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川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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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土地、房屋、设施、设备、图书、仪器、器材、资金等资源。

第三条学校财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财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财产登记与报损第五条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应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进行全面登记,由班主任、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中途如有财产破损,应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

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进行检查核对。

第七条学校财产、公物管理要求:(一)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二)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三)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应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人走灯熄。

第三章公物赔偿制度第八条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第九条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第十条如遇损坏其他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

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第四章奖惩办法第十一条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

第十二条奖励措施:(一)对在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财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惩罚措施:(一)对不认真履行财产管理职责的班级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

(二)对违反财产管理制度,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班级和个人,给予经济赔偿。

校产管理制度细则

校产管理制度细则

校产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内的设施、设备、土地等各类校产管理,保护校产安全、维护校园环境,提高校园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校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的所有校产,包括校园建筑、设备、土地以及其他所有学校拥有并管理的财产。

第三条学校拥有对校产的所有权,保护校产是学校的一项基本职责。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负责校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校产完整和安全。

第五条校产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切实做好校产的保护、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产档案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校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学校应当组织开展校产管理规范性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校产管理水平。

第八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校园建筑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建筑管理制度,对校园内的各类建筑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校园内建筑的使用规范,明确各建筑的用途和使用条件,保证建筑的安全、卫生和环保。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建筑物维修基金制度,将维修费用纳入校园经费预算,确保建筑的维修保养工作得到充分保障。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认真做好校园建筑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对校园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校园土地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土地管理制度,对校园内的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利用。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土地使用档案,明确土地的权属和用途,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或处置土地。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土地的绿化和环境管理工作,保护校园内的植被和自然生态环境。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依法对校园内的土地进行保护,严禁破坏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章校产处置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产处置管理制度,对校园内的闲置、报废或无法修复的校产进行妥善处置。

小学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教学设施、办公设备、生活设施、体育设施、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校产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校产安全无事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校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校产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校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3. 协调解决校产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 负责校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校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校产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负责校产的安全检查和维护;2. 负责校产损坏、丢失的登记、报告和处理;3. 负责校产使用的培训和指导;4. 负责校产安全教育和宣传。

第三章校产安全检查与维护第七条学校定期组织校产安全检查,包括:1. 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结构牢固、功能正常;2. 定期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畅通;3. 定期对用电、用气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八条发现校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第九条校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校产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校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校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校产使用与保管第十条学校校产实行统一调配、合理使用、专人保管的原则。

第十一条教师和职工应按照规定使用校产,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校产。

第十二条学生在使用校产时,应遵守操作规程,爱护校产。

第十三条校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校产登记制度,对校产进行登记、统计和保管。

第五章校产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校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校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

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校舍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主任任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校产的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校长与各主任、值班人员、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小组成员对学校各楼层的走廊、楼梯、护栏、楼板、墙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应急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领导小组加强校产安全管理,各处室、贵重物品存放处、仓库等,本学期开始入手,加大防盗措施,防盗、防火。

校长与校产部门管理员签订责任书,做到学校一切财产万无一失。

第五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保卫人员要认真
负责,交接好班,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期间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

第六条总务处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锅炉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锅炉,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

第七条住宿的教师和门卫要注意安全用电,管好烟火,防止火灾,防止煤气中毒。

第八条总务处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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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学学校财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有序、有效运作。

1.2 学校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备、图书、实验器材等固定资产,以及日常物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

1.3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与学校财产管理有关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财产登记管理2.1 所有学校财产的购置、变动、报废等情况必须进行登记管理。

2.2 财产登记记录应包括财产名称、型号、规格、产地、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2.3 财产登记记录必须由负责人进行核实,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

第三章财产使用管理3.1 学校财产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借走、乱放。

3.2 学校财产应按照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不得用于与学校教育教学及公务无关的用途。

3.3 学校财产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不得将财产交给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

第四章财产维护管理4.1 学校财产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良好状态。

4.2 学校财产出现故障、漏损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换,不得擅自修理或延迟维修。

