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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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基…2009‟33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教育部制定颁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现将该《规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基础。

这次颁布施行的《规定》,明确了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总体要求,明确了班主任的配备要求与岗位职责,明确了班主任的待遇权利与奖惩制度,是指导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各地各校要以《规定》的出台为契机,高度重视和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快提升班主任整体素质,切实保障班主任合法权益,不断完善班主任工作机制,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班主任管理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好、专业素养高、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的中小学班主任队伍。

二、努力提升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水平严格按《规定》的标准要求配备和选聘班主任。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班主任工作。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从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较高,身心健康、乐于奉献的优秀教师中选聘班主任。

切实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

要加强对班主任的实践指导,指导班主任建立班级日常管理规范、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班主任召开家长会及家校联系工作,进一步提升班主任的业务水平。

大力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班主任是需要较高业务素养和技能要求的岗位,必须切实加强班主任培训工作。

各地各校要将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整体规划,逐步建立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骨干培训三个层次有机衔接的培训体系,形成既有理论支撑又有实践特色、符合班主任工作特点和要求的培训课程。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1.05•【字号】苏教党[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苏教党〔2010〕1号)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鉴于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经厅党组研究,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沈健,主持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发展规划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规划处。

胡金波,负责基础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育督导和语言文字工作。

分管基础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教育督导室(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丁晓昌,负责教育政策法规研究制订、高等教育、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高等教育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主持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行政工作。

丛懋林,负责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机关党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高等学校统战与群团工作,联系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

分管组织处(统战与群工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联系教育系统关工委。

殷翔文,负责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学位和研究生教育、高校宣传思想、高校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校科技工作。

分管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科学技术与产业处、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

蒋吉生,负责教育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教育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审计处。

杨湘宁,负责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师资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分管职业教育处、社会教育处、师资处、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4]6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4]6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4﹞6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及《关于创新培训模式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校为本,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新机制(一)全省中小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机制,强化学校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努力营造促进教师终身学习的文化氛围,大力促进每一位教师专业成长,切实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

(二)各地要以发展性和先进性为原则,认定一批教师发展示范学校。

教师发展示范学校是当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先进学校,是带动区域教师专业发展的示范学校,是为师范生实习、教师培训提供实践场所的基地学校。

各地要通过推广示范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先进做法,共享示范学校专业发展优质资源,促进区域内教师共同发展。

申报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的县(市、区),原则上本地教师发展示范学校不少于县域内学校总数的10%。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发展中心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发展示范学校的管理,安排专项经费,明确建设标准、示范任务、考核评价办法。

省教育厅将结合“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对口支持苏北五市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给予教师发展示范学校经费支持。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2.19•【字号】苏科技规〔2019〕341号•【施行日期】2020.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科技规〔2019〕341号各设区市科技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12号),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的发展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规范江苏省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组织对《江苏省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苏科高〔2007〕6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完成的《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处于筹建阶段的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申请认定时应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2019年12月19日附件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功能与定位第三章认定条件第四章认定与管理第五章政策与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12号),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激发高校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江苏省大学科技园的发展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规范江苏省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订本办法。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1.10•【字号】苏教规[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1〕1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各中等职业学校并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职业教育处联系。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12.11•【字号】•【施行日期】2006.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为贯彻《义务教育法》、《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意见》精神,落实好省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五件实事,探索建立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新机制、新办法,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农村教育水平,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以下简称支教工程),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从2007年到2010年底,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遴选千所优质学校、万名骨干教师,与苏北农村千所薄弱学校实行"校对校"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全面提升苏北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参与学校参与支教工程的项目学校由千所支教学校和千所受援学校结对组成。

千所支教学校在全省城镇优质学校(原则上为原省、市级示范初中和实验小学)中遴选,其中初中450所左右、小学550所左右;千所受援学校主要在苏北5市农村最薄弱的初中和小学中确定。

根据各市义务教育事业规模和优质学校数量,我厅初步拟定了各市项目学校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具体项目学校由各市教育局确定。

三、支教方式和经费保障1.对口支教学校双方要结合实际,协商制定有利于促进受援学校全面提升质量和水平的多样化的支教方案。

支教方式可以采取选派教师支教、安排受援学校教师来校短期学习、联合组织集体备课、共同开展教科研课题研究、共享校本研修资源和课程改革成果等多种方式。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5.31•【字号】苏教师[2011]26号•【施行日期】201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2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现将《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我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鼓励优秀人才当教师,培养造就优秀教师,特制定本办法。

