计算;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协商解决或参照国有投资项目的方式处理。

2. 装饰装修定额2-46,2-47干挂花岗岩墙面与2-115墙面干挂花岗岩板有何区别,套项时,应如何选用?2-46,47是不用挂件直接干挂石材的做法;而2-115用的是不锈钢干挂件,是先挂钢龙骨架后挂石材的做法。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辽价函〔2018〕1号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辽价函〔2018〕1号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正文:----------------------------------------------------------------------------------------------------------------------------------------------------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辽价函〔2018〕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收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的函》收悉。

根据新修订的《辽宁省定价目录》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令第39号)规定,现将我省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收费范围及性质。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由经依法批准的具有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功能齐全的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收取。

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财政已拨付业务经费的,不得收取交易服务费;财政未拨付业务经费确需收费的,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性质为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取的交易服务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费单位须提出申请,履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性质为企业的,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二、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包括各类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劳务分包招标投标项目服务收费。

收费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中标价分段计费: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费率为1‰;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5‰。

每项收费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招投标交易双方各承担50%。

三、实行建设工程交易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单位应在每年一季度前将上年度建设工程交易量、交易额、交易服务费收费额及支出额等情况报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

jgj 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201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是中国建筑领域的一项重要标准和规范,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该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是一种采用预制构件进行组装的建筑结构形式,具有施工速度快、质量稳定、环保节能等优点,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推广。

该技术规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术语和定义:明确了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以便各方在交流和论述时统一概念。

2.材料要求: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材料进行了详细规定。

包括混凝土材料、钢筋、预制构件、连接件等。

3.设计规定: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整体设计进行了规定,包括荷载计算、结构设计、构件设计等。

其中还对构件的预应力设计和预制构件的拼接设计进行了详细说明。

4.施工与验收: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施工流程、施工方法、质量控制等。

同时还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进行了说明。

5.维护与修复: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维护与修复进行了规定,包括防水、防腐、检测与监测等内容。

还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损坏程度和修复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技术规程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为促进建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指导和借鉴。

通过遵守该规程,可以提高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广泛应用。

总之,《201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通过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方面进行规范,为我国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标准,有助于推动我国建筑产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标准》大建委发[2008]75号

《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标准》大建委发[2008]75号

大建委发 [2008]75号各有关单位:现将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颁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机械台班费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的通知(辽建发[2007]87号)(以下简称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定额施行前颁发的辽宁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实物量定额、消耗量定额、参考价格表、单位估价表及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参考标准)、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辽宁省参考单价、辽宁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停止使用。

同时,原《关于贯彻辽宁省建设厅、财政厅〈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建委发[2006]164号)停止执行。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执行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等工程,在招标投标或工程预结算中,无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定额计价方式,均应执行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本定额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本定额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关于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标准1.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采取量价合一的表现形式,消耗量不可调整,材料价格可实行自主报价或按照《工程造价信息》网刊公布的材料价格进行动态调整。

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建设工程费用标准》颁布的费率标准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90%。

jgj 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201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是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颁布的技术规范,适用于建筑领域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和验收。

该规程共分为前言、范围、术语、材料、构件设计、构件制作、施工实施、验收和规范引用等九个部分。

该规程的前言部分介绍了规范的目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的来源等。

它的目的是规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结构的安全可靠,提高建筑的工艺水平和质量。

范围部分对该规程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

该规程所适用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包括预制板、预制柱、预制框架、预制墙板、立体拼装结构、预制楼梯和预制地下构筑物等。

它的要求适用于各种结构类型和其它相关规程的技术指导。

术语部分对该规程中使用的术语进行了定义和解释。

这些术语的准确理解和使用对于规范的应用非常重要,它们帮助确保相关人员对规范内容的一致理解,减少因术语造成的误解和错误。

材料部分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进行了要求和规定。

其中包括水泥、骨料、细集料、外加剂、钢筋和焊接材料等。

这些材料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直接关系到结构的安全和稳定性,规范对其要求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构件设计部分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构件设计进行了规范。

其中包括预制构件的尺寸、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规范要求在设计过程中要考虑结构的受力和承载能力,确保满足工程的安全需求。

构件制作部分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构件制作过程进行了规范。

包括对构件制作工艺的要求、模板和模具的使用、混凝土浇筑和养护等方面的规定。

规范要求制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构件的质量和准确性。

施工实施部分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过程进行了规范。

其中包括安装顺序、施工方法、连接和固定等方面的规定。

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确保结构的稳定和可靠性。

验收部分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验收标准进行了规定。

包括对构件尺寸的测量、钢筋的检查、混凝土表面的质量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jgj 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是根据国家建筑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的,旨在规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规程的目的是保障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厂房等各类建筑物。