4.3 学校财产使用结束后,应进行相应的清洁和维护,保持其整洁。

第五章财产保管管理5.1 学校财产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方式进行保管,确保财产的安全。

5.2 贵重物品、易失物品等应进行特殊保管,严禁单一人员擅自保管。

5.3 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财产存放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六章财产领用管理6.1 财产领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批程序,并填写相应的领用单据。

6.2 财产领用人员必须按照领用用途进行使用,不得私自转借或擅自改变用途。

6.3 财产领用人员应对领用的财产负责,确保其安全、完好。

第七章财产报损管理7.1 凡因损坏、丢失、被盗等原因导致财产价值减少的,应及时报损,并填写相应的报损单据。

7.2 财产报损必须经过确认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报损人员应对报损情况负责。

7.3 财产报损应及时上报并核准,做好相应的处理与更换。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小学校产的管理,保障校园生活和教学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小学校产管理工作由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管理范围1. 小学校内的所有场所、设施和设备;2. 资产、设备、文物和档案。

四、管理内容1. 资产登记管理(1)对小学校内的资产、设备进行登记;(2)对新增资产、设备进行审批;(3)对报废、损坏资产、设备进行处理。

2. 资产保管(1)资产、设备保管在指定的库房、仓库或设备室;(2)对重要资产进行定期清点。

3. 设备维护(1)定期检查资产、设备的使用情况;(2)及时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4. 资产安全(1)设备和资产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使用;(2)对于特殊的设备和资产,应按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5. 资产利用(1)对资产、设备的利用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2)提高资产和设备的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6. 资产监督(1)加强对资产、设备的监督,防止损失和浪费;(2)对资产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7. 资产处置(1)对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设备进行处置;(2)对报废的资产、设备进行规范的处置。

五、管理要求1. 学校领导要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对小学校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2. 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信息交流,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3. 资产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4. 所有员工要增强资产保护意识,爱惜学校财产;5. 资产管理工作要坚持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六、管理制度的保障1. 加强对资产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2. 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加强资产管理;3. 定期进行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导;4. 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5.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度。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特制定日期:XXXX年X月X日以上就是小学校产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提高学校资产的管理水平,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小学学产管理制度

小学学产管理制度

小学学产管理制度一、学校组织架构1. 校长:校长是学校的领导者,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日常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决策。

2. 教务处: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教学质量和教学评估工作,协调各学科教研活动。

3. 后勤保障部: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包括食堂、保洁、维修等。

4. 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学生活动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5. 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和文件办理工作。

二、教师管理制度1. 招聘机制:教师招聘要求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经过面试和资格审核方可录用。

2. 岗位设置:根据学校教学需求和教师专业特长设置相应的教学岗位。

3. 师德培养:教师要遵守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纪律。

4. 绩效考核:学校要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科研成果和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评价。

三、学生管理制度1. 安全保障:学校要建立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2. 学业管理:学校要制定学习计划,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提供个性化的学业辅导。

3. 纪律管理:学校要建立学生纪律管理制度,对学生的行为规范进行规范和教育。

4. 体育健康: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培养学生的体魄和健康意识。

四、课外活动管理制度1. 学校要组织各类课外活动,如文艺演出、运动会、科技作品展示等,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创造力。

2. 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3. 学校要制定和执行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

五、家长管理制度1. 学校要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定期召开家长会,及时反馈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

2. 学校要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志愿者服务,促进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3. 学校要建立家长教育平台,提供家长教育资料和资源,引导家长正确教育孩子。

六、资产管理制度1. 学校要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对学校资产进行登记、盘点和管理,确保资产完整和安全。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5篇)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5篇)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5篇)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1一、校产管理必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负责的原则。

建立有领导、专管人员、兼管人员参加的校产管理委员会。

二、校产管理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定期向校管会汇报工作,负责建立财产总帐、明细账、位置帐,做到帐物相符。