一、鉴于当前我省幼儿师资队伍性别结构矛盾突出,男教师稀缺的状况,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以培养幼儿园男教师为切入点,计划在“十二五”时期招收一批五年制高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推动改善我省幼儿师资队伍性别结构,提高我省幼儿师资队伍质量。

二、五年制高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报考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实行按省辖市定向招生和提前批次录取,招生计划将根据各市的需求情况核定下达到各省辖市和培养院校。

考生必须参加培养院校组织的面试。

免费幼儿师范男生的培养院校为办有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的高等师范学校。

三、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其中生活费补助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分3000元、4000元、5000元三档发放。

其中已享受生活费补助的一、二年级学生不得重复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四、五年级学生不再享受高校国家助学金政策。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1.25•【字号】苏教职[2011]2号•【施行日期】2011.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11〕2号)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我厅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对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就业创业和终身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要求,研究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优化已有专业,新设紧缺专业,调整专业结构,推进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相吻合。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设置符合全省和各地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

支持和引导学校之间合理分工、错位发展,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基本依据,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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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苏教高〔2007〕23 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 精品教材建设遴选结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 《关于认真做好 2007 年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 〔2007〕 6 号),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厅审定,共确定 201 部江苏 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和 203 部立项精品教材。

现予公布(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 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是我省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效果显著的教材, 反映了当代 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新成果,体现了现代教育思想、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

各高等学校要 积极推进精品教材资源共知、共建和共享,规范教材评价选用机制,优先选用精品教材,确 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入选的精品教材也要继续加强建设,紧跟科技进步,瞄准国际水平, 更新教学内容,确保教材的领先地位。

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品教材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学校质量内涵建设总体规划, 编写精品教材必须充分发挥团队作用, 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 帮助青年教师得到锻炼和提高, 其中重点立项建设的精品教材,必须组织跨校协作编著,力争形成一批国家级精品教材;要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 创新教育教学理念, 充分反映国内外课程改革和学科建设的最新成果 和最高水平,注重素质教育、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要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充分整 合全省其他高等学校的专业优势与教材资源, 高起点统筹规划教材建设架构, 以高质量的教 材为建设教育强省奠定厚实的基础。

