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市辖区)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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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全市)信息传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乌鲁木齐市(全市)信息传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乌鲁木齐市(全市)信息传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前言本报告围绕核心要素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解读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解读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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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关于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一)

乌鲁木齐市关于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一)

乌鲁木齐市关于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一)乌鲁木齐市关于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一、背景介绍•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也是该地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

•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乌鲁木齐市决定出台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旨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目标与任务1.目标:在三年内,实现乌鲁木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

2.任务:–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对外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能源等领域的发展水平。

三、关键举措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梳理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对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其做大做强;–引导制造业向高端、智能化方向发展。

2.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加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加强大学与企业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建设科技创新园区,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3.加强对外开放:–推动乌鲁木齐市与国内外优质企业的合作;–扩大对外贸易,提升乌鲁木齐市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地位;–吸引外资,促进跨境投资合作。

4.改善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企业税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建立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5.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推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建设生态保护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城市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水平;–加强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网络覆盖率。

四、总结与展望•乌鲁木齐市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出台,将为乌鲁木齐市的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省市政府、各级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积极贯彻落实这一方案,共同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为乌鲁木齐市的经济繁荣做出贡献。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评星定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评星定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评星定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7•【字号】乌政办[2012]683号•【施行日期】2012.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评星定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乌政办〔2012〕683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评星定级实施办法(暂行)》已经2012年11月20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12月17日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评星定级实施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公益性岗位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激励机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年度评星定级考评、奖励等有关工作。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人员评星定级遵循“实事求是、严谨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鼓励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创先争优,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统筹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

各区(县)统筹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公益性岗位各用工单位负责对其管理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评分和评星定级工作。

第五条公益性岗位人员评星定级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时间结合公益性岗位年终考核进行。

区(县)统筹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辖区内各实际用工单位结合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结合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星级评定考核标准》(百分制)进行考评。

第六条公益性岗位人员评星定级内容包括品德言行、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组织纪律。

第七条公益性岗位人员评星定级工作按照岗位特点,实行分类评定。

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方

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方

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统计指标与统计调查【发文字号】乌政办[2013]215号【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4.17【实施日期】2013.04.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3〕215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文化及相关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4月17日乌鲁木齐市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了解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状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案(试行)》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通过调查,摸清全市文化产业单位的基本状况,全面掌握文化产业的组织形式、经济结构、行业类别、生产要素、发展水平等情况,为制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政策以及建立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全市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

文化产业活动涉及国民经济行业10个大类,120个小类,29个延伸层。

文化产业调查实行全行业、全口径统计,即: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文化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非文化产业法人所属文化产业活动单位,包括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以及个体经营户等。

(一)各类文化产业服务业:包括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它文化服务所属的行业。

(二)各类文化产业制造业:包括文化专用设备的制造、文化用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制造等行业。

(三)各类文化产业批零业:包括文具乐器照相器材的销售、文化用家电的销售、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的批发、舞台照明设备的批发、其它文化用品批零等行业。

乌鲁木齐市(市辖区)采矿业、居民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乌鲁木齐市(市辖区)采矿业、居民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乌鲁木齐市(市辖区)采矿业、居民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序言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居民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洞察报告对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居民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做出全面梳理,从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居民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数据洞察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居民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理解,洞悉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居民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第一节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居民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一、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二、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3)三、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 (3)四、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一、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 (7)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三、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分析7三、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四、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七、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9)八、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居民服务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3)表4: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 (3)表5: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4)表6: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5 表9: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现状统计表 (7)表12: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占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比重统计表 (7)表13: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8表13: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 (8)表14: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6-2018)统计表9 表16: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乌鲁木齐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同全国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乌鲁木齐市充分就业社区复核评估验收情况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乌鲁木齐市充分就业社区复核评估验收情况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乌鲁木齐市充分就业社区复核评估验收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12.07•【字号】乌就培[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乌鲁木齐市充分就业社区复核评估验收情况的通报(乌就培〔2011〕50号)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为了发挥“充分就业社区”在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推动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充分就业社区”长效管理机制有关要求,我市在430个“充分就业社区”中全面开展了保持和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工作。

2011年9月至10月,市、区两级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估专家组,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充分就业社区复核评估验收办法》及《乌鲁木齐市充分就业社区复核评估验收评分标准》有关要求,采取区级抽查20%、市级抽查各区5%的比例对“充分就业社区”进行复核评估验收。

被区级抽查复核评估验收的111个“充分就业社区”及市级抽查复核评估验收的22个“充分就业社区”均达标合格,达到复核评估验收的标准,现将“充分就业社区”复验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复核评估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夯实“充分就业社区”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各类基础台帐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情况,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群众对“充分就业社区”监督情况等四大类二十余项具体指标。

