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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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现金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的现金存款管理行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提高存款管理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在存款业务中的现金存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款、小额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等各类存款业务。

第三条银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加强现金存款管理,建立健全存款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健。

第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现金存款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适当的现金存款管理报告机制,及时向监管部门和内部管理层汇报存款情况和风险状况。

第六条银行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宣传存款保险制度,明确存款保险的范围和金额,提升客户对存款的信心。

第七条银行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安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保障客户权益,维护金融秩序。

第八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制度,对现金存款进行严格审核和监控,确保交易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现金存款管理第九条银行应当根据存款金额大小、期限长短等因素,分类管理现金存款,规范存款业务操作流程。

第十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现金存款登记制度,每笔存款都应当有明确的登记记录,包括存款金额、存款人信息等。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对现金存款进行认真核算,确保存款金额的准确性,以免发生差错或遗漏。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加强现金存款的保管和监督管理,对存款现金进行安全保障,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建立现金存款的清分和清点制度,及时处理存款的结算和清算工作,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现金存款的核查和复核机制,确保存款资金来源合法,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对存款业务的影响。

第十五条银行应当对存款现金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范风险。

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现金存款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现金存款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避。

第三章存款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银行应当建立现金存款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存款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结合公司的情况制定如下细则:
1、资金使用授权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凡用款在一万元以内(含一万元)由李钢华批准后方可使用。

一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孙总)批准方可使用,并由财务部长审批,严禁未批准使用资金。

2、现金保管与盘点制度,加强现金库存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帐实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3、票据管理和使用,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转让、注销,并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4、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银行存款定期核对,每月至少一次,并编制平衡表,使用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一致。

6、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活动的各种票据必须形成完整的文字记录,并做好相应的保管工作。

7、对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支付印鉴的保管情况,票据的保管情况等。

8、对现金、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由出纳盘点两名会计复核,并做相应的盘点表。

公司财务部
2010年12月16日。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需要申领支票时必须填写《申领支票审批单》,申领人必须在《申领支票审批单》上注明用途及使用额度,财务部门按《申领支票审批单》的审批结论办理签发支票,可以限额的应加以限额。

第二条申领人申领的支票,必须在一周内按程序办理支票清帐手续。

第三条涉及银行密码器,必须由出纳人员、会计主管分别各自输入密码,且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条支票遗失必须及时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由此造成的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支出在3000 元以上及可以采用支票支付的款项应采用支票支付,一般不得采用现金支付。

采用现金支付范围为发放工资、支付差旅费及差旅借款、结算在支票起点以下的开支。

第六条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应存放在保险箱内,当日库存现金超过10000 元时应存入银行。

第七条因出差、承揽工程项目、购物购料及其它需要,需申领备用金时,申领人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按要求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归还时间及额度,财务部门按《借款单》的审批结论支付借款。

第八条申领的备用金、临时性借款金额不超过该职工一个月度工资为限,特殊情况由总裁批示,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如逾期不还,财务部门有权在申领人的工资中扣回,严重逾期不还的报请总裁作出处理。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并加强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及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三、现金管理1. 现金收支(1)现金收入应根据财务汇总及登记,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财务资金来源合法及真实。

(2)现金支付应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及授权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违规支付。

(3)现金库房应定期盘点并登记,存放在专人保管的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2. 现金保管(1)现金应根据规定存放于指定的现金库房内,确保安全。

(2)现金库房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盘点和验货,确保现金数量准确无误。

3. 现金报销(1)现金报销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销单据必须真实有效。

(2)现金报销应通过财务部门审批,不得出现私自报销的情况。

四、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1)企业应在正规银行开立账户,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

(2)每个账户应有专人管理,并进行定期对账,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2. 存款管理(1)企业应根据资金的流动情况,合理安排存款期限和存款数量,确保流动资金的充足。

(2)对于闲置资金,应尽快存入银行进行理财或定期存款,获取更多的收益。

3. 资金调拨(1)资金的调拨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调动或挪用。

(2)调拨的资金应明确用途,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准。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资金权限、停职检查、追究法律责任等。

六、其他规定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修改或废止的,由公司领导部门负责决定并公布。