三、对获选的精品教材,我厅将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各高等学校要切实 加强对立项建设教材的管理, 安排相应的配套建设经费, 并对立项教材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 查,协助做好出版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遴选结果 2.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立项精品教材遴选结果二○○七年七月十九日附件一 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遴选结果(以教材所属学科排序)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申报教材名称 劳动经济学 流通经济学:过程、组织、政策 政治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证券投资学 国际经贸教程 行政法学 刑法学(总论、各论)(第二版) 现代社会调查方法(第三版) 道路交通管理教程 军事理论教程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学 球类运动—篮球 运动生物化学 运动生理学实验指导 体操 大学研究型课程专业系列教材·中 国语言文学类 中国古代文学史 唐诗宋词鉴赏立体化系列教材 新编实用写作教程 挑战日语口语系列 20 世纪英国文学史 英语修辞学 征服韩国语(上,下) 法语阅读理解 主编姓名 胡学勤 徐从才 李济广 曹家和 贝政新 陈丽珍 刘旺洪 刘艳红 风笑天 汤三红 张政文 陈 琳 丁锦宏 王家宏 张蕴琨 孙 飙 童昭岗 周 宪 申报学校 扬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河海大学 苏州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大学 江苏警官学院 河海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南通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 扬州大学 南京大学 南通大学 东南大学 淮阴师范学院 淮海工学院 南京大学 淮阴师范学院 扬州大学 南京大学 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周建忠 王步高 胡 赵 健 平王守仁 何 宁 张秀国 文英子 许 钧序号申报教材名称主编姓名 刘成富申报学校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篆刻教程》 《和声基础教程》 动画概论 城市景观形象的视觉设计 艺术原理 影视写作教程 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 文科高等数学基础教程 数学方法论简明教程 数值计算 微积分 解析几何 最优化方法 物理与艺术 激光原理技术及应用 化学教学论实验(第二版) 物理化学核心教程 无机化学实验与指导(第二版) 无机及分析化学系列配套教材 有机化合物结构分析 生物科学图像处理与分析 生物化学 ArcCIS 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实 验教程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与 C++语言(第 二版) 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导论(第二版) 大学生心理素质训练 选煤工艺设计与管理 测量学(第 3 版) 岩土钻掘工程学 金属材料学 材料科学基础黄惇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江南大学 三江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盐城师范学院 淮海工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江南大学 苏州大学 南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淮阴工学院 东南大学 南京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乔惟进 刘小林 过伟敏 顾永芝 沈国芳 李向伟 周明儒 章士藻 石瑞民 张从军 周建伟 孙文瑜 施大宁 李相银 李广洲 陆 真 沈文霞 曹凤歧 倪静安 邹建平 汤乐民 丁 斐 杨志敏 汤国安 杨 昕 杨 庚步山岳 马 光 吕锡武 桑志芹 邓旭阳 匡亚莉 高井祥 李巨龙 戴起勋 陶 杰 姚正军 薛 烽序号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申报教材名称 液压与气压传动(第 2 版) 画法几何及水利工程制图(第五版)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 汽车发电机原理 《机械 CAD/CAM 技术》 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通信电子电路立体化教材 电路原理 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现代网络技术及应用 供配电技术 微波技术与天线(第二版) 数据结构—使用 C++语言描述 电工电子实验技术 微特电机及系统 天线理论与微带天线(英文版) 数字图像处理 交换技术 电机学(第二版) 交直流调速系统与 MATLAB 仿真 数字电路逻辑设计 自动控制原理(第二版) TCP/IP 网络与协议 人工智能教程(第 2 版) 电工技术基础 工程造价 钢结构设计 土力学(第二版) 水文预报(第三版) 废水生物处理新技术——理论与应 用(第二版) 安全心理学 火药装药设计原理与技术 有机化学 船体制图主编姓名 王积伟 章宏甲 殷佩生 吕秋灵 刘极峰 陈立德 吴建华 王隆太 吉卫喜 于洪珍 孙玉坤 陈晓平 肖金球 常晋义 唐志平 刘学观 陈慧南 吕曙东 孙宏国 程 明 方大纲 胡学龙 糜正琨 牛维扬 李祖明 周渊深 朱正伟 田玉平 兰少华 王士同 黄锦安 姜 慧 赵风华 卢廷浩 包为民 沈耀良 邵 辉申报学校 东南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工程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 淮阴工学院 扬州大学 江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大学 苏州科技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 常州工学院 苏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盐城工学院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工程学院 淮海工学院 江苏工业学院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徐州工程学院 常州工学院 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 苏州科技学院 江苏工业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王泽山 贾洪斌 杨永祥序号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申报教材名称 食品工程原理 纺织品染整工艺学(第二版) 食品微生物学(第二版) 固体火箭发动机气体动力学 毒物与微量物证分析学 植物学 园艺通论(第 2 版) 森林生态学 数量遗传与动物育种 动物保护概论(第 2 版) 人体解剖学 生理学 人体结构学 医学遗传学 医学统计学(第二版) 医患沟通学(第 2 版) 麻醉解剖学(第 2 版) 临床基础检验学 温病学(七年制) 中医诊断学 内科护理学 生物制药工艺学(第二版)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理学(第二版) 生药学 管理信息系统(第二版) 管理信息系统(第二版) 预测方法与技术 企业信息资源管理 会计英语 审计学原理(第三版) 审计学原理(第三版) 会计学 会计学(第二版) 土地经济学(第二版)主编姓名 冯 骉申报学校 江南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警官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通大学 南通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徐州医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徐州医学院 江苏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审计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河海大学 金陵科技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 盐城工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范雪荣 江汉湖 武晓松 刘景宁 周亚红 强 胜 马 凯 侯喜林 薛建辉 王金玉 陆承平 顾晓松 邱一华 韩群颖 蔡绍京 于 浩 王锦帆 张励才 许文荣 杨 进 吴承玉 徐桂华 吴梧桐 王广基 刘国卿 李 萍 张金城 刘思峰 杜 葛 栋 军李凤鸣 沈友娣 刘益平 曲福田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苏教高 [2005] 26 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05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 精品教材建设遴选结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启动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5〕17 号),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厅审定,共确定 144 部教材为江 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同时确定 49 部教材为重点立项建设精品教材、101 部教材为立项 建设精品教材。