采取了“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基础台账,核对劳动保障平台系统信息录入,电话抽查核实安置就业人员情况”等四种方式进行复验,全面了解了社区开展保持和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工作,落实“充分就业社区”长效管理机制的情况。

新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数据解读报告2024版

新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数据解读报告2024版

新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数据解读报告2024版【摘要】本文以2024年新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数据为基础,分析解读了该行业的就业情况和薪酬水平。

报告发现,新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国有单位的就业人员数量稳步增长,但整体薪酬水平较低。

建议加大对该行业的支持力度,改善工作环境和提升职业技能,以促进该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新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国有单位、就业人员、薪酬水平1.引言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是指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家庭服务、个人修理、物品维修等非生产性服务的行业。

本报告以2024年新疆地区的数据为基础,分析解读新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国有单位的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旨在了解该行业的发展状况。

2.数据解读根据数据显示,2024年新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数量为XXX人。

与前一年相比,该数字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表明该行业对就业的承载能力逐渐增强。

然而,就业增长之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尽管就业人员数量增长,但是据调查,该行业整体薪酬水平较低,与其他行业相比处于较低的水平。

这可能是由于该行业的工作性质,如雇员通常面对来自居民的个别需求,工作压力较大,具有劳动强度高、薪酬回报低的特点。

3.影响因素分析该行业就业人员数量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疆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对服务需求的增加以及政府对该行业的重视和支持。

近年来,新疆的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各类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增加。

政府重视居民服务业的发展,提供相关政策和支持,从而推动了该行业的就业增长。

然而,薪酬水平低下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该行业的发展。

低薪酬可能导致该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难以吸引更多的人才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工作。

此外,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等也是影响薪酬的因素之一,需要进一步改善。

4.政策建议为了促进新疆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国有单位的发展,提高就业人员薪酬水平,本报告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加大政府对该行业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政策和财政支持,降低企业开展该行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从而有更多资金用于提高员工薪酬。

湘潭市(市辖区)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湘潭市(市辖区)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湘潭市(市辖区)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引言本报告借助数据从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湘潭市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

湘潭市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洞察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湘潭市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第一节湘潭市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第二节湘潭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一、湘潭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二、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三、湘潭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3四、湘潭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五、湘潭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六、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七、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八、湘潭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第三节湘潭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一、湘潭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三、湘潭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四、湘潭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五、湘潭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六、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9七、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9八、湘潭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图表目录表1:湘潭市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表2:湘潭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3: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表4:湘潭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3 表5:湘潭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表6:湘潭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表8: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湘潭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表10:湘潭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1: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表12:湘潭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表13:湘潭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8 表14:湘潭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9 表16: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7:湘潭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10。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2.28•【字号】乌就培[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就培〔2008〕8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59号)精神,我市于2006年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并于2007年起在我市全面开展了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一年多来,我市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市共有212个社区成功创建了充分就业社区,占全市社区总数的44%。

为确保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现将《乌鲁木齐市2008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乌鲁木齐市2008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意见2.乌鲁木齐市充分就业社区考核评估办法3.乌鲁木齐市充分就业社区考核评估验收评分标准(略)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1乌鲁木齐市2008年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充分发挥社区在促进就业、特别是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要点》和我市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总体规划,现就做好2008年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促进就业的功能,依托社区全面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广开就业门路,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使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充分就业,推动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政办〔2017〕93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政办〔2017〕93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政办〔2017〕93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管理办法》已经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0日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税收征收管理,保障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税收保障工作,适用本办法。

税收保障是指为保障税收及时、足额收缴入库所采取的监管、协助等措施的总称。

本办法所称税务机关包括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

第三条税收保障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为目标,以综合治理、源头控管为主要方式。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鼓励外省企业在本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

税务机关应当采取有效税源监控措施,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税收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税收保障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区(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税收保障的协调工作。

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税收保障工作。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21•【字号】乌政办〔2016〕168号•【施行日期】201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乌政办〔2016〕168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21日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有关精神,紧抓服务外包产业转移机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服务外包作为新兴产业,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产物,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技术密集型和国际化人才资源密集型产业。

积极承接服务外包,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与国际经济接轨、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有利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降低成本、扩大就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增强城市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发展重点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抓住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契机,充分利用我市区位优势和人文优势,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大力培育本地骨干企业,多措并举,积极承接国内外服务外包产业梯度转移,突出特色,鼓励创新,推动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发展,为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建立充分就业社区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建立充分就业社区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建立充分就业社区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9.14•【字号】乌就培[2010]32号•【施行日期】2010.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建立充分就业社区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就培〔2010〕32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建立充分就业社区长效管理机制,经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关于乌鲁木齐市建立充分就业社区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关于乌鲁木齐市建立充分就业社区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我市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功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保持和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经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市建立“充分就业社区”长效机制。