第二章:材料和构件2.1混凝土材料2.1.1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控制混凝土强度等物理性能的波动,确保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2.1.2混凝土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骨料、粉煤灰等原材料,保证混凝土的质量稳定。

2.2钢筋和预应力钢筋2.2.1钢筋和预应力钢筋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强度和延性,满足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强度和变形控制要求。

2.2.2使用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的焊接、连接等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2.3构件2.3.1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尺寸稳定性和工厂化生产的能力,确保构件的安装精度和质量。

2.3.2构件应具有良好的抗风、抗震性能,满足建筑结构的设计要求。

第三章:设计3.1结构设计3.1.1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考虑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工厂化生产和施工要求,优化结构形式,提高建筑结构的整体性能。

3.1.2结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环境条件,保证建筑的安全、舒适和经济。

3.2连接设计3.2.1连接件应具有良好的刚性和可靠性,在构件的拼装和安装过程中能够保持稳定,确保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能。

3.2.2连接设计应灵活多样,能够适应不同的构件形状和尺寸,提高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和施工效率。

第四章:施工4.1材料和构件的质量控制4.1.1混凝土的搅拌、运输和浇筑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满足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要求。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完整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完整

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DB编号:DB **-**-**** 备案号:J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mponent manufacture and acceptance of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s(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为加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制构件的生产和质量控制,确保构件产品质量,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借鉴国外实践经验,结合实际,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预制构件制作、质量检查验收、产品标识、储存运输等容。

对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进行了系统的规定和要求。

本规程是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质检等单位控制产品工程质量的依据和技术标准。

本规程由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至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路49号,邮编530012,联系:0,电子:etrcgxjgjt.),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主编单位: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建筑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市万科房地产大都混凝土集团建工集团联合建设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建工集团基础建设大都物流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5)4 材料 (7)4.1一般规定 (7)4.2混凝土 (7)4.3钢筋与钢材 (9)4.4连接材料 (9)4.5预留预埋件 (12)4.6其他材料 (13)5 预制构件制作 (15)5.1一般规定 (15)5.2制作准备 (15)5.3模具组装 (16)5.4钢筋骨架、钢筋网片和预埋件 (19)5.5混凝土浇筑 (21)5.6混凝土养护 (24)5.7脱模与表面修补 (25)5.8绿色生产 (28)6 质量检查验收 (30)6.1一般规定 (30)6.2构件生产过程检查 (30)6.3抽样检验 (32)6.4构件质量验收 (35)7 产品标识 (38)7.1标识 (38)7.2产品合格证 (38)8 储存运输 (39)8.1储存 (39)8.2运输 (40)附录A 混凝土浇筑前检查表 (42)表A.0.1模具组装检查表 (42)表A.0.2混凝土浇筑前钢筋检查表 (43)表A.0.3混凝土浇筑前其他部件检查表 (44)表A.0.4预制构件外装饰外观检查表 (45)表A.0.5门窗框安装检查表 (46)附录B 出厂前预制构件验收表 (47)表B.0.1预制构件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表 (47)表B.0.2预制构件质量验收表 (49)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51)引用标准名录 (52)条文说明 (55)1 总则1.0.1为规和加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制构件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促进预制构件标准化、系列化、产业化发展,制定本规程。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精神,落实国家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要求,依据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方向,以推进建筑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发挥市场作用,注重政府引导,培育建筑产业集群,使装配式建筑发展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统筹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技术条件,根据多层次、多样化的建筑需求,以及差异化的发展模式,结合不同建筑类型的具体特点,相应建设混凝土、钢、木结构装配式建筑。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补充定额(一)》的通知-辽住建发〔2021〕8号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补充定额(一)》的通知-辽住建发〔2021〕8号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补充定额(一)》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补充定额(一)》的通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补充定额(一)》的通知辽住建发〔2021〕8号各市住建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体系,满足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计价需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推动先进工艺在我省建筑市场应用,省住建厅编制了《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补充定额(一)》(以下简称“补充定额”),对我省2017计价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中缺项部分予以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补充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非国有资金投资主体可以参照本补充定额进行工程计价。

二、本补充定额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

三、本补充定额是我省2017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是对2017计价依据的完善和补充,与2017计价依据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补充定额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五、本补充定额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补充定额项目与相关说明一、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高精砌块)胶泥砌筑(一)说明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31-201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构造》13J104等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技术资料,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辽建价发[2002]10号2001年定额有关问题的解释

辽建价发[2002]10号2001年定额有关问题的解释

关于执行2001年《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等有关问题的解释辽建价发[2002]10号各市造价站(处):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2001年我省各专业定额,现将各市造价站(处)在执行定额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一、2001年《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有关问题解释1、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起点包括本身。