22-附件: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22-附件: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22-附件:江苏省教育厅文件附件: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高〔2007〕5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总体安排,我厅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中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

现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2007年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项原则1. 注重过程参与。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

引导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实训、组建实验实训设备、实施实验实训、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 注重实践创新。

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实验实践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 注重切实可行。

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二、资助对象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选题(选题范围详见附件一)。

训练项目请勿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三、立项数量2007年首批遴选确立1000个项目(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本科600项,高职高专400项。

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四、经费资助省教育厅对正式立项的训练项目给予经费资助。

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

经费由学校代管,由承担训练项目的学生使用。

如项目主持人不在同一所高校,省教育厅资助经费由具体负责项目申报的高校代管。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苏教高[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苏教高〔2011〕12号)各高等学校:为加快我省高校教学信息化发展,推动高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全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工作会议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我省高校教学信息化发展,推动高校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助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教学信息化建设战略目标与总体要求1.强化对教学信息化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要求“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教学是高等学校的核心使命,教学信息化建设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点。

高校教学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及现代教育教学的思想、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使教学的所有环节信息化,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最终实现教学现代化的过程。

它包含教学基础平台、教学资源、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等信息化。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教学内涵,创新教学模式,促进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扩大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加快高校教学信息化建设,对贯彻实施“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Quantity, price, time and space are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in investment.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2〕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省教育厅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制订本标准;一、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一教育理念先进;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育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强化人人成才、多样成才和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理念,让每位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和充分发展;二办学行为规范;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并逐步减少;学校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无违规编写和订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助学体系完善;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四办学规模适度;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二、学校人才与队伍建设五领导班子团结进取;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办学思想端正,思路清晰,法规意识强;校级领导成员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政策、管理和业务水平;领导班子作风民主、凝聚力强,中层干部精干健全,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六教师结构优化合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编制标准以及教育教学需要,配齐配足学校专任教师及卫生保健教师等教学辅助人员;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比例符合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序时要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专任教师的15%以上,其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骨干教师总数的10%以上;七师德建设成效显着;全体教师具有较强的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重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注重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无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现象;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八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师教学理念先进、执教风格鲜明,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注重发挥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功能,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专业开发能力和学具使用研发能力;教师培训进修制度健全,专业发展规划完善,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卓有成效,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九教研科研形成制度;学校教研科研机构健全,教研科研工作扎实开展,校本研修制度化,教研科研成果交流和推广机制完善;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意识,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有切合本校实际的课题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三、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十德育为先全面落实;建立完整、务实、高效的德育体系,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科教师等全员德育工作到位、网络健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学校管理等各方面,各学科教学体现德育内容,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十一课程管理制度健全;全面实施国家课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无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随意调整教学进度和课程难度等现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色鲜明,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体现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发科学有序,课程实施载体建设形式多样; 十二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普遍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学习困难学生得到针对性帮助;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有机整合,教学质量管理科学、保障有力;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教学实践体系基本形成;十三体育美育切实加强;坚持健康第一,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严格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加强美育,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艺术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强化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并形成学校特色项目;十四评价体系科学合理;把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实施适合的学习评价策略,学校、家长及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基本形成,素质教育校本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课业负担监测与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十五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学习态度端正,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习惯基本养成,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身体、心理健康,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优良率达30%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无违法犯罪现象;兴趣爱好广泛,超过80%的学生有一项以上爱好或特长;四、硬件设施与条件保障十六校园布局合理美观;校园建设规划和功能区划科学,周边环境良好,学生交通方便;生均占地面积小学20平方米以上、初中25平方米以上,寄宿制学校每名寄宿生增加10.5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5平方米以上;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跑道和一定标准的风雨操场,生均校舍面积和活动场地高于国家建设标准;十七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配齐配足专用教室和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数量充足,满足教育教学、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安全卫生;配有适合残疾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基本设施;自备校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十八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学校教育装备按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要求配备;积极推进新技术和新媒体进学校、进课堂;教学仪器设备有效使用、科学管理,并形成制度;十九财务管理规范公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科学合理使用公用经费,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五、学校管理与办学特色二十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校园校务管理、教师学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保人员和安全设施齐全,有突发事件预警处理预案;二十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学校管理实现信息化、科学化;校长负责制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教师绩效考核和流动服务考评制度完善;二十二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充分挖掘学校历史传统,校园环境建设富有文化底蕴和教育内涵;整体规划学校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打造特色节日文化;重视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样,班级文化富有特色;注重开发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促进学校文化与社区文化的融合互通;组织文化凝聚力强,教师合作发展机制完善,体现共同的教育信念和卓越的文化追求;二十三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有独特的办学风格和先进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课程建设、教育科研、学校管理富有特色,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二十四社会各界满意度高;学校办学成绩显着,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达90%以上;主题词:教育现代化△标准通知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3月16日印发。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1.03.14
•【字号】苏教办[2011]16号
•【施行日期】2011.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
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苏教办〔2011〕16号)
各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牵头处室和单位要尽快完善改革实施方案,及早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对于地方为主实施的改革试点项目,要指导督促各地抓紧组织实施。