七、结语通过以上制度的规范管理,可以有效保障企业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将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发展。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送审稿)202X年X月X日制定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现金及银行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财税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本制度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三条公司现金的收支原则上是由基本户开户银行监督管理,由人民银行监督开户银行,因此公司只能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公司一般户可以存现金但不可支出现金,出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公司账户存现金),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昌支公司。

第四条职责:公司出纳负责现金收支业务的具体办理(原则上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由财务负责人制订相关制度、流程并提交公司负责人审批并执行。

第五条公司现金使用额度原则上由基本户开户行核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出纳向基本户开户银行申请额度为5万元作为公司现金支出,特殊情况经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可增加备用金额度。

第六条公司现金提取由出纳提起申请-会计和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向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支票提取,可提前与银行协商准备部份5角、1元、5元、10元、50元零钞。

第七条公司的经济业务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一)职工工资(具备条件的应当积极开展由银行代发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情况,由出纳书面申请经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就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相关问题做如下规定: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1.现金收支1.1设置“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收支业务;1.2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1.3如需取现金时,出纳需填写《取现申请单》,须有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取现。

1.4存取现金5000元以上须二人同行并由公司派专车存取;1.4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1.5 现金支出范围1.5.1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1.5.2 员工工资及报销;1.5.3现金可支付单位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超过结算起点以上的支出,应报财务部审核并报财务经理批准,方可用现金支付;1.5.4 各种报账必须有批准手续、付款手续和付款凭据1.5.5现金可支付公司各部门临时借用备用周转金。

2. 现金管理2.1 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换现金;2.2 不准编制虚假用途套取现金;2.3 不准白条顶库;2.4 现金库存限额伍万元人民币;2.5 不准私设小金库;2.6 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密码不得外泄,号码必须打乱,并不定期的更换保险柜密码;2.7 财务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要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和盘点。

3. 现金记账及盘点3.1出纳人员依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审核的有效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3.2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作到日清月结;3.3现金出现长、缺款时,应及时报告主管经理,并在其他应收、付款中登记,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列入损益;第二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 .银行存款收入1.1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收款业务;1.2收取支票,及时送存银行,不得跨日;2.银行存款支出2.1 单位间往来除特殊情况必须通过银行存款支付;2.2 支付货款,必须填写收款单位详细名称;2.3 预付货款时,必须同时收到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方可付款。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各部门必须根据财务规定使用现金,公司所有收入必须上缴财务部一管理,严禁“收入不入账”,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借据、白条、实物或其它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较多时,应及时送存银行。

保管现金要有安全措施,不准用铁皮柜、木柜存放现金,防止被盗丢失。

2、正常开支借用的现金,必须明确用途、数额并经单位领导核实批准后方可办理。

各类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后一周内结算还清,超出半个月未还者,从个人工资及补贴中扣回。

3、借用现金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借用现金。

4、库存现金每周定期盘存,并不定期抽查,每日现金库存额度为200元。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利用公司银行账户替其它单位或个人套收现金,严禁利用银行账户或支票搞非法活动。

2、加强支票管理,原则上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日期、收款人、用途和金额,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3、各部门借用支票,必须按报销金额的审批权限审批。

借用支票一周内必须报账清还,未还者不得再借用。

借用支票者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借用支票。

4、出纳人员须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必须每周及时同银行核对账务,每月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认真查清每笔“未达账项”的来龙去脉。

当月的“未达账项”必须在下月10日前处理完毕。

5、严格落实银行预留印签分管制度。

银行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名章须分别管理,禁止一人管理。

6、出纳、会计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单位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单位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现金及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1. 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2. 单位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确因业务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留存一定限额的现金,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限额。

3. 现金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挪用、截留、私分现金。

4. 单位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如发现现金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5. 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监督,确保现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三、存款管理1. 单位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银行开设账户,并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2. 单位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开设各类账户。

3. 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4. 单位应定期检查存款账户的使用情况,确保存款安全。

如发现账户异常,应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查明原因。

5. 单位应加强对存款收支的监督,确保存款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四、内部控制1. 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

2. 单位应加强对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风险意识。

3. 单位应定期对资金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应及时修订完善。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管理办法和结算制度,做好现金、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金额,搞好货币资金调度,保证学校各项业务的正常需要。

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的使用范围:(1)支付给教职工个人的差旅费及零星支出备用金。

(2)支付给不能转帐的个人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劳务报酬。

(3)在转帐金额起点(一般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不属于上述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原则上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4) 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现金的库存限额:核定限额的依据一般是根据学校的正常开支的需要量。

