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政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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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襄办文[2004]5号
【发布部门】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2.06
【实施日期】2004.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人的通报
(襄办文〔2004〕5号2004年2月6日)
2002年至2003年,全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我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我市政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襄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等50个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龚云涛等100名同志“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立新功,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执法,开拓进取,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50个)
襄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
襄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
襄樊市公安局巡警支队防暴大队
襄樊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襄樊市司法局办公室
湖北东升律师事务所
襄樊市安定医院
襄樊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
枣阳市公安局法制科
枣阳市公安局新市派出所
枣阳市人民检察院
枣阳市人民法院新市法庭
枣阳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宜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
宜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湖北崇法律师事务所
宜城市民政局
南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南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保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
保康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谷城县公安局庙滩派出所
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谷城县人民法院
老河口市公安局仙人渡派出所
老河口市公安局洪山咀派出所
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阳人民法庭
老河口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襄樊市公安局襄阳区分局刑警大队
襄樊市襄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襄樊市襄阳区鹿门法律服务所
襄樊市襄阳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