要把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创造教育改革的先进经验。

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省有关部门出台支持教育改革的配套政策,保障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
注:标△的处室为牵头处室。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表彰江苏省第一届十佳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表彰江苏省第一届十佳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表彰江苏省第一届十佳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公布日期】2009.08.04•【字号】苏教师[2009]16号、苏教科工[2009]39号•【施行日期】2009.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表彰江苏省第一届十佳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苏教师〔2009〕16号苏教科工〔2009〕39号)各市教育局、教育工会:近年来,我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中小学师德建设中,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堪称师德表率的优秀教师。

为弘扬他们的师德风范和先进事迹,在广大教师中形成比师德、学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省师德建设,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研究决定,授予徐其军等10名同志“江苏省十佳师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张士民等150名同志“江苏省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在师德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

同时,号召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进程中,以德修身,以德育人,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为我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江苏省十佳师德模范名单2、江苏省师德先进个人名单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2009年8月4日附件1:江苏省十佳师德模范名单徐其军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中心学校教师徐夏民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李凤遐(女)徐州市第一中学教师张加红(女)常州市第二中学教师许宏云(女)苏州市虎丘实验学校教师闾蓟敏(女)南通市第二中学教师王英(女)连云港灌云县伊山中心小学教师周成英(女)淮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崔蓉蓉(女)扬州市第一中学教师唐月波镇江丹阳市行宫中学教师附件2:江苏省师德先进个人名单张士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林少群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郏夕(女)南京卫生学校胡玉娟(女)南京第二十七高级中学马辉南京市雨花台中学黄舒(女)南京市梅园中学马劲松南京大学附属中学陈国荣高淳县漆桥中学明月新(女)南京新港职业学校欧永茂南京市清水亭学校陆秀枚溧水县晶桥中心小学刘爱琴(女)南京市聋人学校徐顺湘江阴市晨光实验小学张荣国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邓顺妹(女)宜兴市和桥职业高级中学郑香凤(女)宜兴市西渚中学陈志刚江苏省天一中学袁纯洁(女)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顾晓霞(女)无锡市育红小学王咏春(女)无锡市广瑞实验小学张静(女)无锡市通德桥小学张娟萍(女)无锡市梨庄中心小学周云珠(女)无锡市硕放中学荣杰无锡市青山高级中学黄萌(女)徐州市第十中学尚春侠(女)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姚恺(女)沛县实验小学邢长印江苏省丰县中学邱莉莉(女)丰县梁寨镇中心学校王林喜铜山县铜山镇中心中学李志刚铜山张集职业高级中学徐玉露睢宁县魏集镇中心小学仝爱华(女)睢宁县高作镇中心小学张青松邳州市宿羊山高级中学刘艳菊(女)江苏省运河中