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工地临房管理制度
工地临房管理制度一、综述工地临时房屋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工地人员的安全和生活需要,维护工地秩序,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本制度是工地管理的一部分,是工地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所有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二、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为工地临房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制定和执行临房管理制度,保证其落实到位;2. 安全员负责临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其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3. 班组长负责组织管理所辖班组工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4. 所有工地人员都有严格遵守临房管理制度的责任和义务,在工地临房中要互相照应,遵纪守法。
三、临房使用规定1. 在工地临建房屋中,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以免引发火灾;2. 严禁在临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气罐等;3. 严禁在临房上面悬挂或存放大型物品,以免发生坠物事故;4. 临房供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装好漏电保护器,保证用电安全;5. 临房内清洁卫生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以免滋生病菌;6. 临房内禁止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临房管理1. 工地临房使用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搭建;2. 如果发现临房的墙体或结构出现裂缝或倾斜现象,立即上报项目经理,停止使用;3. 临房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防火门等,以备火灾突发时的应急处理;4. 临房内应设置明显的出口标志和疏散通道,保障人员安全疏散;5. 夜间要保证临房内照明充足,通道明亮,以免发生夜间意外;6. 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应加固临房结构,防止受到损坏。
五、临房检查1. 安全员每日要对工地临房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 项目经理每周组织开展一次临房安全检查,督促各班组按规定进行整改;3. 临房内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正常运行;4. 安全员和项目经理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临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建设施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障项目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临时搭设的各类设施,包括桥梁、脚手架、井架、封闭围挡等。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临建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第四条临建设施的责任单位为本单位,负责设施的选用、搭设、维护和拆除等工作;各参建方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的修订需要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及时通知各参建方执行。
第二章设施的选用和搭设第一条设施选用时应优先选择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和规范的设施,并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条设施的搭设应依据设计方案制定搭设方案,并进行合理合法的施工,不得对施工现场造成安全隐患。
第三条设施搭设前,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第四条设施搭设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第五条设施搭设时,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第三章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第一条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条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三条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将维护和保养情况做好记录。
第四条设施出现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停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拆除。
第四章设施的拆除和整改第一条设施的拆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条设施拆除前,必须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的安全管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及其他公共建筑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物所有权人、业主、管理单位等应当承担保障房屋安全的法律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房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负责制定和实施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计划和措施。
第七条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并定期更新、评估和排查房屋安全风险。
第三章房屋安全责任第八条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建筑法律法规,确保房屋建设过程中符合安全规范,杜绝安全隐患。
第九条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条建筑物所有权人如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修缮措施,并向房屋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遵守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共区域乱丢垃圾、随意停放车辆或擅自改动建筑结构。
第四章房屋安全检查第十二条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各类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建筑物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并要求整改。
第十三条建筑物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配合检查人员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房屋安全检查应包括建筑结构的稳定性、电气设备的安全性、防火设施的有效性等方面内容,确保房屋的安全状况符合相关标准。
第五章房屋安全防范第十五条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置和维护,确保疏散通道、灭火器等设施的畅通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建筑物外部应设置合适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安全门等,防止人员跌落事故的发生。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各建筑、监理、施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和职工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一)临建房屋1、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
2、临建房屋每排连续设臵不得超过十间,敞开式外走廊房间门至楼梯口最大距离应不超过35m。
不得采用封闭式外走廊,临建房屋区域应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3、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指定具备电工岗位资格的专人进行管理,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用电管理巡回检查记录。
(二)宿舍1、宿舍必须使用阻燃型活动板房,每房间安排人员居住不得超过8人。
2、宿舍等临建房屋房间门必须外开,并能达到向外开启180度,门框强度应满足门开启时的受力要求。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子、电壶、电饭锅、电热汀、碘钨灯、电烤炉、微波炉、电磁炉、饮水机、电冰箱、冰柜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气灶、酒精炉、型煤炉等器具烧水、做饭。
4、每房间设臵不少于一个A.B.C 4型灭火器,放臵通道明显处,悬挂式应距地1.2m。
灭火器材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有效状态。
(三)伙房1、新建伙房应采用砖混结构房屋,必须是单层,并独立设臵。
2、伙房内15kg以上容量燃气瓶罐应单独隔离设臵在伙房外临建房内,伙房应根据实际用电负荷需求计算选配用线及电气安全控制装臵。
3、伙房应使用防水型电器开关、插座与灯具,并应选用防溅型且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漏电保护器。
二、加强宿舍临时用电管理(一)制度管理1、建立宿舍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职工应学会和掌握预防火灾、扑灭火灾的方法以及火灾逃生、救护等知识。
