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情况汇报
《民办教育促进法》之实施现状
《民办教育促进法》之实施现状
摘要:《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民办教育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对保障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本应发挥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思想观念滞后,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该法自身存在漏洞、不足和矛盾,以及民办教育界在某些时候的刻意规避等,使得其实施两年来并未取得理想效果,其立法目的还远未实现。
关键词:民办教育;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现状
根据A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及A省人民政府的立法计划,A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被纳入立法调研计划。为做好该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A省教育厅委托我们对A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作前期调研、起草工作。我们接受委托后,有针对性地选择了该省数个有代表性的市、县(区、市)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与师生等为对象,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调查中获取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和重要信息,从而对该省乃至我国民办教育的恢复、发展及其所面临的困境有了较为深刻的印象,也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在该省乃至全国的实施现状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现就我们在调查中了解的制约《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的诸多问题,举其要而述之。
一、思想观念滞后制约《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
任何法律制度的遵守和执行,最终都依赖于人。而人如何行动则支配于其思想观念。执法者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对所执行的法律有良好的认知和坚守,则法律能在社会上取得很好的实施效果,否则,在观念上视法律为儿戏或可有可无,甚至视法律为行动的障碍,那法律的效力便难以体现,法律的实施也难见成效。当今,我国某些人因轻视民办教育而轻视《民办教育促进法》,从而导致该法实施两年来,效果极不理想。
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
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
《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一部重要立法,着重规范和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发展。在学习过程中,我深感这部法律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推动作用,以及对民办教育的规范和保障。在此,我将就《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分析和总结,以及对其学习心得进行阐述。
首先,我了解到《民办教育促进法》于2017年3月1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共计六十一条,详细规定了民办教育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激励机制等内容。从整体上看,《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于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规范民办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感《民办教育促进法》传递了多方面的价值观和原则。首先,法律强调了“市场导向、多元办学”的原则,即民办教育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人们对不同教育方式和内容的需求。这一原则体现了教育发展的多样性和个性化,使民众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促进了教育质量的提高。其次,法律强调民办教育应当“服务社会、惠及民众”的理念,要求民办教育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更要注重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这一原则体现了教育的社会属性,使民办教育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共享发展。再次,法律规定了民办教育应当“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要求民办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美等多
方面的素养,追求综合素质教育。这一原则体现了教育的整体性和全面性,有助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民办教育促进法》虽然是一部法律,但它也体现了一种发展理念和政策导向。在学习过程中,我深感到这一理念对我国教育事业的促进作用。首先,这一理念鼓励了教育创新和改革。民办教育的兴起和发展,不仅丰富了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更带来了教育的变革和创新。民办教育机构通常具有更高的教育服务效率和灵活性,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教育需求。其次,这一理念推动了教育公平和机会均等。民办教育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公办教育垄断局面,为社会各个群体提供了更多的教育选择机会,缩小了教育资源的差距和地域的差异。再次,这一理念促进了教育的优质发展。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民办教育机构会更加注重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追求卓越的教育效果,不断创新和改进,真正实现了教育目标的达成。
关于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情况汇报
关于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派,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8 次主任会议报告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截至2006年9月底,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有463所,在校学生80219人,比2005年新增11703人,增长17.1%。民办学校在校生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12.4%,比2005年增长3.2%。其中幼儿园296所,在园儿童31999人;小学34所,在校学生6551人;中学2所,在校学生5677人;中等职业学校(含学历教育点)10所,在校学生18302人,比2005年增加2497人,增长15.8%;文化、艺体、职业培训等其他类学校121所,在校学生17690人。从事民办教育专兼职教职人员3962人。截至2006年9月,市直民办机构有72个,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学历教育点)6所,各种培训机构66所。2006年,民间资金投入职业教育达4500余万元,历年累计投入达2亿多元。现已涌现出XX市民进中专、XX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射洪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XX市中山职业技术学校等一批在校学生达2000人以上规模的民办职业学校典型。同时,我们还审批了我市第一所集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为一体的民办中学――XX市安居育才中学校,该校今年秋季招生达5400余人。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心得体会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心得体会