学校日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5万元,超过部分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周末学校不留现金库存,全部存入银行。

不遵守现金库存限额规定,发生失窃损失、超限额部分由责任人赔偿。

三、学校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四、现金的管理中,不准以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携带大量现金采购;不准保存帐外公款;不准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五、出差人因公借款必须手续完备,出差回来后七日内到财务部门核销,多余款一次性交清,否则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给予一定的罚息。

六、现金收支应做到日清月结,每日做好现金的核算和清点工作,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金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七、保管现金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专人保管。

下班后检查保险柜、开启防盗报警系统、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二章银行管理制度八、银行帐户的管理。

学校所有的银行开户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掌握和管理,各业务部和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开立帐户,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不准任何部门出借、出租,应定期对银行帐户开设情况进行清理,银行帐户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九、银行存款收付管理。

学校各项银行收付凭证必须如实填写款项的来源和用途,不准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套购物资;财务部门必须及时掌握银行存款增减变动情况,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向银行贷款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进行办理,实行归口管理;业务部门用款必须由该部门正式打报告申请,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后送校长最后审批同意。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我行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包括总行、分行、支行及营业网点。

二、银行存款管理2.1 银行账户管理2.1.1 我行应在具有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的法律法规。

2.1.2 开设银行账户时,应提交相关资料,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行长审批。

2.1.3 银行账户变更、撤销时,应按照相同程序办理。

2.2 存款操作规范2.2.1 存款业务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原则:存款应及时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2)准确性原则:存款金额、账户等信息应准确无误。

(3)完整性原则:存款业务相关资料应齐全、完整。

2.2.2 存款业务操作流程:(1)办理存款业务时,应核对存款人身份及存款金额。

(2)存款业务完成后,应及时打印存款凭证,由存款人签字确认。

(3)存款业务的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三、现金管理3.1 现金收支管理3.1.1 现金收入(1)现金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规定执行。

(2)现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严禁坐支现金。

3.1.2 现金支出(1)现金支出应遵循合理、合规、节约的原则。

(2)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3.2 现金库存管理3.2.1 现金库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性原则:确保现金安全,防止丢失、被盗。

(2)适度性原则:根据业务需要,合理控制现金库存。

(3)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规定。

3.2.2 现金库存管理操作规范:(1)建立现金库存台账,每日进行现金盘点。

(2)现金库存应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对账。

(3)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4.1 我行应建立健全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4.2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现金及存款管理,合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及人员,包括总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等。

二、现金管理1. 公司所有财务交易、款项收付均应通过现金业务系统进行记录。

2. 公司现金仅限于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要使用的现金。

3. 公司各单位对现金的使用,应当经过预算、申请、审批等程序,并按程序存放、保管和登记。

4. 现金保管人员需进行定期清点、核对,并完成相应的记录。

5. 现金收付凭证应妥善保管,由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凭证真实有效。

6. 现金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司现金。

7. 公司对现金流动状况进行严格的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存款管理1. 公司所有存款应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

2. 存款资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确保安全性。

3. 存款的种类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应根据公司的资金周转情况进行选用。

4. 存款管理人员应定期了解公司存款状况,及时调整存款方式和结构。

5. 存款资金不得私自挪用,需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才能使用。

6. 存款管理人员需要时刻关注市场利率的走势,确保公司存款利息最大化。

7. 存款管理人员需遵守公司存款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四、资金利用1. 公司应根据经营需要,合理安排资金的利用方式,确保资金的最大效益。

2. 资金利用应基于市场成本和风险评估,不得盲目追求高收益。

3. 资金利用需根据不同资金来源的特点进行区分管理,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4. 资金利用需经过相关部门的预算、审批等程序,不得擅自挪用。

五、风险管控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定期对资金流动、存款及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外部风险,应提前设立风险预警指标,制定相应的风险对策。

3. 公司资金风险的管理应由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主要是针对企业日常收入支出及资金存储的相关规范。

以下为一个的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存款管理一、现金存款1.企业财务部门对收到的现金必须及时清点,登记并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2.每个专用现金账户的存取应由专人负责,中途不得停留或转移。

3.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定期的资金安全核对制度,对银行账户的余额等情况进行定时检查,以确保账户的安全。