搞好物品调配、清查、核对、报废、维修的督促检查、责任制度落实等,实行规范管理。

三、按财会制度进行分类核算。

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班级,分口负责管理体制。

四、财产的购入,实行学校统一采购、购入、调入、调出、自制、自建,增加财产必须由总务处办理验收手续,由校产管理员和会计入帐入库。

报废物资由校产管委会批准上报备案,贵重物品报上级审批,方可报废五、各部门、班级要负责自己管辖内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各项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认真保护与维修,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设备设施;借用物品及时返还,要有手续;损坏设备、设施按校产奖惩制度执行;自然损坏物品报书面材料,报校管会批准核销。

教师调动工作要及时移交所用物品,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供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使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六、定期检查盘点,每学期要进行一次清查核实,查出问题及时解决。

校内设备、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移动时,必须到管理员处办理移动手续及调帐,使学校设备、设施有序流动。

七、保管员变动时,要办理好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八、爱护校产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的各部门、年级、班级,必须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校师生都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2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敢于同破坏公物行为作斗争,各处室、各班级对校产管理列为评选先进条件之一。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目的与意义: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学学校财产的管理,保障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学校的经济效益和教育服务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学学校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和校外人员。

二、财产登记管理1. 财产登记: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对学校内所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领用工具进行登记,并定期更新。

2. 财产标识:学校应当为每一件财产设备标识独立且清晰的编号,以便于追踪管理和维修保养。

3. 财产归属:所有学校财产归学校所有,严禁将财产非法转让、私卖或私用。

三、财产的保管与使用1. 财产保管:所有财产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必须保证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离岗或离职时,应当交接财产,并在离岗或离职单据中注明。

2. 财产使用:学校财产只能用于教育教学和办公活动,禁止私自挪用或借用、转借他人。

3. 财产维护:保管人应当对所负责的财产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有效使用。

4. 财产封存:对于暂时不用的财产,应当进行封存和登记,封存和解封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的批准和记录。

四、财产报废与处理1. 财产报废程序:财产报废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包括资产评估、报废申请、审批、报废登记等环节,并做好相应的报废记录。

2. 财产处置方式:财产报废后,应当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如回收利用、公开拍卖或定点销毁等,确保资产得到最大化的价值回收。

3. 财产调拨:对于需要调拨的财产,在经过必要审批程序后,可以进行调拨,并做好调拨记录和财产更新。

五、财产保险1. 财产保险购买:学校应当购买合理的保险,保障财产的安全和风险防范。

2. 保险理赔:在财产发生意外损失或损坏的情况下,保管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配合调查和处理。

六、财产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以下行为属于财产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会受到相应处理:私自使用财产、盗窃财产、故意损坏财产、挪用或违规借用财产等。

2. 处理措施:对于财产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照学校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工资、纪律处分、赔偿损失等。

小学校舍_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舍_校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校舍和校产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舍、场地、绿化及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等资产。

第三条校舍校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教育教学:校舍校产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确保其不转为经营性资产。

2. 严格管理:对校舍校产实行严格管理,防止损坏、遗失和浪费。

3. 安全第一:确保校舍校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 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校舍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舍校产管理的监督、协调和决策。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总务处主任、教导处主任、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第五条校舍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校舍校产的管理、维修和更新。

3. 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校舍校产管理工作。

4. 处理校舍校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总务处负责全校校舍校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1. 负责校舍校产的登记、统计、分配和调配。

2. 负责校舍校产的购置、验收、维修和更新。

3. 负责校舍校产的报废、处置和赔偿事宜。

4. 定期对校舍校产进行清查、盘点。

第三章校舍管理第七条校舍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和个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改变校舍用途。

2. 不得在校园内随意搭建临时建筑。

3. 校舍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损坏。

4. 校舍外立面、门窗、墙壁等应保持整洁、美观。

5. 校舍内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条校舍拆除、改建、扩建等事宜,必须经学校批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章校产管理第九条校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资三大类,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管理:1. 购置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购置。