2、线路及电器的设臵、维护必须由电工专业人员完成,设臵安装完成后应经总包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搭设标准1.使用标准化、定型化的装配式箱式房屋。
结构体系应采用标准化结构,以满足易于拼装、循化使用的要求。
2.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不准在临建房屋内调配油漆、稀料。
食物制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生产性用房应为1层,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
办公、宿舍等临建房屋的围护结构须使用不燃材料。
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须设置在首层。
临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 3 层。
3.临建房屋层数为 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 200m2时,其疏散楼梯的数量不少于 2 部,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大于25m,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
临建房屋房间内最远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大于15m;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房门净宽不应小于,房间建筑面积超过 50m2时,房门净宽不小于。
二、安全责任落实1.临建房屋周边应当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临建房屋周围应合理布置消火栓。
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
消火栓周围 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的设置必须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临建房屋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3.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a、是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临电施工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b、是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指定具备电工岗位资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人进行管理。
用电应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应满足用电安全性能要求;c、是临建房屋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电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d、是宿舍照明用电应使用 36V 及以下安全电压;e、是临建房屋配电线路布线应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范本房屋安全管理是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房屋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至关重要。
以下是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的使用和管理行为,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保障居民的安全权益。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宅、商铺、工厂、仓库等房屋单位及其居住人员、使用人员。
第三条房屋所有者、房屋管理人员、租户、居民等均有责任遵守本规定,并共同维护房屋的安全。
第四条基于风险和安全性考虑,对于房屋的特殊结构、使用功能及周边环境,可以单独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房屋安全管理应该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全面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房屋所有者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有保证房屋结构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责任。
第七条房屋所有者应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第八条房屋管理人员是房屋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房屋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房屋安全培训,提高居民和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租户及居民是房屋安全的直接使用人,负有遵守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房屋设施设备的责任。
第十一条租户及居民应配合房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并积极参与房屋安全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三章房屋安全措施第十二条房屋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烟感报警器等,并保持其有效性。
第十三条房屋应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第十四条房屋内部布局应合理,通道畅通,避免堆放杂物和阻碍安全疏散的障碍物。
第十五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应经常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如水电设备、煤气设备等。
第十六条房屋外部建筑物、墙体应定期检查,防止因腐蚀、漏水等问题导致的安全隐患。
临建设施管理制度
临建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建设施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有序,提高施工质量,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临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使用、拆除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临建设施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节能环保、经济合理、文明施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临建设施安全负总责。
公司设立专门的临建设施管理组织,负责临建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临建设施规划与设计第五条临建设施的规划应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合理布置,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六条临建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体现企业文化内涵,满足施工需求。
第七条临建设施的规划与设计应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文明、有序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
三、临建设施施工与验收第八条临建设施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九条临建设施的施工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临建设施的施工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第十一条临建设施施工完毕,应组织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四、临建设施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临建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完好。
第十三条临建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四条临建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加强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安全、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临建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五、临建设施拆除与处置第十六条临建设施的拆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拆除安全。
第十七条临建设施的拆除应提前制定拆除方案,明确拆除顺序、方法、安全措施等。
第十八条临建设施的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拆除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九条临建设施的拆除完毕,应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施工场地整洁。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临建设施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暂时设立的建筑物或设施,如临时工地、临时住宿设施等。
由于其特殊性和临时性,临建设施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为了确保临建设施的施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本文将从临建设施的特点、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制度的框架和内涵等方面进行阐述,为临建设施的安全管理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一、临建设施的特点1.临时性:临建设施一般是在工程建设或特殊活动期间建立的,具有一定的临时性,一旦工程或活动结束,这些建筑物或设施就会被拆除。