例如放坡起点1.2米,包括1.2米本身。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如果到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土方体积折算表所列数值换算。

其天然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

3、人工挖桩孔,定额按挖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和挖松石分别列项,如遇其它类岩石,可按人工凿石相应定额计算。

4、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即扩大次数+1。

5、定额内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矫正、除锈、刷油,单价按实计算,计入直接费中。

其单价按实计算是指钢板桩若由施工企业自行制作,钢板桩的摊销量按其使用量的1%计算,计入直接费中;若是使用租赁的钢板桩,则按租赁费计算,只计取税金。

6、关于建筑物外脚手架、里脚手架的工程量计算,应按脚手架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

在编制预结算时,应掌握以下几点:(1)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2)按现场实际搭设计算;(3)不得重复计算。

7、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三、1条“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按柱图示周长尺寸另加3.6米”此条规定只适用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独立柱。

8、定额中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支模高度是按3.6米以内计算的,超过3.6米以上部分按定额规定计算。

超过部分套相应的每增加1米定额,不足1米不计算。

9、定额第十二章“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定额”,已考虑了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折旧费。

10、第十三章说明四、2条中“其增高部分的折旧费按相应定额子目折旧费的5%计算,并入台班基价中”不再执行。

二、2002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有关问题解释1、建筑幕墙工程按企业取费类别标准划分属于单独的专业承包队伍。