2.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一、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

固定财产减少、损坏,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务处检查批准,办理报废手续。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室、分部门,定人、定物、定帐保管制度。

三、年级段办公室、校长室、支部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等处室所有财产,由总务处编造校产清册,建立分户帐,分室分部门管理使用。

每学年开学初,总务处按册逐项清点给各处室负责人管理。

(按册抄写清单,经负责保管人签字,分别张贴在各处室)。

学年结束按单清查。

对如有损失按《校产赔偿制度》执行。

四、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

课桌方凳以及各类用品由总务处统一编号,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

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由班级或直接损坏者负责赔偿。

教室清洁用具由总务处每学期分发一次,不作校产登记入册。

如不慎失落或早损怀,由班级自行添置,学校概不补发。

五、电教器材、教学仪器等设备由电教仪器专职教师和有关教师分层负责保管,对新置或上拨的电教器材、教学仪器必须由总务处验收造册方可使用。

我们管理的原则是: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方便教学,小心使用。

如有损坏或失窃,必须追查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报废注销。

六、教师住室有关校产,由总务处会同作住的教师编造“教师住室校产清册”,教师调动或住室变动,必须按册清点,如有失落或损坏,折价赔偿或修理。

七、食堂桌、凳、餐具等用品造好清册由总务处、食堂人员统一保管使用。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模版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模版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加强学校校产的管理,规范使用和保护校产,制定本校产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校内各类固定资产、设备、教学用具等校产。

二、校产的管理责任1.校长是校产的管理者,负责校产的统筹管理、使用、保护及安全维护工作。

2.院系或相关部门负责本院系或相关部门校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并将具体管理情况报告校产管理办公室。

3.教师和职工要依法依规使用校产,保护和维护校产,不得私自将校产调离学校。

三、校产的使用和保护1.严禁使用校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校产用于个人非学校工作或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

2.校产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配置和用途。

3.校产使用人员应加强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校产正常使用,不得故意损坏或滥用校产。

4.对于校产的故意损坏、遗失或滥用行为,校产管理办公室有权追究相应责任。

四、校产的升级和更新1.校护校产的安全使用和合理维护,确保其正常的使用寿命。

2.对于部分需要更换的校产,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后下达计划。

3.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校产更新计划,并根据预算安排进行升级和更新。

4.校产更新后,原有校产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归还。

五、校产的验收和清点1.凡是进出学校校产,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确保校产的流动安全性。

2.每学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校产清点,对校内各单位的校产进行登记、核对和整理,确保校产的数量与使用情况的一致性。

3.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校产的清点工作,并形成清点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

六、校产的维修与保养1.校产管理办公室应及时维修和保养学校校产,确保其正常使用。

2.校产使用人员应加强对校产的日常保养,保持校产的清洁和正常功能。

3.对于一些需要专业技术进行维修的校产,应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维修,不得随意拆解和维修。

七、校产的报废与处置1.校产达到使用寿命或不再适用于学校需求的,经校产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废与处置。

小学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施设备、交通工具、图书资料、实验器材、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学校校产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明确责任,分工协作;3.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4. 严格监督,确保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产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校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校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校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定期召开校产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校产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4. 对校产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考核,确保责任落实;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校产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校产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产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校产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2. 负责校产维修、更换、报废等工作的组织实施;3. 负责校产使用、保管、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4. 负责校产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5. 负责校产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班级应设立校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班级校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校产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校产安全检查1. 学校定期组织校产安全检查,包括房屋、设施设备、交通工具、图书资料、实验器材、办公设备等;2. 各部门、班级应定期对本部门、班级校产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 校产安全检查应形成书面报告,由校产安全管理办公室存档。