2.多变性:临建设施的类型多样,形式多变,常见的有工地办公室、工地宿舍、临时休息室、施工材料堆放场所等。
不同类型的临建设施具有不同的安全管理需求。
3.施工环境复杂:临建设施一般建立在工程建设现场或特殊活动场地,工作环境相对复杂,存在着各种安全风险和隐患。
4.人员流动性大:临建设施一般承载着较多的工人、工程师、技术人员等,人员流动性大,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临建设施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安全管理要采取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提前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2.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应该以全员参与为基础,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依法依规:安全管理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安全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4.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应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通过评估和提升安全管理制度的效果,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三、安全管理制度的框架和内涵1.组织机构和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应明确临建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责任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负责管理临建设施的安全工作。
2.风险评估和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制度,对临建设施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的通知各市(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临建房屋的建设管理(一)临建房屋布局要合理1、搭建临建房屋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划好临建房屋的具体位置,选址应尽量避开如下区域:①避开地势低洼、较深回填土、易滑坡坍塌等区域。
②避开高压线下方或与高压线安全距离不足。
③避开建筑物坠落半径,确实无法避开应加防护措施。
2、合理布置办公室、宿舍、警卫室、食堂、仓库、淋浴、娱乐、会议、厕所等用房,预留好消防通道。
食堂与宿舍要有明显间隔。
3、临建房屋每排连续设置不得超过40m,排与排之间净距不得小于4米。
4、敞开式外走廊房间门至楼梯口最大距离不应超过40m,不得采用封闭式外走廊。
(二)房屋材质要满足防火要求1、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新开的建筑工地采用彩钢板搭建的工人宿舍及伙房的活动板房芯材,必须使用岩棉或玻璃丝棉等绝燃性复合板材;旧的聚苯夹芯板房可做办公场所使用,但要达到B1级阻燃要求,且应逐步淘汰更换为绝燃复合板材。
复合板材要有出厂合格证,强度满足标准要求。
门窗口等要实行工厂化加工生产,不得在工地现场进行切割作业,防止污染环境和损害人身健康。
2、目前正在使用的临建房屋不是阻燃板材的,要加强管理,采取可靠措施,确认满足防火条件下方可继续使用。
(三)严格控制临建房屋建设标准1、临建房屋基础应平整夯实,做砼基础圈梁。
彩钢活动板房不得超过两层,其构造、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装要满足有关防火、保温、通风等规定要求,且具有一定的抗风、抗物体冲击荷载的能力,确保结构安全,牢固耐用。
2、临建房屋的规格尺寸、门窗等必须按《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设计安装通用图》要求制作,不得偷工减料,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建筑施工现场使用。
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搭设标准1.使用标准化、定型化的装配式箱式房屋。
结构体系应采用标准化结构,以满足易于拼装、循化使用的要求。
2.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不准在临建房屋内调配油漆、稀料。
食物制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生产性用房应为1 层,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
办公、宿舍等临建房屋的围护结构须使用不燃材料。
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须设置在首层。
临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3 层。
3.临建房屋层数为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其疏散楼梯的数量不少于2 部,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大于25m,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1.1m。
临建房屋房间内最远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大于15m;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房门净宽不应小于0.9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时,房门净宽不小于1.2m。
二、安全责任落实1.临建房屋周边应当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临建房屋周围应合理布置消火栓。
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
消火栓周围3 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的设置必须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临建房屋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3.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a是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临电施工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b、是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指定具备电工岗位资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人进行管理。
用电应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应满足用电安全性能要求;c、是临建房屋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电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d、是宿舍照明用电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e、是临建房屋配电线路布线应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三、施工人员居住的宿舍加强管理,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做好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建房屋的安全使用,并防范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人员伤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临建房屋的安全使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临建房屋,包括工地办公室、工人宿舍等。
第四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临建房屋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章临建房屋的安全管理第五条临建房屋的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第六条临建房屋应经过相关技术人员评估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临建房屋的管理工作,对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临建房屋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临建房屋的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临建房屋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临建房屋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并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承重墙体。
第十三条临建房屋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载荷进行使用,并严禁人员聚集和超载使用。
第十四条临建房屋的使用人员应注意维护房屋的卫生环境,保持房屋的整洁和通风。
第十五条临建房屋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杜绝电气设备引发的火灾隐患。
第十六条临建房屋的使用人员应做好防火管理工作,禁止在临建房屋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七条临建房屋的使用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十八条临建房屋的使用人员应参加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九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临建房屋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临建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临建房屋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建房屋,包括临时搭建的房屋、工棚、临时设施等。