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它对于民办教育的发展和规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贯彻落实这项法律过程中,我有以下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对于提高教育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这项法律,民办教育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办学许可,并且要接受相关的监督和评估。这些规定有效地提高了民办教育机构的门槛,排除了一些不具备办学条件和能力的机构,从而保证了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作为一名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我感到非常欣慰,因为这意味着我们的努力得到了承认和肯定,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其次,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对于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这项法律,民办教育机构在提供教育服务的时候需向政府报批,这有效地避免了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同时,在教育资源分配方面,民办教育机构也被要求与公办教育机构共享教育资源,这有利于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得更多的人能够受益于优质的教育资源。对于我们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来说,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更加注重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努力提高教育服务的效果。
再次,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有利于推动教育改革和创新。这项法律鼓励民办教育机构通过创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来提高教育质量,同时也为创新提供了一定的保护。这对于推动我国教育改革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我们
要积极拥抱创新,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总之,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对于民办教育发展和规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贯彻落实这项法律,我们能够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教育改革和创新。作为一名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我们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这项法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和能力,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简报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
园简报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简报
尊敬的家长、老师们:
为了加强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项法规,我园特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习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我们邀请了相关领导和专家为我们解读该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条例的实施意义。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要求和行为规范,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资质、师资队伍、收费标准、课程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加强了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和服务。
2.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职责和管理权限,同时对
民办教育机构的投诉和举报制度、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强化了监管力度。
3.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
二、该条例的实施意义
1.促进了教育公平。该条例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要求更加严格,增强了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质量和规范程度,进一步保障了学生的教育权益,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2.提升了民办教育的发展水平。通过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政府的支持,有利于提高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民办
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
3.加强了教育管理体系建设。该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健全教育管理体系,完善教育法规制度,促进我国教育管理水平的提升。
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
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
《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我国为了推动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本文着重从法律背景、法律内容、法律意义和个人学习体会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法律背景
中国是一个拥有庞大教育资源和需求的国家,教育发展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推进,社会力量介入教育领域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多样化教育,我国于2002年颁布实施了《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法律内容
《民办教育促进法》共分为八章五十条。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一般规定:明确了法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国家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和保障。
2.民办教育的设置和管理:规定了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包括审批、备案、报告等程序。
3.民办教育经费保障:要求财政部门对民办教育给予适度的财政支持,鼓励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民办教育经费。
4.人事管理:规定了民办教育机构的人事管理要求,包括教职工的资格条件和招聘程序等。
5.学生权益保障:明确了民办教育机构对学生的平等待遇和权益保障,禁止不合理收费和其他损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6.课程和教学质量保障:规定了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学质量管理要求,包括教学计划、教材选择、考试评价等方面。
7.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明确了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等。
8.附则:补充了一些法律条款的解释和具体规定。
三、法律意义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多样化、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年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第1篇: 2023年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11月11至20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全市民办教育(义务教育部分)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情况汇报并先后到车辆厂子校、中天北京四中、兴农中学、春风学校、南亚学校等十六所民办学校了解情况,调研重点是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市人大会副主任黑卫平参加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我市各级政府强化依法管理,使民办教育取得长足的发展。全市现有民办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共有219所,在校生6.7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1.5%,三城区民办小学在校生3.8万人,