装配式混凝土构件操作规程

装配式混凝土构件操作规程

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1)术语 (1)符号 (2)3 基本规定 (2)4 预制构件制作 (4)一般规定 (4)模具安装 (4)钢筋安装 (7)混凝土浇筑 (9)脱模 (11)洗水、修补及养护 (12)成品存放及检测 (15)安全防护 (18)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9)5 预制构件运输 (19)一般规定 (19)构件的装卸 (19)构件的运输 (22)构件的堆放 (23)安全施工 (25)6 预制构件安装 (28)一般规定 (28)预制外挂墙板 (28)预制楼梯 (38)预制阳台 (39)叠合楼板 (49)叠合梁 (56)预制剪力墙、柱 (63)安全施工 (72)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3)7 质量验收 (74)一般规定 (74)预制构件质量验收 (75)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77)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 (78)结构实体检验 (81)主体结构工程验收 (71)1 总则为了加强对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与安装施工过程的管理和质量控制,指导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的制作、运输、和安装施工,统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房屋建筑的剪力墙、柱、梁、板、外挂墙板、阳台、楼梯等预制构件的制作、运输、安装及验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制作与安装操作方式方法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术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通过各种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式结构;门窗框预装法 pre-installed doors/windows method在工厂里先将门窗框固定在模具内,再浇注混凝土将门窗框与墙板连接成一体的制作方法;钢筋套筒灌浆连接 grout-filled sleeve connection在金属套筒中插入钢筋并灌注水泥基灌浆料的钢筋机械连接方式;构件 element是指在预制构件厂生产的预制外墙、阳台、楼梯、叠合楼板等成品构件;部品 component是指在预制构件厂生产的门窗、栏杆、空调百叶、雨蓬等成品构件;构件拆分separation structure根据预制构件的建筑图,将建筑合理分成各种便于生产、安装且能保证结构安全的构件;共模技术 common formwork method在生产同类型的预制构件时,共用一套底模和边模的技术;在与现浇混凝土接触面的模板表面涂刷表面缓凝剂,延缓混凝土表面的水泥水化作用,构件脱模后采用水枪冲洗露出表面石子,形成毛面以增强与现浇混凝土的粘结力的技术;A组紧固件 A fasteners用于调整预制外墙安装过程中标高的机具;B组紧固件 B fasteners又称位置调节紧固件,将PC板与预埋在结构梁内的钢板预埋角钢连接成一个整体,用于调节预制构件的里外位置的机具;C组紧固件 C fasteners又称垂直度调节紧固件,用于调节预制外墙在安装过程中的垂直度的机具;符号材料性能C30 ——表示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30N/mm2的混凝土强度等级;3 基本规定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施工的各流程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应重视构件生产和施工过程两阶段的质量管理;构件厂、物流运输、施工总承包和相关施工单位的资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前,应加强施工图和预制构件生产图纸的审核,确认图纸的一致性并编制预制构件制作方案;预制构件出厂前,构件厂应对构件进行质量检查,出具构件质保资料及出厂合格证;同时预制混凝土构件应在明显部位标明工程名称、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物流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预制构件运输方案,针对不同类型构件采取可靠的安全运输措施,确保预制构件运抵现场之前无损坏;预制构件安装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安装施工方案,对预制构件的现场安装制定专项技术、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现场安装应由专业化的预制构件施工队伍完成,按照施工工种划分,选择熟练的技术工人;现场施工前,应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并要求受交底人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作业;预制构件安装过程中,应确保各项施工方案技术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各工序及质量控制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用于构件制作和施工安装的建材和配件应符合相关的材质、测试和验收等规定;4 预制构件制作一般规定预制构件制作厂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建立完善的预制构件制作质量管理体系,并具有预制构件制作经验和必备试验检测手段;应配备相应的技术、质量、材料、安全和生产管理人员,满足技术质量、工期和成本管理要求;操作人员上岗之前应进行岗位培训,关键和特殊岗位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应做好模具、钢筋、水泥、外加剂、掺合料和骨料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供应计划和质量控制措施;预制构件生产前,应对各种生产机械设施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工况检验和安全检查,确认其符合生产要求;预制构件制作前应准备好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预制构件加工制作前应绘制并审核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加工图,具体内容包括:预制构件模具图、配筋图、预埋吊件及预埋件的细部构造图等;预制构件制作可划分为模具安装、钢筋笼预扎、混凝土浇筑、脱模、预制构件洗水、修补和养护及预制构件成品存放和成品检测等;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1对原材料和预埋件等产品进场复检,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对混凝土强度、模具、钢筋成品和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设计要求或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预埋件等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重要工序的自检及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模具安装施工准备1 