二、银行存款1.企业应根据实际资金运作情况,确定开立银行账户的数量和种类。

每个银行账户须指定专人负责开立及管理,并严格控制开户权限。

2.企业应保持与银行的良好关系,及时清偿贷款,避免出现不良信用纪录。

3.企业应关注自己的银行账户的交易情况,检查账户余额,避免出现银行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

4.定期审核银行账户余额,确保账户的正常平稳运转。

第三章现金管理一、现金使用1. 企业必须规范现金使用,每笔现金支出必须出具有效的收据,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

2.现金的使用应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确保现金使用的合规性。

3.企业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核对、汇总,对于遗失、钞票损坏等情况要及时登记处理。

二、现金保管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室,由专员负责管理,除财务专人取用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进入,保证现金的安全。

2.现金保管室必须配备门禁系统,防火、防盗系统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和保养。

3.现金必须进行分类、柜量管控,确保可掌握现金数量,防范偷盗。

四、其他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对企业资金的使用、收支等情况进行日常监控,确保财务管理的完整和准确。

2.企业应定期对账,核对银行账户和现金账户的余额,确认准确性。

3.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对于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资金的紧急处置。

第五章戒律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我行银行存款、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收付、存款、提款、库存现金管理等活动。

二、银行存款管理2.1 银行账户管理(1)我行应在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2)银行账户的开户、变更、撤销等手续,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2.2 存款操作规范(1)各部门应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将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挪用、坐支。

(2)存款时,应核对存款金额、账户名称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3 对账管理(1)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务准确。

(2)对账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三、现金管理3.1 现金收入(1)各部门在收到现金时,应及时开具收据,注明款项来源、金额等信息。

(2)现金收入应于当日下班前送交财务部门,不得留存部门内部。

3.2 现金支出(1)各部门因业务需要使用现金,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领取。

(2)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3.3 库存现金管理(1)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人员,负责库存现金的安全。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四、监督检查4.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4.2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将按照我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附则5.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5.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部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四、现金使用规范4.1 现金使用的范围(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规定,控制现金使用范围。

(2)现金使用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支出、应急支出及特殊情况下无法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情况。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

1.3 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2)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3)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合理流动性,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求;(4)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增值。

二、现金管理2.1 现金收入管理(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收费标准及规定,及时、足额收取现金;(2)现金收入应于当日下班前送交财务部门,严禁坐支、截留、挪用现金;(3)财务部门应对现金收入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现金收入的合规性、真实性。

2.2 现金支出管理(1)公司各部门应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严格控制现金支出;(2)单笔现金支出超过一定金额(如5万元),需提交公司领导审批;(3)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严禁无据支付、虚列支出。

2.3 现金安全(1)各部门应加强对现金的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存放安全;(2)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3)严禁将现金借给他人或违规出借现金。

三、银行存款管理3.1 银行账户管理(1)公司应在合规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2)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注销等手续,应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3)严禁违规多头开设银行账户、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收付款项。

3.2 银行存款收支管理(1)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将收入款项存入银行账户;(2)银行存款支出应遵循“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严格控制;(3)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实相符。

3.3 银行存款安全管理(1)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安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2)严禁违规办理银行存款质押、担保等业务;(3)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网银密码等关键信息的安全保管。

财务-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财务-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第二章现金使用范围第三条使用现金范围:(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二)出差人员差旅费;(三)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点1000元以下的;(四)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五)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现金收付原则第四条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经过审批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第五条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支票、汇款等转账方式,减少现金支付量。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一律凭公司总经理(法人)审批后的借款单付款。

第七条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第四章现金收入和支出第八条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都应送存开户银行.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

第九条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

第十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在特殊情况下对按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同意方可办理.第五章现金报销时间规定第十二条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外出带队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返回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公司说明原因的,公司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六章库存现金的保管第十三条库存现金限额经开户银行批准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不应超过20,000元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具体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公司的现金收付业务,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现金使用范围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报酬。

2、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津贴、福利费补助。

3、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以及向职工个人支付的利息、股利等。

4、向非集体转帐结算户支付的劳务费用.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零星采购费用.6、转帐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个人采购用款及零星支出和个人要求转账的费用、支付给公司的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可以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等。

二、日常现金管理规定1、认真执行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得随意扩大现金开支范围。

2、认真执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财务部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严禁出纳人员将公款携带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若因违反库存现金限额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由出纳本人取款,取款后必须当日及时入账。