占三城区小学在校生总数的3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民办职业培训学校69所,年培训量为5万人次。
民办普通中学专任教师1439人,占全市普通中学教师的9.88%;民办小学专任教
师2262人,占全市小学教师的12.33%;职高教师173人,占全市职高教师的
16.27%。教师的学历以中专、大专为主,其中除聘用的退休教师具有教师资格外,大多不具备教师资格。教师的平均工资约500元,幅度为250至1500元以上。
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参差不齐。由企业举办的办学水平高。如中天北京四中、车辆厂中学、川外附中学等学校,与全国名校合办,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好,设施设备较为先进,收费较高,学生大多是来自中、高收入的家庭。个人举办,以外来务工农民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在逐步提高。如白云兴农中学,办学理念新颖,内部管理机制灵活,发展为现该校已拥有学生20xx余人,教职员工250多人,学
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202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正式发布,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整体来看,《实施条例》重点解决《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的分类管理,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设立与管理予以规范。
一、明晰公民分离要求
在学校设立上,条例禁止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禁止其他公办学校参与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未禁止义务教育外的其他公办学校参与举办非营利民办学校。同时,为职业教育公办学校参与举办营利性的职业教育民办学校提出政策口子。
二、限制举办者行为
条例明确举办者或实控人应保障学校依法独立开展办学活动,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取得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收益,这一规定保障了同一集团或实控人下不同学校之间的独立自主,堵住了举办者或实控人对学校经营财产的侵占和非法使用,避免同一实控人下不同学校之间的风险传导,也隔断了举办者及实控人的风险链条传导至学校,从而影响学校稳定。对民办学校集团和实控人而言有实质性重大影响。
三、规范民办学校设立、经营
招生方面,条例明确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招生权利,也给与了招生标准和方式的自主权。
条例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有更为明确而严格的限制规定,将对把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作为主要资产,或进行协议控制和大量关联交易的公司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限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扩张
条例加强了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兼并收购及协议控制的限制,断绝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收购扩张的道路,同时也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VIE架构合法性带来挑战。同时,根据政策内容,适当的高等教育并购仍然具备可行性,监管政策相对开放。
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意义及面临的问题
( 二)解决 了多年 纠缠 不休 的营利 与合理 回报 问题之 间的争 执。 《 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 :“ 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 本、预 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 的费用后 ,出资人
可 以从办学结 余 中取得合 理 回报。取得 回报 的具 体办法 由国务院规 定。 ”关于 “ 回报” 问题的这一规定 ,其意义深远 :
经 济 与 法
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民办教 育促 进 法》 的意 义及 面 临 的 问题
曹俊明 (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摘
湖北
黄冈
4 3 8 0 0 2 )
要 :《 民办教 育促进法》将我 国民办教育事业引入 了一个依法管理 、依 法发展的法制化轨道 ,解决 了多年纠缠不休的营利与合理回报 问
题 ,将对我 国的民办教 育事业 的发展起着 巨大的推动促进作用。同时 《 民办教 育促进法》 的 实施又面临着 完善 法制化环境 ,观 念的转变,权利 与 权 力 的制 衡 ,法 律 条 文 的 落 实等 问题 。
关键 词 : 法制 化 营利 合理 回报 观念转变 法律 条 文
据统计 ,截至 2 0 0 9年 6月 1 9日,全 国共有 具备颁发 学历 文凭资 格的民办高校 3 3 4所 ,占全 国普通 高校总数 的 1 4 . 7 6 %。2 0 0 8年 ,全 国民办高校共有本 、专科在校 生 4 0 1 . 3万人 ,占全 国普 通高校本 、专
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
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观念的变革,民办教育在我国的地位日
益重要。为了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以保障民办教育的合法权益并创造有利
于其发展的法律环境。本文将从民办教育的意义、促进法的主要内容
以及其作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民办教育的意义
民办教育是指由私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创办并运营的教育机构。相对于公办教育而言,民办教育的出现弥补了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民办教育在提供教育资
源的多样性、创新性和灵活性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为教育事业的发展
注入了新的动力。因此,保障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
1. 法律地位和保障
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将其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它规定了民办教育机构的建立和办学条件,明确了民办学校的法人地位、所有权和经营权。同时,促进法保障了民办教育机构及其师生员
工的合法权益,在财税、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2. 监督和管理
促进法要求各级政府对民办教育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建立了相应的
监督机制。政府有责任保障民办教育的教育质量、安全和公平,定期
评估和监测民办教育机构的运行情况。同时,促进法规定了民办教育
机构的信息公开和信用评价制度,促进教育机构诚信经营。
3. 政策支持和援助
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政策支持和援助措施。政府应
当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教育机构的发展和创新。此外,促进法还规定了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财政补助、税收减免等措施,为民办教育提供了经济支持。
民办教育工作总结
民办教育工作总结
第一篇:民办教育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xx年新
都区民办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民