技术准备1模具安装前,应对进厂的模具进行扭曲、尺寸、角度以及平整度的检查,确保各使用的模具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2 模具安装前应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校验,计量设备应经计量检定,确保各仪器、设备满足要求;3 模具安装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4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构件生产计划;根据构件吊装索引图,确定构件编号、模具编号;2 材料要求主要材料包括:脱模剂、水平缓凝剂、垂直缓凝剂、胶水、PVC 管、灯箱、线耳、轮式塑料垫块、玻璃胶等;3 施工机具主要机具包括:大刀铲、小刀铲、小锤、拉勒驳、两用扳手、撬棍、灰桶、高压水枪、磨机钢丝球、砂轮片、砂纸、干扫把、干拖把、毛刷、卷尺、弹簧剪刀、螺丝刀、弹簧、玻璃胶枪等;4 作业条件1 预制场地的设计和建设应根据不同的工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要求进行,并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相关标准或要求;2模具拼装前须清洗,对钢模应去除模具表面铁锈、水泥残渣、污渍等;3模具安装前,确保模具表面光滑干爽,且衬板没有分层的情况;模具安装预制构件模具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 模具安装前必须进行清理,清理后的模具内表面的任何部位不得有残留杂物;2 模具安装应按模具安装方案要求的顺序进行;3 固定在模具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应位置准确、安装牢固,不得遗漏;4 模具安装就位后,接缝及连接部位应有接缝密封措施,不得漏浆;5 模具安装后相关人员应进行质量验收;6 模具验收合格后模具面均匀涂刷脱模剂,模具夹角处不得漏涂,钢筋、预埋件不得沾有脱模剂;7 脱模剂应选用质量稳定、适于喷涂、脱模效果好的水性脱模剂,并应具有改善混凝土构件表观质量效果的功能;质量标准1 工程质量控制标准1预制构件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规定;当设计有要求时,模具尺寸的允许偏差应按设计要求确定;2固定在模具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中心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规定;2 质量保证措施1模具安装质量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2模具内表面应干净光滑,无砼残渣等任何杂物,钢筋出孔位及所有活动块拼缝处应无累积混凝土,无粘模白灰;模具外表面窗盖、中墙板等、洗水面板应无累积混凝土;3模具内表面打油均匀,无积油;窗盖、底座及中墙板等外表面无积油,缓凝剂涂刷均匀无遗漏;4模具拼缝处无漏光,产品无漏浆及拼缝接口处无明显纱线状;5模具的平整度需每周循环检查一次;钢筋安装施工准备1 技术准备1钢筋施工应依据已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焊工及机械连接操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具有岗位资格证书;2钢筋笼绑扎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3外委加工的钢筋半成品、成品进场时,钢筋加工单位应提供被加工钢筋力学性能试验报告和半成品钢筋出厂合格证,订货单位应对进场的钢筋半成品进行抽样检验;2 材料要求1钢筋的型号、数量、间距、尺寸、搭接长度及外露长度符合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所用钢筋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2钢筋应按进场批次的级别、品种、直径和外形分类码放,妥善保管,且挂标识牌注明产地、规格、品种和质量检验状态等;3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构件,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以下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3 施工机具主要机具包括:切割机、弯曲机、卷尺、扎钩等;4 作业条件1钢筋加工场地和钢筋笼预扎场地应根据要求规划好,场地均应平整坚实;2钢筋笼存放区域应在龙门吊等吊运机械工作范围内;钢筋笼绑扎1 钢筋笼绑扎工艺:制作钢筋开料表→钢筋开料、弯钢筋→按照项目图纸分料→绑扎组件→组装钢筋笼→固定附加钢筋、预埋钢筋→安装支架筋→钢筋笼检查→标记钢筋牌,标明钢筋预扎的型号、楼层位置、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2 钢筋骨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长度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钢筋骨架制作宜在符合要求的胎模上进行;3钢筋骨架制作应进行试生产,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制作;4钢筋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5当骨架采用绑扎连接时应选用不锈钢丝并绑扎牢固,并采取可靠措施避免扎丝在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外露;3 钢筋骨架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钢筋骨架应选用正确,表面无浮锈和污染物;2钢筋锚固长度得到保证;3悬挑部分的钢筋位置正确;4使用适当材质和合适数量的垫块,确保钢筋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质量标准1 质量控制标准预制构件钢筋的加工及安装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及深圳市标准预制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SJG18的有关规定;2 质量保证措施1预制构件所用钢筋须检验合格;2钢筋骨架整体尺寸准确;3绑扎钢筋位置须有清晰准确的记号;4绑扎钢筋扎丝的扎点应牢固无松动, 