三、管理职责1. 临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临建房屋消防安全。
2. 临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 临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当定期对临建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消防安全措施1. 临建房屋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2. 临建房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3. 临建房屋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4. 临建房屋内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明确消防设施位置和操作方法。
5. 临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五、消防安全检查1.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用电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情况。
2. 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消除不了的应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
3.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应保存完好,以便查阅。
六、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 同时,迅速报告当地消防部门,请求支援。
3.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当地消防部门。
临建房使用安全管理协议
施工现场临建安全管理协议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为确保乙方所使用的甲方的房屋、场地和处所(以下简称临建房屋)的消防、使用安全,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的临建房屋应有合法、合规的合格证及质量、防火证明等材料。
2、履行对现场临建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临建房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责任:1.对使用的临建房屋的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临建房屋内的生产、使用、居住活动消防安全负责。
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施工期间乙方禁止在临建房屋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如发生以上情况由乙方负全责。
3.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临建房屋及其周边消防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锁闭,必须保持畅通。
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全面负责临建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检查记录,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做到责任到人。
同时要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防火安全知识,会使用灭火器进行应急处理。
5.临建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等。
临时用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临时用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临时用房的安全使用,保障使用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临时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宿舍、会议室等。
第三条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由公司设立并落实,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条所有员工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自觉维护临时用房的安全,并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管理层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培训。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确保使用人员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使用部门应切实履行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使用人员的安全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第九条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临时用房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十一条临时用房应根据使用场所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备等。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消防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并设置显眼的使用说明标识。
第十三条安全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避免影响疏散速度。
第十四条应急照明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并定期检验或更换电池、灯管等易损件。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五条临时用房的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关于平房临建房的规章制度
关于平房临建房的规章制度一、平房临建房的定义平房临建房是指在原有平房的周边地块上新建的、与原有平房相邻的房屋。
这类建筑通常是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而建造的,因此其规模和高度往往较原有平房更大。
二、平房临建房的管理原则1. 保护原有平房的权益。
在新建平房临建房时,必须确保原有平房居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新建房屋的高度、空间布局等都应该考虑到原有平房居民的生活习惯和需求。
2. 控制平房临建房的规模。
新建的房屋应该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不能过于庞大,以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 加强对平房临建房的监管。
政府部门应该建立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对平房临建房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 促进平房临建房的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引导平房临建房的良性发展,提升城市的建设品质。
三、平房临建房的规章制度1. 建筑规划审批。
在新建平房临建房之前,必须经过相应的规划审批程序,确保其符合城市规划和建筑要求。
2. 建筑设计要求。
平房临建房的设计应该考虑到原有平房的风格和特点,在保留原有建筑特色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改造和升级。
3. 建筑施工管理。
在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建筑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4. 房屋使用管理。
平房临建房建成后,必须遵守相关的居住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
五、平房临建房的优势与挑战1. 优势:平房临建房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更新和发展。
2. 挑战:平房临建房可能会对原有居民的生活和环境造成影响,需要在规划和管理上加以引导。
在平房临建房的建设中,政府、开发商和居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同时,加强对平房临建房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城市建设的需要。
只有这样,平房临建房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为城市的开发和居民的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临时用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临时用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防范事故的发生。
适用范围:所有使用或管理临时用房的机构及个人。