出纳必须保证日现金余额不超过10000元整。

4、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套取现金。

不准私人借用公款.员工因工借款必须遵守借款定额管理规定。

5、认真鉴别收取的现金,防止收取假币,对发现的假币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现金出纳员承担.6、财务部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确保帐实相符,不得跨期跨月处理帐务。

对于现金清查中发现的长短款,要认真核实,及时向副总汇报,经批准后处理,不得隐瞒或自行处理。

7、各种报销单证必须取得正式单据,报销单证首先须经经办人、部门主管和领导签字,然后递财务会计审核,现金出纳人员方可办理付款,否则不得支付. 8、一切现金的支付,必须经有关人员审核,在确认手续齐全、内容真实、金额正确、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后方可支付。

9、现金出纳员因故变更工作岗位或者长期请假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有正式交接单,并由双方签字。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4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4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

即按____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____元。

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现金支出管理(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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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就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相关问题做如下规定:
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收支
1.1设置“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收支业务;
1.2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
1.3如需取现金时,出纳需填写《取现申请单》,须有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
字后方可取现。

1.4存取现金5000元以上须二人同行并由公司派专车存取;
1.4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
1.5 现金支出范围
1.5.1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1.5.2 员工工资及报销;
1.5.3现金可支付单位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超过结算起点以上
的支出,应报财务部审核并报财务经理批准,方可用现金支付;
1.5.4 各种报账必须有批准手续、付款手续和付款凭据
1.5.5现金可支付公司各部门临时借用备用周转金。

2. 现金管理
2.1 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换现金;
2.2 不准编制虚假用途套取现金;
2.3 不准白条顶库;
2.4 现金库存限额伍万元人民币;
2.5 不准私设小金库;
2.6 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密码不得外泄,号码必须
打乱,并不定期的更换保险柜密码;
2.7 财务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要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和盘点。

3. 现金记账及盘点
3.1出纳人员依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审核的有效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逐日、
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3.2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作到日清月结;
3.3现金出现长、缺款时,应及时报告主管经理,并在其他应收、付款中登记,待查明
原因,经批准后,列入损益;
第二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 .银行存款收入
1.1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收款业务;
1.2收取支票,及时送存银行,不得跨日;
2.银行存款支出
2.1 单位间往来除特殊情况必须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2.2 支付货款,必须填写收款单位详细名称;
2.3 预付货款时,必须同时收到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方可付款。

2.4 银行间资金的调拔,必须填写《资金调拨单》注明转款理由、并且财务经理、总
经理签字,方可转款。

2.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2.1 银行账款未达账项要查明原因,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必须解决,如出现重大性差错,
须及时上报主管经理,查明原因,并视其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
2.2 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2.3支票的使用规定
2.3.1支票经管人员须将支票存入保险柜内保管
2.3.2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3.2不准在未签发的空白支票上事先盖好签章;
2.3.4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应将空白支票交回银行;
2.3.5不准出借或转让支票;
2.3.6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3.7不准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2.3.8不准将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签发;
2.3.9支票遗失,应由责任人立即向开户银行挂失,并向公安部门报案;如因保
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三章出纳工作职责
1.现金方面
1.1 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作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2 每月末出纳与会计共同盘点现金,填写现金盘点表并签字后,交财务经理审核、签
字;
1.3 保存好金库钥匙、密码、转账支票、印鉴人名章,确保安全;
1.4 钱账分管;
1.5 负责分公司、办事处的款项拨付工作;
1.6 负责银行票据和有价证券的保管,保证其安全;
1.7 银行存款周报表、现金周流量表的填制并报送财务经理;
1.8 提现时,5万以下(含5万)出纳需要持有财务经理签字后的取现申请单方可取现,
超过5万元,须有财务经理及执行副总裁签字后的经理申请单方可取现。

2.银行存款方面
2.1定期去领取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查对;月终由会
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交财务经理审核、签字;
2.2 银行存款开户要求
各分公司在银行开户应向总公司财务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开户。

原则上不得超过
五个:基本户、纳税户、货款存款户、备用金户、贸易机动户。

2.3 银行资金调拨
出纳必须持有已由财务经理、执行副总裁签字、审批的《资金调拨单》(CW-F-004)方可给予转款。

财务部
200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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