扎丝头不可伸入保护层;5钢筋笼不可直接摆放于地上,应用木枋承托或存放于架上;6在钢筋网上装轮式塑料垫块、墩式塑料垫块,需要合理使用数量,不能用错型号,轮式塑料垫块开口一定不能朝向模具方向, 垫块在钢筋网上要稳固,特殊位置要用扎丝固定;7所有钢筋交接位置及驳口位必须稳固扎妥;8预留孔位须加上足够的洞口钢筋;9钢筋应没有铁锈剥落及污染物;10钢筋笼牌应标明钢筋笼的型号、楼层位置、生产日期;混凝土浇筑施工准备1 技术准备1原材料进场前应对各原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各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规范的相关要求;2浇筑前对混凝土质量检查,包括混凝土强度、塌落度、温度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或规范的相关要求;3混凝土浇筑前,应根据规范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2 混凝土材料要求:1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2砂宜选用细度模量为~的中粗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JGJ52的规定;3石子宜用5~25mm碎石,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规定;4外加剂品种应通过试验室进行试配后确定,外加剂进厂应有质保书,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5低钙粉煤灰应符合国家现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粉煤灰GB1596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性能及质量指标,同时应符合45μm筛余≤18%,需水量比≤100%的规定;6拌合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7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要求;3 施工机具主要机具包括:大小抹灰刀、振动棒、大铁铲、料斗、高压水枪、小铁铲、刻度尺、毛刷、灰桶、探针式温度测试仪、塌落度筒、塌落度捣棒等;4 作业条件1浇筑混凝土前,检查模具内表面干净光滑,无混凝土残渣等任何杂物,钢筋出孔位及所有活动块拼缝处无累积混凝土,无粘模白灰;2 浇筑混凝土前,施工机具应全部到位,且放置位置方便施工人员使用;操作工艺及施工要求混凝土塌落度、温度、强度测试→混凝土浇筑、振捣→粗略整平、刷缓凝剂、表面压光→清洁料斗、模具、外露铁及地面;1 混凝土塌落度、温度、强度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每车混凝土应按设计塌落度做塌落度试验和试块,混凝土塌落度、温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测试合格,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混凝土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块留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2 混凝土浇筑、振捣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规范要求的程序浇筑混凝土,每层混凝土不可超过450 mm;2振捣时快插慢拔,先大面后小面;振点间距不超过300mm,且不得靠近洗水面模具;3卸混凝土时,不可利用振机把混凝土移到要落的地方;混凝土应用振机振捣密实;4振捣混凝土时限应以混凝土内无气泡冒出为准;5不可用力振混凝土,以免混凝土分层离析,如混凝土内已无气泡冒出,应立即停振该位置的混凝土;6振捣混凝土时,应避免钢筋、板模等振松;3 粗略整平、刷缓凝剂应符合下列要求:1混凝土浇筑完后,用木抹子把露出表面的混凝土压平或把高出的混凝土铲平;表面粗平后,将需洗水处用毛刷醮取缓凝剂,均匀涂刷在混凝土表面上,涂刷时用钢筋或木条遮挡不需洗水部位,使缓凝剂不随意流动;2混凝土表面细平,表面压光混凝土表面粗平完成后半小时,且混凝土表面的水渍变成浓浆状后,先用铝合金方通边赶边压平,然后用钢抹刀反复抹压两三次,将部分浓浆压入下表层;用灰刀取一些多余浓浆填入低凹处达到砼表面平整,厚度一致,且无泛砂及表面无气孔、无明显刀痕;3混凝土表面压光在细平一个模表面后半小时且表面的浓浆用手能捏成稀团状时,开始用钢抹刀抹压砼表面一两次,并不产生刀痕,表面泛光一致;在混凝土表面收光完后,在需要扫花的地方用钢丝耙进行初次的处理; 在浇完混凝土3小时后初凝后,再次用钢丝耙进行混凝土表面的扫花;最后在混凝土初凝后,在产品的底部盖上钢印,标明日期;4 清洁料斗、模具、外露钢筋及地面预制构件表面混凝土整平后,宜将料斗、模具、外露钢筋及地面清理干净;质量标准1 每车混凝土要按设计塌落度做塌落度试验和试块,混凝土塌落度、温度测试合格;2 混凝土都不能私自外加水;3 混凝土应在初凝前,将其浇筑完成;4 按规范要求的程序浇筑混凝土,每层混凝土不可超过450 mm;5 插棒时快插慢拔,先大面后小面;振点间距不超过300mm,且不得靠近洗水面模具;6 振捣混凝土时,不可过分振混凝土,以免混凝土分层离析,应以将混凝土内气泡尽量驱走为准;7 振捣混凝土时,尽量避免把钢筋、板模或其他配备振松;8 料斗及吊机清洁干净无混凝土残渣;9 外露钢筋清洁干净,窗盖、底座等无混凝土残渣;脱模施工准备1 技术准备1脱模前应检查混凝土凝结情况,确保混凝土强度符合脱模要求;2脱模前,应根据规范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模板的拆除顺序应按模板设计施工方案进行;2 机具要求主要工具包括:吊梁、吊环、吊链、拉勒驳、两用扳手、套筒扳手、铁锤、撬棍、墨斗、丝拱、钢卷尺、角尺、铅笔、字模等施工操作要求1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要求;2 对后张预应力构件,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如需拆除,则应在完成张拉或初张拉后拆除;3 脱模时,应能保证混凝土预制构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4 模板吊离模位时,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的连接应全部拆除,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构件;5 模板的拆除顺序应按模板设计施工方案进行;6 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理板面,并涂刷脱模剂;对变形部位,应及时修复;质量标准1 预制构件脱模起吊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及深圳市标准预制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SJG18的有关规定;2 