二、责任与义务1. 使用者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临时用房的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指导;2. 管理人员应配备专业安全人员,确保临时用房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3. 安全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4. 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建设符合安全标准的临时用房;5.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安全设施与装备1. 临时用房的设计、建设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规范要求;2. 应配备有效的防火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3. 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光线;4. 应配备紧急避险设备,如应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等;5. 应配备必要的防盗设备,如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等。
四、日常安全管理1. 临时用房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检查设施和装备的完好情况,并记录巡查结果;2.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过程和结果;3. 临时用房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设施和装备;4. 使用者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要求使用临时用房,不得私自改动或占用公共通道;5. 禁止在临时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6. 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7. 临时用房应定期维修和保养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8.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事故应急管理1. 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使用者应立即采取避险措施,并及时报警求救;2. 按照预定的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确保安全;3. 管理人员应协助相关救援力量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4. 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5.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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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6.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窗口宽度不小于0.9米,高度 不小于1.2米,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5 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不得把一间宿舍分割成若干单 人小间,以免阻碍空气流通。宿舍门窗应玻璃齐全,地面应 采用硬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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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第五条
各单位应将临建房屋、临时租借房屋工作纳入安全管 理之中,并加强对选址、搭设、租借、设置等的调 查、审核和日常管理。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要 重视对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食堂、临时仓库等的 监督检查与管理,督促项目部执行、落实各项安全、 卫生、防火要求。 严禁租借危房和危及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的房 屋。由于选址不当、或租借危房和危及人员身体健康 及生命安全的房屋导致事故和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严 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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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4.宿舍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和设施,设 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
5.宿舍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和洗浴间,地面应硬化,墙壁屋顶 严密,门窗齐全,通风良好,配备盥洗设施。
6.宿舍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箱(或容器),不得有污水、散乱 垃圾等蚊蝇孳生地。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周围 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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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临建房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一、搭设原则1.使用原则化、定型化旳装配式箱式房屋。
构造体系应采用原则化构造,以满足易于拼装、循化使用旳规定。
2.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寄存,保持通风,不准在临建房屋内调配油漆、稀料。
食物制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生产性用房应为1层,其建筑构件旳燃烧性能应为 A 级。
办公、宿舍等临建房屋旳围护构造须使用不燃材料。
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合须设立在首层。
临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 3 层。
3.临建房屋层数为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不小于200m2时,其疏散楼梯旳数量不少于 2 部,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旳最大疏散距离不不小于25m,楼梯旳净宽不应不不小于1.1m。
临建房屋房间内最远点至近来疏散门旳距离不不小于15m;门应朝疏散方向启动,房门净宽不应不不小于0.9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时,房门净宽不不不小于1.2m。
二、安全责任贯彻1.临建房屋周边应当设立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旳畅通。
严禁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临建房屋周边应合理布置消火栓。
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旳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旳水源和水压。
消火栓周边3米内不准寄存物品,地下消火栓旳设立必须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规定。
临建房屋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并常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敏捷有效。
3.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a、是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临电施工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行;b、是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指定具有电工岗位资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旳专人进行管理。
用电应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旳电线电缆应满足用电安全性能规定;c、是临建房屋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电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d、是宿舍照明用电应使用36V 及如下安全电压;e、是临建房屋配电线路布线应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临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具体措施
临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具体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关于临建房消防管理措施如下:一、施工现场应将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分开设置。
临建房不得超过二层,会议室必须设置在一层,不得采用封闭式外走廊,同时生活区、办公区5m之内必须设置消火栓。
二、施工现场、工作区办公室、生活区民工宿舍、临建房夹芯板材必须采用岩棉等不燃材料。
地面应采用地板砖铺贴,严禁采用木地板,若建立二层临建房,二层地面尽可能采用压花钢板,若采用木板做楼面者,木板必须涂刷防火涂料。
三、临建房屋内照明、民工生活区采用36V安全电压,线路采用线槽式明敷设,办公区办公室使用220V电压时,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热毯、电炉等取暖设备。
无论是低压照明或办公室220V用电、配电箱设置在室外并采取防水、防火措施,室内电线及进户线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配电箱电器插座应当直接固定在不然材料上。
四、民工宿舍临建房,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能超过16人,床铺间适当分隔,严禁使用通铺,通道宽度不少于1米,民工宿舍采用低压照明,为了落实民工手机充电,各项目部可在门卫房设置集中手机充电柜。
五、为了更有效控制火灾初期预防,民工宿舍、办公室、仓库设置感烟、感温或感光报警装置。