第十条校产维修与保养1.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维修保养制度,确保校产正常运行;2. 校产维修保养工作由校产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3. 维修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小学校产_校园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_校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实验设备、图书资料、教学仪器、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校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校产管理的合法性;(二)安全性原则:确保校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效益性原则:提高校产使用效率,发挥校产的最大效益;(四)节约性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利用校产资源。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校产的管理工作。

校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校产的副校长、后勤处负责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五条校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校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校产购置、维修、报废、调拨等工作;(三)监督校产使用情况,确保校产安全、高效、合理利用;(四)协调解决校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五)定期对校产进行盘点,确保校产账实相符。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校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校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后勤处负责全校校产的综合管理,包括校产的购置、维修、报废、调拨、盘点等工作。

第三章校产购置与维护第八条校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校产购置计划,经校产管理委员会审批;(二)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三)组织校产验收,确保校产质量;(四)办理校产入库手续,登记校产台账。

第九条校产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产维护计划;(三)合理分配维护经费,确保校产正常运行;(四)建立校产维护档案,记录维护情况。

第四章校产使用与保管第十条校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明确校产使用范围,合理分配使用;(二)校产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三)使用过程中应确保校产安全,防止损坏;(四)使用完毕后,及时归位,保持校产整洁。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校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使用的合理和经济的利用。

为此,制定了本制度,以规范学校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二、学校财产管理职责和权限1. 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是学校财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制定并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制度、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财产的登记、核实、验收和报废处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准确记录和合理运转。

3. 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负责对学校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检查设备情况、记录设备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

4. 学校内务员学校内务员负责对学校日常用品的管理和维护,包括教室家具、清洁用品等,确保其正常使用和保存。

三、学校财产管理流程1. 财产登记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家具、电器、教学材料、图书等。

登记包括财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摆放位置等信息。

登记表上应有负责人签字确认。

2. 财产核实学校财务部门根据财产登记表,定期对学校财产进行核实。

核实包括对财产的数量、是否完好及能否正常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负责人,并进行相应处理。

3. 财产验收学校财务部门对新购置的财产进行验收,包括对数量、质量、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

验收合格后,由财务部门进行财产登记,并进行设备的贴码,以便跟踪管理。

4. 财产维护设备管理员和学校内务员负责对学校财产进行日常维护,包括设备的清洁保养、教室家具的修补、教学材料的整理等。

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设备管理员,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5. 财产使用学校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对财产的使用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确保财产的合理利用和服务教学的需求。

各部门负责人对财产的使用负责,并严禁私自转让或挪用学校财产。

6. 财产报废处理财务部门负责对财产的报废处理,包括财产的分类、计算残值、审批报废、安全拆除和处置等。

报废时需要编制报废清单,并由财务部门组织拍照备案。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精选3篇)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1一、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财产的`登记保管工作,包括校产的添置、验收、保管、修缮工作,定期清点,有专门的财产保管室;二、在总务处负责下实行财产分类管理,班级财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体育、音乐、美术、电教、实验器材由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工会财产、党、团、队物资由相应组织负责保管,图书、教学用书由教导处负责保管,厨房财产由炊事员负责保管,办公桌凳由使用教师保管,花草树木分班管理;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并登记固定资产帐,方可使用;四、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赔偿;五、校产一般不得随意借给私人或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并打好借条,按时间归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六、凡职工进调出和离退休,须办理财产移交手续;七、宿舍门市使用学校水电要照价收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八、财产报损,要办理报废手续,经校长同意和审批;九、校内师生(包括家属)不得叫学校泥、木工等做私活;十、提倡师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表扬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人好事。

小学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21、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基金,健全管理机构。

全校的校舍校产由后勤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包干到人。

2、实验室、图书室、器材室、电教室等由各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办公室、教室及专用房屋由各室负责人、班主任及有关人员负责管理。