质量保证措施1模具螺丝无漏拆,不宜早拆;2拆模时严禁敲打模具,铝窗拆模时无损伤,活动块及旁板等模具配件整齐的放在指定位置;3每颗线耳必须攻丝,清洗线耳内杂物,内部上黄油后用海棉堵住线耳入口;4吊运时吊臂上的吊点均匀受力,短链条与吊臂要垂直,吊扣要扣牢固,吊臂上要加帆布带保险带;起吊时混凝土强度应大于15N/mm2,放置产品时应平稳,稳妥;5编号在产品上的位置、日期、字体顺序正确;整个编号无倾斜,标志内容包括:公司名称缩写、预制件类型、预制件编号、模具编号、工程编号、预制件的重量;6墨线清晰、粗细均匀、大小控制在1mm内,尺寸角度控制在2mm内;洗水、修补及养护施工准备1 技术准备1洗水前根据规范要求,宜控制好合适的水压;2检查构件缺陷,对严重缺陷应制定专项修整方案,方案应经论证审批后再实施,不得擅自处理;3选择合理的养护方式,养护方式应考虑现场条件、环境温湿度、构件特点、技术要求、施工操作等因素;2 施工机具主要机具包括:高压水枪、灰桶、铁锤、凿子、灰匙、角磨机、金刚石磨片、砂轮片、砂纸、毛刷、水平尺、搅拌机、量杯、钢丝刷等;3 材料要求主要材料包括:修补材料、水、胶水、海棉等;操作工艺及施工要求1 操作工艺洗水→修补→养护;2 施工要求1洗水预制构件的洗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洗水不均匀深浅不一致,小面积露出石子的地方应用凿子凿出石子,石子露出平面三分之一;2产品外观整洁干净无色差、棱角分明,无气孔水眼;3转角预制件90°直角误差不大于3mm,平整度误差不超过3mm;4顶梁洗水面与光面交界处成直线;5 铝窗边的混凝土需平整光滑,大于3mm的气孔严禁抹干灰,磨机打过磨的位置需用沙纸擦掉粗的磨痕;铝窗清洁干净且无损伤;2修补预制构件的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1剪口凸出或凹入预制件表面超过2mm将预制件上铁模接缝处凸出的混凝土用磨机磨平,凹陷处用修补料补平;2蜂窝预制件上不密实混凝土的范围或深度超过4mma.将预制件上蜂窝处的不密实混凝土凿去,并形成凹凸相差5mm以上的粗糙面;b.用钢丝刷将露铁表面的水泥浆磨去;c.用水将蜂窝冲洗干净,不可存有杂物;d.用已批准使用的修补料按照厂家指示加水搅拌均匀,形成不收缩的修补水泥浆;e.将修补水泥砂浆填蜂窝,然后将表面扫平至满足要求;3水眼预制件上不密实混凝土或孔洞的范围不超过4mm;a.将水眼表面的水泥浆凿去,露出整个水眼;b.用水将水眼冲洗干净;c.用修补料将水眼塞满,表面扫平即可;4崩角预制件的边角混凝土崩裂,脱落a.将崩角处已松动的混凝土凿去;b.用水将崩角冲洗干净;c.用修补料将崩角处填补好;d.若崩角的厚度超过40mm时,要加种钢筋,分两次修补至混凝土面满足要求;e.水泥凝结后4天要淋水做养护;5轻微裂缝裂缝宽度不超过用修补料将裂缝遮盖即可;6大裂缝超过则为大裂缝a.将裂缝处凿成“V”型凹口;b.用已批准使用的修补料按照厂家指示加水搅拌均匀,形成不收缩的修补用料;3养护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保湿养护可采用淋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选择养护方式应考虑现场条件、环境温湿度、构件特点、技术要求、施工操作等因素;1脱模前成品的养护a.气温在35度以上时,在抹面完成三小时后,在混凝土表面每隔半小时淋水湿润一次;b.当环境温度介于15-30℃时,应观察成型后的预制件有没有存在裂纹,如没有一般不需淋水养护操作;如有裂纹就必须在下一件产品生产落完混凝土后,脱模前对产品进行淋水保湿养护;c.气温在15℃以下时采用蒸气养护;2脱模后成品的养护a.产品脱模后堆放期间,白天宜每隔两小时淋水养护一次;如天气炎热或冬季干燥时适当增加淋水次数或覆盖麻袋保湿;b.养护时间由预制件成品后期连续4天;c.在开始养护的预制件上挂牌标明,养护完成后牌摘下;d.淋湿预制件顺序为自上而下;质量标准1 成品脱模起吊时混凝土强度需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规定;2 预制件的表面混凝土要保持湿润至少4天;3 检查开始养护的预制件是否全部浇湿;4 白天7:00至19:00每两小时检查一次,晚上19:00至第二天7:00每四小时检查一次;5 若预制件表面干燥,要立即补做淋水养护;成品存放及检测施工准备1 技术准备1根据构件的重量和外形尺寸,设计并制作好成品存放架;2对存放场地占地面积进行计算,编制存放场地平面布置图;3根据已确认的专项方案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预制构件成品的存放;4混凝土预制构件存放区应按构件型号、类型进行分区,集中存放;2 施工机具主要机具包括:吊梁、吊环、吊链、C 字架、吊架、帆布带、存放架、翻转架等;3 作业条件1预制件应考虑按项目、构件类型、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等因素分开存放;2存放场地应平整,排水设施良好,道路畅通;3预制件分类型集中摆放,成品之间应有足够的空间或木垫防止产品相互碰撞造成损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10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10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10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4.02.10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10号
•【施行日期】2014.10.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10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6.1.3、11.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 JGJ1-91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2月10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6.12
•【字号】辽住建建改〔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
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辽住建建改〔2020〕2号
各市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统一规范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控制指标与计算,我厅制定了《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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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0
消耗量
合价(元)
2.650
106.00
3.300
181.50
8.980
2963.40
26.870
10.75
0.010
14.00
44.440
533.28
15.100
332.20
5.700
74.10
29.100
110.58
1.090
87.75
33.000
825.00
0.200
1.10
24.76