学孙华山新沂市钟吾中学马艳萍(女)新沂市新安镇中心小学周晓芹(女)徐州市贾汪区实验小学王庆友徐州市贾汪区江庄镇中心小学校王曼丽(女)徐州市祥和小学校朱卫红(女)徐州市西苑第二小学朱红(女)徐州矿务集团庞庄小学XXX忠金坛市华罗庚实验学校薛新洪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巢卫国常州市新北区浦河实验学校宋简平(女)常州市朝阳桥小学蒋伟芳(女)常州市白云小学盛红(女)常州市第五中学刘正奎常州市花园中学杨文娟(女)常州市实验小学宋卫群(女)张家港市兆丰小学顾雪芳(女)常熟市浒浦中学张晓芳(女)太仓市爱心学校陶建良昆山市实验小学钱建芬(女)吴江市实验初级中学金林海苏州市吴中区东山中心小学陆炳才苏州市相城区黄桥中学马海运苏州市平江区培智学校谈玉芬(女)苏州市沧浪区培智学校姚可琴(女)苏州市金阊外国语实验学校薄伟英(女)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实验小学陶妮(女)苏州外国语学校嵇瑾(女)苏州市第一中学校冯炳山如皋市长江镇新光小学管建华江苏省如东高级中学吉红月(女)海安县特殊教育学校季军南通市九圩港小学校柯巧玲(女)海安县曲塘镇中心小学刘伶俐(女)通州市金沙中学陆洁(女)南通市新桥中学石春梅(女)江苏省白蒲高级中学王建忠江苏省启东中学王跃进(女)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杨川美(女)海门市实验小学张建华如东县实验小学周鑫荣启东市汇龙中学陈德水东海县横沟中心小学王冲(女)灌云县实验中学刘玉富赣榆县黒林中学李亚东灌南县三口镇中心小学卞光敏(女)连云港市南城中心小学吴继桃(女)连云港市网疃中心小学江顺利连云港市东港中学杨丽(女)连云港市中云中学丁玉凤(女)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苏守杰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宋红梅(女)淮安市清浦中学陈云宇涟水县南门小学徐寿耀洪泽县实验中学柏常青金湖县金南职业高级中学王绍官淮安市楚州中学郑金月(女)盱眙县实验小学李家璀淮安市淮阴实验小学陈进才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王国祥淮安市徐杨中学吴海钦淮安市北京路中学董筱波(女)江苏省盐城中学黄素宁(女)江苏省响水中学于利军滨海县第二实验小学曹征亚江苏省阜宁中学顾建超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唐军华建湖县草堰口小学吴少然江苏省射阳中学杨艳琴(女)盐城市第二小学刘群(女)盐城市第二小学倪习龙盐城市亭湖小学马开雄盐城市解放路实验学校沈俊高大丰市南阳中学徐亚兰(女)东台市南沈灶镇小学宋雅玲(女)盐城市田家炳实验小学林玉平盐城市第一小学吴友余盐城市田家炳中学孙伟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花奎江苏省仪征中学吴君(女)江都市丁伙镇锦西中学林长元高邮市车逻中学张俊(女)宝应县桃园小学徐广卫江苏省邗江中学胡燕(女)扬州大学附属小学张倩(女)扬州市东关小学庞舒勤(女)扬州市梅岭小学方永祥镇江市丹徒区江心实验学校徐文娟(女)镇江市中山路小学殷琴(女)镇江市丁卯中心小学冯义平句容市后白中学钱欣(女)镇江实验学校魅力之城分校王生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中学彭小艳(女)姜堰市里华中心小学孙龙靖江市第一中学唐有泉泰兴市襟江小学曹燕(女)泰兴市洋思中学姚平江苏省兴化中学徐秀峰兴化市戴泽初级中学王凤祥泰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泰州附属小学吴根明泰州市明珠实验学校华飞泰州市刁铺中学秦建国江苏省口岸中学石才英(女)泰州实验学校王丽梅(女)江苏省宿迁中学刘继武宿迁市宿豫区来龙初级中学曹苏华(女)宿迁市宿豫区黄墩中心小学苏沂宿迁市宿城区陈集中学刘守义宿迁市宿城区洋北初级中学朱修庆江苏省泗洪中学刘贤法泗洪县实验小学葛一氢江苏省泗阳中学陶峰泗阳县庄圩乡中心小学王玲(女)沭阳县马厂中学朱成之沭阳县建陵中学王勇(女)沭阳县第一实验小学。

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0.06.20•【字号】苏教财[2000]48号、苏财综[2000]123号、苏价费[2000]228号•【施行日期】2000.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苏教财[2000]48号、苏财综[2000]123号、苏价费[2000]228号2000年6月20日)各市教委、财政局、物价局,省有关厅局:为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规范收费管理,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专校)收费标准并对职业高中收费进行并轨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这次制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