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省、市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要求,以“安全、稳定、规范、发展”为宗旨,坚持“大统筹、大均衡、大提升”的教育理念和“抓管理、抓质量、创特色”的教育思路,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促进了新都民办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我区获得“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民办学校10所,教育培训机构17所,民办幼儿园131所。在校学生(幼儿)27517人,其中,民工子女学校学生4781人,学历教育学校学生12863人。我区民办教育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大,且办学类型较复杂的现状。
二、主要工作
(一)统筹管理,稳步推进
一是机制健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先后制定了《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新都区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办事指南》以及《新都区举办民办教育机构流程图》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民办教育联系会议制度,成立了民办教育机构评审小组,形成了由区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教专干参与的民办教育管理网络。
二是管理高效。为积极鼓励、支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区教育局在教学教研、师资培训、资助政策、考核评估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实行公民办学校一体化管理。全年共召开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3次,召开民工子女学校管理工作现场会1次,召开片区民办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培训会1次,组织对民办教育机构专项检查
新《民促法》背景下我国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研究
新《民促法》背景下我国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研究
1. 引言
1.1 背景介绍
我国民办职业教育一直以来在教育领域占据着重要地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职业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限制,我国民办职业教育一直处于发展相对滞后的状态。2015年颁布的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为我国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法律对于民办教育的管理体制、审批流程、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法律也对民办教育的监督和评估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提升民办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提供了依据。
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我国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及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职业教育的影响和启示,对于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
2000字的内容就可以了。谢谢!的内容如下:
1. 探讨新《民助法》对民办职业教育的影响,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政策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作用,为未来政策制定提供借鉴和建议。
2. 通过对我国民办职业教育现状的分析,可以揭示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相关部门提供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推动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3. 研究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挑战和机遇,有助于企业、教育机构和政府部门更好地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制定适应性更强的发展战略。
4. 分析新《民促法》对民办职业教育的启示,可以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方法,促进民办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意见和措施
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意见和措施
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意见和措施
《民办教育促进法》作为民办教育的专门法,对民办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作出了若干法律规定,这对于优化民办学校学生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环境,维护民办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从实践上来看,民办学校学生合法权益的切实有效的保护仍是民办教育发展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为此,我校以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基本切入点,系统地构建学校学生权益的保障机制,以期保护在校学生的权益。
一、学校明确办学目标,XXX
为室学校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校以来,学校根据新形势的需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制度更趋科学化和人性化,全面营造“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长为志”的办学氛围。
学校以“XXX,规范办学”为指导思想,明确办学目标为:“办特点,创品牌”学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了学校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议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求制度,继续施行领导考核制度,建议评价机制,树立全局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了工作层层有人抓,
事事有人问的良好格局。学校领导能够以身作则,大胆开拓,民主管理,不断创新。办学至今,学校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和师生违法犯罪现象。
二、办学个性鲜明,教育效果显著
民办学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特征求发展”。因此,必需以特征教学为窗口,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以个别化教学作为我校办学的一大特征,并取得了社会的认可。老师们在教学教育过程中结合课例,联系实践,对新课程的进行进修、对新观念进行渗透、对新方法进交运用。
民办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民办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研究探讨我市发展民办教育工作,2005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收集资料、实地调研、召开汇报座谈会等方式,分准备、调研、汇报座谈三个阶段进行。期间,组织学习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到陈埭霞村外来工子弟学校、华泰汉唐双语幼儿园、季延初级中学、安海子江中学等民办学校进行了实地调研,组织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发展民办教育总体情况的汇报,组织部分民办学校负责人和教育、经济发展、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市比较重视民办教育工作,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较好地推动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全市现有中等教育学校56所(普通中学54所,独立职校2所),其中民办5所(职业中专1所、完中2所、高中1所、初中1所),占8.93%;小学294所,其中民办小学8所(外来工子弟小学5所),占2.72%;幼儿园(点)330个,其中民办幼儿园13所,占3.94%。全市民办学校在校生15932人,占全市学生数的6.11%。其中,职专生397人,占同类别学生数的5.36%;高中生1757人,占同类别学生数的7.75%;初中生5574人,占同类别学生数的8.27%;小学生6072人,占同类别学生数的4.55%;幼儿园幼儿2529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6.91%。另有民办培