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通过建立“充分就业社区”长效机制,保持和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成果。

充分发挥“充分就业社区”在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开发就业岗位、提升就业服务功能、帮助解决失业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我市就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目标(一)全市保持80%以上的社区为“充分就业社区”。

(二)“充分就业社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充分就业、安置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城镇“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安置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02.27•【字号】乌劳[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乌劳〔2012〕19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将2012年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2012年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12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各项部署,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做好促进就业各项工作(一)全年安置城镇人员就业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年内开发就业岗位6.5万个。

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6000人(次)。

完成各类职业培训8.3万人(次)。

(二)发挥好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我市一系列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措施。

政策上支持引导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加强就业资金的使用管理,落实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全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及职业培训补贴人数均不低于1万人,补贴资金分别在1000万元以上。

乌鲁木齐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乌政办〔2015〕73号

乌鲁木齐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乌政办〔2015〕73号

乌鲁木齐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正文:---------------------------------------------------------------------------------------------------------------------------------------------------- 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乌政办〔2015〕73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为规范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根据《政府采购法》、《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政府购买服务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履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民生,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社会力量提供的专门服务并按程序实施监督管理的行为。

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一)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看得准的项目先行实施,并逐步向各类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构建起多层次、多方式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化供给体系。

2.改革创新,以事定费。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坚持费随事转,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平等竞争、公开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30•【字号】乌政办[2014]127号•【施行日期】2014.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4〕127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30日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2013〕7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集中清理整顿工作,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按照自治区金融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理整顿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金发〔2014〕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证监发〔2013〕74号文件精神,以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分工负责的清理整顿工作体系,落实交易场所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清理整顿与规范发展相结合、集中清理整顿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从优化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做好清理整顿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各项工作。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0•【字号】乌政办[2010]164号•【施行日期】2010.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乌政办[2010]164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日关于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宣传学习(一)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对传统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加快推进信息化发展是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是加快改革开放、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

《条例》是我国西部省区制定的第一部有关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自治区信息化发展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贯彻落实《条例》对于促进我市信息化发展,规范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挥信息化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乌鲁木齐市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乌政办[2009]75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乌政办[2009]75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为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解决我市劳动保障事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和完善促进我市科学发展相关政策的建议》的有关要求,现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如下: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面临着严峻考验。

为积极应对危机,改善、保障民生,我市将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一)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继续把扩大就业作为市、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不断完善就业目标责任体系。

逐步建立以区(县)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互为联动的促进就业工作机制。

(二)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

全面落实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抓好新老政策的衔接。

大力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做好法律实施与现行政策的衔接。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8〕61号)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出台的五项补贴办法等配套政策,尽快修订和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税费减免政策及求职登记证发放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全面启动和实施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3.25•【字号】乌劳[2009]53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乌劳〔2009〕53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规范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新劳社[200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切实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发政[2008]61号)及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新劳社[2009]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及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且领取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列本地户籍人员:(一)城镇零就业家庭及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三)本人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四)已经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一年内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本人原因,仍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应历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毕业后进行失业登记,连续一年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五)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六)失去土地(指因政府征地)且符合上述五款条件之一的农民;(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持年审合格《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八)城镇未就业的部队复员转业退役人员,随军家属;(九)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失业人员;(十)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就业困难人员。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乌政办〔2017〕32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乌政办〔2017〕32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乌政办〔2017〕32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85号)和《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乌党发〔2016〕6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就业第一、就业惠民,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居民增加收入,为把乌鲁木齐建成西北地区特色鲜明、绿色健康、宜居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二、工作目标2017年,全市安置城乡人员就业10万人以上;新增创业人员0.4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2万人;培训城乡劳动者11万人(次)以上,基本满足产业发展对技能劳动者的需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引导各族劳动者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稳定。

三、主要任务(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1.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考核评估机制。

将稳定和促进就业作为招商引资、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质量好的项目依法予以优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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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辖区)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3年数据洞察
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从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乌鲁木齐市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

乌鲁木齐市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洞察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

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乌鲁木齐市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乌鲁木齐市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 (1)
第二节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3)
三、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
计 (3)
四、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
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7三、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分析 (7)
四、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9
七、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9
八、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
图表目录
表1:乌鲁木齐市采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1)
表2: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3)
表4: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3)
表5: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4)
表6: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4 表7: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5)
表8: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9:乌鲁木齐市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采矿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现状统计表 (7)
表12: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占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比重统计表 (7)
表13: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 (8)
表14: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
表15: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6-2018)统计表..9 表16: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17:乌鲁木齐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同全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末城镇单位就业人数(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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