3、学校门窗钉牌挂图、教师办公室所用桌椅、橱架等由学校统一编号贴签,固定学生个人使用,班主任负责管理,有意损坏者追究责任,并按规定赔款。

4、校产校舍管理员要坚持对房舍及时检查,如需维修及时向后勤主任报告。

要注意对水电设施的修理,及时检查修理疏通下水道。

5、校产管理员要负责全校的财产分类登记、建帐、设卡工作,新增加固定资产由学校管理员和部门管理员验收、登记、填表、建帐、设卡后方可使用。

各财产使用单位每学期进行一次财产检查,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小学校舍_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舍_校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舍及校产的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保障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舍及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食堂、行政办公楼、实验室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设施等。

第三条校舍及校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合理使用,高效管理;3. 依法治校,规范操作;4. 节约资源,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舍及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舍及校产管理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校舍及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校舍及校产管理制度;2. 审批校舍及校产的重大维修、改造项目;3. 监督校舍及校产的使用情况;4. 协调解决校舍及校产管理中的问题;5. 定期向学校领导和师生通报校舍及校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学校设立校舍及校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校舍及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舍及校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校舍及校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2. 负责校舍及校产的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3. 负责校舍及校产的维修、更换和报废;4. 负责校舍及校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5. 负责校舍及校产的使用调配和租赁;6. 负责校舍及校产的节能降耗工作。

第三章校舍管理第八条校舍的维修和保养:1. 定期对校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2. 对校舍进行定期保养,保持校舍整洁、美观;3. 对校舍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4. 对校舍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改造,提高校舍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

第九条校舍的使用:1. 校舍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校舍;3. 校舍内部设施设备的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坏。

第四章校产管理第十条校产的分类:1. 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办公桌椅等;2. 教学设备:包括实验设备、体育器材、图书资料、教学用具等;3. 生活设施:包括宿舍床铺、食堂用具、卫生间设备等。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学校的财产、物资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物,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

管好用好财产、物资是贯彻勤俭办事业,节省财政支出的重要工作。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完整,不受损失,充分发挥作用,特制订校产保管制度如下:一、加强爱护校产的教育学校领导要重视校产管理工作。

把校产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经常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爱护校产的教育,树立人人自觉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

二、校产的添置、验收领用与消耗1.因教学上的需要、急需添置的财物,应事先与领导联系,提出申请,方可购买。

①教师购买教学必需的办公、业务用品须经校长批准方可购买。

②设备性等物品应先向校长提出,报学区批准后再行购买。

设备性改造和添置大型设备须经校委会讨论决定报学区批准。

2.所购买的财物与发票一起送有关人员验收签字登记入册,然后经领导签字报销入帐。

3.领用公物必须登记。

平时教师所用的办公用品由教师签名登记领取。

4.学校统一发放的物品,由总务负责人签名登记。

5.凡自购、自制、外单位(或个人)赠送的公物都应有凭据登记入册、入帐。

6.学校财产应十分爱护,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发现财产破损,应及时查明原因与总务负责人联系,采取维修措施。

但对已不能使用、确属报废、报损的应及时请总务负责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损申报单”,经校长审批同意后报损。

三、保管使用和借用1.学校财产、物资的保管、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物分布情况和存放小学各年级课件教案习题汇总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2 地点,落实到人,谁用谁管,明确职责,定期检查。

2.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如确需用,必须向校长办理借用手续。

3.各班卫生用具开学时发放一次,扫帚、拖把期中考试后再发一次,其他卫生用具破损由各班自己负责。

四、清理和移交每学年初(即九、十月份)填写“校产登记表”,一式二份。

一份留底,一份交总务负责人。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校产的管理,保护学校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校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指校产包括学校所有的土地、房屋、设备、仪器、图书、文物及其他固定资产。

3. 校产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1. 学校设立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等为成员。

2. 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产管理规章制度,审议校产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校产管理中的问题。

3. 校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校产管理工作。

三、采购管理1. 校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 采购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采购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四、使用管理1. 校产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

2.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校产,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 校产使用过程中应爱护公物,确保校产的安全完整。

五、维护保养1. 校产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

2. 发现校产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并维修。

3. 学校应定期对校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六、处置管理1. 校产处置包括转让、捐赠、报废等。