各市可在省定标准限额内,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制定所属中专校、职业高中的收费标准;省属中专校的收费标准由学校在省定标准限额内,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等自行制定,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后,只收取学费,不再向学生收取自费生培养费。

此前入学的学生,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对职业高中、中专校少数实习材料消耗较大的专业,学校可收取实习材料费,具体专业和标准按隶属关系由省、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制定。

四、中专校举办的夜中专、函授学费标准,参照成人中专校的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电视中专校收费标准参照普通中专校相应专业标准执行。

五、学校要做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减、免学费,减免比例掌握在收费额的10%左右;学校可从收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10%的费用用于建立奖助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困难学生。

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中等师范学校从明年起实行招生收费并轨,其收费标准由各地在省定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职〔2009〕40号
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职业教育恢复发展30年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加快发展、深化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他们对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改革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和经验,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经各单位申报,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推荐,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决定授予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等98个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戚玉松等200名同志“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开创江苏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各地各校和广大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改革发展,为加快实施科教兴省和富民强省战略,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两个率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主题词: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先进表彰决定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职成教司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2009年9月9日印发
附件: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单位
(共98个)
江苏省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先进个人
(共200人)。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6.28•【字号】苏委教统[2004]7号•【施行日期】2004.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委教统[2004]7号2004年6月28日)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于年底前将贯彻情况及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或责任部门人员名单报我委(厅)统战与群众工作处。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遍推行校务公开,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就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实行校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治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顺利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

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转变管理理念,自觉把校务公开作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推动此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2.23•【字号】苏教法[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通知(苏教法〔2009〕17号)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9年12月10日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制定规范性文件是我厅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是实施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我厅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厅机关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依照《办法》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调研、起草、审核、发XXX备案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厅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

附件:江苏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江苏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适用本办法。

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定的涉及教育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由本机关主办的,其厅内办理程序,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由本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文件。

第四条(处室分工)厅办公室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审核工作,厅政策法规处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等工作。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36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36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36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苏教育》2024年第02期
苏教办社函〔2023〕6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教海探航”征文竞赛自1989年开展以来,已连续举办了35届,为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引领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研究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难题的推进路径,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36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服务全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助力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

二、活动组织
第36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负责组织评审,通过初评、复评、终评和公示等环节,分别确定论文奖项和荣誉奖项。

三、报名时间
2024年6月上旬至7月上旬。

四、参赛对象
基础教育、中职教育和特殊教育阶段的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教科研人员。

五、奖项设置
1.本届征文竞赛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本届征文竞赛另设先进组织奖、年度新秀奖、杰出水手奖、优秀团队奖和感动人物奖等荣誉奖项。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协调,积极发动、组织本地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及教育教学研究人员踊跃参赛。

2.第36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競赛颁奖大会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与淮安市教育局联合主办,淮安市实验小学承办。

附件:第36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细则。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苏教体艺〔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物价局,各普通高校:为贯彻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促进全省大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精神,现就加强全省普通高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体检的基本要求(一)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

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结合本通知要求,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应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

(二)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三)在校学生健康体检场所可以设置在校内或医疗机构内,场地设施应能满足健康体检环境的要求。

二、健康体检的项目要求(一)新生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体检项目分为必须检查项目、必要时检查项目和选择性检查项目三类。

必须检查项目每个学生均需参加(见附表)。

必要时检查项目由体检机构根据体检情况向学生提出建议并反馈学校,学生自愿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选择性检查项目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培养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并组织实施。

(二)其他年度体检。

其他年度体检学生自愿参加。

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三、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各体检机构要对每名体检学生出具体检结果。

对发现异常检查结果的学生,要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要根据学校学生健康促进工作要求,分年级、分性别等为学校提供客观、准确、详细的评价分析报告,使学校全面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及常见病、慢性病、传染性疾病发病情况,配合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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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职〔2007〕28号
关于公布2007年江苏省职业教育
课程改革专业实验点名单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07]5号)精神,我厅组织了2007年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业实验点评审工作。

经过基层申报、专家评审和实地视导等程序,现认定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畜牧兽医专业等60个专业点(名单详见附件)为2007年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业实验点,现予公布。

附件:2007年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业实验点名单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
附件
2007年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业实验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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