22.00
材料 斜支撑预埋件
kg
13.00
注浆管 Φ20
m
3.80
挤塑板(30kg/m³)70mm 厚
m2
80.50
连接件 U 形

25.00
铁件
kg
5.50
其他材料费


综合机械费


1.矩形柱
B1-1 矩形柱
消耗量 1.720 2.570
10.050 30.080
0.010 44.440 15.100
m
17.00
0.300
5.10
空心管
m
3.60
预埋铁件

7.00
其他材料费

24.98

综合机械费


149.50
B3-5
200mm 厚 承重
5115.81
735.00
4277.31
103.50
消耗量
合价(元)
6.000
240.00
9.000
495.00
10.050
3316.50
60.000
720.00
5.700 38.670
4880.00 270.50
4448.50 161.00
合价(元) 100.00 170.50
3316.50 9.34
14.00 533.28 332.20 74.10 146.95
22.13 161.00
单位:10M3
B1-4
保温异型柱
5432.42
287.50
4976.92
5.700 32.580
4788.64 210.15
4428.99 149.50
合价(元) 68.80
141.35 3316.50
12.03 14.00 533.28 332.20 74.10 123.80
23.08
149.50
单位:10M3
B1-2
保温矩形柱
5287.55
226.00
4911.40
辽宁省 《装配式建筑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补充计价依据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辽建价发[2014] 5 号
关于发布《装配式建筑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与《超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加压水泵台 班、人工及机械降效、综合脚手架》补充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绥中、昌图直管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 2008 年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体系,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由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
工日
40.00
1.820
72.80
工 技工
工日
55.00
2.730
150.15
商品混凝土
m3
330.00
10.050
3316.50
二等板方材
m3
1400.00
0.010
14.00
塑料薄膜
m2
0.40
22.400
8.96
预埋吊装件 材
注浆管 Φ20 料
硅胶套管

12.00
m
3.80
m
25.00
89.530 24.820 6.500
的《装配式建筑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与《超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加压水泵台班、人工及机械降效、综合脚手架》 补充计价依据,现予发布,从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全省执行。
凡在执行日之后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执行本补充计价依据;在建工程项目由承发包双方协商后可参照执 行。
本补充计价依据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本补充计价依据由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 释。

25.00
其他材料费


综合机械费


2.异型梁
B2-3 异型梁
消耗量 2.000 3.000
10.050 0.010
32.480 149.730 27.930
6.500
5842.62 245.00
5435.92 161.70
合价(元) 80.00 165.00
3316.50 14.00 12.99
16.000
6.40
0.010
14.00
91.400
127.96
1.100
1.21
1.400
11.44
33.400
33.40
1.600
1.92
0.500
14.00
0.300
4.10
0.300
5.10
21.28 103.50
单位:10M3
B3-6
mm 厚 空心管工艺
4636.57
659.82
3873.25
一、预制混凝土柱
工作内容:1.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2.成品堆放。
项目编码
项目

价(元)
人工费(元)

材料费(元)

机械费(元)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普工 人工
技工
工日 工日
40.00 55.00
商品混凝土
m3
330.00
塑料薄膜
m2
0.40
二等中方
m3
1400.00
预埋吊装件

12.00
调平预埋件
150.15
工作内容:1.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2.成品堆放。
项目编码
项目

价(元)
人工费(元) 其
材料费(元) 中
机械费(元)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人 普工
工日
40.00
工 技工
工日
55.00
商品混凝土
m3
330.00
塑料薄膜
m2
0.40
二等中方
m3
1400.00
预埋吊装件

12.00
调平预埋件 材
1796.76 106.13 162.50
27.04 161.70
单位:10M3
B2-4
保温异型梁
6356.31
304.50
5884.33
167.48
消耗量
合价(元)
2.800
112.00
3.500
192.50
9.050
2986.50
0.010
14.00
29.230
11.69
134.760
1617.12
27.930
106.13
6.500
162.50
1.020
82.11
35.000
875.00
29.28
167.48
工作内容:1.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2.成品堆放。 项目编码
项目

价(元)
人工费(元) 其
材料费(元) 中
机械费(元)
名称
单位
人 普工
工日
工 技工
工日
商品混凝土
m3
挤塑板(30kg/m³)70mm 厚
168.00
二、预制混凝土梁
1.矩形梁、叠合梁(底梁)
工作内容:1.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2.成品堆放。
项目编码
B2-1
项目
矩形梁、 叠合梁(底梁)

价(元)
5077.94
人工费(元) 其
材料费(元) 中
机械费(元)
222.95 4693.99 161.00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消耗量
合价(元)
人 普工
1074.36 94.32
162.50
挤塑板(30kg/m³)70mm 厚
m2
80.50
连接件 U 形

25.00
其他材料费

23.35

综合机械费


161.00
单位:10M3
B2-2
保温矩形梁、
叠合梁(底梁)
5619.41
225.55
5227.11
166.75
消耗量
合价(元)
2.050
82.00
34.54 92.00
B3-2
保温外墙板
270mm
8212.65
678.20
7442.45
92.00
消耗量
合价(元)
6.120
244.80
7.880
433.40
7.410
2445.30
37.040
2981.72
30.000
360.00
11.000
4.40
43.000
1075.00
15.000
525.00
150.15
消耗量
合价(元)
1.800
72.00
2.800
154.00
9.450
3118.50
28.280
11.31
0.010
14.00
44.440
533.28
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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