2. 校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3. 处置所得收益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七、监督与责任1. 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管理监督机制,对校产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2.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校产损失或浪费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通用3篇)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1为了规范学校的资产管理,贯彻勤俭办校,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进一步管理好校产,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损坏,杜绝事故,美化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产管理的原则:1、全校校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

2、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1)固定资产的范围①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固定的辅助设施)②专用设备:价值(单价,下同)在500元以上③一般设备:价值在2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④大宗同类物品.同类物品在10件以上.总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⑤其他,由学校规定的统一管理的资产(2)低值易耗品,指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等由总务处直接管理,专人(校产员)负责。

4、专用设备、仪器、工具、物品、专项设施等采用分层管理、专人负责。

(1)实验室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由实验员负责管理。

(2)体育设施及器材由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管理。

(3)图书馆、食堂、电教及其他专门部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学生宿舍设施,家具用具由舍务教师及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5)教室设备、用具由班主任及班级校产员按《班级校产管理制度》管理。

5、管理网络。

总务处根据分工,由一名副主任负责管理全校校产,并配备校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器材室、电教组等部门指定兼职校产员负责管理。

6、校产在全面搪清盘点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定位编号,按标准统一编码,全部输入计算机专项管理、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达到“一册、两帐、三相符”,即:校产登记册;校产总帐(会计、总务按规定要求设总帐),校产分类帐;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7、健全和完善校产定期盘点清理制度,一股利用暑假清理复查一次,各部门每学期填《资产增减表》,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分别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审核,一份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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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川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财产、物资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物,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

管好用好财产、物资是贯彻勤俭办事业,节省财政支出的重要工作。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完整,不受损失,充分发挥作用,特制订校产保管制度如下:
一、加强爱护校产的教育
学校领导要重视校产管理工作。

把校产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经常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爱护校产的教育,树立人人自觉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

二、校产的添置、验收领用与消耗
1.因教学上的需要、急需添置的财物,应事先与领导联系,提出申请,方可购买。

①教师购买教学必需的办公、业务用品须经校长批准方可购买。

②设备性等物品应先向校长提出,报学区批准后再行购买。

设备性改造和添置大型设备须经校委会讨论决定报学区批准。

2.所购买的财物与发票一起送有关人员验收签字登记入册,然后经领导签字报销入帐。

3.领用公物必须登记。

平时教师所用的办公用品由教师签名登记领取。

4.学校统一发放的物品,由总务负责人签名登记。

5.凡自购、自制、外单位(或个人)赠送的公物都应有凭据登记入册、入帐。

6.学校财产应十分爱护,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发现财产破损,应及时查明原因与总务负责人联系,采取维修措施。

但对已不能使用、确属报废、报损的应及时请总务负责人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损申报单”,经校长审批同意后报损。

三、保管使用和借用
1.学校财产、物资的保管、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物分布情况和存放地点,落实到人,谁用谁管,明确职责,定期检查。

2.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如确需用,必须向校长办理借用手续。

3.各班卫生用具开学时发放一次,扫帚、拖把期中考试后再发一次,其他卫生用具破损由各班自己负责。

四、清理和移交
每学年初(即九、十月份)填写“校产登记表”,一式二份。

一份留底,一份交总务负责人。

学年末由总务负责人对各部门人所保管财产进行检查清理,必要时进行抽查。

五、奖励和赔偿
1.对校产保管好的室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2.属自然损坏的财物、应及时报损,如不报损的,按失职论,应酌情赔偿。

3.对保管不善、属人为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价格以
赔偿时的市场价为准。

4.学校财物被盗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赔偿责任:①学校主要领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造成财物被盗应负领导责任。

同时应按其责任大小负责经济赔偿责任。

②有关保管人员违反现金、财物存放规定致使财物被盗或遗失,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③值班人员擅自离岗位或玩忽职守,致使财物被盗,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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