地方政府落实新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意见综述
2016年 11月 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四次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2016年 12月 29日, 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 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 12月 30日, 教育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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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科技学院学报
一、总体情况 全国人大常 委 会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办教育促 进 法 〉的 决 定 》要 求 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 制定具体办法。截至 2018年 9月 17日,全国 32个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辽宁、安徽、甘肃、天津、云南、 湖北、上海、浙江、河北、内蒙古、陕西、河南、海南、江 苏、青海、广东、宁夏、贵州、山东、江西、广西、重庆、 吉林、四川等 24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相关实施意 见或实施细则。 总的来看,地方性的实施意见或实施细则出台 速度逐步加快。2017年 9月 30日,辽宁率先公布 实施意见;2017年 10月,安徽公布实施意见;2017 年 11月,甘肃公布实施意见;2017年 12月,天津、 云南、湖北、上海、浙江、河北等省市公布实施细则; 2018年 1月,内蒙古、陕西公布实施意见;2018年 2 月,河南、海南、江苏、青海公布实施意见;2018年 4 月,广东公布实施意见;2018年 5月,山东公布实施 意见;2018年 6月,宁夏、江西、重庆公布实施意见; 2018年 7月,贵州、广西公布实施意见;2018年 8 月,吉林公布实施意见;2018年 9月,四川公布实施 意见。 二、政策特点 大部分省份的实施意见或实施细则与《国务院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 性民办学校 监 督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中 央 有 关 部 门 贯 彻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 办教育健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任 务 分 工 方 案 》基 本 一致。有的如辽宁、安徽、天津把《国务院关于鼓励 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 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任务分工方案》两个文件融合到一起。有的省份只 是明确过渡期,没有针对本地特点制定实施意见或 实施细则。 (一)过渡期 辽宁、甘肃、天津、青海、广东五地没有明确过渡 期。 湖北规定原则上 2020年 9月 1日前完成分类
芦溪县民办教育情况汇报(1)
落实法规整体推进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芦溪县民办教育情况汇报材料
芦溪县位于萍乡市东部,总面积960平方公里,人口30万,有1700余年的建城史,向来尊师重教。全县现有学校217所,学生45067人,在园幼儿11624人,教师2608人。近年来,我们坚持教育优先和教育强县两大发展战略,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各级各类均衡协调发展。2009年被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县,成功打造了全国基础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典型——源南学校及校长龚德凌同志,涌现了舍己救人小英雄肖玉玲同学等先进事迹。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民办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县民办教育持续发展,全县已初步形成幼儿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办学格局。
一、基本情况
1.基本现状。全县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08所,其中民办幼儿园96所,已有87所获得了办学许可证,其余9所正在整改当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职业学校1所,各类已审批培训机构10个。在校(园)学生9012 人,其中幼儿6486 人,义务教育学生2064人,职校生472人。教职工645人。全县
民办教育固定资产总值1.1亿元,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
2.基本特点。目前,全县民办学校办学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学校办学方向明确。全县所有民办学校的办学方向均比较明确,在依法依规办学的基础上,坚持走多种形式的办学之路,呈现出多层次育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态势。二是学校办学特色鲜明。近年来,一些办学质量较高、办学特色较鲜明的学校和幼儿园逐渐得到家长的好评和社会的认可。如芦溪外国语学校连续4年在全县初级中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取得第一名好成绩,其“自主、高效、小组合作”的教学模式,吸引了许多省内外教师前来参观学习,《中国教师报》对此进行了报道。上埠中心幼儿园、新泉中心幼儿园被评为市一级幼儿园。电子科技学校全市民办教育先进单位。三是学校管理比较到位。各学校忧患意识均比较浓厚,均能坚持以德育人,把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放在比较突出的位置,且把教育寓于多形式的活动之中。特别是芦溪外国语学校根据学生年龄阶段的特点和案例,积极探索阶段式德育模式,学生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社会反响良好。各学校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规章制度,大部分学校实行了教师全员聘任制,对学生实行严格的日常管理和封闭式管理,以制度管人管事,教育教学正常有序。各学校都把关心学生生活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学生寝室、饮食与安全管理甚为细致,没有重大事故发生。四是办学条件初具规模。芦溪外国语学校投资5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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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的情况汇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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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k J.Om 9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派,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8 次主任会议报告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9月底,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有463所,在校学生80219人,比2005年新增11703人,增长17.1%。民办学校在校生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12.4%,比2005年增长3.2%。其中幼儿园296所,在园儿童31999人;小学34所,在校学生6551人;中学2所,在校学生5677人;中等职业学校(含学历教育点)10所,在校学生18302人,比2005年增加2497人,增长15.8%;文化、艺体、职业培训等其他类学校121所,在校学生17690人。从事民办教育专兼职教职人员3962人。截至2006年9月,市直民办机构有72个,其