六、加强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电焊、气割、竖向焊接等施工管理,明火作业极有必要采取动火审批制度,工长、安全员对消防措施及周围环境验收合格之后方可签署动火手续,同时安排专人看火工旁站,方可明火作业。
七、各项目部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办公人员下班后及时切断空调、电脑等电器办公设备电源,对民工做好日常三级安全教育,强化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民工的防火意识。
八、各项目部每年不得少于2次消防应急演习,同时编制的消防应急预案必须报分公司安全科审批,进入冬季做好消防水管的保温工作。
九、为了更有效保证各项目所采购的电源线,开关,插座,电器为合格标准产品预防不合格电源线电器引起的火灾,各项目采购时必须报分公司电工组长验收后方可大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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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搭设标准
1.使用标准化、定型化的装配式箱式房屋。
结构体系应采用标准化结构,以满足易于拼装、循化使用的要求。
2.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不准在临建房屋内调配油漆、稀料。
食物制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生产性用房应为1层,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
办公、宿舍等临建房屋的围护结构须使用不燃材料。
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须设置在首层。
临建房屋层数不得超过 3 层。
3.临建房屋层数为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其疏散楼梯的数量不少于 2 部,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大于25m,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1.1m。
临建房屋房间内最远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大于15m;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房门净宽不应小于
0.9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时,房门净宽不小于1.2m。
二、安全责任落实
1.临建房屋周边应当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临建房屋周围应合理布置消火栓。
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
消火栓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的设置必须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临建房屋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3.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a、是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临电施工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
b、是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指定具备电工岗位资格(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人进行管理。
用电应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应满足用电安全性能要求;
c、是临建房屋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电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d、是宿舍照明用电应使用36V 及以下安全电压;
e、是临建房屋配电线路布线应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三、施工人员居住的宿舍加强管理,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做好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宿舍内严禁使用木炭、炭火、煤火等明火取暖。
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电褥子、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临建房屋使用空调、电暖器取暖时,必须采购合格的产品,并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设置专用插座,安装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房屋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临建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建筑的结构体系,同时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严防人员瞬时聚集等极端情况的发生,加强对临建房屋使用安全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五、临时设施的使用管理
a、办公室
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
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b、职工宿舍
(1)宿舍应当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人;
(2)不得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设置外开门;
(4)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应超过16人;
(6)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宿舍内严禁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和其他杂物;
(7)宿舍周围应当搞好环境卫生,应设置垃圾桶、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为作业人员提供晾晒衣物的场地,房屋外应道路平整,晚间有充足的照明;
(8)寒冷地区冬季宿舍应有保暖措施、防煤气中毒措施,火炉应当统一设置、管理,炎热季节应有消署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9)应当制定宿舍管理使用责任制,轮流负责卫生和使用管理或安排专人管理。
c、食堂
(1)食堂应当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人,应当保持环境卫生,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装修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2)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
(3)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安装纱门纱窗,
室内不得有蚊蝇,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
(4)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5)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瓷砖的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按规定设置污水排放设施;
(6)食堂制作间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必须生熟分开,食品必须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
(7)食堂内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并应有标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
(8)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保持清洁;
(9)应当制定并在食堂张挂食堂卫生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管理。
d、厕所
(1)厕所大小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2)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3)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齐全。
蹲坑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4)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e、防护棚
施工现场的防护棚较多,如加工棚、机械操作棚、通道防护棚等。
型防护棚一般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应当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
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搭设。
防护棚顶应当满足承重、防雨要求,在施工坠落半径之内的,棚顶应当具有抗砸能力。
可采用多层结构。
最上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 a 的均布静荷载,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f、仓库
(1)仓库的面积应通过计算确定,根据各个施工阶段的需要的先后进行布置;
(2)水泥仓库应当选择地势较高、排水方便、靠近搅拌机的地方;
(3)易燃易爆晶仓库的布置应当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距离要求;
(4)仓库内各种工具器件物品应分类集中放置,设置标牌,标明规格型号;
(5)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并建立严格的进出库制度,由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