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学历教育点)6所,各种培训机构66所。2006年,民间资金投入职业教育达4500余万元,历年累计投入达2亿多元。现已涌现出XX市民进中专、XX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射洪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XX市中山职业技术学校等一批在校学生达2000人以上规模的民办职业学校典型。同时,我们还审批了我市第一所集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为一体的民办中学——XX市安居育才中学校,该校今年秋季招生达5400余人。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来,我市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坚持以“面向市场,自主发展;接纳民资,创办民校;扩大规模,做大品牌;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为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改体制、纳民资、革旧制、调布局、求质量”五方面做,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民办教育成效较为显著。
(一)认真学习宣传,营造发展民办教育的良好氛围。
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后,市政府积极安排部署了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为顺利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了充分准备。通过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召开校长座谈会、组织街头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学习和领会法律条文,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该法的深远意义和重大作用。配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的发展民营经济的大讨论,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发展
民办教育的大讨论,进一步深化了社会各界对发展民办教育的认识,促进了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大群众家喻户晓,让《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精神深入人心,全力营造发展民办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民办教育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各办学单位开展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每年召开二至三次协调会议,专题研究民办教育发展问题,及时为民办学校排忧解难、保驾护航。2003年9月和11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和民办教育工作会,提出了立足XX、面向西部,充分开发人力资源优势,将XX打造成西部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的发展目标。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定》,从政策层面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着力发展一批规模较大、质量较高、特色突出、社会声誉良好的示范性民办学校。把民进中专校、市机电学校、电大新校区、中山职业学校新校区的建设列入了市级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每月督办,并积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在学校选址、规划设计、办理有关征地和建设手续、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
(三)落实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民办教育发展。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后,市人民政府及时制定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行zd规及措施,清理和废止了与《民
办教育促进法》相抵触的文件政策。对民办教育用地、税收、收费、招生、升学、就业、教师聘用、评职评优等方面从政策上给予倾斜。对民办教育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除特殊性质教育以外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积极为出资人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在教育结构布局调整中,对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增量部分优先考虑发展民办教育,优先审批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多年来,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直坚持把民办教育作为全市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增长点,与公办教育同研究、同规划、同发展。凡民间资金投资教育,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均按公益性事业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并优先安排,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惠政策。民办学校水、电、气价格与公办学校实行统一价格,鼓励和支持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民办学校教师业务进修、培训、职称评定、评比表彰等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统一管理。2004年,我市首次在全省率先开展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至今共评定中级职称41人,初级职称35人。自2003年以来,我们把民进中专、市机电职业学校、射洪理工职业学校等学校纳入春季招生分流范畴,允许民办学校自主招收公办学校学生,扶持民办学校扩大生源和办学规模。
(四)积极招商引资,为我市民办教育输入新鲜血液。
为了解决我市发展民办教育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我们千方百计引进民间资金投资教育,着力发展一批示范性民办学校。2006年
1月,市教育局与四川鼎信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举办XX电大达成协议,成功引进了四川鼎信投资有限公司近期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中长期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扩建新校区。目前,新校区已投资近3000万元,极大地促进了XX电大的健康发展。2006年1月,安居区政府与四川卓筒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共同投资兴办安居育才中学,拟引资1.2亿元人民币,用地400亩,修建21万多平方米校舍的现代化学校。现已完成一期工程,总投资5800万元,占地316余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首批招生达5400多人。这些措施为我市民办教育的规模化、快速化发展注入了活力。
(五)实施品牌战略,带动全市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一是审核开办民办职业教育学历教育班(点),有力地促进了办学层次和水平的提高。针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挂靠联办中由于联办主体学校指导监管工作滞后导致质量不高的现状,2001年以来,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职业学校开展了督导评估。对师资、专业设备、教育教学及管理等方面达到举办学历教育标准的,实行成熟一个专业审批一个专业,允许其举办中职学历教育班(点)。市教育行政部门先后审批了XX市机电职业学校、中山职业技术学校、射洪县理工职业学校等7个民办中职学历教育点。
二是加强重点民办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2003年,在将XX中学原实验分校有偿转让给民进中专校的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召集市级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市政府“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